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农村城镇化发展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农村城镇化发展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农村城镇化发展

内容摘要:农村小城镇建设有利于我国城乡二元化社会结构走向融合,有利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从而实现我国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但我国农村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受主要农产品安全的制约,完善政府配套土地流转制度和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促进农村城镇建设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农村城镇政府责任城市化

长期实施的城乡二元化经济与社会政策导致了我国二元化的社会结构,而二元化的社会结构在二元化的社会经济政策强化下,城乡差距日趋拉大。城乡融合与一体化是我国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趋势。城市化是城乡融合与一体化的载体——农村小城镇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着我国城市化的重要角色。

农村小城镇建设不仅是农业人口转化为非农业人口,并向城市(镇)集中的聚集过程,而且是城市(镇)在空间数量上的增多、区域规模上的扩大、职能和设施上的完善和城市(镇)的经济关系、居民的生活方式以及人类的社会文明广泛向农村渗透的过程。

我国农村城镇化发展及影响

城市化是一个国家迈向现代化不可逾越的进程和阶段。我国城市化发展分为三个阶段,一是1950~1980年,全国城市化率从11.2%,提高为19.4%,30年间仅提高了8个百分点。此阶段,国家以工业化发展战略为核心。二是1981~1998年,虽然“城市化”并未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发展目标,但是制度的变迁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也提高了城市化进程的速度,1998年中国城市化率达到30.4%。1998年提出了“小城镇、大战略”,中国城市化进入了加速发展期。这一时期我国城市化率快速提高,2000年我国城市化率为36.2%,2005年城市化率已经达到42.99%,提高了近7个百分点,我国城市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农村城镇建设在改革开放以来发展较快,但存在区域性差异。《2005年村镇建设统计公报》的统计资料显示:2005年末,全国共有建制镇17726个,集镇20686个。全国村镇总人口9.86亿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12亿人,占村镇总人口的11.3%。村镇非农业人口比重逐年提高,2005年比2004年提高了0.25个百分点。同时,村镇其他方面也发展较快,2005年,村镇新建自来水厂821个,新增日供水能力268.4万吨,新铺设供水管道长度3.99万公里,建制镇、集镇用水普及率分别达84.7%、67.2%。交通、绿化等公共设施建设也取得较快进展,农(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从农村城镇建设与发展水平来看,经济发达地区城镇发展较快,这点从我国2005和2006年全国百强镇的分布可以证实,2005年全国百强镇中,广东省有30个,上海、江苏和浙江分别为29、23、17个,其他省市区只有一个镇进入全国百强;2006年中,广东、上海、江苏和浙江分别为28、21、23、20个。

农村城镇化对农村发展的影响是全面的,包括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一方面,农村城镇化发展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优化农民收入结构。从2005年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农民纯收入来源构成来看(见表1),农民纯收入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这种差异主要来源于工资性收入,说明东部农民从事非家庭经营,即在非农产业就业的比例较高。这主要得益于东部地区由于外资投入及当地民营和其他经济发展,这部分经济多集中于中小城镇。另外,东部地区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分别是中、西部农民的4.3和3.2倍,其相对差异远远高于平均人均纯收入,这更体现了农村城镇化地区差异的影响,城镇化导致关键性生产要素价格的市场化及价格提升,包括土地、房地产等。城镇比较发达的地区农民从这些要素所获得的收入会比较高、要素进行市场化交易的机会也比较多。

另一方面,农村城镇化发展有利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与消费结构。从表2可以看出,东部地区农民生活各项消费均高于中西部地区,特别是交通通讯、文教及医疗保健方面则更体现出农民生活的现代化水平。

我国农村城镇建设的制约因素

我国农村城镇建设面临着农产品生产的安全保障制约。我国农业生产存在较大幅度的波动,这对于国家经济安全是一个威胁。图1是我国1991—2005年粮食产量的波动示意图,图中显示1996—1999年我国粮食总产量达到高位水平,2000年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下滑势头一直持续到2003年。主要农产品产量保持较高水平的稳定性是我国农业生产的根本目标。而影响我国主要农产品产量稳定性的因素主要包括耕地面积和农民的农业生产经营能力。

而农村城镇建设对这两方面都产生负面影响,一是城市化会导致耕地面积持续减少;二是城市化会导致非农就业机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高素质农村劳动力进入非农产业就业,农业的整体生产经营能力下降。表3的数据能佐证这一趋势,1990——2004年期间,农民从事农林牧渔业经营收入的比例从66.45%下降到47.61%,非农收入成为农民收入的主体。无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理论还是我国的实践都证明了农村集体经营体制的效率低于家庭经营制。我国农业生产出现过几次波动,但不能归结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问题,而在于农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了不同于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情况,国家政策变化是一方面,而更多的是农民面临更多的非农业经营与就业选择,相对于其他产业低下的比较利益,部分农民更愿意从事比较利益高的非农业产业进行经营与就业。目前我国农业生产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部分农民因非农经营与工资性收入导致种地积极性不高,同时农村土地流转率过低,结果是大量农村耕地利用效率低。

大规模农村城镇建设对农业生产安全的影响会更大,因此,在农村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如何消除负面影响是我们应该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

我国农村小城镇建设中的政府责任

作为经济与社会现代化发展的平台,城市(镇)在其发展过程中许多方面具有公共产品的特点,同时也受到市场化的影响。

首先,城镇必须具有一定的经济功能,包括提供就业、消费。这就要求城镇具有一定的产业群体。在市场体系现代化程度较高的今天,消费不成为问题,因为我国目前的生产体系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市场购买力相对不足。因此,我国农村小城镇建设中,通过培育优势和特色产业,以其为基础进行城镇化建设是政府的一个责任。市场经济是一个依靠自身内部各因素相互调节与作用的经济形态,其中可能会包含非理性的成分,政府对经济事务的间接参与能推进和纠正市场化发展的速度和方向。

其次,农村城镇化过程中的公共投资需要政府政策与财政的支持,包括城镇建设规划、公共产品的投资、吸引资金投入的政策等等。最为重要的是,在我国特殊的国情条件下,结合主要农产品安全问题,我国政府在农村小城镇建设中的责任还包括以农村小城镇建设为契机,通过配套其他政策措施,在保障主要农产品安全的基础上,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农村土地流转制度配套;二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我国农村目前的现状是农村人口比重过大,人均耕地面积小,生产方式落后,生产力水平低。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和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后,会出现许多与发达国家相似的特征,如:三次产业的比例变动,农村人口比重的下降等。根据我国农村人口的变动趋势分析,可以预见,未来可能且理想的农业经营方式是:农业生产经营者大规模、现代化经营。其前提是农村人口的大量下降和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规范以确保农村土地的大规模集中。从全国情况来看,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户自发的土地使用权流转率在1%-3%之间,土地流转只在亲友之间,在小组之内的小范围之内发生。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的不规范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欠缺,导致部分农民宁愿摞荒,也不愿意流转农地,出现了一部分农地被精细化经营管理,而一部分农地被粗放式经营甚至摞荒。农村小城镇建设会导致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城市化,建立合理的农村耕地流转制度与市场有利于有限的农村耕地趋于集中,进行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产量,从而有利于经济安全。

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农民真正城市化和加快农村耕地的流转与集中。没有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农民居住在城镇,但其行为、生活方式与以前无法有本质上的区别,其生活也可能会面临着一些风险。出于对未来生活风险防范的考虑,对其所承包的农村耕地占而不耕是一种理性选择,机会成本比较小,在国家取消农业税费后更是如此。但这对整个国家来说,机会成本过大。

农村小城镇建设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也是一个重要趋势,政府承担相应的责任有利于我国农村小城镇建设的规范化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滢,陈柳钦.产业集群对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重要作用.科学与管理,2006.1

2.何剑,王良健.现阶段我国农村城市化的负面效应及对策分析.学者论坛,2006.1

3.许经勇.对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深层思考.经济经纬,2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