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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精神生活质量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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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精神生活质量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经济和社会的迅速发展,广大农民在物质生活显著改善的同时,产生了强烈的提升精神生活质量的愿望和要求,他们有强烈的求知、求乐、求美的愿望,有强烈的追求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愿望。****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五大目标: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如果我们对新农村建设的五大目标进行深入解读的话就会发现,每一个目标都包含着提升农民精神生活质量的潜台词:生产发展从理论和实践上都应该包括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生活宽裕,同样应该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宽裕。乡风文明包括农民生活方式文明、道德行为文明、社会风尚文明,所有这些都是农民精神生活的重要内容。村容整洁,固然包括合理的村庄布局、良好的自然生态、完善的生产生活设施、美观实用的农民住房、干净整洁的生居环境,试想,在这样的村庄里如果没有满足农民精神生活需要的教育文化设施和进行精神生产的基础设施,没有高质量的农民精神生活,可能使农民在城乡二元结构的情况下安于农村、乐于农业吗?管理民主,就是要让广大农民在参与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实践中,能以主人翁的地位,享受更多的民主权利,自主决定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农民的聪明才智,调动农民的生机和活力,激发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热情,这些恰恰正是农民精神生活的重要内容。

当代中国农民精神生活质量处于何种状况?下面将根据我们对天津、广东、广西、湖北、湖南、安徽、四川、陕西、河北、山东、辽宁11省(市)的部分县、村的农民所做的“农民精神生活质量的调查问卷”的统计数据,根据廖小琴研究的精神生活质量的衡量指标。,进行审视和解析。

农民精神生活健康方面的主要表征:

第一,主体性提高。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农民的主体意识增强,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大幅度提高,靠自己的努力追求幸福,计划经济时形成的等、靠、要等依赖性思想逐步淡化。调查表明,54%的农民靠“自己和家人的努力”达到现在的生活状况,36.1%的农民“参与一点”村里政策的制订,尽管只是一点,它却是农民主体意识觉醒和增强的有力证明和表现。此其一。其二,农民逐渐成为农村文化的主体,改变了以往靠政府送文化下乡的被动局面。一些农民写出了反映当代农民精神风貌的优秀作品。一些农民成为农村文艺活动的主角。“目前,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民以‘自娱自乐’、‘自编自演’为特征的自办文化活动日益红火。仅在山西省,农民就创办了农民书屋1300多个、文化大院1900多个、农村个体电影放映队1700多个。”

第二,文明性增强。改革开放以来,越来越多的农民接触和接受了新思想,其言行举止开始讲修养,生活方式讲科学,语言粗俗、行为不端的现象大幅度减少。越来越多的农民走进大城市,形成一个新的阶层——农民工,由于受到城市生活方式和城市人行为习惯的影响,逐步改变了自己原有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不仅如此,农民工还把这种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带到农村,客观上促进了本土农民文明性的提高。比如,在婚姻问题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传统受到严重挑战,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年喜欢自由恋爱。在对象的选择上,多数农民并没有把物质的、经济的标准当作择偶的首要标准,而是把道德品质、知识文化这些最高的精神标准放在了首位。在问及“您希望自己的儿子娶什么样的媳妇”时,40%的农民选“人品好”,是所有选项中人数最多的,18.4%的农民选择“有知识”,位居所有选项的第二位。同样,在问及“您希望自己的女儿嫁给什么样的人”时,44.2%的农民选“人品好”,也是所有选项中人数最多的,24.5%的农民选“有知识”,位居所有选项的第二位。在文明的最高层次——扶助他人上,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见死不救、见贫不扶、见难不解的现象逐渐减少,助人为乐的精神大幅度提高。调查表明,37.6%的农民在亲戚朋友遇到困难时,会“立即出手倾自己所能帮助”。

第三,精神需求增长。个人的精神生活需求是精神生活质量高低的最深刻根源。有精神需求才有精神追求,有精神追求才有精神生活、精神生产和精神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的精神需求大幅度增长,其中尤为突出的是教育。越来越多的农民希望自己能够接受到良好的教育,39.6%的农民希望自己接受“大学及以上程度的教育”,18.7%的农民希望自己接受“大专中专”的教育。25.9%的农民希望自己接受“高中教育”,只有15.8%的农民希望自己接受小学或初中的教育。越来越多的农民不仅希望自己接受更多更好的教育,更希望自己的子女接受到良好的教育,当问及“您认为孩子接受到什么样的教育就可以了”时,35.1%的农民回答是“大学”,23.1%的农民回答是“研究生”,两项相加高达58.2%。还有29.2%的农民最关心子女的“学习教育”,24.5%的农民最关心子女的“全面发展”,16.1%的农民最关心子女的“道德做人”。不仅如此,越来越多的农民家庭加大了对子女和自身在教育方面的投资力度,农家的收入除维持日常开支外。33.7%用于子女的教育,11.4%用于自身的教育,农民把将近一半的收入用于自己和子女的教育上。虽然农民的动机不是单纯的为了精神生活的改善,但不可否认,农民对教育的重视程度空前提高,农民对教育的需求和渴望异常强烈和迫切。第四,精神感受良好。精神感受是人们对自身精神生活需要得到满足后的一种体验,它可以用快乐不快乐、满意不满意、幸福不幸福等来表达。人的精神感受虽有来自物质需要被满足的方面,但这是低层次的。德谟克利特说过,幸福的居处是在我们的灵魂之中,因此,人对生活的良好感受和深刻的幸福感是与人的精神需要的满足紧密相连的。

自党的十六大把“三农”问题作为党和政府工作的重点后,从城乡统筹到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方针的实施,从农村中小学生免收学杂费、追加建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府投资规模,到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出台,九亿农民告别了延续2600年的农业税。多数农民不仅有吃、有穿、有住,而且有学上、有医看,深切感受到了党和政府以及整个社会对他们的关心和尊重,快乐、满意等发自灵魂深处的幸福感油然而生,46.7%的农民“满意”“现在的生活”,位居所有选项的第一位。二

然而,农民精神生活领域还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精神支柱缺失。其一,一些农民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变形,理想信念模糊,集体观念淡薄。他们认为:“理想信念都是虚的,只有金钱才是实的。他们的口头禅是‘理想信念能当饭吃吗’?因而在这些农民心中,社会主义、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变得异常模糊。为了尽快发家致富,不惜破坏资源,破坏生态,不惜采用不当手段谋取私利。”其二,一些农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知之不多,对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了解不够,认识不足。当问及“您了解多少农村政策”时,56%的农民回答“小部分”,还有14%的农民“一点也不了解”。当问及“您认为党和政府的农村政策对您有用吗?”时,46.9%的农民回答“小部分有用”,12.5%的农民认为“一点没用”。其三,一些农民信仰流失,痴迷邪教,追捧各类宗教活动。在一篇“警惕西部农村邪教力量扩张”的文章中,作者调查发现:“一些像‘实际神’这样的邪教组织就像一颗颗定时炸弹,存在于政府和法律的监管之外,对群众的物质和精神危害很大。”。

第二,精神生活空虚。一些农民不读书不看报,在牌桌、酒桌、神桌上消磨业余时间,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充斥着他们的精神生活。调查显示:59.2%的人偶尔读书看报,13.1%的人从来不读不看。60%的农村青年经常参加带赌博性质的打麻将、玩扑克活动。“记者发现,从陕西延安到榆林,再到宁夏西海固和甘肃庆阳,无论是从汽车窗口看到的公路附近村庄,还是随机走访的山村,都有一个共同点:村村有寺庙,见神就祷告。”“

第三。精神生活特性低下。精神生活特性是指个人享受精神资源后精神生活呈现出的特有性质,它可以用愉悦性、发展性和超越性来表示。当精神资源的利用仅仅是为了满足个人缓解压力、消除疲劳、放松身心乃至纯粹娱乐或享受的需求时,人的精神生活就表现出愉悦性。愉悦身心是人之精神不可缺少的目的,但它又是最低层次的功能特性。如果精神生活仅仅停留在这个层次,那只能是一种平庸的甚至庸俗的生活。因此,精神生活还有更高层次的功能特性即发展性和超越性。发展意味着精神生活质量的提升,但发展可能是一般性的发展、浅层次的发展,不一定达到超越直接生活目的的程度。超越则既有对物质的驾驭,更有一种具有终极性意义的超越,它可以把人不断引向自我实现的境界。

由于农民文化素质和收入的普遍低下,对知识的追求、对道德的恪守、对美的需求、对生活意义的追问、对理想信仰的向往等高层次精神需求明显不足,读书、写作、绘画、发明等发展、超越型休闲娱乐活动缺乏。一项关于当前国民精神文化生活状况的调查表明:“只有11.2%的被调查者表示经常在休闲时间学习进修。只有7.5%的被调查者表示在休闲时间经常从事书法、绘画、发明、设计等方面的业余爱好。”。这个调查的对象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主要社会群体,相比较农民是弱势群体,不难推出这方面的数字会更低。一些农民宁愿把有限的钱财用于敬神祭鬼、非法娱乐活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仪式等方面,也不愿投入到精神生活的改善上来。在问及“你们村里经常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仪式吗?”时,39.1%的人回答“经常”,是所有选项中人数最多的。

第四,精神生活设施缺乏。一些村民愿意修建供菩萨的庙宇,不愿修建图书室、活动室。有的村建有活动室,却不开展活动。在问及“你们村有哪些公共设施”时,8.2%的农民回答有“图书馆”,20%的农民回答有“体育场所”,6.6%的农民回答有“电影室”,9.9%的农民回答有“戏台”,12.6%的农民回答有“网吧”,9.9%的农民回答有“电子游戏室”,7.5%的农民回答有“麻将室”。可见,在我国农村,满足农民精神生活需要的教育文化设施和进行精神生产的基础设施严重缺乏。

农民精神生活领域存在上述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

第一,经济原因。农民的收入偏低,精神生活的物质基础不足。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是其他一切社会活动的物质保证。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农民的收入大幅度提高,但总体上仍属低收入群体,农民仅靠种地难以维持生活,更不用想通过种地富裕起来。虽然有不少农民外出打工,但是其每年的收入仅能保证家用,大部分都用在子女的教育和人情方面,没有多余的资金投入到满足精神生活需要上来。加上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政府在农村精神生活设施方面投入较少,不能满足农民多层次的精神需求。

第二,政治原因。各级干部对农民精神生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措施不力、方法不当、自觉性不强。一些领导干部认为精神生活是虚的、看不见的、摸不着的,只有物质生活才是实的、看得见的、摸得着的。一些领导干部,将主要精力放在抓经济建设和经济效益上,甚至没有把农民精神生活的改善摆在议事日程上。一些领导干部,为出政绩,对“短、平、快”的农民物质生活的改善有兴趣,对周期长、投入大、见效慢的农民精神生活的提高关注不够。一些领导干部甚至认为只要物质生活提高了,精神生活自然而然也会提高,不知道精神生活的改善和提高与物质生活一样是一个自觉、主动、积极的构建过程,因而对农民的精神生活,要么放任自流,任其发展,要么搞一些形式,应付上级检查。总之,各级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在思想观念上仍然保持“重经济、轻文化”,“重物质、轻精神”的惯性,忽视农村文化建设和农民精神文化需求。第三,文化原因。首先是农民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低下,精神需要的内驱力不足。

美国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刘易斯提出的贫困文化论认为:贫困不仅是一种经济状况,同时还是一种自我维持的文化体系。穷人长期生活在贫困之中,形成一套特定的生活方式、行为规范、价值体系等,这种贫困文化对周围人和后代人都会发生影响,使贫困得以维持和繁衍。我国农村扶贫工作中一度流行的素质贫困论也认为,中国农村贫困的本质不是物质的匮乏,也不是产值的低下,而是人的素质低下。据此可以推论,农民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低下不仅导致自身的贫困,更重要的是导致了农民对精神生活追求愿望和期待值的下降。其次是精神需求的外引力不足。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冲击,不仅反映农民生活、贴近农民生活的优秀文艺作品较少,而且“文化垃圾”正向农村转移。许多农民反映:“现在影视节目离农民越来越远,充斥荧屏的不是砍砍杀杀,就是丰乳肥臀,哪能见着几个农民形象?积极向上的文化生活载体和内容搞不起来,农村文化生活苍白。一些头脑精明、善于经营的文化个体户,便打着‘文化下乡的幌子’,把书刊垃圾、音像垃圾、演出垃圾等文化垃圾大举向农村转移输送,在谋取不义之财的同时,严重败坏了淳厚的乡风。”

第四,社会原因。首先是政策导引缺失,宣传力度不够。相对于物质生活来说,精神生活是人特有的生活。因而精神生活质量的高低是人的生活幸福与否的核心指标。但是,改革开放以来,全社会对这个问题普遍重视不够,“物质生活”这只手较硬,“精神生活”这只手较软,没有形成重视精神生活的农村社区氛围。其次,精神产品在农村没有较大的市场。由于经济等方面的原因,再加上精神生活对人的益处是难以在短期内察觉的,农民对精神生活不够重视,舍不得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精神生活中,农民满足精神需求的主要工具是电视、音像等,很少有农民订报刊、买书籍。调查显示:只有16%的农民“经常买书、报、杂志等读物”,61.8%的农民偶尔买,22.1%的农民从来不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