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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发展中的问题
(一)城镇化水平逐年提高,但总体水平仍偏低
根据广西统计年鉴相关数据分析,从1980年到2010年,广西的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城镇化率从1980年10.97%上升到2010年40.6%,广西城镇人口由1980年388万增加到2009年1904万,目前广西已进入城镇化发展的快速阶段。但由于广西原有的经济社会基础比较薄弱,中越边境的不稳定,以及改革开放初期政府对发展大城市的意义缺乏有效认识等原因,导致目前广西的城镇化总体水平偏低,与发达省份相比差距很大。根据广西、广东统计年鉴1981、1986、1991、1996、2001、2006,广西、广东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以及广东、广西统计局网数据整理表明,从1980年到2010年,广西的城镇化一直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相差幅度为8~12个百分点。而与相邻省份广东相比,2010年广西城镇化落后于广东约26个百分点(2010年城镇化率广西为40.6%,广东为66.18%)。根据2010年全国统计年鉴,2009年广西城镇化水平在全国排25位,仅高于新疆、四川、河南、云南、甘肃、贵州、西藏(安琳、李红霞、杨选良,2007)。在构建集人口、经济、社会文化和城市建设于一体的城镇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后采用改进的熵值法,广西排名列于12个西部省区中的第11位[4]。可见,广西城镇化水平虽有很大的提高,但是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差较大,总体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省份,如广东、江苏等。
(二)城市规模小,经济辐射能力弱,城镇化质量较低
根据2010年广西统计年鉴,广西仅有14个地级市和4个县级市,城市数量相对较少,并且在14个地级市中,超大城市一个也没有,特大城市仅有1个,大城市有2个,中等城市6个,小城市有5个。城市的发展规律表明:相对于小城市而言,大城市或超大城市对周边地区辐射能力更强,对周边地域经济影响更大。广西城市以中小城市为主,超大城市或大城市数量,这就大大降低了城市的经济辐射作用,弱化城市对城镇化的贡献度。有些地级市由于2000年后才建立,如百色、河池、贺州、崇左和来宾,这些城市成立时间短,人口数量少,城区规模很小。从《2010年广西统计年鉴》的相关数据来看,2009年,崇左市城区人口才12.75万人,建成区面积18平方公里,财政收入2.9272亿元,城镇固定资产投资164.46亿元。2009年,河池市建成区面积才18.3,财政收入仅1.8008亿元。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与东部发达省份同等规模的城市相比,广西很多城市的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能力差,管理水平低下。2009年,全区共有22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仅为186.5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为36.4%。一些小城市,如崇左市,2009年污水排放总量为882万吨,但由于能力有限,当年污水处理总量仅56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31.7%,公共厕所有6座,公共汽车运营数量72辆。广西中小城市道路、学校、用水等方面基础设施的不完善,阻碍了广西城市的发展壮大,进一步影响到广西的城镇化进程,以及弱化城市对乡镇的经济社会辐射能力。
(三)各地级市城镇化发展不平衡,后劲不足,规模收益低
广西城市主要是以中小城市为主,超大城市和大城市数量非常少,对广西经济社会的发展缺乏强大的辐射作用,对广西城镇化发展缺乏龙头带动作用,而且各地级市城镇化发展不平衡。根据2010年广西统计年鉴计算,2009年市辖区常住城市人口超过100万,财政收入超过50亿元,广西仅有南宁、柳州,这说明广西城镇化发展的后劲不足。在2009年广西各地级市的城镇化率中,城镇化率较高的南宁、柳州、北海分别为50.48%、50.47%、50.20%,而城镇化较低的河池、百色、崇左、来宾分别为32.04%、32.05%、32.56%、32.55%,最高和最低相差18个百分点,可见广西各市城镇化发展不平衡。有8个地级市的城镇化率都在40%以下,可见广西城镇大部分规模都很小。城镇化率的提高,离不开城市经济的发展,主要是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我国城镇化发展规律表明,服务业(第三产业)发展与城市规模有关,小城市由于规模效应不足,很难满足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只有人口密集的大城市,才有利于第三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西方发达国家的城镇化进程表明,第二、三产业的就业比重每上升1%,城镇化水平也同步提升1%[5]。因此,小城镇太多,使得第三产业发展较慢,进入使广西城镇化后劲不足,规模收益低。
城镇化发展中的对策
(一)完善城市管理制度,为城镇化提供优越的政策环境
科学、健全的城市管理制度是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有力保证。要深化户籍制度的改革,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户籍管理制度,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同时要不断地完善城市的社会保障,广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积,城镇社会保障不仅包括全体城镇居民,而且要覆盖到长期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实行统一的社会福利标准,加快完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城镇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推进城市土地制度的改革,按照节约用地的理念,提前做好未来10年的城市发展用地规划,积极引进市场的机制,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同时建立合理的规章制度,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要求,依法批地、合法用地,加强对土地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于违法用地或者违法批地的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为城市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用地环境。
(二)积极发挥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推动城镇建设资金筹集多元化
广西的城镇化发展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投入庞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仅依靠政府的财政投入是远远不够,特别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应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因此,政府应积极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以商业运作的模式依法盘活社会资本,整合社会资源吸引社会各生产主体投身到基础设施建设当中。一方面,政府可以依法发行建设债券,筹集建设资金;另一方面,可以采用特许权经营(BOT)、转让资产权益(TOT)等方式。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推行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经营。同时对于一些公共服务可采用合同外包的方式租让给企业,减轻财政压力。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不断地广大城市的建设资金,从而为城镇化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推动城镇化又好又快地发展。
(三)加强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促进中小城市的快速发展
通过政策的支持,环境的改善,不断加强引资力度,加快南宁、柳州、桂林城市建设。南宁要充分利用作为首府的政治优势的作用,要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方位服务的平台,要抓住北部湾经济开发区上升为国家级战略有利机遇,不断加快信息、旅游、餐饮等第三产业的发展,从而吸纳更多的外来人口。柳州要发挥广西作为重工业基地的优势,大力发展汽车产业、工程机械等工业,进一步加快工业发展,壮大经济实力,从而带动整个城市的发展。桂林要继续以旅游业为中心,增强与旅游相关的产业不断发展,进一步广大旅游资源的开发,开发有文化内涵的旅游业,如少数民族文化的开发等。总之,要不断增强以南宁、柳州、桂林为中心的城市建设,通过不断壮大这几个城市的规模,发挥它们的城镇化辐射作用,带动周边城市的发展壮大,从而达到广大城镇化的目的。对于城镇化发展较慢的地级市,如百色、贺州、崇左等,要充分发挥地区的资源优势,要在财政投资方面有所偏重这些城市,给以政策上的优惠,经济上的扶持,从而使这些城市快速发展,带动城镇化进程。
本文作者:赵建华黄丕黄日升作者单位:广西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