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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网络营销犯罪风险与防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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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网络营销犯罪风险与防控研究

摘要: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正在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在大学校园中,学生的所有活动几乎都离不开网络,而网络营销也在渐渐进入学生的学习生活中。文章将首先介绍网络营销的概念,再介绍造成大学生网络营销犯罪风险的因素,进而研究如何防控大学生中的网络营销犯罪风险。

关键词:大学生犯罪;网络营销;犯罪风险防控

前言

大学生是一个处于学校和社会之间的群体,他们仍处在相对简单的校园环境中,却已经面对一些来自社会的影响。网络营销是近几年兴起的一种营销模式,因为其简单的操作和较高的利润,部分大学生开始加入网络营销活动。但是由于大学生自身的经验不足,新兴行业的发展也不规范,其中有些大学生或知情或无意地做出了犯罪的行为。

一、网络营销的概念

网络营销是近几年随着网络发展而兴起的一种营销模式,有别于传统的营销模式,网络营销依托于网络进行,其过程不需要交易双方在现实中会面。网络营销拥有非常广阔的交易范围,任何人都是营销的潜在客户。营销方只需要在网络上建立产品的营销网站,然后对其进行宣传,就能对客户直销。且因为现在对网络交易的税收控制不严,网络营销相对于实体营销就具备了成本低,无需店面的优势,进而在定价上比实体店更低,因此客源就更多,形成了良性循环。但是,网络营销也存在许多问题,其交易的隐蔽性导致监管不严,进而导致犯罪风险提高,在涉世未深的大学生中更是如此。

二、造成大学生网络营销犯罪风险的因素

(一)网络营销要求低利润高隐蔽性强

网络营销的一大优势在于其经营不需要实体店铺,所以就无需支付高额的租金和装潢费用,造成许多没有本金的人也可以加入,大学生就是其中一个比例较大的群体。没有本金的限制后,非常渴望被视为能够独当一面的大学生就能够进入这个门槛低的行业中,在获取一定利益后将其作为自己的主业。由于网络的隐蔽性强,往往在犯罪之后,精通网络的人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能够消除大部分的犯罪证据,造成取证困难,犯罪嫌疑人很难被起诉。网络技术素养普遍较高的大学生很大部分都具备这种能力,并且在利润较高的诱惑下,大学生可能经受不起诱惑做出犯罪行为。

(二)大学生属于犯罪易感人群

大学生作为一个学生群体,虽然已经开始接触社会,但社会经验仍然不足,时常会模糊犯罪的界限,无意中做出犯罪行为。大学生具有很强的好奇心,他们正处于从幼稚到成熟的发展阶段,外界的刺激很容易引起他们的关注[1]。他们想要摆脱父母老师的监管,急于从经济方面独立出去,希望展现自己的价值。这时,能够用较低的成本获得较高利润的网络营销就成为一个不错的选择。在经营中,面对从未有过的利润,许多大学生会因此产生过分的营销激情,而他们不成熟的思想很容易让他们走上不正常营销的道路。加上此时他们希望获得关注和认同,如果营销中出现亏损,可能会导致大学生为了挽回损失走上犯罪道路。同时,很多大学生对法律的了解并不全面,甚至不清楚什么样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因此,在营销中,许多大学生可能无意中就触犯了法律。

(三)缺乏相应的管理法规

网络营销作为近几年新兴的行业,国内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对其作出约束。网络营销拥有范围广影响大成本低的特点,造成许多大学生都有实力做网络营销。在做网络营销时,也有一部分人希望查询相关的法律规定以求依法营销,但因为法律体系的不完善,大学生对法律知识又知之甚少,所以无法形成有效的依据。同时,也会造成大学生在进行网络营销中,因为经验不足被有能力钻法律空隙的人欺骗,因为逆反心理或者不清楚其中的违法因素而学习了犯罪手法,转而去欺骗其他消费者。

三、如何防控大学生网络营销的犯罪风险

(一)加强大学生网络营销监管

第一,学生辅导员是高等院校学生的直接管理者,对大学生网络营销的监管也应当纳入到平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例如在平时的班会中针对其他高校发生的因学生网络营销引发犯罪的案例进行深度剖析;通过组织专家讲座分析网络营销犯罪的界定以及防范措施。第二,网络的隐蔽性强是因为缺乏相应的监管措施,大学生在使用网络进行营销时没有受到来自有关部门的约束,或者说并没有真正让大学生意识到约束的存在。因此,大学生在进行网络营销的时候才会模糊犯罪行为的边界,才会有犯罪的风险[2]。所以,必须加强校园网络营销监管,建立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例如在学校内部建立有效的网络监督管理部门,设立专人进行监控,通过一定的网络技术手段对营销犯罪进行防控。第三,社会监管行为应该落实到营销行为的每一步,让大学生在进入这个行业时就意识到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界限,并且在实际营销中,能够处处体会到来自外力的监管。这样才能让大学生有意识地阻止自己做出有损他人利益的违法型材,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大学生网络营销的风险。比如通讯手段这方面,监管部门可以通过规范网络营销中卖方与买方的联系方式,针对联系方式进行约束。例如双方若是使用QQ、微信的方式进行交易时的商谈,则可与这类通讯企业合作,所有进行网络营销的卖方需要核实身份,并且在联络中不能出现非法营销的行为。对没有进行身份核实的人员,监管部门则应严格控制其营销行为,或者彻底封锁没有身份核实的人进行网络营销,一旦发现则给予处罚。

(二)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大学生因其自身发展状态的不完善,又受到网络上纷杂的信息影响,其道德观仍处在模糊的形成阶段。然而大学生的发展又离不开网络,因为网络已经与他们的生活联系起来。因此,为了降低大学生在网络营销中的犯罪风险,应首先提高大学生的道德素养和法律素养[3]。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则需要加大有关方面的宣传,增加大学生的法律知识,让大学生做到知法守法。对此可以开展法律讲座和法律竞赛,两者都有助于帮助大学生了解有关法律,最好是针对网络营销举行科普式讲座。这样可以召集到对网络营销有兴趣的大学生,进行针对性的科普,让有可能进行网络营销的这部分人意识到网络营销中和法律有关的内容。这样大学生就能够在进入行业前便具备法律基础,就能有效降低其作出犯罪行为的风险。

(三)制定相应的学校管理制度和完善的法律法规

首先大学生在校学习主要是受高等院校的管理制度来进行约束的,学校的管理制度过于陈旧不能跟上时代的发展,近年来网络营销犯罪在大学生中屡屡发生,因此学校应当与时俱进,加强管理制度来进行约束,制定相应的规章管理制度并由学生辅导员进行深度解读,引导学生开展合理的网络营销。其次大学生在网络营销中犯罪风险的提高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法律体系的不完善。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让大学生在经营网络营销的时候能够做到有法可依,相关部门在对网络营销犯罪调查时才能做到根据相关法律进行调查,保障了学生合法的利益。与此同时,学校在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时也有了依据可言。因此,制定相应的学校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能够减少大学生网络营销犯罪的发生,帮助大学生用正确的手段在这种门槛低的营销行业中积累经验,拓展业务。以此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也能帮助国家解决近年来的就业难问题。

四、结束语

大学生在进行网络营销时,因为自身经验不足,社会法律不健全等因素,其犯罪风险普遍走高。需要社会对其进行广泛关注,学校加强道德和法律建设,国家制定相应法律,才能做到规范网络营销行业发展,帮助降低大学生网络营销犯罪的风险,并且帮助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自主就业。

参考文献

[1]刘泉利,王泽民.网络交易下的犯罪风险防控研究[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6):64.

[2]金潇潇.大学生误陷网络传销的原因及对策[J].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2):34-36.

[3]张存烨.网络营销:大学生创业模式探讨[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56-59.

[4]张巍.涉网络犯罪相关行为刑法规制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4:3-6.

作者:胡睿 刘永政 单位:南京森林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