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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煤矿复垦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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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煤矿复垦情况分析

复垦废弃煤矿土地是在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下做出的重大决策。加快推进复垦废弃煤矿土地既是积极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也是落实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体现。复垦废弃煤矿土地能够更好地协调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发展,从而促使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真正落到实处。

山西省废弃煤矿土地复垦现状

1严峻的耕地形势

山西省耕地形势现状与发展趋势极其严峻。据统计,全省现有耕地面积4.56万km2,由于人口众多,人均耕地面积仅为800.04m2,是土地资源严重贫乏的省份。加之建设的迅猛发展,各行业对土地的需求不断增加,而这种增加一方面压占大量土地资源,另一方面也造成大量的土地被废弃现象,同时引起严重的环境问题。同时,山西省人口急剧膨胀,人均耕地日益下降,土地的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面对耕地减少、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土地复垦继而受到了党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重视废弃煤矿土地的复垦,已成为山西省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刻不容缓的任务。

2废弃煤矿土地复垦技术支撑不到位

目前,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环境问题,矿区生态环境治理逐渐兴起,较大规模的矿区土地复垦已经开始。在总结了一些复垦技术的同时,也暴露出了废弃煤矿土地复垦技术支撑不到位的问题。在实际复垦过程中,基本沿用已有的复垦技术,没有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而是盲目复垦,没有起到实效。废弃地复垦现状具有复杂性,但现有的复垦技术方式却比较单一,山西省大部分地区都是将煤矸石填埋在塌陷土地上,对挖损、污染破坏的土地尚未提出先进的技术。

3理论研究跟不上实践的步伐

1山西省对废弃矿区土地破坏的类型以及形成机制研究、复垦对象的规律性研究、环境破坏与生态修复的相关关系研究等方面不够深入,未及时对土地复垦实际过程中的经验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随着复垦工作在多地大面积的开展,逐渐表现出土地复垦理论不能够指导复垦实践,严重制约了当前土地复垦的进行[2]。

2复垦模式相对滞后。从实际情况看,矿区农民对复垦的积极性不高。这主要是由于复垦投入较高,但收益较少,且短期内生态效果不明显造成的[3]。因此,要顺利开展复垦工作,必须要经过相关研究,提出能够解决农业复垦后土地生产力问题的方法。

4废弃煤矿土地复垦资金不足资金渠道不畅通,难于落实。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认为既然是政府倡导废弃煤矿土地复垦,那么政府就应加大投资,企业没有义务去复垦。同时,企业投资废弃煤矿土地复垦成本较高,导致企业资金不足,鉴于当前经济效益差,得不偿失,投资后企业生存困难,致使企业对废弃煤矿土地复垦的积极性不高。同时,在没有强硬外因条件下,企业仍以眼前利益为上。

山西省煤矿废弃地土地复垦的优化模式

1基于不同区域优化的土地复垦模式土地复垦方法的选择受当地采矿模式、开采程度等的影响,必须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采取合理科学的复垦模式,才能缓解人多地少的矛盾,实现矿区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共同发展。现就山西省各地不同情况,将复垦模式分析如下。

1.1农林牧综合的复垦模式。山西省北部多是高山丘陵,自然环境较为恶劣,夏季干旱少雨,冬季干燥、多风、寒冷,裂缝比较严重,适合采用农林牧综合的复垦模式。该模式是先对裂缝进行修复,然后采用生物措施,修复植被、恢复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

1.2生态农业复垦模式。山西省东南部地处低山丘陵,自然资源条件好,农业产出率相对高,适合采用高效生态农业复垦模式,将恢复耕地作为复垦的首要目标,改良和熟化土壤,优化耕作条件,合理配置农作物,逐步融入畜牧业,增加农副产品的产量,建成工矿区的农副产品加工区,实现更高的经济目标[4]。

1.3植被重建的生态林模式。山西省西部地处山地丘陵开采区,因煤矿开采引发的土地裂缝多,宜采用植被重建的生态林模式,采用工程措施用煤矸石、采矿废弃物将裂缝填充,在此基础上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现生态林复垦。综合利用当前有效资源,结合矿区所处位置、自然环境条件建立防护林带,或发展生态农业、休闲产业、生态旅游业。

1.4综合治理复垦模式。山西省中部地处黄土丘陵的开采区,有着得天独厚的资源条件,当地农民对第一产业的依赖程度低,农村剩余劳动力比较少,经济实力相对雄厚,宜采用一步到位的综合治理复垦模式,即采用全方位的复垦规划将复垦后的所有土地进行统一的综合治理,有效配置土地资源,合理安排土地利用方式,将农业、畜牧业、林业相结合,建立大型生态农业区,在此基础上,兼顾社会环境,建立森林公园、生态农业观光区、农家乐等来发展旅游业,开发旅游价值,改善矿区生态环境。通过综合治理,以达到增地、增效、保水、保土、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矿区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目的[1]。

2基于不同地块优化的土地复垦模式

1种植模式。在对塌陷区实施工程复垦措施后,依据生态位原理,将营养结构中的各营养单元,即生物成员配置在一定的平面位置上。如农林间作、农果间作、农药间作以及不同农作物间的间作套种,充分利用太阳能、水分和矿物质等营养元素,建立一个垂直空间上多层次、时间上多序列的产业结构,从而提高土地的使用率及产出效益,并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2种养结合模式。在对矸石山实施工程复垦后,依据生态位原理,在垂直面内具有不同的生态条件,适合于不同的生物物种生存,兼顾种植、养殖方面,将生物成员配置在适当的垂直位置上[5]。如在复垦的煤矿废弃地上种果树,在果树林内养鸡,鸡以果树上的虫类为食,鸡粪则为树下的土壤增加肥力和有机质,形成鸡灭虫、粪肥泥的良性生态循环。种养共存,相得益彰,增加效益。这2种模式是生态农业的体现,生态农业最大限度地循环利用大自然的资源,创建了节约型发展生产的模式,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减少了生存空间的污染,开辟了一条循环经济发展的道路。因此,应该加快生态农业的复垦研究,促进各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实现物质、能量的多级分层利用,不断提高其循环转化效率和系统的生产力。煤矿废弃地农业复垦必须坚持走生态农业复垦的道路,最终实现经济、生态和社会综合效益最大化。

废弃煤矿土地复垦保障机制

1政府补偿机制煤矿废弃地复垦坚持“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并没有强调“谁复垦,谁受益”的原则,复垦者的合法权利不能得到肯定和保护,致使复垦者丧失主动复垦煤矿废弃地的积极性。同时,对于计划经济时期早已形成的土地破坏问题,难以找到复垦责任人。因此,建议按照“谁破坏,谁复垦”、“谁复垦,谁受益”的原则,建立鼓励煤炭企业主动复垦煤矿废弃地的生态补偿机制。对煤矿企业治理的塌陷土地,除了允许其优先开发并明确其产权以外,还要在土地开发税费、土地出让金等方面予以政策优惠。

2公众参与机制可以利用市场机制,采用公开招标、大力宣传等方式,将煤矿废弃地复垦项目通过竞标方式交给优秀个人投资商、企业等社会力量,充分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广泛参与复垦项目,引进先进的技术与理论,科学规划,合理复垦。这样有利于复垦资金的筹集,推进复垦进度、增加复垦收益。

3监督机制任何一项资金的拨付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没有监督机制,就无法落实。煤矿废弃地复垦的各项资金的使用,也必须在严格的监督下,才能认真落实到位。要把煤矿废弃地复垦的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国家督查范围之中,有关部门应定期派出工作人员对各项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审查,对审查出的资金使用不当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其责任。

结语

由于废弃煤矿土地复垦的研究在国内尚处于初级阶段,目前仍存在规模较小、普及率不高、理论研究薄弱等问题。今后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一是在生态农业复垦中提出更为完善具体的生态循环模式并将其应用到实践中去;二是在生物复垦工程中立地条件类型的研究甚少,影响生物复垦植被栽植品种的选择,继而影响废弃地复垦效果;三是在对整体矿区废弃地综合治理的研究方面,提高区域复垦效益。

作者:宁静常毅崔晓李富忠单位:山西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山西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山西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山西农业大学软件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