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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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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摘要:用唯物辩证思维分析和指导新农村建设,有助于我们对新农村建设进行理性思考,减少新农村建设的盲目性,少走弯路,从而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历史进程。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思维;社会主义新农村;方法论指导

党的第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令人振奋,催人奋进。以唯物辩证观分析、论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寻找新农村建设的科学理论支撑,其目的是使新农村建设少走弯路,减少盲目性,从而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历史进程,实现新农村建设的美好愿景。

一、用唯物辩证观认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系统工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是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的必然要求,体现了事物是普遍联系的。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任何事物都与它周围的事物相互联系着,同一事物内部的各部分、各要素、各环节都密切相联。联系的观点认为,任何整体都是由部分组成,部分的变化会影响整体的变化,有时还会对全局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在强调局部服从整体的前提下,必须十分重视局部的作用,只有把局部搞好,才能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内部的各部分、各要素、各环节都密切相联。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必须妥善处理好其内部工农、城乡关系,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工业化、城镇化同步推进,把农业和农村发展纳入整个现代化进程,推动广大农村逐步实现现代化。如果城乡差距不断扩大,农村摆脱不了落后面貌,我国就不可能真正实现现代化。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的必然要求。正如同志强调的,“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这一点已经被国际经验所证明,世界上那些能较好地处理工农和城乡关系的国家,经济社会都得到迅速发展,较快地迈进了现代化国家的行列。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执政为民和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诉求,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关于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决定力量的原理。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要尊重群众、依靠群众、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让农民真正富起来,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要代表最大多数人的利益,首先就要代表9亿农村人口的利益。然而,目前我国农民增收困难,农业效益低下、基础薄弱,农民负担沉重。无论在政策上、行政上、就业上、公共服务上及在社会保障和国家福利上,相对于城镇来讲,农民都是弱势群体。所以,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们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宗旨的题中之义。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符合我国国情,体现了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的要求。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这就是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物质决定意识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要以客观存在的实际事物为根本出发点,就是要坚持主观符合客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实际出发,就必须了解国情、立足国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提出,符合我国国情。我国已由农业国发展为现代工业国,经济发展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改革开放30年,我国农业和农村发生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尤其是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农业和农村已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发展势头,取得举世公认的成就。但总的来看,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仍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村发展滞后、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突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是我国当前一个无法回避的国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的提出,符合我国国情。只有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才能如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强国的宏伟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二、以“重点论”和“两点论”统一的观点为指导。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奋斗的目标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个字概括和描绘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和宏伟蓝图。新农村建设的奋斗目标,是唯物辩证原理“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生动体现。

(一)新农村建设要坚持“重点论”,牢牢把握发展是振兴农村的第一要务这一主旋律,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新农村建设首先要抓主要矛盾,抓重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也是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一矛盾,没有捷径可走,硬道理就是发展。因此,党中央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奋斗目标时,首先提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即粮食要增产、农业要增效、农民要增收,农村经济要繁荣,这是新农村建设的中心环节,是实现其他目标的物质基础。“生活宽裕”指全国9亿农村人口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这是新农村建设的目的,也是衡量我们工作的基本尺度。要达到“生活宽裕”的目标,就要通过开辟各种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只有农民收入上去了,衣食住行改善,生活水平提高,新农村建设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没有“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奠基,“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及“管理民主”就无从谈起,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也就成了海市蜃楼。(二)新农村建设要坚持“重点论”与“两点论”有机结合,从而促进新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既要坚持“重点论”,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同时,还要统筹兼顾,抓好次要矛盾,即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有机结合。纵观新农村建设的奋斗目标,其内涵与以往有明显的不同。不能把这一目标仅仅看成是一个经济目标,它是一个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奋斗目标,是三大文明(物质、精神、政治)和五大建设(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党的建设)的有机结合体。“乡风文明”是新农村建设的思想保证,本质上反映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问题,是农民素质的反映。其内容涵盖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风尚,良好的环保、卫生、生态意识,体现了文化、风俗、法制、社会治安等诸多方面。“村容整洁”指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好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这是展现农村新貌的窗口,是实现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管理民主”是农村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治保证。彰显了对农民群众政治权利的尊重和维护。实现“管理民主”就必须发展民主、健全法制,提高广大农民的权利意识和参政意识,按照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民主化和法制化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完善我国农村的政治管理体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乡村治理新体制和运行机制,从而扎实稳步地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三、用对立统一的观点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遵循的原则

(一)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的原则。辩证唯物主义指出,事物的发展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外因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要求我们在观察事物、分析问题时,坚持内外因相结合的原则。农民始终是推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主体,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因此,实践中要切实尊重和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农民的主体意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让农民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政府要转变职能,充分发挥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领导、指导和引导作用,使政府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强大的后盾。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形成社会各界支持农业、关爱农民、服务农村的浓厚氛围,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和共同事业。

(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辩证唯物主义指出,事物的发展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渐进过程,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没有量的积累,就不会有质的飞跃。在新农村建设实践中,一是要明确目标措施。在制定目标、任务和措施时,要立足现实,尊重客观规律,牢固树立脚踏实地、稳步推进的观念,注重从群众迫切希望解决而目前又能够解决的问题人手,让农民切实看得到希望。二是要注重方式方法。在新农村建设实施过程中,不能主次不分,搞“一刀切”、“齐步走”,要寻找最佳的突破口,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有了艰苦的量的积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美好愿景一定会实现。

(三)城乡互动、工农并举的原则。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因此,要求我们看问题办事情要坚持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建设新农村,切忌“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就农业抓农业、就农村抓农村。要把农村与城镇结合起来抓,把工业与农业结合起来抓。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有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不能顾此失彼,要在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建设新农村、发展新农村,做到城乡互动、工农并举。那种认为只有工业化、城镇化才是现代化的观点都是片面、不可取的。一个健康的、发展的、欣欣向荣的农村才是城市化的自然过程。

(四)理论先行、指导实践的原则。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有能动的反作用,正确的意识对事物发展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因此,在新农村建设中要注重发挥理论的先导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是一个重大实践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理论问题。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必须注重和加强理论研究,有助于我们对新农村建设进行理性思考,减少盲目性和失误,提高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因此,要准确理解新农村建设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对新农村建设的诸多规律进行扎实的理论研究,不断发现和解决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新矛盾、新问题,总结经验,及时寻找新农村建设中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东西,来指导新农村建设的实践。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有诸多深层次问题需要研究。同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理论研究上,更要继续发挥人才优势,力争推出一批高水平、有影响的研究成果,为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