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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优先发展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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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优先发展政策建议

摘要]在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中,应把优先发展小城镇作为重要抓手,采取有效政策和措施加强小城镇的建设、发展,以便更好发挥统筹城乡发展的功能。

[关键词]建设新农村;发展小城镇;政策建议

小城镇是“三农”工作的物质载体,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示范点,是亿万农民安居乐业的家园,直接体现着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环境状况、农村面貌、农民生活乃至农村文明的总体水平。在建设新农村这个大背景下,建议把优先发展小城镇作为重要抓手,稳定数量,提高质量,先抓点,后推线,再扩面。总的原则是32个字:突出重点,示范引路;规划先行,因地制宜;政府支持,农民为主;创新机制,形成合力。要壮大小城镇人口规模,提升带动周边农村发展的能力,以便更好地发挥统筹城乡的功能,使真正可以加快发展的小城镇迅速成长。

一、支持全国重点镇,发挥以点带面示范效应

2004年2月,建设部等六部委从2万多个建制镇中确定了1887个全国重点镇。选择结果无疑证明它们在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也表明其在“质量”上走在了全国小城镇发展的前列。应当强调的是,重点镇是小城镇衔接大中小城市形成战略布局的重要节点,必须在不同地区的发展格局中明确重点镇的战略地位和作用,努力达到抓好一个点、带动一个面、影响一大片的效果。

在对重点镇的扶持上,国家开发银行优先对全国169个小城镇提供信贷支持的探索,是实现党和政府发展目标、弥补体制落后和市场失灵的一种金融形式,为我国城镇化提供了示范和样板,为党和政府在更大范围内有效指导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经验。

二、整合小城镇资源,形成城乡一体工作格局

小城镇发展需要按照综合协调、政策集成的要求,整合规划、建设、国土、农业、交通、水利、扶贫、卫生等各部门的资源,把环境整治、精神文明、农房规划、生态农业以及扶贫等职能工作加以统筹,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在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中,应坚定不移地加快小城镇发展,坚定不移地把优先发展小城镇作为重要抓手,推动从中央到地方把小城镇发展全面纳入支持“三农”的各类规划、计划,把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繁荣小城镇经济作为制定经济社会政策的重要原则,形成城乡一体的工作格局和推进机制。

当前,特别应当重视小城镇发展的有关政策研究,加快小城镇发展由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的转变,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健全城乡资源良性互动的市场体系,促进小城镇加快发展。

三、重视小城镇规划,突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

规划在发展中居于龙头地位,小城镇发展离不开规划水平的提高。应当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强化“科学规划”的理念,体现“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延续特色、简明适用”的原则。按照改造镇中村、合并小型村、缩减自然村、拆除空心村和节约村庄占地总量的要求,优化小城镇布局规划,合理布置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合理布置教育、医疗、文化等服务设施,并与小城镇外部的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交通道路、产业园区、水利设施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建议现有每年200亿元的村村通公路建设、农村电网改造、通讯建设放缓步伐,与小城镇整体规划相协调,以免通了公路、电网、通讯的村庄可能被撤并而造成浪费。从原则上来讲,小城镇规划管理重在解决地脉、人脉、文脉、经脉“四脉”问题。小城镇规划是不是成功,主要看人工建筑与自然风景是不是和谐地融合在一起。

四、加大小城镇投入,拓宽建设资金多种渠道

由于小城镇的经济基础薄弱,商业利润空间较小,单纯依靠市场的力量难以吸引足够的资金,应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相对集中地向小城镇基础设施投入,避免“雨打沙滩万点坑”。同时,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注意引导直接受益的农民对小城镇基础设施投资投劳,吸引各种社会资金参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政府引导,农民和集体投入为主体,社会力量多方支持,合理、稳定和有效的小城镇建设资金投入机制。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应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或采取BOT方式建设供排水、垃圾处理等公用设施;对公交、公共区域广告经营权等实施特许经营制度。

针对小城镇有关扶持资金不完备、不配套的情况,应当通过立法形式,按照城乡统筹发展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把国家支持小城镇建设、推进反哺与支持机制的资金逐步制度化。摘要]在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中,应把优先发展小城镇作为重要抓手,采取有效政策和措施加强小城镇的建设、发展,以便更好发挥统筹城乡发展的功能。

[关键词]建设新农村;发展小城镇;政策建议

小城镇是“三农”工作的物质载体,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示范点,是亿万农民安居乐业的家园,直接体现着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环境状况、农村面貌、农民生活乃至农村文明的总体水平。在建设新农村这个大背景下,建议把优先发展小城镇作为重要抓手,稳定数量,提高质量,先抓点,后推线,再扩面。总的原则是32个字:突出重点,示范引路;规划先行,因地制宜;政府支持,农民为主;创新机制,形成合力。要壮大小城镇人口规模,提升带动周边农村发展的能力,以便更好地发挥统筹城乡的功能,使真正可以加快发展的小城镇迅速成长。

一、支持全国重点镇,发挥以点带面示范效应

2004年2月,建设部等六部委从2万多个建制镇中确定了1887个全国重点镇。选择结果无疑证明它们在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也表明其在“质量”上走在了全国小城镇发展的前列。应当强调的是,重点镇是小城镇衔接大中小城市形成战略布局的重要节点,必须在不同地区的发展格局中明确重点镇的战略地位和作用,努力达到抓好一个点、带动一个面、影响一大片的效果。

在对重点镇的扶持上,国家开发银行优先对全国169个小城镇提供信贷支持的探索,是实现党和政府发展目标、弥补体制落后和市场失灵的一种金融形式,为我国城镇化提供了示范和样板,为党和政府在更大范围内有效指导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经验。

二、整合小城镇资源,形成城乡一体工作格局

小城镇发展需要按照综合协调、政策集成的要求,整合规划、建设、国土、农业、交通、水利、扶贫、卫生等各部门的资源,把环境整治、精神文明、农房规划、生态农业以及扶贫等职能工作加以统筹,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在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中,应坚定不移地加快小城镇发展,坚定不移地把优先发展小城镇作为重要抓手,推动从中央到地方把小城镇发展全面纳入支持“三农”的各类规划、计划,把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繁荣小城镇经济作为制定经济社会政策的重要原则,形成城乡一体的工作格局和推进机制。

当前,特别应当重视小城镇发展的有关政策研究,加快小城镇发展由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的转变,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健全城乡资源良性互动的市场体系,促进小城镇加快发展。

三、重视小城镇规划,突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

规划在发展中居于龙头地位,小城镇发展离不开规划水平的提高。应当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强化“科学规划”的理念,体现“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延续特色、简明适用”的原则。按照改造镇中村、合并小型村、缩减自然村、拆除空心村和节约村庄占地总量的要求,优化小城镇布局规划,合理布置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合理布置教育、医疗、文化等服务设施,并与小城镇外部的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交通道路、产业园区、水利设施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建议现有每年200亿元的村村通公路建设、农村电网改造、通讯建设放缓步伐,与小城镇整体规划相协调,以免通了公路、电网、通讯的村庄可能被撤并而造成浪费。从原则上来讲,小城镇规划管理重在解决地脉、人脉、文脉、经脉“四脉”问题。小城镇规划是不是成功,主要看人工建筑与自然风景是不是和谐地融合在一起。

四、加大小城镇投入,拓宽建设资金多种渠道

由于小城镇的经济基础薄弱,商业利润空间较小,单纯依靠市场的力量难以吸引足够的资金,应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相对集中地向小城镇基础设施投入,避免“雨打沙滩万点坑”。同时,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注意引导直接受益的农民对小城镇基础设施投资投劳,吸引各种社会资金参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政府引导,农民和集体投入为主体,社会力量多方支持,合理、稳定和有效的小城镇建设资金投入机制。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应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或采取BOT方式建设供排水、垃圾处理等公用设施;对公交、公共区域广告经营权等实施特许经营制度。

针对小城镇有关扶持资金不完备、不配套的情况,应当通过立法形式,按照城乡统筹发展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把国家支持小城镇建设、推进反哺与支持机制的资金逐步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