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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针对广西农村金融现实有效需求存在不足并呈扩大趋势的现状,文章从理论与实际结合的角度出发,分析广西农村金融有效需求不足的制约因素,提出解决广西农村金融有效需求的对策,以促进广西农村金融经济和谐发展。
[关键词]广西农村金融;金融需求;农村担保
在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理论界和实践者都意识到金融支持是必不可少的动力,均强调增设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增加农村信贷投入的重要性。然而,这种政策主张暗含着一个假设前提,就是农户对金融资源的需求极其强烈,制约金融与经济良性互动的瓶颈是金融供给不足,因而只需增加金融供给就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实际上,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抑制是混合型抑制、金融供给不足与有效需求相对有限同时并存。本文重点从广西金融需求的角度来探讨广西新农村建设中的金融支持问题。
一、目前广西农村金融需求的现状
(一)广西农村金融需求主体结构。目前目前农村金融需求的主体主要包括农户、农村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其中,农户分为贫困型农户、发展型农户和能手型农户;农村企业又可分为一般的乡村企业和产业化龙头企业。
贫困型农户是一种特殊的金融需求主体,其生产和生活资金较短缺,作为金融机构的承贷主体是不健全的,贷款风险较大。虽然他们对贷款也有需求,但被排斥在正规金融组织的贷款供给范围之外,只能以较为特殊的方式满足资金需求。政策性金融的优惠贷款资金、民间渠道的小额贷款、政府财政性扶贫资金是满足贫困型农户资金需求的重要方式。发展型农户已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具有传统的负债意识,金融机构对这部分农户发放小额贷款支持,该农户群体是农村信用社主要的贷款供给群体。能手型农户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以市场为导向的专业化技能型生产,对于贷款资金的需求一般大于发展型农户,但他们缺乏有效的承贷机制,缺乏商业贷款供给所需要的抵押担保品,因而难以从银行申请到贷款。“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一般通过获得商业金融机构的信用放款或抵押担保贷款来满足资金需求。但当龙头企业处于发展初期而正在形成中时,由于缺乏健全的承贷主体,金融机构难以给予其贷款支持,资金短缺是这类企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约束因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包括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股份合作社、农村经纪人等。
(二)广西当前农村金融需求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业信贷需求能力弱。广西农业基本上还是典型的小农生产模式,生产力水平和比较收益低,资本形成效率整体水平低,不能承担较大的信贷风险。这些弱质特性使农业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比例偏低,同时广西农户规模小、数量大、高度分散、信息不灵通,收入水平、组织化和市场化程度均低。因此农户贷款需求虽总量可观,但由于小额、高度分散性、季节性和时效性较强等弱点,导致信贷成本高、风险大,金融机构介入缺乏积极性。
2、农村金融有效需求不足。广西农村金融需求强烈,但针对正规金融部门的有效需求严重不足。一方面,由于广西简单再生产的传统小农生产方式,商品化和货币化程度均低;农户观念较保守,负债意识淡薄。回避风险倾向性强烈,捕捉发展机会的能力缺乏,难以形成有效的金融需求。另一方面出于防范风险、促进金融资产质量和成本效益考虑,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商业化倾向明显,支农职能弱化,放贷标准提高,要求提供有效抵押品和担保人等。由于大量农户和农村小企业达不到金融机构放贷标准,因此对正规金融部门而言,相当部分农村金融需求是无效的。
此外,如果从正规金融部门借款的预期收益率偏低或交易成本过高,同时社会存在民间借贷等其他更便利的可选渠道,那么资金需求方必然理性地放弃正规金融。因此,从正规金融部门流失的这部分农村金融需求,对其而言也是无效需求。
二、广西农村金融需求不足的制约因素分析
(一)广西农村经济由于受土地制约。农业规模小。金融需求小。由于受市场化程度低、结构调整滞后、产业升级缓慢、农村非农经济活动不活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广西农村资金需求主体以个体小农为主,联合体种植大户、养殖专业户、多种经营重点户、涉农民营企业等在东部发达地区已大量涌现的资金规模需求主体在广西还是凤毛麟角。由于农业生产基本上还停留在以土地、劳力、畜力和简单机械投入为主的传统农业阶段,农户生产性资金需求主要是为了购买种子、化肥、农药、农具、牲畜等,所需投人极为有限。
广西地处少数民族边远地区,近年来经济发展速度虽然较快,但是由于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经济总量仍然偏低,城乡经济差异较大。广西大部分农村地处山区,受历史条件和地理位置的影响,经济发展严重滞后,很大部分地区还深受“贫穷”的困扰,城乡对比差距相当明显。当前广西农村地区贫穷落后的状况直接影响了广大农户和企业获得金融服务的偿付能力,是农村金融需求有效性最重要的影响因素。
(二)农村劳动力流失。现阶段,广西农户就业领域也呈现出多元化发展格局,但农民在务农之外主要是外出打工,从事个体经营和民营经济活动的很少。农村劳务输出人口大量迁徙,削弱了对金融的有效需求。据调查,目前在广西农村,实际居住人口占户籍数比例仅为30%左右。而且绝大部分青壮年、有文化有技术的贷款需求农户如今大都离农离乡,不少农村人口构成以“三、六、九”为主,即妇女、儿童和老人,且留守农户大都仍以传统农业为主。其中种植业农户因自然条件、生产技术诸多因素制约而难以形成规模农业,基本或极少有贷款需求;养殖业农户也因市场变化、科技水平局限等原因而难以形成产业,其贷款需求也是极其有限。在此背景下,农村信贷市场出现需求萎缩在所难免。
(三)农村担保和保险体系不健全。在农村建设中,往往有很多好的项目,但却因业主抵押物难以落实而常常忍痛割爱,银行对此也爱莫能助。据了解,广西目前民营担保公司少,经营尚未走上正轨,这与广西经济金融的发展状况极不相适应。对农业的投入,如对农业产业化、集约经营化、水利设施的投入,生产与回收资金周期长,自然灾害风险大,这就需要银行与保险的服务配套,但实践中,银行与保险的服务“两张皮”结合不够,阻碍了对农业信贷的有效需求。
(四)农村金融服务滞后和农村金融产品单一。农村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的开发设计上,没有充分考虑农民的需求。从目前情况来看,除存、贷款服务外,农村金融机构基本没有针对农民和农村企业的其他金融服务。
由于区域性的业务垄断,正当、合理、公平的竞争无从谈起,加上农村金融市场开拓成本高、风险大、金融生态脆弱等因素的影响,金融机构的创新冲动受到抑制,产品更新意识淡薄,金融服务产品种类单一,在金融产品的设计开发上,没有考虑农民自身的金融需求,导致新的服务品种和技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长期得不到运用。由于金融机构缺乏对农民的金融宣传,大部分农民对证券、银行卡等金融产品一无所知,根本无法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金融服务。
(五)农村金融意识薄弱。与一般城镇居民比较,农户更应该积极参与金融。这是因为,农户不仅是消费单位,还是生产单位,积极参与和利用金融可以更有效地调节资金的余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交易成本。目前,农户参与金融的可能方式就是加入信用合作社,让自己成为资金积累和使用的决策者和受益者。但是目前广西农户的金融知识缺乏,金融意识较差,不知道如何利用集体的力量来帮助自己,同时农户对农村信用社的信任程度低,担心“合作”有名无实。因此农户在遇到金融需求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向亲戚朋友借贷。三、增强广西农村金融需求的对策
(一)推动农村产业化发展。扩大农村金融需求。从产业经济作为金融交易基础的角度看,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与金融交易水平之间存在严格的正相关关系,即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则金融交易的规模会越大。对农村金融发展而言,为从根本上改进农村金融交易的条件和环境,首先应当是农村产业结构的多元化发展,尽可能提高农村经济的整体收益水平,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有效需求。农村金融不应从狭义上理解为农业金融,也不能狭隘地理解为仅对农业生产提供贷款,而应视作对农村多种经营活动、多种产业活动进行支持。大力推进城乡统筹一体化的进程,进而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市场化、农村城镇化水平,加快农业从内部的一产向二、三产延伸,大力培育工厂农业、公司农业、工人农业、农庄农业、消费农业等现代新型的城乡一体的农业发展新型模式,必然会大大拓展对资本农业和金融的需求空间。
(二)加大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发挥农发行的政策性作用,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山区交通不畅,自然条件恶劣,经济基础薄弱,在一些极端贫困的地区经济资源无法转变为经济优势。为此,国家农发行应从支农、富农的高度,大力投资兴建乡村公路,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大力投资兴修农田基础设施,提高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大力投资建设电力和通信设施,解决农民信息闭塞、市场反映不灵敏问题。农业发展银行要成为农村综合开发、农业基础建设投入的主导力量。农业银行要回归其本来定位,发挥农业银行的支农作用,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准确定位农村信用社改革目标。把农村信用社办成真正体现以互助、合作、保本微利为主要目标,为农村为社区服务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引领其他商业银行参与支农的积极性。培育多层次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试点办理邮政储蓄银行涉农贷款,推进村镇银行、小额信贷组织和资金互助组织试点。
(三)创新金融产品,满足农村多样化的金融需求。一是进一步优化信贷服务。各涉农金融机构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切实根据农村地区广大农户和企业的信贷需求,从信贷业务品种的安排和选择、贷款期限结构的配置、利率工具的掌握和使用、贷款手续的简化、抵押担保方式的创新等方面为农户和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同时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尝试担保抵押方式创新,结合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探索运用农具、牲畜、农作物收获权等动产质押和产品订单质押等担保形式,有效解决有贷款需求的农户和企业担保抵押不落实的问题。二是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金融服务手段。根据农村金融的合理需要,加大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大力推进全国性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系统建设,尽快解决农村资金汇划、汇兑难的瓶颈问题,提升农村金融科技服务水平。同时依托先进的现代化支付系统,推进结算工具创新,逐步推广个人理财、银行卡、基金、租赁、金融咨询、保管箱业务、农产品期货等金融产品的使用,逐步完善农村金融多样化的服务功能。
(四)加快城乡统筹,培育农村金融有效需求。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体系的建设,更是存在着对公共产品的巨大金融需求。为此,要大力推进城乡统筹一体化的进程,进而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市场化、农村城镇化水平,加快农业从内部的一产向二、三产延伸,大力培育工厂农业、公司农业、工人农业、农庄农业、消费农业等现代新型的城乡一体的农业发展新型模式,必然会大大拓展对资本农业和金融的需求空间。
(五)完善保险担保等配套体系,保障农村金融有效需求。要建立农村灾害保险制度,用行政的和市场的方法,抓好政策性农业灾害保险公司和专业性农业灾害保险公司建设,把农户自然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实让农民能够从农业生产经营中获取稳定的收益。要针对农户和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研究实行多种形式的抵押、质押办法,探索运用动产质押、仓单质押等形式。根据产业大户、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济主体不同特点,采取“一企一策、一户一策”的办法解决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探索建立农业信贷风险基金,开发多层次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的逐步完善。要以“万乡千店”工程为重点,在农村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消费品连锁经营,加快现代物流网络建设,进而保障农村农民对金融的有效需求。
(六)构建农村金融宣传和培训体系。增强农民金融需求意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为此,金融部门应立足自身实际,构建农村金融宣传和培训体系,培养具有新理念、掌握新技能的新型农民。一要加强征信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信用意识;二要加强理财知识宣传和咨询工作,提高农民的理财意识;三要进一步加大金融宣传力度,在农村普及存贷款品种、人民币反假、银行卡、支付结算等金融基础知识,提高农民的现代金融意识和风险意识;四要加强保险知识教育和宣传,增强农民的保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