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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村落经济弱势群体形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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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村落经济弱势群体形成原因

[摘要]乡村旅游开发是我国农村旅游扶贫的重要途径与有效手段。广西已开发乡村旅游的村落中旅游经营者收入状况总体良好,乡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得到提高,乡村旅游开发为广大村民带来了切实的利益,乡村旅游开发对当地居民的脱贫致富有积极作用。但受资金和文化教育等因素的影响,在广西已开发乡村旅游的村落还大量存在经济弱势群体。文章通过对广西旅游乡村经济弱势群体的现状调查,以期揭开广西乡村旅游扶贫开发、经营与管理中的一些问题,为实现广西乡村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乡村旅游;弱势群体;原因;对策

一、调研背景

近20年来,我国的乡村旅游得到快速发展,迅速成为旅游业中的一个新亮点。目前国内对乡村旅游的研究已比较成熟,根据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的检索结果,近5年以“乡村旅游”为专题研究的学术论文就已超过400篇。这些研究已广泛涉及乡村旅游的概念界定、产品开发、景点区规划、市场营销、发展模式、经济文化冲击、资源基础与保护等主题。相比之下,对于已开发乡村旅游村落中的经济弱势群体却鲜有关注,相关研究显得严重不足,相关论述零星分散,缺乏对已开发乡村旅游村落中经济弱势群体的研究。虽然近几年来广西的乡村旅游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乡村旅游经济的发展在广西农民脱贫致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当前对广西乡村旅游的研究还比较少,且不系统,从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检索只有10余篇论文对广西乡村旅游进行了探讨。研究层面主要基于宏观和个案研究,研究内容基本是如何开发乡村旅游,缺乏对广西已开发乡村旅游的村落中的经济弱势群体的关注。

二、研究目的与方法

在经济相对发达的旅游乡村经济弱势群体的存在,对旅游乡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十分不利。旅游乡村经济弱势群体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将极大地影响广大村民开发乡村旅游的积极性,不利于广西乡村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基于对广西乡村旅游开发尚缺乏比较系统的研究,尤其还缺乏对广西旅游乡村经济弱势群体方面的研究,“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课题组于2006年5月~2006年12月分批对广西已开发乡村旅游的村屯进行了调研,旨在系统研究广西乡村旅游开发现状、存在问题以及乡村旅游开发对广西农民脱贫致富的作用,以期揭示乡村小型民营旅游经济发展机制等问题。调查范围涉及整个广西区域,主要调研的县市包括龙胜、阳朔、恭城、临桂、灵川、资源、灵川、桂林市近郊、乐业、田东、田阳、南宁市近郊、武鸣、靖西、东兴、北海市近郊等县市,调查村屯或乡村旅游景点共32个,调查对象为乡村旅游经济实体及对照样本(未进行乡村旅游经营的村民)。为保证本次调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本次调查通过实地调查、问卷法与深度访谈获得第一手调查资料。问卷采用面对面的调查方法,调查完即回收问卷,未能完成调查的样本不列入统计分析中,共完成调查样本250份,其中有效样本213份,对照样本264份,其中有效样本232份。深度访谈在征得被采访人同意的前提下进行录音后整理,每次时间为2~3小时,共完成12份样本调查。本论文的内容取自调研中与广西已开发乡村旅游村落中弱势群体的收入现状调查模块和一些实地调查内容的总结。虽然乡村旅游经济实体样本与其对照样本数不一致,考虑到样本比较多,分析的准确率会高一些,加上本论文的分析是用百分比来表示,因此,对照样本多出部分在分析中没有剔除。

三、经济弱势群体的特征分析

弱势群体是社会弱势群体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是指城乡中那些被排除在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之外,不能享受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缺乏必要而稳定的经济来源,处于贫困状态或接近贫困状态的人群。农村经济弱势群体是经济弱势群体中的一部分,是指农村中的贫困人口及低收入者的集群,它包含了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和相对贫困人口两部分。农村经济弱势群体也指现阶段我国城乡中那些落后于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乃至被排除在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之外的不能平等享受或不能享受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以至于缺乏必要的、稳定的经济来源而已经处于贫困状态、接近贫困状态和趋向贫困状态的具有农民身份的人群。唐玉凤等(2006)认为农村弱势群体也指目前在我国农村社会结构中参与社会生产和分配的能力较弱、经济收入较少的社会阶层。

在项目研究中,我们将广西已开发乡村旅游村落中的经济弱势群体界定为乡村民营旅游经济实体及其对照样本中经济收入处于“下等”和“中下”的村民群体。与其他社会弱势群体相比,旅游乡村中经济弱势群体具有明显的特征,除具有经济收入低、生活质量差、社会地位低、承受能力差等一般特征之外,其特殊性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经济收入是指相对收入而不是绝对收入,即强调其经济状况是与本村其他居民进行比较,可能纯粹就经济状况而言,在全国范围内,这些弱势群体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农村经济弱势群体;其二,这些弱势群体一般拥有改善自身条件的机会,但由于经济基础差、文化水平低、年龄过大等诸多因素导致贫困或相对贫困;其三,乡村旅游开发村落经济弱势群体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不同的旅游乡村其经济弱势群体的状况是有区别的。

四、经济弱势群体的现状与产生的原因分析

在广西乡村民营旅游经济实体调查样本中,收入处于“下等”和“中下”的有37例,占总数的17.4%。在未创办民营旅游经济实体村落中村民收入处于“下等”和“中下”的有110例,占调查样本总数的48%。以全部样本来分析,广西旅游乡村经济弱势群体的比例为33%。在广西开发乡村旅游的村落中,已创办乡村旅游经济实体的37例样本中,我们发现其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仅有4例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其他均为文盲或小学学历,占总数的89.2%。对于未创办乡村民营旅游经济实体的对照样本,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仅有3例,其余均为初中及以下学历,占总数的97.3%。综合课题的前期研究,旅游乡村经济弱势群体与其最高学历具有明显的相关性。即文化的贫乏是导致其家庭收入少的主要因素之一。从未创办乡村民营旅游经济实体的调查数据我们得出,232个有效样本中,缺乏经济基础的占有185个样本,占总人数的比例为80%。数据证明了经济因素是广西旅游乡村经济弱势群体不能生产自救或脱贫致富的一个主要原因。其他因素导致乡村居民创业难的主要有年纪大、身体差或有残疾、有病、要带小孩、担心风险、性格不适合、没兴趣等诸多因素,这些因素占样本总数的20%。经济弱势群体是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都存在的普遍现象,综合调查结论,广西旅游乡村经济弱势群体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几下几个方面:经济因素,主要有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者,如缺乏创业基金等的村民;文化因素,主要指拥有信息、知识资源量少的人,如由于文化水平不高,缺乏创业的能力等无法创业的弱势群体;生理因素,主要有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与病人等。五、经济弱势群体的帮扶对策

(一)建立健全经济弱势群体的帮扶机制

建立合理和高效的运行机制是实施旅游开发乡村中经济弱势群体帮扶战略的重要保证。应根据“帮扶战略”的要求构建一套制度化、常规化、人性化的运行机制,为解决旅游开发乡村中经济弱势群体问题提供各种保障,并注意措施和运行机制的灵活性。帮助旅游乡村中经济弱势群体提高素质、转变观念、开阔思路,增强主动参与和自我发展的意识,以教育培训为主,增强已开发乡村旅游村落中经济弱势群体的自我造血功能。

(二)改进扶持方法。完善二次分配机制

改变当前对旅游乡村弱势经济群体的救助方式,变生活救助为旅游扶贫开发救助,在旅游扶贫开发中,方式由现金和实物援助为主转变为培育自我发展能力的援助为主,扩大在技术、项目、培训和销售等方面的有效援助。将乡村经济弱势群体的援助纳入发展乡村旅游开发的大环境中加以考虑,旅游开发项目和人工需求应该重点照顾村落中的经济弱势群体。积极稳妥地推进旅游开发乡村的分配制度改革,既要使资源在市场调节作用下实现优化配置,又要兼顾社会公平,特别关注村落中的经济弱势群体。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利用税收杠杆加大对高收入群体的收入调解力度,建立健全乡村旅游开发村落村民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旅游乡村经济弱势群体的转移支付力度,有效地保护和救助旅游乡村经济弱势群体。

(三)重视乡村教育培训,健全科教扶贫长效机制

在乡村旅游开发村落,科教扶贫是对经济弱势群体最根本、最彻底的扶贫,是扶贫的长效机制。实施对经济弱势群体救助单靠一时的送钱送物势必陷入“扶则解贫,不扶返贫”的怪圈,难以从根本上让弱势群体走出困境,应该着眼于建立救助弱势群体长效机制。研究表明,旅游乡村中经济弱势群体的文化素质低是造成其收入低的主要原因,村民的收入与他们所具备的文化素质的高低密切相关。要做到乡村旅游开发与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同步进行,对于经济弱势群体要改变传统的生活救助为科技救助。加大教育援助将有效促进旅游乡村经济弱势群体文化素质的提高,增强其在乡村旅游开发中的获利能力。加强对农村弱势群体的就业培训,建立“校一村”科技帮扶体系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为弱势群体提供多种职业、多种技能的培训服务,以改变其文化低、劳动技能单一的状况,使其尽快就业。此外,解决好旅游乡村经济弱势群体的子女受教育问题,不使家长的贫困和弱势延续到下一代也非常重要。

(四)建立乡村旅游股份公司。探索多种形式的发展模式

当前广西各地乡村旅游经济多是各自为政,乡村旅游开发村落的旅游开发多以市场化形式进行调节。为加强对乡村旅游开发村落中经济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在乡村旅游开发村落中成立旅游公司,建立村级董事会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其目的是以分散的农户为基础,组合成团体,在协作中提高竞争力,从而在市场上求生存、图发展,以统一的面孔对外。董事会要以旅游乡村的公共旅游资源为基础,村民均是公司的股东,每户村民都有基本股份,村民通过多种投资获得更多的股份。公司可以由村民自己经营,也可委托经营或聘请管理公司进行经营管理,也可将经营权作股份转让经营权,村民从分红中获得利益,从参与管理或被聘为工作人员之中获得就业机会。

(五)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大力发展集体经济

在发展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旅游乡村经济弱势群体的保障问题仅靠一家一户是无法解决的,要从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人手,强化村级组织功能,大力发展集体经济,积极帮助、扶持有脱贫致富愿望和条件的经济弱势群体尽快脱贫致富。在搞好村级班子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的基础上,引导农村大力发展集体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开展多种经营,村民依据自身条件,“因地制宜,益农则农,益旅则旅”,积极为广大村民特别是那些经济弱势群体搞好服务,依靠集体的力量改变旅游乡村的整体面貌,走向共同富裕。

(六)建立公共资源补偿基金,建立健全村级保障体系

将乡村旅游经济的一部分收人统一上交村集体,建立乡村公共资源占用补偿基金,以此作为村级保障体系的主要来源。基金主要用于村民教育、再就业培训、公共卫生与医疗保险、病残老弱救助等村级公益事业以及发展和壮大乡村集体经济等方面。由于旅游开发占用的是公共旅游资源,而受益不均衡可能导致经济弱势群体的心理失衡,造成村中不稳定的因素增加,从而可能会造成对旅游资源的破坏,影响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建立村级社会保障体系是一种利益再分配的体现方式。这些社会保障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提供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提供法律援助等。保障资金可由当地政府、乡村集体经济、乡村居民按适当比例共同出资筹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