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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生态文明构建的观念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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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生态文明构建的观念维度

党的十八大突出强调了生态文明建设,是应对生态问题的现实选择,是现代化进程中一项重要的时代课题。所谓生态文明,是指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又主动保护自然生态,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的关系,建设有序的生态运行机制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所取得的物质、精神和生态成果的总和。生态文明是一种尊重自然、利用自然、保护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明形态。[3]生态文明的核心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界和谐共处。

一、生态文明观念的内在规定性

求真、至善、达美是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把真、善、美落实到生态文明观念中,就是要做到生态规律之真、生态道德之善、自然诗意之美的和谐统一。具体而言,生态文明观念的内在规定性应包涵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遵循生态规律的观念。生态规律指的是生态系统中内在的本质的或必然的联系。生态系统中的各要素彼此牵连,相互制约,却始终处于一种稳定的生态平衡之中。正是稳定的生态规律促使生态系统各要素的有序发展。因此,树立生态文明观念,首要的是正确认识生态规律,形成生态科学意识,在生态规律的指引下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实践活动。二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观念。马克思始终以整体论的思维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人和自然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人不能脱离自然而独立存在,自然又是经人改造后的自然,也就是“人化自然”。实践证明,过去的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是不利于人类文明发展的。自然不仅被人类改造利用,更应该被人类尊重。把人与自然割裂开来,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恩格斯以美索不达米亚等地土地破坏的事例告诫我们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了报复。”[6]三是生态正义的观念。生态正义指的是在自然资源的开发、使用及生态责任的分担上体现公平,在行使正当权利的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7]生态正义的观念要求在对待人与自然关系上,始终秉持生态责任、生态义务、生态治理的理念。生态正义始终以人类永续发展为目标,关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统一性,不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片面追求经济增长,也不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四是生态关怀的观念。古代尚有尊重生命,仁民爱物,化育并进的思想。自然中的每一个个体都是平等的,没有孰优孰劣之分,我们应该平等对待。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在向大自然攫取资源的同时,我们更要以一种道德关怀对待自然界的每一位成员,不过分掠夺,尊重其本身的生态规律,适度利用。

二、树立生态文明观念的重要性及必要性

树立生态文明观念不仅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前提,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正确认识生态问题的迫切需要。

(一)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前提

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是解决现代化进程中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之间矛盾的战略选择。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是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生态文明建设不仅仅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时代课题,更是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态诉求。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内涵丰富的系统工程,涵盖了生态文明观念、生态经济、生态制度、生态文化、生态安全、生态环境等重要方面。建设生态文明,先进的生态文明观念是价值取向,是实现生态经济、建设生态制度、维护生态安全、构建生态环境的思想前提。因此,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是生态文明建设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

(二)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中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思想为生态文明观念提供了思想基础。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主要是指人与自然、社会相互协调、共同进步、促进发展。生态文明观念的核心是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就是要遵循自然发展规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也要考虑到自然和资源的承载能力,合理开发及利用,实现人类的永续发展,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三)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是正确认识生态问题的迫切需要

由于受“资本逻辑”的驱使,我们在享受资本带来的巨大利润的同时,也不得不面对环境污染、资源破坏、沙漠化、“城市病”等生态问题。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的矛盾已成为现代化进程中的一大障碍。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片面追求经济发展而忽视生态平衡,是不利于人类永续发展的。人是自然的一部分,生态环境对人类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这必然要求转变过去的错误观念。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实质上是对过去片面看待人与自然关系的否定,在一定程度上纠正某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忽视了长远发展的错误理念,实现从传统的“向自然宣战”、“征服自然”的理念向“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转变,从粗放型的以过度消耗资源破坏环境为代价的增长模式向促进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模式转变,从把增长简单地等同于发展的观念、重物轻人的发展观念向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的发展理念转变。

三、从观念到行动,发挥生态文明观念的现实作用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政府、企业、个人一起努力,形成凝聚力,把生态文明观念渗透到具体的实践中,促进生态型政府的构建,增强企业的生态责任意识,加强对公民的生态道德教育。从观念到行动,是一个由浅入深、由自发到自觉的发展过程,这一过程需要依赖政府、企业与个人等多方面利益需求的博弈与全社会主体生态意识的觉醒。

(一)发挥政府的新型执政理念,构建生态型政府

所谓“生态”就是指要维护生态平衡或生态系统的完整和稳定,促进生态系统各种因素的共生共荣,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发挥人的改造和利用自然的主观能动性。生态型政府正是应对生态问题的巨大挑战而提出的新型政府执政理念。所谓生态型政府就是指能够将实现人与自然的自然性和谐作为其基本目标,将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和促进自然生态系统平衡作为其基本职能,并能够将这种目标与职能渗透与贯穿到政府制度、政府行为、政府能力和政府文化诸方面的政府。更具体地说,生态型政府就是追求实现对一个政府的目标、法律、政策、职能、体制、机构、能力、文化诸方面的生态化。[8]生态优先理应成为生态型政府的价值导向。由于生态环境属于典型的公共物品,生态利益不仅关系到当代人的发展,更关系到后代人,而政府又是环境保护的主要责任者,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者之间和谐统一的调节者。因此,政府在理论宣传、制定决策、执行管理职能时须要融入生态文明观念,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增强企业的生态责任意识,发展循环经济

受“资本逻辑”的驱使,现代工业社会的经济以线性经济为特征,以传统工业生产为主,具有原料高投入、产品低产出、环境高污染的特点。这样的经济增长方式对社会、对自然、对人类的生存环境是有害的,不利于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企业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体,需要在合理开发自然资源的基础上,秉持生态文明观念。以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责任意识引领生产,引进生态科技,发展生态经济,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改变过去以经济增长为唯一目标的观念,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改变过去以满足当代人利益为唯一尺度的观念,兼顾当代人的利益、后代人的利益以及地球上其它生命的利益。

(三)加强对公民的生态道德教育,引导生态消费

公民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是环境最大的利益相关者,环境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公民的生活质量。生态文明建设不仅需要政府、企业转变观念,更需要培养每个公民的生态道德自觉,引导科学的生态消费。生态文明的实践活动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关注人们的生态利益诉求。因此,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时,须要加强对公民的生态道德教育,主要是生态保护意识、生态责任意识、能源节约意识与生态消费意识的教育。具体来说,就是引导公民在生活消费上选择自然、健康、绿色的食品;在生产消费上,注重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在生活品质上,追求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低碳高效的生活方式。

作者:邬巧飞单位:中共中央党校马克思理论教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