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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叶齐华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家庭暴力研究
女性主义提出:在研究过程中,研究者最好采用多元化的社会研究方法,使用各种各样的方法优于单一的方法,因为它们能使研究者在社会的框架中联系过去和现在,进行“数据收集”和实证研究,帮助研究者尽可能地寻求研究答案⑦。采用什么样的方法与研究者具体研究目的和研究问题紧密相关⑧。通过文献调研,笔者发现我国家庭暴力研究比较倾向于对它的普遍性(或发生率)的研究,通常较少将这种暴力与具体的社会性别、丈夫与妻子在家发生冲突的行为和经历的比较、虐待的影响等方面联系起来进行研究⑨。因此,本项研究目的在于调查中国家庭暴力问题,主要针对中南地区。具体目的是调查丈夫和妻子如何使用和经历精神暴力(作为家庭暴力中的一种类型);调查精神暴力形式;丈夫和妻子如何使用词语和非词语虐待行为;调查精神暴力对受害者的影响;调查夫妻间的精神暴力是否存在社会性别不平等问题;调查是否精神暴力在知识分子和非知识分子家庭中发生迥异。根据研究目的和问题,笔者采用定量和定性两种方法探讨发生在夫妻间的精神暴力,具体使用自填式问卷和深度访谈法完成数据采集。
2003年9月至2004年1月,笔者前往湖北省武汉市、荆州市和孝感市完成问卷数据的收集。收集数据情况简述如下。总共发放270份自填式问卷,收回232份问卷(85.9%),女性答卷128份,男性答卷104份,被调查者均已婚。在232个总样中,156位(67.2%)取样于武汉,51位(22%)和25位(10.8%)分别取样于荆州和孝感。采用非概率方便抽样法完成定量数据收集。笔者在武汉通过两种途径:单位网络和滚雪球法收集访谈数据(53人),其中包括8对夫妻和37位个人(35位女性;18位男性)。51位被访者已婚,两位年轻女性未婚,但她们从事妇女研究工作并愿意参加笔者访谈调查。53位被访者中,有11位从事妇女和家庭研究工作。在访谈过程中,笔者采取单独式采访,即便是夫妻。无论是问卷调查的对象还是访谈对象的年龄均在24-63岁之间,他们出生于40、50、60和70年代,绝大多数的被调查者的年龄在30-49岁之间,被调查者来自不同的工作岗位,有教师、干部、律师、医生、记者、警察、非技术工人、销售员等等。在被访谈者(53人)中,有12人(23%)无正式工作。同时,他们的学历也不尽相同,涵盖研究生、本科、高中、中专、初中等层面。
调查问卷设计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由被调查者的个人情况及他们配偶的个人情况组成,问题涵盖年龄、性别、学历、职业、婚姻状况等多方面。第二部分由55个封闭式问题构成,问题涵盖具体的家庭问题,如夫妻间的冲突、精神暴力的行为、经历和影响及对待婚姻的态度。这项研究主要采用开放和主题式问题的深度访谈方法。访谈前,一些与夫妻婚姻生活、他们的家庭行为等相关主题问题构建了访谈框架,主要涉及三个方面:1)积极或消极地对待婚姻和婚姻质量观;2)日常生活和冲突中的夫妻词语和非词语行为交流;3)消极交流行为产生的影响、结果等。其次,半结构式访谈为辅,以便访谈顺利进行(避免访谈者初始的腼腆和无家庭暴力史等),准备了10个问题和3个情景小故事。10个问题主要与夫妻在家里的具体行为相关(如:嘲笑、第三者),并涉及伤害、威胁、情感等方面。而3个情景小故事讲述了夫妻在家的无交流、使用/经历语言暴力及丈夫有第三者事件。笔者采用定量和定性数据分析法完成全部问卷和访谈数据分析。针对问卷调查数据,使用SPSS进行分析,目的在于快速准确获得定量数据(结果);针对访谈数据,使用主题编码(TopicCod-ing)进行分析,将多种观点和实际相连,定性数据分析不是简单的数据分析,是一种分析化的研究活动,使研究者在分析(编码)过程中认识和思考他们的发现,能创建或尽早认识研究问题。当编码数据过程中的各种主题研究问题显现,编码数据(主题)之间的相关性同样也凸显。总而言之,数据分析在研究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步骤,通过一定的分析法分析数据,有助研究者探讨和解释社会现象及问题瑏瑠。
通过本项研究,一些新的发现被认知,例如:发生在中国夫妻间的精神暴力中存在社会性别不平等差异;精神暴力发生在各种类型家庭,即精神暴力的发生率在知识分子和非知识分子家庭中没有明显差异;本文揭示了词语虐待对男女受害者的情绪有极大影响,他们的身体和精神健康将受到威胁,特别是女性受害者,家庭暴力阻碍她们的生存与发展。这些新发现不同于过去的研究,或许能给其他研究者新的启示,有助未来家庭暴力问题研究发展。
研究结果与讨论
中西方学者界定精神暴力均体现在两个层面。一种是身体暴力影响受害者的精神或情感,另一种是非身体暴力或非肉体伤害的“纯”精神暴力瑏瑡。前者意味着身体暴力给受害者留下精神创伤,引起焦虑和其它精神症状及交际困难等,受害者不仅经历着身体暴力伤害,而且也经历着因这种暴力所产生的精神伤害瑏瑢。后者是侵犯受害者人格而不是他们的肉体,这种形式的暴力被界定为“纯”精神暴力,如言语侮辱和情感剥夺等多种形式瑏瑣。笔者的研究主要涉及这种“纯”精神暴力(非身体暴力)形式,因篇幅有限,本文主要讨论词语虐待对受害者影响的结果与发现。
1.词语虐待和情绪影响
访谈数据显示,被调查者(主要为女性,只有一名男性谈及此问题)表述在夫妻冲突中,当她们遭受词语虐待(如脏话虐待)时,具有强烈的情绪感受。例如:被访妻6瑏瑤作为一名精神家庭暴力受害者说道:每当经历前夫的辱骂和叫喊时,她非常的愤怒并感到遭受威胁而惧怕,由此她不得不地沉默。被访妻4瑏瑥同样说道:当丈夫使用脏话辱骂她时,她感到非常愤怒和羞辱。而女被访者4瑏瑦讲述了她的感受:当遭受前夫的谩骂时,她深感羞辱,立即关窗关门,女被访者2瑏瑧也有同样经历,在夫妻冲突中,当丈夫使用脏话辱骂她时,她非常愤怒。以上四例访谈数据显示,在夫妻冲突中,丈夫通常辱骂妻子,而妻子则是词语暴力的受害者。每当妻子遭受丈夫的辱骂时,她们均表现出极强的情绪感受:愤怒与羞辱。另外三例访谈数据显示如下:女被访者8瑏瑨描述:丈夫是一个道德败坏的人,对我经常使用下流的语言,不堪入耳。每次当他骂人时,我就非常反感,感到气愤,因那些语言都是辱骂女性生殖器等等。女被访者10瑏瑩难受地讲述:……我和丈夫之间发生冲突的起因是他把家里的钱(过生活的)拿去打麻将赌博,我让他不要这样,停止这种不良行为,由此,他就甩刀直接砍到我的下身,用非常下流的语言伤害我,……他的如此行为使我非常的悲伤,因为我是一个残疾人,没有拐杖我无法站立。被访夫1瑐瑠说:……因当时的特殊情况(),工作分配使我们夫妻两地分居,妻子在外地,自己在武汉,由此,我们只能通信联系。妻子想调回武汉,但暂时无法解决这个问题,因此她写信骂我,我无法忍受,想离婚,但迫于社会压力及家庭职责(女儿已出生),我只得忍受,……后来妻子调回武汉工作,虽然我们没有分居,生活在一起,但她仍然爱骂人,如果她工作不顺心,脾气就坏,如果不顺着她,她就会吵骂,我感觉痛苦、忍耐。为了不吵架,我基本不呆在家里,主要在外忙工作,这样得以让婚姻维系20年。以上后三例访谈数据分别比较详尽显示词语虐待行为、原因及影响。女被访者8讲述了她当遭受丈夫辱骂时所获感受(反感与气愤),同时,她还具体地描述她的丈夫是如何辱骂她的,那些词语都涉及女性的生殖器官。女被访者10和被访夫1均具体描述了配偶辱骂他们的诱因(反对赌博、分居与调动工作),同时也表示了他们遭受配偶语言虐待的感受(悲伤、痛苦与忍耐),特别是女被访者10作为一名残疾人不仅遭受丈夫的词语虐待,还遭受他的身体暴力侵害。总而言之,定性访谈数据揭示:辱骂作为精神家庭暴力的一种形式对受害者造成很大的伤害影响,他们均表示当遭受来自配偶的词语虐待时,感到非常愤怒、伤心、羞辱、痛苦、忍耐等等。这种影响结果同样也反映在问卷调查数据中。表1(a)显示在夫妻冲突中,因一方(施暴者)使用脏话会影响到另一方(受害者)的情绪:愤怒、悲伤和侮辱。在这三种影响中,“愤怒”占第一位。例如:52.3%(92/176)的被调查者表示当遭受配偶脏话虐待时,他们感到非常“愤怒”。就“悲伤”而言,22.7%(40/176)的被调查者说他们有这种情绪。9.1%(16/176)的回答者表示面对脏话虐待,他们感受“侮辱”。根据调查结果,我们发现被调查者在冲突中经历脏话虐待时极易愤怒,比例高达50%以上。由此推论,脏话行为(词语虐待)影响受害者的情绪。表1(b)显示男人/丈夫和女人/妻子对脏话虐待的情感反应或多或少有点差异。例如:就“愤怒”选项,54.3%(50/92)的女性和50%(42/84)的男性分别选择“是”,女性回答高出男性回答的4.3个百分点。就“悲伤”选项,22.8%(21/92)的女性被调查者报告了脏话虐待引起她们悲伤,而22.6%(19/84)的男性被调查者也报告了他们有这种感受。这项男女回答结果基本没有差异,女性的百分率仅高出男性百分率的0.2各百分点。最后,9.8%的女性(9/92)和8.3%(7/84)的男性回答说他们在遭受脏话虐待时,感到受“侮辱”,前者的百分比高出后者的百分比1.5个百分点。定量调查结果首先显示无论是妻子还是丈夫,他们对待冲突中配偶使用脏话行为具有很强的情绪反应,通常他们会愤怒、悲伤和受侮辱。其次显示在夫妻经历脏话虐待所产生的各种情绪中,或许存在男女性别差异。定量调查结果与定性访谈结果吻合。
2.分析与讨论
众专家学者提出:家庭暴力可视为一个健康问题瑐瑡,因为家庭暴力导致受害者遭受生活、工作、情感、人格、健康、自尊等问题影响。尤其是精神暴力作为一种隐性的伤害,严重影响受害者的身体和精神健康,从而出现许多问题,如受害者甚至走极端:自杀。正如以上数据所示,在夫妻冲突中,施暴者使用的词语虐待(如脏话)非常影响受害者的情绪。定量结果显示无论是妻子还是丈夫均对来自配偶的词语虐待非常敏感,他们的情绪感受极强:愤怒、悲伤和羞辱,而且女性的百分比率均略高于男性的百分比率。而定性结果也显示妻子是遭受词语虐待的主要受害者,在丈夫的词语虐待中,她们的情绪受到极大影响,愤怒、痛苦、悲伤。由此可推,女性的身体和精神健康遭受这种暴力侵害的可能性将大于男性,不利她们的生存与发展。情绪与神经活动紧密相连,它是行为、生理、主观和认知的结合,属于自发性,而不是有意识的作用瑐瑢。因此,家庭暴力引起的“愤怒”、“悲伤”、“焦虑”等等情绪,并不是人们愿意经历的,这类情绪通常是人们极想控制和避免的。但在家庭暴力这种特定的情况下,受害者无法控制它们,因为施暴者主宰着一切(正如以上数据显示)。众所周知,良好情绪有助于人们健康,而消极情绪则影响人们健康,情绪与人们神经系统紧密相关联,消极的情绪会影响它们的健康瑐瑣。所以,由词语虐待,即精神家庭暴力引起的“愤怒”、“悲伤”、“羞辱”等情绪将严重影响受害者的生活质量,也包括施暴者,因为他们在施暴的过程中,自己的情绪同样处于不利健康的消极状态,害人又害己。Ekman瑐瑤释义:愤怒快速影响身体变化,它的症状反映在心跳过快和血压升高。愤怒是造成患心脏病的危险因素之一,甚至激发危胁生命事件的发生,如突发心脏病、脑溢血等等。定量数据结果已显示当受害者经历词语虐待时,“愤怒”情绪的百分率非常高(52.3%,2/176)。女性被调查者(54.3%,52/92)报告的百分率高出男性被调查者(50%,42/84)的4.3个百分点。定性访谈数据也显示当被访女性遭受丈夫的辱骂时,她们的情绪变化主要为“愤怒”。显而易见,词语虐待威胁妻子的身体健康,因为她们的生活被丈夫虐待阴影所笼罩,从而影响她们的生存与发展。Ekman还指出:悲伤导致对人们身体的长久伤害。假如一个人经历着悲伤,她/他会感到无助,这将影响她/他的神经紊乱,如精神恍惚。定量结果显示,20%的女性和男性被调查者分别报告在经历词语虐待过程中,他们感到“悲伤”。被访谈者(主要为女性)讲述在遭受丈夫辱骂时,她们深感悲伤,而无助。如面对丈夫的辱骂,被访妻6只好沉默,女被访者4只好关窗关门。在访谈过程中,由于女性受害者长期遭受如此家庭暴力的伤害,造成她们具有这类消极情绪,从而影响到她们的正常生活。在与他人交谈中,她们常常表现出精神恍惚,如女被访者4、8和15在访谈中,常常不知道自己讲述遭遇家庭暴力的经历说到哪儿。家庭暴力造成这种“悲伤”的消极情绪危害受害人的生命,特别是女性作为词语虐待的主要受害者,因为悲伤,她们会感觉无助,处于精神恍惚状态,随时有可能发生意外事件。Tiedens和Leach瑐瑦强调:受侮辱的感受会使受害者感到痛苦,因为他们没有得到尊重。受侮辱的消极情绪直接影响到个人自信心和自尊,导致他们自认为不如他人,也许走极端:自杀。受“侮辱”的情绪已反映在本项研究的定量和定性调查结果中。如9.1%的男女被调查者报告当遭受配偶脏话虐待时,深感“侮辱”。而被访谈者均叙述当遭受丈夫的词语虐待时,她们感到羞辱,特别是那些词语往往与女性生殖器官相连,女性的尊严受到摧残。女被访者2的丈夫辱骂她:“如有一个男人与你一起睡觉,我都不介意”、“我帮你找一个男人”,这些下流的语言伤害了她,她感觉自己好像不如一件物品,丈夫抛弃自己好比“扔一件旧衣服”。昔日相爱的丈夫居然说出这类话语,怎能不让妻子痛苦。由于妻子处于这种被羞辱的生活之中,她们的健康将无法避免遭受严重威胁。鉴于数据分析,我们发现词语虐待作为精神家庭暴力的一种形式影响受害者的情绪,威胁着他们的身体健康。特别是女性受害者的身体健康或许比男性更易遭受到威胁,因为她们是这种暴力的主要受害者,而且她们的消极情绪的产生直接与丈夫的词语虐待关联。同时,我们还发现夫妻使用/经历词语虐待迥异,即存在社会性别不平等差异问题。那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种差异的存在呢?首先,从历史角度分析,“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代代相传,今天的人们仍然认可这种观念。根据一项2001年中国妇女地位调查,结果显示城市妇女(全职妇女)每周平均做家务21小时,而男性则做8.7小时瑐瑧,女性操持家务的时间比男性多十几个小时。根据国家最新中国妇女地位调查统计,72.7%的已婚者认为,与丈夫相比,妻子承担的家务劳动更多。在休息日,女性的休闲时间为240分钟,而男性为297分钟瑐瑨。调查结果表明今天的女性仍然不能摆脱繁重的家务劳动,虽然她们与男人一样在外也承担着工作,肩负养家糊口的责任,她们实际承受着双重压力,妇女并没有因为具有外出工作的权力,拥有相对独立的经济,而获得家庭解放瑐瑩。“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已不符合时代要求,家庭内外事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丈夫需要为妻子分担家务,而妻子同样需要为丈夫分担社会压力(事实已如此)。然而,比较遗憾的是“男主外,女主内”观念在人们脑海中根深蒂固,男人在家的地位明显优于女人,如果妻子不能服从或者建议逆耳(如女被访者10的讲述),丈夫作为男人当然就会对妻子施暴(如叫喊、辱骂),而妻子作为女子被迫遭受暴力,由此影响她们的情绪:愤怒、悲伤、羞辱,导致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水平低下,不利她们的发展。从社会角度分析,“男人优于女人”观念深深根植于人们的思想。人们通常以社会性别观识别男女群体特征,认为女人在家和社会的地位从属瑑瑠,这种针对男人和女人的鉴别方式不是基于他们的生物或自然特性,而是以社会特性鉴定瑑瑡。因此,“社会性别”(gender)术语贯穿我们的全部生活,它相对于“性别”(sex)术语。这两个术语含义完全不同,前者是由社会建构的,意指女性特质/气概(Femininity)和男性特质/气概(Masculinity),而后者基于生物或自然特性,意指女(Female)和男(Male)。总之,如前所述,人们偏爱持“社会性别”观辨识自己身边的人,如朋友、同事、同学,邻居、路人,也包括家人等等。社会性别观渗透我们整个社会,如政治、法律、教育、婚姻与家庭、就业、医疗、福利等等方面。现实生活中,男女间社会性别不平等问题随处可见,如数据显示,包括与配偶联名在内,女性有房产的比例为37.9%,男性为67.1%瑑瑢。这一结果折射出社会赋予男性更多的权力和机会,在财产拥有上也占绝对优势,男性明显在家庭和社会的地位高于女性。由于社会性别观的影响,在当今社会,女性与男性相比,依然没有享受到均等的尊重。例如:她们不能享有与男人均等的工作权,如反映在就业、收入、退休等诸多方面。以就业而言,针对女性情况不容乐观,因为她们与男人相比较难找到工作。据女性生活蓝皮书报告,56.7%的被访女大学生表示在求职过程中感到“女生机会更少”。19.1%的女大学生表示在找工作的面试中曾遭到用人单位面试人员的社会性别歧视瑑瑣,在现实招聘广告中体现性别歧视语随处可见一斑:招聘……,男士优先瑑瑤。这类招聘广告充分反映出社会对女性的不公和轻视。岗位聘用应视能力而定,怎能以“社会性别”识别男女群体特征而聘用呢?在社会中,男人与女人应该享受平等的工作权。再以退休而言,退休政策同样显现出男女不平等,前者退休年龄(55-60岁)高于后者退休年龄(50-55岁)。即使国家组织人事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如县处级女干部和女性高级专家可以推迟至60岁退休。某些地方政府,如深圳正在拟定实行女性弹性退休制度,可延长退休年龄瑑瑦。从表面层面来看,我们认为这类政策似乎提升了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其实深层理解,我们发现这类政策的制定依然基于认可男女社会性别差异的观点:“男人优于女人”,决策人始终无法将女性与男性置于同等水平对待,因一“可以”、“弹性”和“可延长”词语,随之执行者理所当然地会偏向优先考虑男人,而封杀女性为社会创造价值的作用。根据针对女性的这类政策,试想为什么不能拟定实行男性弹性退休制度,可提前退休年龄呢?为什么不能制定男女享有同等弹性退休制度和同等年龄退休权呢?正是因为社会赋予男性/丈夫更多和更大的机会,导致女性/妻子的经济收入与男性有很大差距瑑瑧,女性过早地失去在社会中应有的显性作用瑑瑨,妻子当然容易被丈夫轻视。男女之间的社会性别不平等影响女性在婚姻与家庭及社会地位低下,从而使她们易于遭受家庭暴力的侵蚀,男性/丈夫为使妻子服从,可以任意对妻叫喊与辱骂,实证调查显示。从文化角度分析,人们崇尚“男人优于女人”和“男尊女卑”等传统观念,男人和女人、男孩和女孩不能享有类似的生存权。自从我国在城市实行独生子女政策30多年以来,许多夫妇期盼生男孩(传宗接代,光宗耀祖),因此,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孕育而生,导致我国人口出生性别比男性持续走高瑑瑩,还未出世的女婴(女性)生存权就这样被剥夺。受“夫贵妻荣”文化影响,某些女性高调诠释“拜金”主义,如“宁愿坐在宝马车中哭泣,而不愿坐在自行车上微笑”,“学得好不如嫁得好”,她们宁愿依附男人,而不愿自强自立瑒瑠,成为男性的附属品,她们随时都会被男人抛弃,各种实例不胜枚举。今天,某些女性所推崇的“拜金主义”和“有条件”婚恋等观念恰好反映出女人的地位在现实生活中与男人相比仍处于劣势,如就业困难、退休早于男性,她们“不得不”依附男人,似乎无可厚非。正是这些观念的影响,男女不能享受真正意义上的平等,所以,妻子在家易于遭受来自丈夫的各种形式的暴力(如词语虐待),反之丈夫在家易于对妻子施暴。在男性的内心深处,或多或少认为或适应女性应天生地服从与依附他们,他们具有家庭掌控权(以上实证数据显示),这一切是历史、社会与文化所赋予他们的“特权”。
综上所述,历史、社会与文化建构的“社会性别”观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学习与工作。由此男女社会性别不平等差异渗透于我们社会的方方面面,如家庭暴力。因为历史、社会和文化赋予男性更多的权力,他们天生感觉自己优于女人。所以,在家庭中,男人/丈夫希望支配与掌控自己的女人/妻子,因不愿被人说自己像个“娘们”,如果妻子违背了他们的意愿(不顺从),他们就会行使自己的“特权”:对妻施暴。实证调查数据已显示在冲突中,妻子是丈夫施虐词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词语虐待会引起受害者消极情绪(如愤怒等)的变化,因此,她们的身体和精神健康面临严重威胁,不利和阻碍了她们的生存与发展。为此,我们不能忽视家庭暴力这样一个社会问题、一个社会性别问题和一个健康问题,需要给予女性特别的关注和援助,必须采取一定行之有效的措施,遏制家庭暴力,保护女性。具体措施如下:1.加强教育,提高社会性别平等意识通过各种途径,如媒体、教科书等,加强对全民进行提高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在社会中,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我们都应从人人平等的角度考虑,促进他们的生存与发展。不要将生理性别差异纳入到生存、就业、教育、选举等方方面面中,制定男女平等的政策和法律,男女共同建设和谐社会。社会性别平等是我们美好生活的保障。2.家和万事兴,构建和谐社会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秩序良性循环的必要基础。中国几千年文化传承:家和万事兴。因此,我们要大力宣传家庭中的互敬互爱,尊重每一个家庭成员,任何一位家庭成员不能以强势控制(暴力)和剥夺他人的平等生存权,不利个人发展与家庭和谐,不利和谐社会的构建。3.普及卫生常识,消除家庭暴力通过举办一些讲座,普及家庭暴力影响受害者(包括施暴者)的身体和精神健康知识,让民众认知家庭暴力不仅是一个社会问题,而且还是一个健康问题。不能错误认为是施暴者的一种情绪的宣泄,而他的如此行为是对他人的一种严重伤害,特别是一种精神伤害,这样的伤害是永久性地、无法愈合地,将会导致不可预知的结果,如疾病、自杀或对儿童未来的不利发展等。使每位公民认知消除家庭暴力是自己的职责,每个人做到拒绝暴力,家庭与社会生活将美满。4.增强援助,保护受害者以便杜绝暴力惨案的发生,各个机构组织应增强对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多方位的援助,例如: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建立庇护场所、医疗救治,保护每一位受害者。特别是研究家庭暴力的工作者,应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扎扎实实地进行调查研究,为政府提供有效调查数据,使政府能够制定更好的、符合男女民众利益的政策和法律,有助社会发展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