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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工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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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工业发展

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乡村工业的崛起对中国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本文回顾了乡村工业发展的运行轨迹,分析了乡村工业对农村经济乃至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总结了乡村工业三十年发展经验,以期对进一步促进乡村工业的发展提供有益启示。

关键词:乡村工业;改革开放;历史经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工业的迅猛发展,不仅为国民经济的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而且彻底改变了中国工业化的历史进程和发展模式,使中国走上一条独特的国家主导的城市工业化与农民兴起的乡村工业化双翼腾飞的道路。本文回顾了乡村工业发展的运行轨迹,分析了乡村工业对农村经济及国民经济发展的巨大贡献,总结了乡村工业三十年发展的主要经验。

一、乡村工业三十年发展历程回顾

(一)改革开放初期乡村工业起步阶段(1978—1984年)

这一阶段,乡村工业在组织形式上仍延续计划经济时期的社队企业,但发展的要素条件与政策环境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首先,从要素条件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大地提高了生产劳动的效率,这种诱致性制度变迁促进了农业产值快速增长,从而促进了农业剩余的积累和劳动力优势的发挥。其次,从政策环境看,以政府为主体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使乡村工业生存的“夹缝”有所拓宽。一方面,国家对农产品收购价格实施了多次调整,增加了农民剩余资金的积累;另一方面,国家放宽了对农村非农产业的限制,并在信贷和税收方面对新开办的社队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各种有利因素的综合作用使全国社队企业在这一期间以年均15.2%的速度快速发展,其产值由385亿元增加到1035亿元,占全国工业产值的比重由9.1%上升到14.7%。

(二)乡村工业迅速崛起争治理整顿阶段(19M-1992年)

这一阶段,乡村工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外部条件有了更大的变化。农村改革的深入使农业效率大幅度提高、农民个体收入水平及储蓄规模迅速上升,并因此具备了一定的投资能力。尤其是体制的撤销,给农民自主创业提供了日益宽松的制度环境。乡村工业组织形式的突出变化是农民个体及个体基础上的私营企业有了快速发展。同时,国家政策鼓励乡村企业跨行业、跨地区内引外联,拓宽了乡村工业的发展经营空间。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政策的不断调整,使乡村工业在1984—1988年间呈现出“异军突起”发展态势。企业数量由606.5万个迅速增加到1888.2万个,年均增加69.6%;企业总产值由1709.9亿元增加到6495.7亿元,年均增加44.9%。尽管后来由于“双紧”的宏观调控政策使这种强劲的发展势头明显放慢,但从总体上看,这一期间乡村工业仍保持了平均每年34.4%的递增速度。

(三)乡村工业飞跃和结构调整阶段(1992—2001年)

这一阶段,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新目标,确认乡镇企业是“中国农民的又一个伟大创造”。这不仅标志着中国的改革开放推进到了新的阶段,而且为乡村工业的再次飞跃提供了条件。在这一阶段,乡村工业组织形式变化的特征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构建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张,以“温州模式”为典型的家庭或家族企业逐步向股份合作制自然演进,而以“苏南模式”为典型的乡镇企业也走上了改制之路。在此期间,国家针对乡村工业发展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性意见。制度变迁与政策引导进一步带动了乡村工业的飞跃。在1992至1997年间,乡村企业增长的许多指标,如上缴税收、利润总额、出口创汇、总产值和工业总产值等,年增长率均在50%以上。

(四)乡村工业平稳发展阶段(2001—2008年)

这一阶段,随着科学发展观和新型工业化思路的提出,尤其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乡村工业拓展了发展空间。乡村工业的发展表现出一些新的特征:从世界市场看,中国加入WTO以后,乡村工业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从产业布局看,通过自然演进和政府引导等不同途径,为城市大工业配套和与农产品深加工衔接的产业集群基本形成,到2007年底,全国乡村企业各类产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达5600余个;从企业组织规模与实力看,一些耗能高、污染大、效率低的乡村小企业在竞争中被淘汰,涌现一大批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营的大中型乡村企业。到2008年8月,全国乡村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23.8万家,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乡镇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74.2%。这些企业整体素质好、创新能力强,其中相当一部分为国家级或省级名牌产品,它们对乡村工业的发展起到了支撑和带动作用。

二、乡村工业三十年发展对国民经济的历史贡献

(一)经济增长的许多数量指标表明,乡村工业已成为整个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从乡村工业与国民经济增长的关系看,在1978年至2006年间,乡村企业增加值占全国GDP的比重由5.7%提高到27.5%。其中,乡村企业的工业增加值占全社会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由10%提高到44.8%。从乡村工业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关系看,1978年至2006年间,乡村工业的从业人员由2827万增加到14680万,乡村工业第二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第二产业就业人员的比重由28.4%提高到50.8%。这些指标反映改革开放以来乡村工业的整体平均情况。到2007年底,全国乡村企业的增加值突破68000亿元,年增长率达14.1%,产销率达95%以上,从业人员总数突破1.5亿。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近30%,工业增加值的45%,出口的40%均来自乡村企业。事实表明,乡村工业已成为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经济结构趋向改善的状况表明,乡村工业为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做出了重大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乡村工业的迅猛发展不仅改变了农村长期形成的以种植业为主,尤其是“以粮为纲”的单一产业结构,延长了农产品深加工的产业链条,推动了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而且使整个国民经济长期形成的畸形产业结构得到了矫正。20世纪50年代,在特殊的历史条件和国际背景下,中国选择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工业化战略。这种向资金和技术密集型的重工业倾斜的发展战略,在促进我国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导致轻工业产品的严重短缺,吃、穿、用等基本消费品供给不得不长期实行“票证经济”。为此,不得不在改革之后,尽快弥补轻工业滞后的断层。以发展轻工业为主的乡村工业便成为这一任务的主要承担者。乡村工业的发展有效地矫正了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国民经济产业结构向重工业倾斜的扭曲,使产业结构更符合中国自身的资源禀赋优势,而且使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巨大落差得到有效缓冲。(三)社会发展的各项综合指标表明,乡村工业对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

乡村工业的发展不仅使轻工业产品市场实现了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增加了城镇居民的实际收入,而且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到乡村企业就业,也增加了农民的工资性货币收入及股金分红、承包和租赁所得,成为农民致富的主要途径。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农村成功地实现了农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从134元增加到4140多元,贫困人口从2.5亿减少到1479万。乡村工业已成为支持农民收入增长主要因素。同时,乡村工业的发展为农业现代化奠定了物质基础,促进了农村社会各个领域全面的文明进步。一方面,乡村工业发展为反哺农业积累了大量资金,增加了农业投入和农业技术设备,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推进了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另一方面,乡村工业发展将工业文明注入农村,促进了农村科学、文化、教育和社会保障等各项公共福利事业的全面发展。大量的人力资本投入造就了一大批农民企业家和新型农民,进而为破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乡村工业三十年发展的经验与启示

(一)经济主体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是经济发展永不衰竭的动力源泉,也是乡村工业崛起和持续发展的“秘密武器”

乡村工业三十年的崛起和迅猛发展,验证了经济学的一个最基本的原理,即每个人作为“经济人”以最小的代价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理性能够推动整个社会健康发展,经济主体的自由选择所带来的个人思想和活力的解放,是创造辉煌灿烂物质文明的根源所在。中国计划经济时期最大的弊端就是通过城乡户籍壁垒、农产品统购统销和组织体系等一系列强制性的制度安排,将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隔离在工业化进程之外,抑制了这个最广大的民众群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框架下的集体耕作制失败的教训在于,它既剥夺了农民个体退出农业的自由,又限制了他们流入非农产业的权利,使他们在惟一的经济组织中为了利益最大化只能选择最大限度的偷懒,由此造成资源配置效率和生产效率的低下。始于1978年的农村改革最大的成功之处在于它使广大农民从的桎梏下摆脱出来,获得了从事生产和经营的自主权,大大地解放了农民从事各种非农经济活动的自由,激发了农民被长期压抑的进取心和创造力。正是这种进取心和创造力,使农民在利益最大化目标的驱动下,克服重重艰难险阻,不等国家投资,不靠银行贷款,靠自有资金的积累,靠勤劳的双手和智慧,在计划经济的缝隙中开辟出一片生存空间。也正是这种进取心和创造力,使农民在求温饱奔小康的目标吸引下,不断地突破和创新,不仅创造了乡村工业数量增长的奇迹,而且为国民经济的结构优化及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事实告诉人们,中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是整个中华民族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这一事业的成功与否有赖于大多数国民的积极参与,而乡村工业化恰是使包括数亿农民在内的大多数国民参与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因此,保护农民个体的产权主体地位,以此保护数亿农民主动参与乡村工业化的积极性,是推动乡村工业乃至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进而推进中国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必然选择。

(二)国家政策的鼓励与限制,是推动或约束乡村工业发展的制度环境

中国乡村工业发展的历程,有力地印证了政府政策与经济效率的关联性。从乡村工业发展阶梯式的周期性波动看,每一个周期的上升与平缓的变动都与国家政策的倾斜变化保持着高度的一致性,乡村工业发展过程中的每一次飞跃或停顿都直接取决于国家政策所赋予的空间。从国家政策行为的推动作用看,第一阶段的起步,得益于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的举措和对农村包产到户的肯定;第二阶段的崛起,得益于一系列放宽搞活的政策及制度的解体和城市体制改革的开始;第三阶段的飞跃,得益于党的十四大确立的新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第四个阶段的稳步发展,得益于科学发展和新型工业化思路的提出,尤其加入WTO后与世界市场经济体制的全方位接轨。从国家政策的限制作用看,乡村工业在1983年的增幅下降,与改革之初人们对社队企业的认识不统一,进而导致国家政策的摇摆,甚至有些地区对乡村企业采用简单的关停直接相关;1989—1991年间乡村工业的三年徘徊,与国家在治理整顿的形势下减少了对乡村工业的优惠政策密切相关;1999—2001年间乡村企业低迷爬坡的局面,与国内外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国家的金融、信贷政策支持不足相关。可见,加大国家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对乡村工业长期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三)思想观念的解放,是乡村工业保持旺盛生机与活力的先决条件

人类社会的文明发展进程告诉我们,在社会发展的因果关系网中,人的思想与其它的动因相比是更为本源性的。因为尽管制度变迁至关重要,但制度变革的主体是人;尽管技术创新堪称关键,但技术创新的主体也是人;对有限资源合理利用的主体是人;对传统文化实施更新的主体还是人。社会是由人或人的群体组成的,社会发展实际上是人的选择行为所造成的结果。尤其是在一定社会中能够代表大多数社会成员利益,并且能够把握和顺应时展潮流的社会精英,其选择行为对于这个社会的制度变革、科技创新和资源利用等都具有极其重大的影响。回顾乡村工业发展的进程可发现,无论发起乡村改革的农民,还是制定或改变政策的官员,他们的行为都是受不断更新的思想和观念来支配的,思想解放是一切理性选择的逻辑起点和历史起点。从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来看,如果没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就不会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转移;如果没有对计划经济的痛苦反思,就不会有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改革;如果没有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利弊”之争,就不会有全方位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共识。从农村改革和乡村工业发展的进程看,如果没有农民在极度贫困生存状况下的观念觉醒,也就不会有波澜壮阔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如果没有对狭隘封闭的传统小农意识的突破,就不会有一大批具有现代市场经济观念的农民企业家的成长;如果没有对全面小康目标的热切盼望,就不会有数亿农民自发兴起的乡村工业化的伟大实践。正因为如此,继续倡导思想解放和培育创新意识,是推进乡村工业乃至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根本所在。

回顾中国乡村工业辉煌的发展历程,评说其在中国复兴中的巨大贡献,总结其成功经验,这些都不意味着对乡村工业当前和未来发展所面临的矛盾与问题的忽略。由于乡村企业规模较小、布局相对分散、组织管理落后,导致规模经济和集聚效应较差;由于产业层次较低,工艺水平落后,导致资源合理利用程度不高甚至浪费现象严重,并造成大规模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由于产业梯度没有形成,导致地区之间发展水平差距较大;由于投融资体制改革的相对滞后,乡村企业的长远发展还要受到比较严重的制度性制约,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在发展中逐步加以解决。总之,中国乡村工业只有根据自身资源禀赋优势的变化,加大人力资本投资,不断进行技术和制度创新,逐步融入到新型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格局中,才能继续在发展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