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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发挥农民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作用。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只有强化农民的主体意识,才能促进农民在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国家则应该加大对农村的公共投资,完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减少农民在发展过程中的相对剥夺感,为农民营造平等的意识氛围。这些使农民的主体意识进一步强化,能积极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之中。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农民意识;问题
Abstract:Thefarmeristhenewruralconstruction''''sbody,andthefarmerplaysthemainroleinthenewruralconstruction.Thefarmersasthenewruralconstruction''''sbody,onlystrengthenfarmer''''sbodyconsciousness,andcanpromotethefarmerenthusiasminthenewruralconstruction.Countryshouldincreaseruralpublicinvestment,perfectruralinfrastructureconstruction,reducethefarmer''''ssenseofrelativedeprivationinthedevelopment。Thesestrengthenfarmer''''sbodyconsciousness,activelytakepartinthenewruralconstruction.
Keywords:thenewruralconstruction;farmer’sconsciousness;problem
中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从农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出发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就必须进一步强化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主体意识,营造农民平等意识的氛围环境,以此强化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参与意识,从而有效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一、强化农民主体意识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
在1926年论述中国革命时曾说过:“农民问题乃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农民不起来参加并拥护国民革命,国民革命不会成功。”新农村建设作为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因此,发挥好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极其重要。而在这一过程,强化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意识又最为关键。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主导农村、农民的一切,而农民则处于受支配地位,无法行使独立自主的生产权,在生产、消费等方面也受到极大的限制。虽然农民生活在农村,但却并不是农村的主体,生产什么都要按照政府的说法去做,这样就根本说不上农民的主体意识,农民在农村建设中也就无法发挥其主体作用和生产中的主观能动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经济上开始向市场经济转轨,经济上的成功推动了社会的各方面的发展。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的生产不再直接受政府支配,生产、消费获得了自主权,农民逐渐富裕起来。农民经济状况的改善,使得农民在经济上获得了独立,经济上的独立奠定了农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等自主权的经济基础;此时,农民在经济上开始摆脱政府计划下的种种束缚,开始发挥农村发展的主体作用,与此同时农民主体意识的也开始萌发,随着农村经济的逐步发展,农民的主体意识越发增强,积极推动着农村的进步与发展,比如在农村村民自治的开展就是农民主体意识的一个表现。
在农民主体意识增强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在当前一些问题在影响着农民主体意识。首先,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加快了人口流动的速度,特别是从农村到城市,这样就出现了大量青壮年农民转向城市,出现了城市本位,导致农村出现劳动力空虚,遗留在农村的老人、小孩、妇女好则只能维持农村的现状,差则出现农村衰败。农村劳动力的丧失使得农村发展缺乏足够的后劲推动力,根本无法使农村的建设正常化。其次,在政府与农民的关系上看,在计划经济时代,农民的生活资料都是计划分配的,农民对自我认同为被治理者,对于农村的发展,不需要农民出谋划策,这样就形成了对政府的依赖,久而久之,在农民的头脑中就是一种政府主导下的被治理的客体意识。在使政府与农民发生关系的农业税等取消后,没有了政府的主导,农民由于依赖的客体意识存在,缺乏强有力的主体意识,这样在农村的发展中就出现了农民对自己的发展和自己村发展的不知所措。
农民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要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就必须要强化农民的主体意识。只有强化农民的主体意识,他们才会认识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受益主体、价值主体都是农民。只有强化农民的主体意识,才能建立起以农村为中心的农村本位体系;以农村本位为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模式,把农民的聪明才智留在农村,通过发展农村经济,实现资源的收益留在农村,进而充实农村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同时,只有强化农民的主体意识,农民才能摆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形成的主体地位、主体能力、主体价值缺乏的心态,充分发挥自身的传统优势,从旁观者的角度转变到新农村建设的参与者。
二、平等意识的氛围是新农村建设有利保障
从长期的历史来看,农民在经济、政治等方面上处于弱势的地位。在经济上看,城市与农村、农村与农村、农民与农民的贫富差距的存在,特别是贫富差距的扩大,使得农民产生社会不公正、不公平的评价,并没有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现代化成果,在心理感到自己的应得利益受到“剥夺”而产生的一种不平衡的心理感受。在政治上看,城乡二元结构,使城市与农村不能在资源、资金等方面得到共享。由于城市本身具有的优势,使得很多从农村走出的农民不再对农村保持原有的乡土情怀,这样就使农村处于不平等的社会结构中。农民没有获得平等的公民权利,不能享受城市平等的劳动权益和就业机会,这样就容易增加相对剥夺感,产生社会不平等的感觉。
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中央及时地采取措施积极解决在社会过程中出现的不平等,积极营造和谐的平等氛围,以保障新农村建设的开展。一方面,中央在2006年的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工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国家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并表示在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以及国债和预算内用于农村建设的资金的比重在2006年都要高于2005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2005年,并逐步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对于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的投入,国家把重点转向农村。与此同时,取消针对农民的农业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免费等措施,以此实现城乡的初步平等。另一方面,中央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在就业上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在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上,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并积极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通过一系列的措施,降低农民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相对剥夺感”;通过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实现农民的国民待遇,减少城乡二元结构的消极影响,营造新农村建设的平等意识氛围环境。以此来推动农民的农村本位建设,以更大的积极性投入到建设新农村这一新运动之中去。
三、参与意识是新农村建设的落脚点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社会结构等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于国家与农村的社会关系以及国家的行政控制能力和意识形态控制能力的弱化,改革开放后的农村社会秩序面临着严重倾斜的危险。在农村社会秩序出现失衡的情况下,农村村委会等处于边缘化,受长期封建制度的统治及其意识形态的熏陶,使农民在民主意识和民主传统十分缺乏,在这样的情况下,农民对远离自己实际生活的社会管理的参与意识就显得十分弱,而且缺乏有效的村级组织对农民进行参与的动员。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因其自然与历史的原因,使农民为温饱而忙碌奔波,从而导致他们为了生计而不问政治;在农村经济发达地区,因为农民的“需求的形成”与“需求的满足”之间形成的差距,农民的社会挫折感很明显,这样就造成了参与的冷谈。在传统计划经济下,农民对土地自主经营的权利事实上被剥夺,再加上我们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对农民在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和现代化建设成败起的作用认识不够,对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缺乏民主意识的培育,致使农民的平等意识、民主精神和政治参与的诉求都非常薄弱。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中明确提出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乡风文明本质上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问题,要达到乡风文明就必须要由农民主体出谋划策,积极参与到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以保障在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做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与乡风文明互相促进、协调发展。村容整洁和管理民主,涉及到政治文明,要实现村容整洁和管理民主就是要真正实现村民自治,要由村民通过参与到农村的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的实现农村建设的农民自治。
参与是实现农民主体意识的落脚,没有参与意识,就无法使农民从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与新农村建设的实践者的衔接;没有参与意识,就无法使农民的聪明才智转化到新农村建设之中去;没有参与意识,就无法使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新农村建设中限于农民的特点,我们必须改变长期以来的客体意识主导下的农民,通过营造平等的意识氛围,使农民已经形成的主体意识进一步强化,锻造农民的参与意识,以此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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