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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生活中,人们通过什么样的社会关系来寻求社会支援,受到社区性质和社区居民自身特征的影响。据我们调查,城市居民寻求业缘关系的意向强于郊区农村,寻求血缘关系、夫妻关系的意向弱于郊区农村。城市与郊区农村的这一差别在女性中不如男性明显,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寻求血缘关系和邻里关系意向增强,寻求夫妻关系和业缘关系的意向减弱。文化的影响体现在,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寻求夫妻关系和业缘关系的意向增强,寻求血缘关系和邻里关系的意向减弱。另外,人们在寻求血缘关系、业缘关系支援时,对工具性支援要求较高;在寻求夫妻关系、邻里关系支援时,对心理、情感性要求较高。
从广义上讲,社会支援指人们在社会中所得到的、来自他人的各种帮助。但在本文中,社会支援限指日常生活领域的帮助。同时,本文的目的不是描述和研究社会支援的客观状态,而是描述和研究人们主观上倾向于寻求什么样的社会关系来获得社会支援。对城市和农村中社会关系的比较研究由来已久。以腾尼斯(Tonnies,F)为代表的早期欧洲社会学家和以沃思(Wirth,L)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认为,在都市社区里,由于人口的异质性、匿名性、流动性以及对正式组织的依赖,使得在农村社区中普遍存在的亲密的首属关系削弱了(蔡勇美,1984,14-15页、22-27页)。家庭关系趋向表面化、浮浅化,甚至最终成为一个“同居的场所”(何肇发,1991,267页;蔡勇美,1984,178页),人们不再像过去那样注重同亲属之间的联系和义务,亲属关系衰弱。邻里关系这一在早期社会学思想中被认为是传统社会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也因城市人经常性的搬迁受到破坏(何肇发,1991,269页;蔡勇美,1984,181页)。美国社会学家古德(Good,w.j)的家庭研究支持了以下观点:在工业化发展过程中,以血缘为核心的亲属支援模式会慢慢扩展到以包括其它次属关系的社会支援模式(古德,1976,12-13页)。沃思也表达了同样的思想(Wirth,L,1938,1-24页)。这些学者的研究表达了一个共同的观点:城市人的生活模式、处事态度以及价值观跟农村居民不同,城市和农村间存在着基本的文化差异。不过,许多不同于以上结论的研究报告也纷纷问世。路易斯(Lewis,O)通过对墨西哥城移民的研究发现,这些人在城市中的家庭关系与在农村时没有太大区别,亲密程度依然很高(转自何肇发,1991,268页)。罗伯茨(Roberts,B)的研究也发现,城市人在有困难时,仍然首先寻找家庭和亲戚的帮助,只是城市人的关系比较专门化,“找朋友谋职,介绍异性交往,生病时通常依靠亲戚之助”(转自蔡勇美,1984,178页)。即使是邻里关系,甘斯(Gans,H)通过对波士顿西屋区的研究,认为它也没有在城市中弱化(蔡勇美,1984,181-182页);或者如蔡勇美先生的观点,“城市人与其街邻的亲密程度虽有差别(指与农村),但并不显著”(蔡勇美,1984,181-182页)。杜威(Dewey,L,1961,60-66页)则认为,虽然城乡间确有不同,但这种分别并不是由于城乡的地域差异所形成,只是反映了城乡间不同的社会结构。城乡文化观念的差异并不足以作为解释因子去分析城乡间行为差异。具体来说,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城乡家庭观念的差异只是反映了社会变迁中的自我选取过程。60年代开始,专注于社区研究的学者重新再从社区角度去探讨不同地域中的社会关系,这些研究以社区为单位,着眼在社会系统对人际关系的影响(Beggs,J,1996,306-325页),社会网络取代了城乡差别,变成讨论人际关系包括家庭观念的核心。中国自恢复社会学以来,一系列相关研究陆续问世。如沈崇麟、杨善华(1991)等详细调查了北京、上海、南京等七个城市家庭状况的变迁状况。他们的调查说明,改革开放增加了城市间的异质性及社会分化,直接影响了不同城市社会内的生活方式。雷洁琼(1994)等对中国农村家庭变化的研究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即家庭的社会关系在各地区有着一定限度的异质性,这异质性尤见于集体经济力量不同的农村。怀特(Whyte,M,1984)则指出,职业结构、年龄以及邻舍关系直接影响中国城市居民的互相交往。这些研究都说明,改革中的家庭及社会关系因社会变迁而产生变化。以往的家庭网络研究较集中讨论家庭成员间的人际关系,而较少讨论及比较家庭成员对整体社会支援的对象选择。本文基于了解在社会变迁过程中,中国城乡间的社会支援需求会否因城乡地域差异而有所分别这一目的,以求更能把握经济改革中家庭网络及社会支援的变化。总括来说,城乡差异对家庭网络及社会支援的影响可从两方面去探讨。其一是从城乡地域差异的角度去分析工业化对社会支援的影响;其二是从社区居民特质出发,研究居民自我选取过程对亲属及社会支援的影响。本文是尝试综合以上两种分析路向,探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城乡社会支援差异。本文的研究基于这样一个假设:人们寻求社会支援的社会关系取向不仅受到城乡社区性质的影响,还受社区居民自身特征的影响。
一、样本与量表研究资料来自于广州市区和广州郊区农村的一项“珠江三角洲家庭现状调查”。调查以30岁以上居民为被访者,之所以选择30岁以上的居民,是因为这部分人已婚率高,对家庭生活有较稳定的认识。本文涉及的内容只是其中一个小部分。按照分层随机抽样的原则,从广州市区和广州郊区的一个自然村(简称夏村)各抽取300个个案样本。调查从1996年3月开始,1996年8月结束,最后获城市有效问卷201份,郊区农村有效问卷276份。样本特征如表1。城市与夏村的样本在性别结构上无明显差别,但在年龄和文化程度上有明显差别,这在理解后面的分析时应充分考虑。
表1样本构成(%)
性别文化年龄
男女小学初中高中大专(学)-3536-4041-6061-
城市54461512452828253414
夏村5149493911434171832
在日常生活领域,经济的、心理的、情感的需求是最基本的需求,因此,它也构成人们寻求社会支援的主要内容。依此,我们在问卷中设计了8个项目,用以量度人们的社会支援。这8个项目是:需要钱应急;遇到困难;想听取他人意见;找工作;感到极度不安;感到非常不快;深夜抱病不适;想找人闲谈。前4个项目可归纳为寻求工具性支援,后4个项目可归纳为寻求心理情感性支援。在量度寻求社会支援的关系取向上,我们设计了4类关系:以配偶为对象的夫妻关系;以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为对象的血缘关系;以邻里为对象的地缘关系;以朋友、同事为对象的业缘关系。
二、社区性质与寻求社会支援的社会关系意向从功能论的观点来看,人们在日常生活领域寻求社会支援与家庭的功能分化程度有关系。家庭功能的分化越低,意味着从家庭内部可能得到的支援越多,反之,人们越依赖于从家庭外部寻求社会支援。改革开放以来,夏村的经济虽然已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家庭作为社会生产的基本单位这一性质没有发生变化,家庭成员之间共谋生产的强经济关系增加了彼此在其它方面的依赖程度。而城市家庭已丧失了生产功能,城市生产活动的非家庭化和各种业缘群体的发达,使他们比农村居民有更多的需要和机会去发展家庭外关系。家庭成员能否在社会支援中发挥重要作用,与他们彼此居住地的空间距离相关。空间距离越近,越容易被要求提供社会支援。在夏村,虽然相当多的人其经济活动范围已远远超出本村的地域范围,但现行的经济制度使他们“安土重迁”。因为,只要保留本村居民的户籍身份,就可以在成家时得到一块“宅基地”(这在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意味着一笔巨大的财富),而且每年还可从村集体分到一笔数额不菲的收入。所以,虽然夏村的经济已相当的非农化,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产值已超过农业,但人口的流动性极低,人们依然世代共居一地。在夏村,近五年是经济发展最快的,但全村93%的家庭却无一人迁出。迁出者也主要是婚嫁、服兵役。而在城市,家庭成员一旦成家独立,彼此在居住地的空间距离上则大大超过农村。
以上社区性质的差别决定了城市与郊区农村居民在寻求社会支援的关系意向上存在明显差别,即郊区农村居民在寻求社会支援时比城市居民更倾向于家庭关系(包括夫妻关系、血缘关系),而城市居民比郊区农村居民更倾向于业缘关系。这一点可以从表2看到。表2中的总合平均是有关社会支援的8个项目上的总平均值。在城市样本中,排在第一位的是业缘关系,占385%;第二位是夫妻关系,占357%;第三位是血缘关系,占228%;最后是邻里关系,占23%。而在夏村样本中,排在第一位的是血缘关系,占479%;第二位是夫妻关系,占412%;第三位是业缘关系,占179%;最后是邻里关系,占29%。如果把夫妻关系和血缘关系加总为家庭关系,那么夏村889%的被访者寻求来自家庭的社会支援,而城市只有565%,相差324个百分点,差距是十分明显的。
表2社区性质与寻求社会支援的社会关系意向(%)
夫妻关系血缘关系业缘关系
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同事朋友邻里关系
工具性支援农31.77.617.518.43.021.00.7
城2278.213.48.211.035.31.1
心理情感
性支援农51.12.710.818.51.110.45.2
城48.75.67.25.18.322.43.4
总合农41.25.114.218.42.215.72.9
城35.75.610.36.99.628.92.3
将以上资料作进一步分析,还会发现以下特征:
首先,在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三种血缘关系中,夏村居民样本以子女关系排在第一位,占184%;城市居民样本则以兄弟姐妹关系排在第一位,占103%;在对父母关系的选择上,二者基本一致。也就是说,在寻求血缘关系的社会支援上,城市居民样本重视横向关系,郊区农村居民样本重视纵向关系。如果把被调查者与配偶、子女的关系称作家庭的核三角关系,那么郊区农村居民样本在寻求社会支援上,对核三角关系的依赖大大超过城市居民样本,前者为596%,后者为426%。
其次,在寻求业缘关系的社会支援上,城市居民样本选择“朋友”的占289%,选择“同事”的占96%。而在夏村居民样本中,选择“朋友”的占157%,选择“同事”的仅占22%。可见,“同事”这种非常正式的业缘关系在郊区农村是极不重要的。这种状况可能并非因为郊区农村居民主观上不愿意寻求同事的社会支援,而是家庭生产的性质决定了他们不隶属于哪一个正式的职业组织,在他们的社会关系网中,根本就缺乏“同事”这根线。
第三,邻里关系曾被认为是农村主要的社会关系,“守望相助”这一成语典型地反映了农村社区中邻里在社会支援上的作用。但在此项研究中,无论在城市还是在郊区农村,邻里关系在人们寻求社会支援的意向上都微不足道。就寻求支援的内容来看,主要在“想找人闲谈”方面。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与夏村居民样本在亲属居住地区之间空间距离较小有关。父母、分家的兄弟姐妹、已婚的子女多数同住一村,他们之间既是亲属,也是邻里。一旦有需要时,他们首先想到的当然是作为亲属的邻里,或者说,他们认同的首先是他们之间的亲属关系,而非邻里关系。
第四,从寻求社会支援的内容上来看,虽然在每个项目的选择上,就样本而言,城市与郊区农村有量的差别,但趋势是一致的,即人们在寻求夫妻关系、邻里关系的社会支援时,对心理情感性支援的要求高过对工具性支援的要求;人们在寻求血缘关系、业缘关系的社会支援时,对工具性支援的要求高过对心理情感性支援的要求。
三、个人特征与寻求社会支援的社会关系意向个人特征在本文中涉及性别、年龄和文化。
1性别
性别本身是一种先天的特征,但由于历史和文化的因素,性别已被赋予了浓厚的社会属性,性别差别实质上也是一种社会差别。
性别对人们寻求社会支援的社会关系意向影响首先体现在夫妻关系意向上。从样本来看,城市男性以配偶为对象寻求社会支援的比例低于城市女性,前者为307%,后者为393%。但在夏村,情况正好相反,男性以配偶为对象寻求社会支援的比例要高于女性,前者为450%,后者为376%。从彼此寻求支援的内容上看,城市男女彼此在寻求对方的心理情感性支援上基本没有什么差别,分别为472%和479%;郊区农村男女彼此在寻求对方的工具性支援上基本没有什么差别,分别为320%和314%。差别主要表现在,城市女性以配偶为对象寻求工具性支援上高于城市男性,女性为309%,男性仅142%;而郊区男性以配偶为对象寻求心理情感性支援上高于郊区女性,男性为581%,女性为438%。从以上资料不难看出,女性在寻求配偶的社会支援方面,城市与郊区农村的差别并不明显。在工具性支援方面,城乡分别为309%和314%,在心理情感性支援方面,城乡分别为47.9%和43.8%。差别主要在男性,在寻求配偶的工具性支援方面,城乡分别为14.2%和32.0%,相差17.8个百分点;在寻求配偶的心理情感性支援方面,城乡分别为47.2%和58.1%,相差10.9个百分点。
在寻求社会支援的血缘关系意向上,性别的影响同样存在。总体上讲,女性在寻求社会支援的血缘关系意向上,要高过男性。城市女性为300%,男性为24.8%;郊区农村女性为42.2%,男性为33.6%。但是,在父母、兄弟姐妹、子女三种血缘的选择排序上,城市与郊区农村有明显的差别。在城市,三种血缘关系的排序不受性别影响,男女均以兄弟姐妹为先,子女次之,父母第三,而且三者的差别不大,男性的最大差别为37个百分点,女性的最大差别为30个百分点。在郊区农村,男性的选择排序与城市一致,而女性是以子女为先,兄弟姐妹次之,父母第三,而且三者的差别很大,男性对兄弟姐妹的选择比例相当于其它两种关系选择的总合,女性对子女的选择则比其它两种关系选择的总合还要高出103个百分点。
在以同事、朋友为对象寻求社会支援的关系意向方面,无论城乡,均以男性为突出。不过在郊区农村,男女在这方面的差别很小,才37个百分点;而在城市,达到144个百分点。
在社会支援的工具内容和心理情感性内容方面,无论是血缘关系意向还是业缘关系意向,男女并无根本差别。除了在以子女为对象寻求社会支援时,工具性支援和心理情感性支援的比例基本相同以外,其它均以工具性支援为主(见表3)。
表3性别与寻求社会支援的社会关系意向(%)
夫妻关系血缘关系
父母兄弟姐妹子女业缘关系邻里关系
男农4506.116.610.919.71.8
城30.76.29.98.744.40.6
女农37.64.211.626.416.04.1
城39.18.111.110.930.01.4
2年龄
年龄是一个可变的自然特征,在不同的年龄阶段,人们能够寻求社会支援的对象是不同的。
从此项研究的城市样本来看,年龄的影响表现出一种“突变性”,即在60岁以前,不同年龄的人在寻求社会支援的血缘关系、业缘关系、邻里关系上没有什么差别,一旦进入60岁以上年龄群,血缘关系和邻里关系意向就有一个明显的上升,分别增加65个百分点和98个百分点,而业缘关系意向则开始下降,这显然与60岁是城市居民的退休年龄有关。一旦退休,人们在业缘关系上的互动频率就会下降,而与邻里、亲属间的互动增加。在夫妻关系取向上,46至60岁形成一个峰值,达到378%。进入60岁以上年龄组又降至最低点,即297%。之所以会在46至60岁居民中形成峰值,可能是因为这一年龄段的人,子女均成年并开始工作,或有了自己的小家,这必然会影响到他们对父母的互动,所以,在这一年龄阶段的人更倾向于从配偶处得到社会支援;而进入60岁以后,由于身体的原因和丧偶,以配偶为对象寻求社会支援相应会减少。而在夏村,年龄的影响是“渐变式”的,即人们寻求社会支援的关系意向变化与年龄变化有明显的相关性。在血缘关系意向和邻里关系意向上,年龄越大,这两种意向的人越多;在夫妻关系和业缘关系上,年龄越大,这两种意向的人越少。当然,在血缘关系意向上,进入60岁年龄群,“渐变式”的增长有一个“突变式”的增长,从343%升至608%。年龄对寻求社会支援的关系意向的这种影响,可能也是与农民的职业特征有关。农民并无一个退休的转折点,农民参与生产活动的程度是随年龄增长逐渐减少的,因而也以“渐变”的方式影响到其它方面。
不过,总的来讲,年龄对寻求社会支援关系意向的影响程度,郊区农村更为明显。在夫妻关系意向上,城市的最大值与最小值差为79个百分点,郊区农村则为29个百分点;在血缘关系意向上,城市的最大差值为65个百分点,郊区农村为34个百分点;在业缘关系意向上,城市的最大差值为102个百分点,郊区农村为126个百分点;只是在邻里关系意向上,城市高于郊区农村。
从血缘关系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三种关系来看,年龄的影响在城市和郊区农村也不一样。在城市,有一个随着年龄的增长,从父母意向优先向兄弟姐妹意向优先,再向子女意向优先变化的趋势。在35岁以下年龄组中,选择父母、兄弟姐妹、子女的分别为127%、108%、02%;在36至45岁年龄组中,三者分别为47%、166%、13%;在46至60岁年龄组中,三者分别为58%、87%、67%;在60岁以上年龄组中,三者分别为22%、10%、244%。在郊区农村,这一随年龄变化的趋势是从兄弟姐妹优先向子女优先,父母在任何年龄组都不占首位。在35岁以下年龄组中,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分别为9.3%、16.2%、1.4%;在36岁至45岁年龄组中,三者分别为7.7%、14.2%、4.9%;在46岁至60岁年龄组中,三者分别为1.7%、14.2%、18.6%;在60岁以上年龄组中,三者分别为1.1%、11.7%、48.0%。
以上年龄因素的影响在工具性支援和心理情感性支援中没有明显差别。
在分析社区性质对寻求社会支援的社会关系意向分析中,我们曾指出,郊区农村居民重血缘关系意向,城市居民重业缘关系意向。由于夏村样本中年龄大于城市,而从此节的分析中可以看到,年龄越大,血缘关系意向越强;所以,这对城市与郊区农村的差别会有一定影响,但并不改变差别的存在。从统计资料来看,社区性质与寻求社会支援的社会关系意向的差别无论在哪一年龄组都存在。
3文化
相对于性别和年龄因素来讲,文化程度与寻求社会支援的社会关系意向之间的联系最具规律性。无论在城市还是在郊区农村,都表现出以下特征:
⑴文化程度越高,寻求社会支援的夫妻关系意向越强。在郊区农村,小学(含小学以下)文化、初中文化、高中文化程度者(仅有一人属大专文化,未统计在内)在这一意向上的百分比分别是33.2%、47.6%、54.6%。在城市,这一特征没有郊区农村明显,但仍然存在。小学文化、初中文化、高中文化、大学文化(含大专、大学以上)程度者在这一意向上的百分比分别为32.7%、34.3%、38.2%、35.8%。
(2)文化程度越高,寻求社会支援的业缘关系意向越强。在城市,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文化程度者在这一意向上的百分比分别为25.0%、38.5%、32.5%、45.8%。在郊区农村,依文化程度增加,分别为17.4%、18.4%、21.7%。
(3)文化程度越高,寻求社会支援的血缘关系意向越弱。在城市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文化程度者在这一关系意向上的百分比分别是34.4%、25.0%、27.1%、18.4%。在郊区农村,依文化程度增加,分别为45.2%、33.3%、21.3%。
(4)在寻求社会支援的邻里关系意向上,只有小学文化程度者有一定的选择,城市为11.2%,郊区农村为43%。其它文化程度者的选择最多也未超过2.5%。大学文化程度者无一人选择。(5)在血缘关系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三种关系中,文化程度低的,以子女关系意向排在首位。在郊区农村,小学文化程度者选择子女关系意向的占31.9%。在城市,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者选择这一意向的分别为25.4%和16.7%。然后依次为兄弟姐妹和父母。而文化程度高的,以兄弟姐妹关系意向排在首位。在郊区农村,初中和高中文化程度者选择这一意向的分别为20.4%和11.7%。在城市,高中和大学文化程度者选择这一意向的分别为14.0%和108%,然后依次为父母和子女。显然,文化程度越高的人,寻求子女社会支援的关系意向越弱。另外,相对而言,文化程度高的人选择父母关系取向的要多于文化程度低的。文化程度的差别对寻求工具性支援和心理情感性支援的社会关系意向没有明显差别。
由于夏村的样本在文化程度上偏低,这对前面分析的社区性质造成的寻求社会支援的社会关系意向会有一定影响,但与年龄一样,并不改变差别的性质。因为从统计资料来看,社区性质与寻求社会支援的社会关系意向差别,在每个文化层的分析中同样存在。
四、小结
以上分析表明中国城乡居民的社会支援意向确实存在差异,可以说基本验证了最初提出的假设,即人们寻求社会支援的社会关系意向受到社区性质的影响,同时也受到社区居民自身特征的影响。但相对来讲,城乡社区影响比性别、年龄、文化的影响更为显著。就我们的调查资料而言,这一影响突出地体现在以下几点:
⑴城市在业缘关系意向上强于郊区农村,但在血缘关系、夫妻关系意向上弱于郊区农村。
⑵城市与郊区农村的差别在女性中不如男性明显。
(3)随着年龄的增长,血缘关系和邻里关系意向增强,夫妻关系和业缘关系意向减弱。但这一变化趋势在城市有“突变性”特点,郊区农村中有“渐变性”特点。
(4)随着文化的增长,夫妻关系和业缘关系意向增强,血缘关系和邻里关系意向减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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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沈崇麟、杨善华主编:《当代中国城市家庭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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