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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建设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分析了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农民工、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等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城镇化;和谐社会;以人为本
1加快城镇化进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
(1)以人为本、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人是由自然因素、社会因素和精神因素所构成的有机整体,人的发展应该是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三者综合统一的全面发展。现实的、具体的人作为社会发展的惟一主体,它自身的发展是否全面和谐,对一个社会是否和谐,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是,人类社会的本质特点,虽然是在于它不断地通过实践改造世界,但从根本上说,它本身却是自然界生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部分,并且只要人类社会存在,它就永远属于自然界。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人为本,倡导诚信友爱,并不断塑造互帮互助、融洽相处的新型主体,使人的自身发展逐步走向全面、和谐;必须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自觉统一、和谐相处,切实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新型文明发展道路。
(2)城镇化是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目前,城镇化是我国城乡社会和谐发展的一项紧迫而又重大的历史任务。第一,城镇化是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矛盾,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第二,城镇化是带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第三,城镇化有利于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提高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第四,城镇化对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作用。城镇化归根到底应该是人的生活方式和文化观念的城镇化。以人为本是城镇化建设的主题和核心内涵,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在城镇化建设中,在高度关注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等问题的同时,牢牢把握以人为本这个核心,把人放在城镇化建设的核心位置,在城镇环境和居住环境规划建设中,把改善人居环境,保持地方特色,实现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创造最佳人居环境放在首要位置。
(3)落实科学发展观是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保证。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思想是以人为本,把人作为社会发展的主体重视满足人们的现实需要,维护人们的切身利益,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经济大发展,使一些地区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大气污染、水土流失及土地荒漠化、草地沙化等现象日趋严重,城镇发展也出现了上述问题。因此城镇发展应以科学发展观打破城乡壁垒,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使城乡相互促进,协调发展;遵循自然规律,合理开发、保护自然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使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2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的不和谐因素
(1)农民工问题。我国目前社会保障制度的对象主要是城市居民,基本上没有将城市流动人口包括在内。城市职工普遍享受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五大保险,将农民工完全排除在外。进入企业的城市流动人口,一般不是企业的正式职工,企业在考虑员工福利时对他们往往忽略不计。与同企业的正式职工相比,农民工在工资、奖金、节假日、医疗和抚恤等社会保障方面总体上处于一种待遇十分低下和无保障的地位。虽然他们在企业中干的都是苦、脏、累、险的活,而且干活也最勤奋、最卖命和时间最长,但他们不能像正式职工那样累计工资,不能评定职称等级,无资格参加各类培训,更没有晋升的机会等。这种城乡二元性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处于一种近乎缺失的状态。
进城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是当前义务教育工作中的一个新难题,它实际上涉及的是我国城乡分割的义务教育体制问题。进城农民工在农村交纳了教育附加费,但这部分费用并没有根据其就业流向划转,他们打工所在地的城市财政体制在义务教育支出中没有包含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经费。再加上目前的教育统计仍以户籍人口作为口径,这等于说在我国目前的义务教育体制中出现了一个真空地带,它的实际受害者是进城务工农民的下一代。于是农民工对其子女的教育问题的解决只能是:要么在农村接受教育,但子女无人照顾或委托他人照顾;要么让其子女辍学或失学;要么花高价进入城市学校。在这种情况下,大量“非法”的农民工子女简易学校应运而生。虽然中央有关部门曾经两次颁布了关于流动儿童就学的暂行办法,如提出以就近入学为主等意见,但这些原则精神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对于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子女简易学校,地方政府的具体管理行为往往走向两个极端:要么不管不问;要么统统取缔。
(2)失地农民问题。目前,我国城镇化率以每年一个百分点在提高,而推进城镇化,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进行道路、住房、厂区等的建设。据不完全统计,7年来全国有近亿亩耕地被征用,其直接后果是造成了4000多万徘徊在城市边缘的“失地大军”,他们有着一个共同特点———务农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征占农村土地的力度越来越大,失地农民越来越多。部分失地农民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生活在城市的边缘,在就业、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又享受不到有关政策,导致失地农民问题越来越突出,已影响到城乡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
3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城镇化进程
(1)坚持以人为本,全方位解决农民工和失地农民问题。一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合理调整城市的农民工政策。当前户籍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应是实现居民的迁徙自由,变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为城乡统一的居民身份证一元户籍制度,使户籍制度恢复其只承担社会管理职能和人口信息统计功能的本来面目,使更多农民工成为“名正言顺”的城市人。二要积极推进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应根据农民工在城市的工作、发展情况和生活安置能力等各种具体条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农民自愿和政府组织引导相结合的办法,根据不同的条件逐步建立有利于农民成为永久性城市居民的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保障制度。三要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首要的内容,就是必须给进城农民工以“市民待遇”,让农民工与市民享有同样的合法权益,享有平等参与各种竞争的机会,如职业培训、子女受教育等权利。四要打通农民工进城渠道。应深化城镇就业制度改革,打破城乡就业壁垒,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制度。要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构建补偿、就业、社会保障“三位一体”的失地农民利益保障体系,即:改革和完善土地征用制度,以土地的市场价值为依据,提高补偿标准,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坚持“就业优先”原则,改变传统安置方式,按照“市场引导就业、培训促进就业、社会帮助就业、政府扶持就业、个人自主择业”的思路,加大组织领导、宣传引导和就业服务力度,帮助失地农民实现再就业;以“土地换保障”为原则,以被征地所承载农民安置的实际社会成本为依据,构建政府主导型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失地农民分享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成果的长效运行机制,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具体措施为:改革土地征用制度,以土地的市场价值为依据,给予农民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坚持就业优先原则,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
(2)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城镇发展观。城镇化发展的核心内容虽然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城乡充分就业,但重中之重是强化产业支撑,实现城镇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需要从如下方面下足功夫:
①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为城镇化提供物质支撑。新型工业化是指20世纪90年代以来,工业化国家步入信息社会后,正处于工业化过程中的发展中国家为了尽早赶上发达国家现代化的步伐,而采取的工业化与信息化相结合的现代化的发展道路,其核心是以先进的信息技术改造与提升传统产业,以信息化来带动工业化;其关键是发挥后发优势,采取跨越式发展战略。
②重视产业集群的发展,积极创造非农就业机会。在推动城镇化进程中,一定要十分重视和促进区域产业集群的发展,大力推进产业的集聚,并以集聚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在产业集群的发展中,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统筹优化生产力布局,把工业园区整合为产业功能区;二是把产业链做成产业集群发展的主脉;三是创新产业集群的体制和机制环境;四是明确产业集群的城镇化指向,高度重视集群产业的就业扩张效应。
③加快城市第三产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第三产业的发展是以生产要素的聚集为条件的,而我国的情况较为特殊,因为制度因素和非制度因素的长期阻碍,导致生产力中最活跃的要素——农村剩余劳动力很难在城镇立足,城镇第三产业发展缺乏劳动力和消费群体的支撑,必须把第三产业的发展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城镇化紧密结合。在大力推动第三产业发展的过程中,要下大力气打破城市第三产业的行业垄断,加快改革步伐,对外资和民营企业开放,在用工制度上取消户籍限制和对外人员的限制,第三产业作为劳动力吸收器的作用将得到更大的发挥。
④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非公有制经济是城镇化的重要推动力,其发展通过技术、制度和资金三大因素的影响,促进着城镇化进程。可以说,未来城镇化的希望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一是继续强化政策扶持;二是加快非公有制企业内部组织制度创新,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三是提升非公有制经济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层次。
(3)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政府在城镇化过程中的主要职能应当表现在如下方面:
①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公共服务是以政府等公共机构为主体、以非营利的公共服务为宗旨,面向全社会的公共消费需求的全部生产和服务活动,分为公共行政和公共安全服务、公共设施和公共事业服务、公共福利和社会保障服务三个主要方面。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治安管理;第二,城镇市容卫生管理;第三,城镇文化管理;第四,城镇经济管理;第五,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管理;第六,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时,必须十分注重电子政务在政府改革中的巨大作用。
②加强规划、规范和引导作用,培养城市核心竞争力。以市场力量为主导的城镇化进程并不排除政府的作用,尤其是在市场失效时期和城镇化的初期,以及城镇化超常规发展时期,更需要政府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加强规划、规范和引导作用,由政府制定城镇化的总体规划,对城市化的进程、城市人口的增长、城市的产业布局、城市规模的扩大等方面,实行必要的宏观调控,构建良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秩序,优化城镇化的组织架构,树立城市经营的理念,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
③大力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增强城镇的文化底蕴。大力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其着力点在于培养城镇的“软性竞争力”。科教文卫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之一,这些产品对于提升城镇的凝聚力、城镇发展的和谐度、城镇文化的影响力,城市品牌形象的美誉度以及城镇居民文化观念及精神风貌等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吴胜隆.推进小城镇城镇化进程的几点思考[J].山西建筑,2006,(2).
[2]蔡竞.可持续城市化发展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