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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农奴制生产力城市化传统思想
论文摘要:英国从11世纪“城市兴起”至18世纪工业革命的7个世纪间,劳动力转移进程缓慢,城市化和工业化成果不及工业革命后一个世纪的成就,主要原因在于三个方面:政治上封建农奴制阻碍农村人口流动;经济上农业生产力落后,难以将大量农业人口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观念上封建传统思想在相当程度上限制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人口流动。
18世纪的英国工业革命加速了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使劳动力转移和城市化成为世界范围内的一种历史运动,到1851年时英国已经有超过一半(5100)的人口居住在城市里,基本上实现了城市化。不过,劳动力转移和城市化并不始于工业革命。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劳动力转移和人口流动由来已久,在工业革命以前一直存在着,如果从11世纪“城市兴起”算起,至工业革命发生已有六七百年之久,然而在工业革命前夕,英国城市居民在总人口中仅占到2100,农村中多数居民(一半以上人口)依然从事农业生产。可见,工业革命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城市化进展缓慢,在7个世纪里所取得的成就竟然不及工业革命后一个世纪的成果。
关于工业革命加速英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城市化进程,中外学者多有论述,而对于工业革命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异常缓慢、严重滞后状况则视为正常现象,很少专门论及。本文试对此作一简要分析。
在中世纪,英国农奴制的存在严重制约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人口流动。在封建农奴制下,农奴没有人身自由、迁徙权利和婚姻自由,也没有择业权利,英国法学家勃拉克顿的名言“今天晚上还不知道明天早上将要做什么”,正是对一个人农奴身份的典型写照。由于没有所耕种份地的所有权和占有权,农奴要为封建领主提供劳役来换取对这一小块土地的耕种权。在农业区劳役多是一些耕、播、收割之类农事。据中世纪史专家马克直先生研究,农奴1月份往地里送肥料,肥料送完耕种春播地;4月份翻耕休耕地,种蔬菜、修整果园,一直做到5月末;6月份收割干草,再耕一次休耕地,然后在春播地上除草;8月份收割谷物,主要是大麦、小麦、燕麦和裸麦,收割后进行运输、打谷工作;10月份进行秋耕秋种,播种冬小麦,此外,还要采集水果、林中伐木和修缮房屋。除了正常劳役“周工”外,农奴还要给领主“帮工”(boon-work),主要在6月份干草收割和8月份的秋收季节。在没有领主自营地的庄园,劳役则多是剪羊毛,牧羊、牛、猪,修理羊圈,提供运输,修路等其他形式。可见,农奴们大部分时间须为领主服劳役以及在自己份地上进行农业劳动,不能自由从事庄园手工业等其他生产活动。
除领有份地的农奴外,英国庄园里还存在为数不少的小土地持有者(Small-holder),“因为闲暇时间较维兰大农为多,他们偶尔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劳动力”。不过,我们不能过高估计这些小农的“自由”权利,这种自由是“相对的自由”,是与维兰大农的不自由相比较而言的,当他们的自由与领主的意志发生冲突时,自由就不复存在。在许多庄园,领主农忙季节的“帮工”不仅要求农奴参加,也往往要求自由佃户到场,包括村庄里“绝大多数强壮人口”;对于数月或半年召开一次的庄园法庭,有关农奴事宜的亦要求自由佃户出席;在有“自由农民故乡”之称的肯特郡,许多自由农民也要承担轻微劳役。可见,封建庄园里的农民,无论维兰大农还是自由小农,他们的“自由”是非常有限的,较之从事家庭副业、商贸活动所需要的自由相去甚远。
因此,封建农奴制无疑阻碍了农村大部分人口从事农业之外的其他行业,大多数农奴基本上被固定在份地或领主自营地上从事农业生产。在英格兰农业劳动力行业流动获得较大发展的地区,像英格兰西南诸郡、东南肯特威尔顿(KentWeald)地区以及北部兰开夏等郡,都存在一个共同特征:封建庄园领主权威软弱、份地“碎化”、农奴各种负担很轻。相反,在庄园化充分、劳役制度占主导地位的中部低地地区,畜牧业和纺织业等发展非常缓慢,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规模很小。同样,在劳役制度占主导地位的东欧地区,尤其是在俄国,劳动力转移出现同样的发展轨迹。随着莫斯科中央集权国家形成,封建剥削形式出现了由实物租、货币租向劳役租“逆转”的趋势,许多中层世袭领主和采邑地主也积极仿效寺院做法,改行劳役制经营方式,剥削量由1/4而1/3,甚至达到农民劳动量的1/2结果,俄国工业发展长期落后,城市经济亦发展迟缓,市民阶层力量十分弱小。长期存在的封建农奴制无疑是造成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之一。
显而易见,只有在庄园“萎缩”时期或农奴制松动之际,封建领主才会放松对广大农村居民的政治压迫和人身束缚,农村劳动力较大规模的流动才会成为可能。正如工业史专家彼得·克里德特所判断的,“对人口流动施加限制是与农奴制相联系的,它会越来越变成工业发展的障碍,显而易见,后者的发展会促成农奴制的瓦解”。研究英国农民问题的一位中国学者也做出类似论断:英国农村纺织业的发展与封建经济结构之间关系是离心的,“前者的发展促使后者的解体”。因此,封建农奴制与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对立的,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历史表明,随着农奴制解体和近代社会到来,劳动力转移才由石缝间的细流转变成汹涌澎湃、不可遏止的移民大潮,农奴制的每一次松动都成为劳动力转移和人口流动发展的契机。
在经济层面,工业革命前农业生产力落后是劳动力转移和城市化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古典政治经济学代表亚当·斯密指出:由于土地改良和耕作的结果,社会上半数人口的劳动就足以供应全部人口的食物。所以,农村耕作技术的改良先于提供奢侈品和便利品的都市发展,“只有先增加农村产品的剩余,才谈得上增设都市。当代著名科学史家贝纳(J.D.Ber-nal)也认为:“要建立城市,必先提高农业技术,使产生多余的农作物以维持城市中的非食物生产者。因此,中国学者侯建新断言,只有在粮食生产和耕作技术获得一定基础后,才可能有城市和畜牧业的较大发展,如果农业生产者在维持该社会的衣食之需外不能生产出相当的农产剩余,那么不仅农业本身不可能拥有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实现传统农业的改造,更不可能从农业中分离出独立的手工业、商业和其他非农生产部门。所以,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无论是农奴逃亡到城市,抑或一部分乡民转而从事非农产业,其背后的原因都是农业生产力的提高,都是以农业不断进步、农产品剩余不断增长为前提的。中世纪的城市复兴正是在西欧农业获得一定进步的背景下取得的。
根据中世纪农业史家蒂托从温切斯特郡的卷筒卷宗(财政署大档)搜集的证据来看,13至14世纪时,英格兰各地庄园的谷物产量差别很大,像东米恩(EastMeon)的产量为种子的5倍以上,而在彼邵普思萨顿(BishopsSutton)产量只有种子量的2倍,在向北一些的鲍克拉尔(Burghclere),虽然同在汉普郡,产量是种子的6.3倍。在威尔特郡西部的东淖尔(EastKnoyle),收获量仅有2或3夸特,与播种的种子量相同,而邻郡东萨默塞特的利姆顿(Rimp-ton),与东淖尔只一边界线之隔,收获粮食为种子数量的5.5倍。在1316年,摩尔顿(Moreton)收获量不及去年秋季播种的1/3,而法尔汉(Fareham)收成继续好于往年。利姆顿的小麦产量由1314年播种量的8.72倍下降为1316年的1.17倍,随即在1318年恢复到7.75倍。但是,7倍或8倍种子量的产量是比较罕见的,蒂托考察了近3000次庄园麦收,估算了小麦产量,发现其中仅有5次总产量超过播种量的9倍。
总的来看,在1250-1350年间,温切斯特郡庄园主要谷物产量大多徘徊在种子量的3-5倍之间。此外,经济史家佩因特教授考察了270个男爵地产,发现13世纪中叶那些地产上的庄园平均收人比一个多世纪以前增长6000,平均年增长率仅为。.600,在下一个世纪里更低,125。一1350年间年增长率降到0.28%一0.32%。
显而易见,落后的中世纪农业难以供养大量城市非农人口,城市化在中世纪也就只能是一种历史现象,而不能发展成为一种历史运动。尽管英国中世纪也出现“城市兴起”,不过当时的城市人口和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员在相当一段时期内并未完全脱离农业生产,许多市民仍然在城市边耕种一小块地,还要向领主交纳继承税和承担一定的劳役。即使规模较大的中世纪城镇也具有浓厚的乡村气息,这是非常普遍的。像剑桥、考文垂、诺丁汉、沃里克、莱斯特城镇等周围均为耕地、草地和牧场包围,还有的城镇居民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所以,英国中世纪农民史专家希尔顿直接将小城镇称为“农村社会的一部分”。可见,这是一种低水平的城市化,是同低水平的农业生产力相适应的。
因而,落后的农业生产力难以将大量农村人口“推出”土地,相反,生产率低下还使得农业人口不得不依附于土地。正如恩格斯所说,在中世纪,封建剥削的根源不是由于人民被剥夺而离开了土地,相反地,是他们占有土地而离不开它。农业生产力落后是英国劳动力转移和城市化过程中的最致命的因素之一。
除了经济和政治上的因素外,劳动力转移还受到封建农本社会思想和观念的制约。农业社会的特征之一是,农民依恋土地,渴望世代拥有土地,与此密切相连的是农业社会在地理上相对静止,流动性很小。人口流动和劳动力转移显然不符合传统社会正统观念,很难为社会上多数人所接受和认同。这种观念在何种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人们的行动,我们通过第一、第二代市民经商致富后所做的决定,可以明了这一点。法制史家泰格发现,他们中间相当一部分人致富后往往“放弃手工业和创业家的活动,移居乡间,购买土地,与贵族联姻”等等,目的很简单,只不过是按照封建标准获得封建秩序中的正统地位。他们“企盼的乃是成为贵族……他们是在力求适应而非消灭封建社会的一切利益”。所以,不仅封建统治阶级,包括被统治阶级像农民、手工业者和小商人等,都在下意识里接受了上流社会的主流意识,并以此作为自己思想和行动的指南。超级秘书网
在相当程度上,西欧的非农从业人员同我们中国古代“士大夫一旦得志,其精神日趋于求田问舍”行径如出一辙。体现在政治上,这些商人寡头团体掌握城镇权力后,一般仅满足于封建政权下一定程度的自治,或卵翼于封建领主摩下,或为王权驱使,其目标亦是“在封建政权内获得一席之地,而不是推翻它”。在近代早期此种情形依然存在。商人在许多方面尤其在地位上低于绅士。晚至1669年,钱伯雷·爱德华声言:“从古至今,商人就被认为是无关紧要的。”一个世纪以前的一本小册子还在争论商人之子是否因从事学徒而失去绅士资格。甚至直到19世纪初时,商人地位低于绅士的状况仍存在着。在1803年制定的一个18世纪名人表里,人们找不到一个工厂主或发明家的名字,陶器工业的缔造者韦奇伍德的继承人(他的儿子)在做多塞特郡郡长时,不得不忍受该郡绅士们不太隐匿的轻视,因为他毕竟不过是一个陶器工人而已。
鉴于这种社会风气,我们有理由认为,在工业革命以前,农村劳动力脱离土地向城市流动、向非农产业转移在相当大程度上受到社会观念制约,土地在人们心目中不仅是一种生活生产资料,还具有某种社会和文化的象征意义。每一块土地都记载着家族的历史,印有家族的名字。拥有土地是社会地位的象征,符合封建农本社会正统观念。所以,英格兰有些城市市民在城里生活数代之后,还有迁回农村老家的习惯。一旦积攒些许钱财,一些无地农业劳工也往往重新购置土地,哪怕只是数目不大的一小块地。一些农民可能住进了城里,可言谈举止脱不了“农民”气息;他们可能在机器隆隆的工厂里工作,可总羡慕昔日农村生活的田园风光。所以,有学者说,他们摆脱了“职业”上的农民(Farmer),可摆脱不了“身份”上的农民(Peasant),不过是城市里的“农民”、工厂里的“农民”、穿着军装的“农民”而已。此类结论也许言过其实,却揭示了一个道理: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城市化不仅是一个经济行业和生存方式的变化,也是社会价值观和个人心理意识的变迁过程。就后者而言,这一转移过程会更加缓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