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能源与环境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我国的能源危机
(一)能源资源受到制约虽然我国煤炭储存量丰富,但是石油、天然气资源十分匮乏。我国油气资源并不丰富,石油和天然气探明可采储量只占世界总量的1.3%。21世纪初中国的石油储量大约有29.5亿吨,探明储量为世界第13位,大约占世界的2%左右,但人均储量十分匮乏,仅为全世界平均值的十分之一,位居世界倒数25位。中国的天然气储量也并不是很高,约为2万亿立方米,仅为世界第15位。而且我国的天然气的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仅为3.3%,远远低于煤炭的69%。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保持了近30年的两位数增长,在经济的不断增长的情况下,中国对石油的消费量也与日俱增。中国每年的石油消费约为4亿吨,但是每年的原油产量只有2亿吨,其余完全依赖进口。由于石油资源分布不均匀,中国地区石油匮乏,因此为了保证国内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早在2008年中国石油进口量就超过了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石油进口国和石油消费国。除此之外,我国能源资源存储东部匮乏,为了满足东部发展的需求,形成了西煤东运、北煤南运的大批量、远距离输送格局。地区资源的不均衡性,制约了中国经济的发展,因此从长远角度来看,中国的能源局势依旧十分严峻。
(二)清洁能源发展速度滞缓中国为了保持GDP每年以两位数的高速发展,以煤炭和石油为主的能源结构在短期内不可能发生改变。但必须减少化石燃料燃烧时所产生的污染,实现传统能源的清洁、高效使用就是中国的必然选择和当务之急。对于减少煤炭燃烧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染,应大力发展清洁燃煤技术。通过对原煤的脱硫脱硝,采用燃烧过程中石灰固硫法,从而减少氮硫有害气体的排放。除此之外,应该大力发展以风能、核能为代表的新能源。虽然我国正在大力新建水电站、核电站,但这些能源发电的总量却不到全国用电的15%。与此同时,核电的高风险性也令国家在核能的发展上有所迟疑。自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之后,中国变停止了建造核电站计划,从而阻碍了中国核电的发展。为了解决我国当前的能源危机,发展清洁能源任重而道远。
二、我国的环境危机
狭义上,环境问题指的是由于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使自然生态失去平衡,反过来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一切问题。广义上,环境问题又指自然力或人力引起生态平衡遭到破坏,最后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一切客观问题。近几十年以来,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平很大程度上的提高,与此同时,我们对能源的使用量也达到了前人无法想象的高度,而这些能源是我们社会不断进步的前提和必要的保证。但是随之而来的是不尽的污染。当前,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十分严峻,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迫在眉睫。我国由能源引发的环境问题主要有:
(一)酸雨污染大气中的硫元素和氮元素有自然和人为两种来源。如果只有自然一种来源,比如微生物活动与火山活动,这两种元素的数量大体上是均匀的并且是无害的。但是在工业革命以后,随着社会的进步推动着能源的使用,煤炭石油的燃烧,各种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造纸等工业活动的逐步扩大与进行,对这两种元素的人工排放量逐步上升到大自然难以消化的地步,从而导致一些灾害,其中大家最为熟知的就是酸雨了。酸雨对生态系统的危害巨大,能够导致生态系统中动植物的死亡。同时酸雨也能够溶解建筑物,加快建筑物的腐蚀,危害人类的健康。
1.能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政策建议
从中国能源发展的趋势和环境保护的要求来看,实现能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必须要长期实施节能优先战略,推进能源结构“绿色化”进程,大力发展环境友好能源和氢能源,推行农村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实行节能优先政策。节能政策是实现环境与经济“双赢”的战略,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长期实施节能优先的战略就是能源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首选政策。建议加快理顺节能管理体制,政府机构应率先示范节能,促进节能与清洁生产一体化。利用排污收费政策促进节能政策的实施。
促进能源结构“绿色化”。建立环境友好的能源结构调整是中国能源可持续发展的长期任务,也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必然要求。建议逐步降低城市能源煤炭使用比例,大力发展低碳无碳能源、氢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依靠技术进步削减污染。一方面利用环境标准推动能源技术进步、降低单位经济活动的能源消费,实现发电排放绩效与发电煤耗标准、环境标志与能效标准、汽车排放标准与燃料经济性标准的衔接。另一方面,大力开发低污染排放发电技术、零排放技术以及高效脱硫脱氮技术,加快提高汽车排放标准,发展低排放甚至零排放汽车。
运用经济手段促进环境友好能源。在未来20年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过程中,应全面运用市场经济手段控制污染,促进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市场手段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利用硫税、氮税、生态环境补偿、电力环保折价等税收价格政策实现能源活动环境成本内部化,二是利用排污交易、绿色电力市场、可再生能源配额信用等市场交易手段降低削减污染的社会成本。
一、我国建立能源会计的必要性
1.我国严峻的节能减排形势呼唤能源会计
近几年,我国经济在快速增长的同时也付出了很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日趋紧张的资源危机以及环境污染,使得当前实现节能减排目标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因此,我国迫切需要建立以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机制,以缓解经济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而在全社会的能源消耗中,企业是大头,因而责无旁贷地成为节能减排的主体。会计作为经济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职能是反映、监督和参与决策,因此,有必要将能源问题与会计问题结合起来研究,构建起关于能源会计的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
2.建立能源会计可以树立企业新形象,创造良好外部环境,提高企业竞争力
目前,一些企业能耗过高,大量排放污染物,不仅经济效益受到影响,而且漠视甚至逃避社会责任。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企业将面临跨国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审核,履行节能减排社会责任不达标的企业将在国际市场中被淘汰。因此,企业应尽快建立能源会计,以节能减排为目标,努力控制能源成本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在公众和市场中树立良好的信誉和形象,为今后实现更大的发展目标奠定基础。
3.与国际会计惯例的进一步接轨要求我国尽快建立能源会计
摘要:近年来,日本、韩国实施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能源政策,为解决本国能源问题及保障能源——经济——环境系统的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两国所实行的建立环保型能源系统、重整能源产品比价体系、积极与他国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指标交易体系等政策,对我国完善能源发展政策具有借鉴意义。本文在分析日、韩能源政策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提出能源发展对策建议。
关键词:能源—经济—环境;能源政策;启示
日本、韩国十分重视研究本国经济增长、能源发展、环境保护之间的关联状况。两国都从本国的经济状况、环境制约条件等因素出发,综合制定了能源长期发展政策。在较为完善的能源政策体系的指引下,不仅保持经济持续稳步增长,能源的利用效率也达到较高水平,大大减少了能源废弃物的排放对环境造成的破坏。这对我国完善能源发展政策具有借鉴意义。
一、日本的能源发展政策
(一)立足发展常规能源项目,大力推行能源构成多样化。日本除大力发展火电、水电、燃油、燃气等常规能源项目外,还注重利用太阳能、风能、光能、燃料电池、氢能、超导能等新能源,积极开展潮汐、波浪、地热、垃圾等发电项目的研究工作。同时,逐步加大核电在国家能源中的比重。2002年,日本一度爆发核电站信任危机,但并未改变政府发展核电的决心。政府重新调整能源开发促进税、调高石油和煤炭发电税而大幅减轻了核电税。目前,日本共有51座核反应堆,发电量占发电总量的近40%。
(二)能源开发计划推陈出新,能源供应、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三者并举。1973年的石油危机驱使日本采取政府、企业和大学三者联手的方式,协同解决能源开发问题。1974年制定“新能源开发计划”(即阳光计划);1978年实施“节能技术开发计划”(即月光计划);1989年又推出“环境保护技术开发计划”。1993年三个计划合并为“新阳光计划”,其主要任务是致力于能源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以实现能源、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2003年又颁布《电力设施开发利用新能源特别措施法》,强制各电力公司开发利用可再生资源,并强调必须满足环保要求。
摘要:中国能源及能源法制建设正在走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中国能源发展的客观现实,要求改善能源结构、充分开发利用能源尤其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然而,在能源的开发利用中却存在着利害相随的客观事实。如何使能源的发展具有可持续性,促使能源得到合理的开发利用,中国能源法制建设必须确立可持续发展原则,建立系统而完备的法制,着力于能源结构的合理与多元、能源技术的创新和保护、能源安全的风险应对、能源市场的适当干预与调节。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能源开发;法制建设
Abstract:China’senergyandenergylegalconstructionareadvancingalongtheroadofsustainabledevelopment.TherealityofChina’senergydevelopmentrequirestheoptimizationofenergystructure,exploitationandutilizationofenergy,especiallythenewandrenewableenergy.However,bothadvantagesanddisadvantageexistintheexploitationandutilization.Toreasonablyexploitandutilizetheenergy,Chinamustpersistinsustainabledevelopmentprincipleandestablishrelevantlymaturelegalsystemthatfocusesonreasonableenergystructure,protectionandinnovationofenergytechnology,riskresolutionofenergysafety,andproperadjustmentandinterventionofenergymarket.
Keywords:sustainabledevelopment;energydevelopment;legalsystemconstruction
一、可持续发展:中国能源发展及能源法制之路
1992年6月,在巴西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上,183个国家的政府首脑签署了五个实现和贯彻可持续发展的国际文件,其中《21世纪议程》已成为可持续发展的行动纲领。但是,《21世纪议程》并未直接对能源的使用提出明确的义务要求,而只是在交通通信部分的文本中提及需要更有效更环保地使用能源(注:《21世纪议程》第7.5段建议“在人类居住的地方促进可持续性能源和交通系统”。)。为了弥补这种缺憾,在事隔十年后的2002年9月4日,可持续发展世界峰会在南非约翰内斯堡通过了《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世界峰会实施计划》(又称《约翰内斯堡实施计划》),该实施计划规定了《21世纪议程》遗漏的能源建议,将能源政策作为可持续发展议程中的核心部分,各国同意采取联合行动“以充分增进人们获得可靠廉价能源服务的机会以及实现在2015年前使贫困人口减少一半的目标”。为此,各国一致赞同以下六项优先性建议:①“加强使用可靠、廉价、经济上可行、社会上可接受且无害环境的能源服务和资源”。这就要求加速研究氢燃料电池技术,广泛使用风能和太阳能,或在山区建设适宜的小水电设施。要达到这样的目标,各国必须“加强地区和国家合作,包括通过能力建设、财政和技术援助支持各国的努力”。②“进一步使用现代生物技术”。此项目承认将现存的农业或林业废料用做能源财富的机会,使生物质利用商业化,并在农村地区加以使用。③“支持转向使用较洁净的液态和气态燃料,这种使用被视为更加无害环境,社会上可接受且成本效率较高”。④“为了实现第一个建议目标,制定国家能源政策和管理框架,以帮助创造能源部门所需的经济、社会和体制条件”。⑤“加强国际和区域合作”以便实现上述目标并再次“特别注意农村和偏远地区”。⑥“加紧协助和促使贫穷人口获得上文所述的能源系统”(注:《约翰内斯堡实施计划》第8(a)(b)(c)(d)(e)(f)段,参见[澳]艾德里安·J·布拉德布鲁克、[美]理查德·L·奥汀格主编的《能源法与可持续发展》,曹明德、邵方、王圣礼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原著序言Ι”第10-11页。)。《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宣言》及《约翰内斯堡实施计划》为世界各国的能源发展及法制建设指明了方向:应该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避免功利性的短期经济目标;应该实行能源与环境、生态和经济发展相协调的政策;应该利用经济和技术资源使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氢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