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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流动人口问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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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流动人口问题论文

一、概念界定

所谓“乡———乡流动者”,是相对于“乡———城流动者”而言的,他们从一个农村流向另一个农村(可能是本市的其他乡村,也可能是市外或省外的其他乡村),他们所从事的工作一般是农业、手工业或个体工商。具体来说,“乡———乡流动者”包括以下几个特征:

1.他们流向的地区也是乡村,仍然没有大规模的工业,经济也不发达,并不包括流向已经城市化的小镇进入工厂上班的这部分流动者。

2.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多是农业、手工业和个体工商,本文的研究重点是从事手工业和个体工商的“乡———乡流动者”。

3.他们多以整个家庭或是熟人一起的方式流动,流动呈现季节性稳定(农业劳动者)或常年稳定(手工业或个体工商)的特征。

4.不包括婚姻迁移者。

5.他们所缴纳的社会保险应为农村保险,而不是城市保险。

二、“乡———乡流动者”的数量估算

从现有的统计数据中很难找到这部分流动者的数量。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显示,2006年全国流动者为13181万人,流动到“乡外县内”的比例为19.2%,流动者从事第一产业的比例为2.8%。如果我们用流动到“乡外县内”和流动劳动力从事第一产业两个数据进行估算,“乡———乡流动者”数值肯定大于从事第一产业的流动者,而流动到“乡外县内”的有多大比例是在乡镇而非县城、流动到县外的又有多少比例是在其他省市的农村,这两个数据很难得到。我们可以在这两个数据间取一个中间值,即10%,可以估算出2006年全国“乡———乡流动者”为1318万人。根据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当年外出劳动力为16336万人,按10%来计算即为1634万人。根据安徽省2012年统计年鉴显示,外出半年以上劳动力的流向构成中,16.77%的劳动力流向本县其他乡镇街道,而这部分人群多为“乡———乡流动者”,还没有包括流向县外的那部分,如果按照20%进行估算,安徽省的这一比例明显高于全国比例。因此,“乡———乡流动者”的具体数值很难确定,但可以肯定的是,这部分流动者占我国流动者的数量并不少,至少约10%左右。如此庞大的人群一直游离在理论研究和政策的视线之外,是需要我们反思和重点关注的。

三、“乡———乡流动者”存在的问题

正如上面所说,“乡———乡流动者”一直游离在政策视线之外,并不是他们没有像“乡———城流动者”那样存在问题,而是他们的很多问题没有得到重视,被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了。我国的城镇化分为两条道路:大城市向周边乡镇的扩大和农村自身的城镇化,如果说“乡———城流动者”是第一条城镇化道路的贡献者,那么“乡———乡流动者”就是第二条道路的贡献者。正如我国现今城镇化关注大城市的扩张,而忽略农村内生的城镇化道路一样,“乡———乡流动者”也被忽略了。笔者认为,“乡———乡流动者”面临的主要问题有:

(一)“乡———乡流动者”的收入较低他们的流向是农村,农村由于经济发展较慢,因此他们的收入水平也较低,特别是从事农业劳动流动者,他们的流动往往是季节性的,工作较累,收入也不稳定。而从事手工业和个体工商的流动者,他们依靠自己的技术和勤劳获得的收入相比当地农民来说还是不错的,但是当他们与“乡———城流动者”相比时,收入却较低。

(二)“乡———乡流动者”的家庭矛盾较多“乡———乡流动者”多是举家流动或是与熟人、亲戚一起流动,特别是从事手工业和个体工商的流动者,大多数在当地稳定下来后,都会呈现妻子、孩子一同流动的举家流动状态。但由于身在他乡为异客,在外乡遇到种种困难,收入水平也不高,又缺乏良好的人际社交网络,因此多呈现家庭矛盾突出,夫妻争吵较多,孩子性格孤僻等问题。

(三)“乡———乡流动者”创业资金来源有限很多“乡———乡流动者”面临资金紧缺的问题,一旦发生资金紧缺,他们仅能够通过亲戚朋友筹措资金,由于没有当地户籍和土地,他们很难获得银行的小额贷款。因此,这限制了他们的进一步发展,也限制了农村内生的城镇化步伐。

(四)“乡———乡流动者”的社会保障问题不论是农村养老保险还是农村医疗保险,其缴费的前提是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缴纳。即使有的省市政策文件允许在居住地缴纳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但实际操作中往往将外地户籍人口拒之门外。而从事手工业和个体工商的“乡———乡流动者”多常年在流入地,很少回到家乡,因此很多人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对于农村养老保险而言,由于享受的年限较长(15年),因此他们可以通过亲戚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缴纳;而对于医疗保险而言,我国规定所有农村居民都可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般采取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条件不具备的地方,起步阶段可采取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筹,逐步向县(市)统筹过渡。这就阻断了“乡———乡流动者”参加医疗保险的途径,由于户籍的限制,他们不能在流入地缴纳;而由于统筹标准过低,多数为县级统筹,因此县外的“乡———乡流动者”不可能一生病就回老家,影响了他们的缴费积极性。

(五)“乡———乡流动者”的孩子入学问题“乡———乡流动者”的孩子如果跟随父母一起流动,那他们在流入地上学也需缴纳择校费,中考和高考也需回到户籍所在地考试,很多家长担心孩子不适应,往往被动将孩子留在老家,成为留守儿童。其实农村并不存在学校紧张的问题,流动儿童在流入地上学是完全可行的,跟随父母一起往往会给孩子的心理和生理上更多的关心,但是择校费和考试户籍的限制,很多家长不得不重新抉择。

(六)“乡———乡流动者”的社会融入问题众所周知,我国农村是非常重视血缘关系的,大多数的社会网络是由血缘关心所搭建的。“乡———乡流动者”作为一个外乡人,很多被排斥在当地的社交网络之外,很难融入到当地的圈子,造成他们身在他乡的落寞。

(七)“乡———乡流动者”的迁移问题“乡———乡流动者”多为常年在流入地定居,且多以家庭的方式外出,按理说他们迁移到当地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但是由于现有政策的限制,往往使他们的迁移难以如愿。一方面是户籍问题,由于我国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制,因此户籍迁入到当地农村是非常困难的。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土地的出售和流转制度不完善,使得他们老家的土地处置不善,不利于他们的迁移。总之,“乡———乡流动者”面临着诸多问题,使得他们很难迁移和融入到当地农村,影响了我国农村城镇化的进程。

四、促进“乡———乡流动者”迁移的政策选择

(一)政府政策对“乡———乡流动者”的重视尽快完善土地流转制度,促进土地合理流动;允许外地人口以非农户口的方式将户籍迁入农村(可以规定相应限制:如常住当地3年以上);农村社会保障的缴纳应以常住地为缴纳前提,而不是户籍所在地,允许农村养老保险的异地转移(2012年的农村养老保险新政允许城乡异地转移,但没有允许农村异地转移);允许外地户籍人口的子女在本地上学,取消择校费,如果父母在当地工作满五年,可以允许孩子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

(二)税收政策和贷款政策惠及“乡———乡流动者”为了加快农村城镇化的步伐,政府应该鼓励农村个体经济的发展,可以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大力引入民营资本发展小额贷款,贷款抵押可以通过货物等方式,而非一定要户籍、土地和房产。

(三)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乡———乡流动者”融入当地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的血缘网络也趋于变淡,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宣传,让当地人接受外地流动者;也可以通过举办各种活动,增加他们和当地人的互动。

作者:冯春梅史贤华陈学云单位:滁州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