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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环境问题的不断加剧和对人类行为的不断反思,环境法学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然而,在环境法学教学过程中存在着教学内容与课时量不匹配、课堂气氛不够活跃、考核评价方式不适用等问题,这严重影响了教学效果。因此,笔者从加强综合知识储备、优化教学内容、合理使用教学方法、注重思政教学和改革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教学改革。
[关键词]高等教育;环境法学;教学改革;问题;对策
1环境法学的重要性
新中国成立以来,由于追求经济快速发展,忽视了自然发展规律,导致我国环境污染问题频发、自然资源遭受严重破坏。自1972年派代表团参加首届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后,党和国家领导人才意识到我国环境问题的严重性[1]。从1973年开始,我国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政策、纲要、法律、行政规划和规章及环境标准,同时还积极参加国际环境保护合作,参加和缔结了多个国际公约和双边协定。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环境法的地位不断提高。由于环境立法涉及传统法律部门和社会关系的各个领域,因此相关学者对环境法进行了大量研究,高等院校也开设了环境法相关课程。尽管环境法学属于法学学科的范畴,但是由于它和环境科学具有天然的共同性——二者均以环境问题为研究对象,且都是围绕“人-环境-社会”的关系展开研究,因此环境法学也属于环境科学学科的范畴[2]。环境法学在环境科学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中具有重要作用,是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规划和环境管理等工作的基础,对于提高学生专业素养和从事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环境法学可以直接服务于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的制定实施,对于解决国内和国际环境纠纷也具有直接的运用价值。
2.1教学内容与课时量不匹配
环境法学属于交叉学科,不仅涉及国内法、国际法以及法理学、行政法、民法和刑法等法学学科,而且还涉及生态学、环境伦理学、环境经济学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学科。目前,国内环境法学的教科书较多,笔者选用的教材是由北京大学汪劲教授主编的《环境法学(第四版)》,该书包含绪论、环境法总论、污染控制法、自然保护法、环境责任法、国际环境法等五编共十八章内容。可以看出,环境法学需讲授的理论内容非常多。然而,环境法学是我校环境科学专业的一门专业选修课,教学计划仅有24学时。课时量设置与讲授内容严重不匹配,导致教学过程中只能讲授最核心、最重要的章节,而铺垫式内容和延伸知识点则无机会进行讲解。最终造成每堂课之间的教学内容不够连贯,学生接受知识较为吃力。
2.2课堂气氛不够活跃
环境法学的教学内容涉及大量政策法规文件,法律专业术语较多,如“法益”、“公权力”、“行为模式”等。尽管笔者在授课过程中尽可能地去解释说明和引导,但由于学生缺乏法学专业的基础知识,导致他们难以顺利掌握相关内容。作为理科学生,他们对环境法的内容难以提起兴趣,课堂气氛较为沉闷,由此形成恶性循环,出现注意力不集中、低头打瞌睡等现象。
2.3考核评价体系不适用
目前,环境法学的考核方式是期末考试成绩(70%)+平时成绩(30%)。其中,平时成绩主要考核出勤率、课堂表现和课后作业;期末考试采用闭卷考试。在教学中发现,学生基本都能按时上课,特殊情况也提供请假条;虽然大多数学生能抬头听课,但由于课时紧张,很难花大量时间在课堂上与学生进行互动[3],因此目前关于学生课堂表现还没有建立起很好的评价体系;课后作业也能按时完成和提交,但在批改过程中发现了书写不认真、抄袭应付的现象。另外,由于环境法学期末考试的考察内容以记忆性知识点为主,因此很多学生采用考前临时抱佛脚的考试策略,在短时间内背诵重要知识点,考试过后便很快遗忘。并没有真正掌握环境法学的相关知识,也没有达到开设环境法学课程的教学目的。针对以上环境法学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笔者尝试进行了一系列教学改革。
3环境法学教学的提升对策
3.1加强综合知识储备
环境法学是介于法学和环境科学的交叉学科,是一门在理论上具有综合性和探索性的课程。要想吃透和讲好环境法学的内容,任课教师不仅要具备充实的法学理论知识,还要具备大量的自然科学知识和一定的社会科学知识。笔者作为一名环境科学专业出身的教师,在自然和社会科学方面已积累一定的知识,但对法学知识的掌握仍有不足。为了提升环境法学的教学水平,必须研读法学方面的书籍资料,不断丰富法学理论知识,同时扩充自然和社会科学知识,加强综合知识储备。
3.2优化课程教学大纲
鉴于环境法学的教学内容与课时设置不匹配,而短期内又无法增加课时量,笔者试图对课程教学大纲进行适度优化。在绪论和环境法总论部分,用2学时重点讲解环境问题和环境法概述(重点讲解环境问题的分类、形成原因和解决对策;环境法的概念、特征和发展过程);用2学时讲授环境法的四项基本原则(重点讲授基本原则的概念及其适用);用2学时讲解环境利用行为的主体及其权利义务(重点讲授环境利用行为的分类及公民、公众、环境行为利用人的权利和义务);用4学时讲授环境基本法与综合性环境法律制度(重点讲授五个综合性环境法律制度)。在环境法学分论部分,分别用5学时讲授污染控制法(重点讲授环境污染防治法和物质循环与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法)和自然保护法(重点讲授自然保护措施);用2学时讲解环境责任法(重点讲环境损害救济和环境公益诉讼);最后用2学时介绍国际环境法的主要内容。通过调整教学大纲,将教学重点放在污染控制和自然保护法上,这样有利于提高环境科学专业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提高环境法学的教学效果。
3.3合理运用教学方法
环境法中包含大量的政策法规文件,内容较为枯燥。如果单纯采用课堂讲授的方法教学,无法吸引学生的学习兴趣,导致教学效果达不到预期。笔者在环境法学教学过程中,尝试运用多种教学方法相组合的方式,如讲授式教学、案例教学、模拟法庭和实践教学等[4]。对于环境法学中的基本概念、原则和制度等内容采用讲授的方法教学,要求学生对新内容进行课前预习。在讲授过程中,注意合理引入相关案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比如,在讲解环境问题的时候,可以适当介绍“八大公害”事件,让学生了解环境问题对人类健康的危害。同时,在教学过程中还应组织学生开展课堂讨论,比如在讲完环境责任法之后,可以设置模拟法庭。即让学生担任法官、检察官、原告、被告等角色,针对某一环境污染案例展开辩论,以提高学生应用所学知识解决环境纠纷的能力。课程结束后,让学生撰写一篇课程论文,通过查阅和组织相关文献资料,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扩充。
3.4注重课程思政教学
所谓“育人先育德”,将思想政治教育元素融入高校课程是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在环境法学的教学改革中,也应该注重课程思政教学。例如,在介绍为何通过环境立法解决环境问题时,可引入“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在介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时候,可通过“疫情”的案例向学生普及“保护野生动物、保障食品安全”的内容;在讲解海岛保护的时候,可以介绍“守岛英雄——王继才”的事迹,弘扬爱国奉献奋斗精神。在讲解专业知识的基础上,融入思政教育,引导学生探索案例背后的社会意义,感受事件激发出的正能量,最终将这些思考融入个人的价值观[5],从而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培养德才兼备的专业人才。
3.5改革考核评价体系
在环境法学的授课过程中,应该注意培养和考查学生运用环境法知识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然而,传统的“期末闭卷考试+平时成绩”的考核评价体系无法考查学生的实践能力。同时,由于环境法学内容多、知识点细,闭卷考查方式只会加剧学生记忆的烦恼,从而引发抵触情绪,影响考试成绩。因此,笔者尝试对考核方式进行改革,即采用“期末开卷成绩(50%)+实践成绩(30%)+平时成绩(20%)”的评价体系。在期末考试中实行开卷考试,减少客观题的比重,增加主观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的数量,着重考查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情况;实践成绩又分为课堂小组讨论汇报(40%)和课程论文(60%)两个考核指标,重点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的实践能力;平时成绩沿用之前的考核指标。通过改革考核评价方式,增加对学生知识理解能力和运用能力的考查,可以更好地了解学生对环境法学内容的掌握情况。
4结语
目前,党和国家正在下大力气治理环境,并相继提出了“美丽中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口号。高校应该根据国家政策需求,培养和向社会输送大量环保人才。环境法学作为环境科学专业的一门专业课程,它对于培养环境管理类人才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必须针对目前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教学改革,切实提高环境法学课程的教学效果,增强学生对环境法学知识的掌握和运用。
参考文献
[1]汪劲.《环境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
[2]程志鹏,穆飞虎.环境科学专业《环境法学》课程教学思考[J].广东化工,2017,44(12):303,306.
[3]陈晓娟,徐颂,陈忻.环境工程专业普通化学课程教学的思考和改进对策[J].中国现代教育装备,2019,(09):50-52.
[4]其乐木格.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课堂教学方法研究[J].时代报告,2019,(01):146-147.
[5]孙然,胡思海,钱进,等.以“”疫情为案例的《环境工程微生物学》课程思政教学设计[J].高教学刊,2021,(10):33-36,41.
作者:李嘉 崔敏 单位:扬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