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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动员形式历史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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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动员形式历史反视

近代以来的世界历史表明,社会发展使得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联系变得更为紧密和复杂,社会发展程度越高,就越需要有效的社会动员。动员的形式和规模,决定社会发展的速度与特征,特别在发展中国家,动员乃是实现赶超必不可少的条件。在中国革命战争年代,“组织千千万万的民众,调动浩浩荡荡的革命军”,是取得胜利的基本保证[1];改革开放前,激发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则是各项工作的“一个基本方针”[2]。事实上,群众动员是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动员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优势的生动体现。

尽管动员占据如此重要的地位,人们对于社会动员的研究却注意不够。一种较为普遍的偏向是过于强调动员环节中的上层作用,即领导者的认识与决策,而下层只是被动的群体。其实,社会动员贯穿于政党活动或政府施政的整个过程,动员形式并非仅仅是应付时局需要的手段或策略;同时,近代以来中国民众的参与行为,通常是在大规模的社会动员中实现并养成的,因而,动员形式对社会发展的趋向,也会产生决定性的作用。

一、革命战争时期的社会动员

社会动员、特别是政治动员,是落后国家通向现代化的必要条件。亨廷顿甚至以为,在东方类型的革命中,“政治动员是旧政体崩溃的原因”[3]。近代较大规模的社会动员,一般是由政府、政党、或类似于政党的社会团体组织发起:最初是从事宣传、教育等社会启蒙工作,以便形成社会共识或信仰;紧接着就是进行具体的政治活动。民众参与政治活动的主要方式,又大致可以分成两种:即通过一定的选举程序,使用选举手段表达出多数意愿,实现政治诉求;或是投身于社会运动,利用运动形成的公众压力,促使政治体制或制度进行改革,或者从根本上推翻之。中国近代以来的政治参与,往往以后者为主。

一战爆发和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发生,宣告清末民初政党政治、议会政治的破产,从此进入国民政治时期[4],特征就是更大范围内的社会动员和更为激进的直接政治参与。五四时期鼓吹“劳工神圣”及“劳工”内涵的逐步缩小,就是在社会动员形式改变之后,寻求坚实的可动员对象,尤其是实现最下层工农群众的直接广泛参与。

该时期的社会运动具有三个鲜明的历史发展特征。首先,新型革命政党的出现,使得运动的组织更为严密,纲领和口号更具有号召力;同时,政党乃至政府的介入,也提出了如何引导并控制社会运动的问题。其次,运动的参与面广泛、声势浩大,工人、农民、学生、市民都先后不同程度地卷入了各个运动,有些运动还联结成为全社会的大规模一致行动。第三,运动的内容和形式繁杂。内容涉及思想启蒙、道德改良、改善经济待遇、争取人权,以及具有反帝反军阀性质的政治改良乃至革命;形式则包括宣传教育、学理争论、请愿抗议、罢工、罢市、罢课,以至武力对抗。其中既有自发无序的,也有有计划有组织的;既有温和非对抗性的,也有激进对抗性的。总之,整个社会都处于剧烈的躁动之中。

在中国的各种社会运动中,当运动以反帝的民族主义为号召时,最容易取得全社会一致响应,但除非得到政府和军队的有力支持——如省港大罢工,否则,以请愿、抗议、抵货、罢工为主要内容的运动难以持久。实际上,即使政府、军队一时支持民众运动,由于自身利益迟早也会与发动起来的民众发生冲突,因此也会削弱运动力量。如果社会运动的主要内容是政治改良,像国民会议运动,虽说也有部分下层群众参加,但明显缺乏坚实的根基,运动的主要作用仍限于舆论宣传和思想启蒙,并不具备直接改造现存政治制度的实力。再者,以阶级斗争为号召的工农运动,发动初期难以迅速赢得全社会的同情和支持,即使只达到本阶级的一致行动也较为困难;在发动起来后,群众的激烈行为和物质利益要求,又往往会超出发动者的目标追求。社会动员需要给予被动员者以直接的利益,而行为方式越激烈,就越是要求看得见的物质利益。由于利益区分是复杂的,故采取社会运动式的动员形式以求整体解决,存在有相当大的局限性。

中国革命转入以武装夺取政权阶段之后,对于土地问题的处理,最为集中地反映着社会动员的急迫性,特别是为要满足农村社会最大限度的动员,就必须不断地对当前政策和未来理想进行调整。从南昌起义到建立井冈山根据地,中共的土地政策有一个国有到私有,只没收大中地主土地到没收一切地主、甚至富农土地,按劳动力分配到按人口平均分配的过程。如果说这个过程是对土地革命问题认识的逐步加深,还不如说是尽力满足实际斗争动员需要的结果。“耕者有其田”的号召,促使贫苦农民拿起枪杆子,然而,简单的土地分配并不能收取持久稳定的动员效果,农民一旦获得土地,反而会分散已经动员起来的力量,这种情况与革命战争、特别是有政权的长期武装斗争不相适应。30年代中因国民党军“围剿”力度加大,红军和苏区处境艰难。在此环境下,一种新的超强型的动员形式出现,即查田运动。

查田运动是在土地平均分配基本完成的情况下发起的,运动的进行也并不表明前段土地分配问题严重,或由土地问题引发阶级斗争尖锐化。运动的发起,主要是为了满足动员形式的需要。阶级斗争最容易区分斗争界限,最容易贯彻战时宣传和组织工作,最容易在紧张状态下保持高度的危机感。“只有在坚决的阶级的口号之下把农村中阶级斗争的火焰掀起到最高的程度,”以查田查阶级为中心,巩固政权、扩大红军、筹措经费、经济建设、文教发展等重大任务,才能“得到最大的成功”[4]。查田处在核心位置,还因为运动涉及政治权力和物质利益的重新分配。所以,贫苦农民一经发动,通常会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寻求最极端的解决办法,以致损害正常的生产和社会稳定。激烈的群众运动,都会有一个纠偏阶段,而纠偏又往往不能彻底,这便为下一次运动准备了条件。激烈化和逐步升级是群众运动的重要特点。

抗日战争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大规模的一次动员。如果说由于日本入侵而引发的民族主义高涨,是全民抗战最重要的动员因素,那么,抗日战争的结果却表明,国共两党在民众动员问题上的最大区别,在于社会改革问题上的解决程度。这种现象深刻地说明,即使是民族危机最严重的时刻,以民族主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动员,也不可能取得持久稳定的动员实效,必须对现存政治、经济制度或体制有所变革,才能适应民众发动后的社会条件。

事实上,在社会改革问题上,共产党在维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同时,更多使用的是江西苏区时期的动员形式和经验。1942年1月,中共各抗日根据地展开了声势浩大的减租减息运动,而且越临近胜利,斗争越为激烈,往往冲破战时土地政策的束缚。运动的发起同样并不是因为根据地土地关系的尖锐化。解放战争时期,一些老根据地的也仍然十分激烈。从上可见,在战争危机中的深刻动员,需要通过严厉的阶级斗争手段达到目的;而当旧的阶级敌人被彻底打垮之后,斗争的对象很容易转为前干部和积极分子。权力与利益的变动,是突发动员的必须条件,过激的行为往往在所难免,而对于“左”的偏差的纠正,更使权力变得越发集中。

二、动员形式的选择与惯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中共的领导作风和领导方法已经成熟,在运动的纠偏中,十分清醒地批判了农业社会主义,对阶级划定、土地分配、整党建政等重大政策作了严格的规定,以防止动员过程中的过激行为,尽量减小变革中的社会振荡,努力把群众运动引上正常的生产建设中去。由于对群众运动控制能力提高,群众自发斗争的作用被极大地降低了。

许多迹象表明,曾设想和平建设时期应以国家政治生活正规化取代战争年代惯用的群众运动式的突发动员,至少要使群众运动规范化,通过整顿组织、整顿纪律和整顿制度,加强中央的统一集中领导。中共中央多次就各级基层政权建设和整党建党工作,以及青年团、妇联、工会、农会等群众团体组织建设发出指示,以便用国家政权和群众团体的经常性工作,承担群众运动的动员作用。特别是在工作重心移到城市后,已较深刻地意识到“完全搬运农村斗争方式”解决城市及经济、文化建设问题,是“非常有害”和“不妥当的”[5]。

1950年6月,中共七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为完成会议确定的主要任务,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提出了八项工作。一些工作如、镇压反革命、整风等项,虽仍以群众运动的形式进行,但要求统一领导;另一些工作如财经、军队复员、工商业的合理调整、文化事业的改革、城市失业救济,以及统一战线和民主建政等,更为强调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地谨慎地开展。尽管会议精神如此,但由于正规化程度有限,加上动员是在许多组织尚不健全、对象尚不熟悉的区域内进行,所以,仍然沿用群众运动的习惯动员方式。此外,当时为生产救灾开展的节约互助运动、每人每天节约一两米运动,以及军队中的学习文化运动,也仍旧沿用革命战争时期的经验。综上,尽管新中国伊始,百废待兴,各项工作都需要充分的社会动员,但并没有、也不可能有现成的动员形式可供选择。

在新中国的历史进程中,大规模的群众运动自抗美援朝宣传运动始。深知“战争的伟力存在于民众之中”,经济落后、装备较差的中国要战胜强大的敌人,就必须充分发动全国人民。动员的特征,就是全社会范围内结合运动与镇压反革命运动的声势浩大的群众运动兴起。其中,运动基本上完全采用了解放战争时期的方法,即广大人民群众控诉、检举和自动捕捉反革命分子。总的来看,三大运动相互关联,互为条件,大运动之下还有单独的、或相交叉的子运动,构成一个较为完整的动员网络,整个国家的重大工作,都在其中贯彻执行。随着三大运动的顺利迅猛发展,针对运动中的新问题,中央又发动了“三反”运动和“五反”运动,进行全党大清理和回击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

五大运动的目标,可以说基本包含了近代以来仁人志士改造中国社会的目标内容,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从而极大地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创造了奇迹。最大的变化是中国社会的组织化。特征之一是在群众运动中划分了新的社会政治结构。运动的性质和界限,对各社会阶级、阶层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和地位作了严格限定;在人民内部、即使是在工人阶级中间,也要根据对运动的态度和表现加以组织区别。组织化的另一特征便是党和政府对于社会的动员能力大大加强。在领导镇压反革命运动中,把运动的方法总结归纳为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群众运动的阶段性划分逐步固定化,以往很难把握的社会运动程序化,使得群众运动易于发动和掌控,一些尚不熟悉的新工作新任务也就可以用运动的方式去完成,运动也成为解决领导机关的腐败现象和官僚主义的主要手段。任何一种运动都是网络系统中的一部分,采用的都是同一的运动形式,所以不难达到“党中央一声号令”,“运动就立即在全国展开”[6]。

应该看到,建国初期进行的五大运动的轴心仍是阶级斗争,频发的生产运动构成是运动的目标,试图通过阶级斗争的动员形式来加以推动。虽然“三反”、“五反”运动主要是在人民内部进行,但在解释上则是阶级斗争的延伸,而且是正在逐步上升为主要矛盾的越来越尖锐化的阶级斗争。因而,尽管对运动有了更为严密的政策、法令规定,但在实际运动中却往往得不到尊重和执行,为要发动群众而制定的硬性斗争或生产指标,也会自行搞乱政策界限,破坏正常的生产秩序,造成事实上的无法可依。运动进程中“先批右后批左”的怪圈,仍然反复出现。

社会动员的巨大成功,助长了中共中央对于局势的乐观估计,工作步骤越来越快。甚至以前认为必须长时期进行耐心细致工作的思想文化变革和知识分子改造问题,也都先后采用了群众运动的形式解决。1952年,在元旦祝词时的心情,肯定与一年半前“不要四面出击”的谨慎态度,有了很大的改变。6月6日,在对统战部一个文件的批语中断言,中国国内的主要矛盾已“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9月又初步提出了用10年或15年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思想,“趁热打铁”也便成为决策的必然选择。

群众运动式的社会动员形式,由于其具有的全能性,一经形成便很难改变,总会以其惯性有意或无意地表现出来。三大改造运动就是这一惯性推动的结果。由于所有制的改造与尖锐的阶级斗争存在距离,所以,每当运动遇到问题或需要加速推进时,就会适时发起激烈的思想批判运动和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运动。中共中央领导已经能够较为熟练地把握运动的停与发、收缩与高潮,基层干部更是依赖强制性的运动方式贯彻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群众则除去运动之外没有常规的参与渠道,只能投身于运动之中。到了时期,更是要求“什么工作都要搞群众运动,没有群众运动是不行的。”[7]由此,整个社会动员形式和行为方式,都陷入革命经验的惯性推动之中。

三、社会的模式化与样板化

大规模、高强度的社会动员,需要有相当的社会危机感,需要有明确的斗争对象和界限,这在以阶级斗争为中心运动的动员中,是比较容易做到的。在这些运动中,斗争的双方是美好与丑陋、光明与黑暗、解放与奴役、生存与死亡的你死我活的决斗。在这般激烈的斗争中,非此即彼,容不得犹豫和等待,否则就是立场问题,不但会影响到个人的政治地位和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也会涉及到物质利益的分配和社会文化教育等公民权的享受,直至影响到家人和亲属。

从整风运动到反右派斗争,在中共中央的文件表述上都强调是为了贯彻群众路线,这表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仍然是社会主义建设极为重要的条件。动员形式一般采用惯用的整风模式,尽管运动发起时,即明确目的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强调和风细雨的方式,但运动的形式却使美好的愿望变成了灾难性的结果。的成功,并不说明整风运动是贯彻群众路线的最佳形式,在战时的严酷环境下,局限于干部队伍中的文件学习加组织处理,可以收取统一认识的实效,但在和平时期把这种方法照搬于各个领域,特别是在党外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中开展,即使是和风细雨,也会超出原设想的控制范围。结果往往是把人民内部矛盾阶级斗争化。阶级斗争扩大化理论虽与个人认识上的错误密切相关,但更是动员形式所需要的结果。

六七十年代是建国以来国民经济发展最缓慢的时期,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不大,个别年份还有所下降,但却是社会动员强度最高的时期。如何保持动员后的群众热情,自然要企求社会政治压力,例如“四清”运动中重新划定阶级成分,并不涉及浮财的再分配,而是要严格阶级阵线;再者,便是加强舆论宣传工作,社会动员的物质利益被虚化,在现实中更寄托于精神的升华和社会的净化。强调舆论宣传和思想改造在社会动员中的作用,实际操作上大致有三种方式:

第一,加强对领袖的个人宣传,强调政治在社会生活中的统帅、灵魂作用,以建立全社会一致的政治信仰。由于学习著作的目的是要服务于现实阶级斗争,缺乏讨论的宽松气氛,难免简单化、庸俗化;政治同样被阶级斗争化,沦为领袖学说、权力学说和个人崇拜。

第二,大力灌输阶级教育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树立榜样和目标,统一社会行为方式。阶级教育为的是培养一种正反、黑白截然不同的是非观,以及建立新旧、前后比较的认识方法。大批英雄模范人物、集体的涌现和树立,为全社会提供了学习的楷模,各英雄人物尽管职位、年龄、性别和文化水平不同,各先进集体也来自不同的部门,但是,他们之所以得到表彰的事迹和精神是同一的,尤其是在物质利益上并无大的差别,因而能够适合社会各界的普遍学习和仿效。

第三,发动形形色色的批判运动,以便在思想改造过程中区分界限。批判运动内容广泛,涉及政治、经济、哲学、历史、文艺等各个领域,试图进行观念的全面更新,维护理想的社会价值观的纯洁性。

社会组织、舆论宣传、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的高度同一性,标志着整个社会的模式化与样板化,也可以说是革命时期社会动员形式发展的延续。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可以通过发起各种群众运动,加以贯彻和执行,个人只不过是某一特定榜样形象的缩小或复制。所以,模式化的另一面就是社会的僵化,在高度动员中失去了勃勃生机。

社会动员一旦与被动员者的物质利益相脱离,工农等劳动者阶层就渐次脱离了动员的中心,只是在需要严格队伍的界限时,或是说,需要用阶级斗争的观点来规范运动的进程时,工农才在文献文本中充当运动的主导力量。运动内容的意识形态化,使斗争的焦点聚集于上层建筑及知识界,学生再次被推向社会,充当运动的急先锋。从表面上看,这似乎又回到了世纪之初的社会运动,需要从思想观念上的启蒙入手发动民众,由于体制上的缺陷而由学生去触动僵硬的国家机器。但是,“”绝非是简单的历史回复,而是自政治革命以来高度动员形式发挥到极端的产物,群众的行为与利益在运动中各向其相反的方向发展,的失败也就标志着一种动员模式的终结,尽管有许多特点在此后还会反复出现。

四、改革开放后的新变化

从社会动员形式的角度看,改革开放是原动员形式完全失败的产物。后的两年徘徊表明,试图在维护“两个凡是”之下树立新的权威,以声势浩大的生产运动来调动积极性,既不可能长久,也不可能成功。邓小平总结了以往的经验教训,反复强调不再搞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并开始寻找新的社会动员形式。

首先,新的社会动员以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为动员轴心,在具体运作上,就是“一定要根据现在的有利条件加速发展生产力,使人民的物质生活好一些,使人民的文化生活、精神面貌好一些”[8]。更多地使用市场规律和经济杠杆,给群众以看得见的物质利益,破除平均主义的“大锅饭”,激励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

其次,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把人民群众和基层组织的积极性调动起来”[9]。在广泛吸引并扩大人民群众的直接参与问题上,强调法制建设和耐心细致的经常性工作,要依法律程序有秩序有纪律地实现动员,坚决不能容许“大民主”的现象存在,并取消了宪法中关于“四大”的规定。

第三,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人。改革开放后,思想政治工作一度有所放松,针对这种情况,邓小平强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时,也要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即在充分发挥常规动员的同时,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进行组织动员和宣传动员,也同样十分重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生的巨变,雄辩地说明随着工作重点的转移,以实际利益为轴心的社会动员,理顺了多年来被搞乱了的利益关系,也同样能够实现很高的动员水平。个人的劳动价值和奋斗精神,知识作为生产力和财富的重要部分,以及规范化、合理化管理,都重新得到了承认,从而极大地调动了生产积极性和社会活力,创造出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奇迹,人民生活有了大幅度的根本的改善,这些在过去的群众运动式动员中被忽视、或作为未来理想的内容,一经转变为现实目标,其动员力难以估价,并且形成真正不可逆转的潮流。

然而,以往群众运动中的动员轴心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以经济、物质利益为行为标准,在认识上很容易由“政治人”转为“经济人”,由追求高远理想的“向前看”变成过于实际的“向钱看”;经济杠杆成为主要手段,规范了人们的日常行为,但并不利于达成一种对于社会发展采取一致行动的共识,也就是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所造成的利益差距,特别是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要远大于过去虚构的阶级斗争,社会的分化和结构重组使得社会磨擦加大,矛盾复杂化,甚至尖锐化,自然也会损害政府的动员能力。

经济利益位于社会活动的中心,也将利益细小化、分散化和具体化。各个地方、单位、个人都热衷于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原有高度集中的组织体系和组织功能势必有所松解,政府及基层行政组织的号召力下降,更多地依靠行政命令活动;单位对于职工个人的控制能力大大被削弱,人员流动的现象增多,特别是在一些效益不好的巨型单位,由于无法提供一般的社会生活保障,自身也面临解体和重组;大多数农村组织对其成员已无约束力;党团组织及其他群众团体也同样出现松散化现象,尤其是共青团等组织,其在相应范围内的动员号召力,大多只是形式而已。政治性强的大规模社会动员已十分困难,就连一些社会公德、环境卫生的公益性动员,也难在短期内有效推行,即使发动起来也不可能长久。

在常规动员形式之下,政治体制改革推进相对较慢,法治保障体制尚不健全,以及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干部作风严重恶化等问题,也影响到动员工作及其质量。在名义上群众参与的范围和渠道似乎是增多了,可实际解决能力却降低了,很少有群众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力和程序采取直接的监督和干预行动,问题的解决主要依靠自上而下的组织内部清理。在否定了群众运动式的纯洁队伍形式之后,群众对新的替代形式的实际作用是有怀疑的,至少说对现实行为表现出信心不足。其实,邓小平对常规突击动员的经验和实效是有所保留的,曾经针对整风、机构精简等工作,提出“应当搞学习运动”、“小运动”,但又强调“不是用过去搞运动的方法”[10],表现出在动员问题上的矛盾性。

另一方面,党和政府宣布不再使用大规模群众运动形式之后,并不等于说运动动员形式的最后终结。改革开放以来,自发的、或者说不是由党和政府直接发动的各类学潮、骚动、动乱屡有发生,其原因各异,要求也有所不同,但都在不同程度上表露出对政府或部门工作的不满。这些分散的、简单的社会运动,从思想和行为上看明显受到过去群众运动的影响,但形式上却是向五四时期的回归,其中规模较大者,都表现出在经济发展和制度化建设过程中,对中国的世界地位的忧虑,以及对国内政治局面和革新速度的不满,其发展总会或多或少的将矛头指向现存政治制度。学生再一次走在了运动的前列,充当社会发展的代言人,与他们的前辈相比,他们想要达到的目标,是更加难以负担的,但他们所熟识的行为方式只能促使其采取这样的动员形式。

五、稳定与效益

常规形式下的社会动员,使用经济利益进行调动或调节,可以提高单位或局部的生产效率,但并不意味着对社会整体发展问题都同样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常规社会动员已经失去了全能性特征,各项工作虽仍然被解释成为是相互紧密关联的“一盘棋”,实际上却被分割成为条条块块的具体任务,由于利益关系充斥其间,还往往会产生各种“斥力”。物质利益标准使动员丧失了鲜明的界限,哪一部分人应该先富起来?阶级分析已经不适用了,法律规章、市场规范和道德标准也都无法解释现实中的许多现象,甚至贪污腐败和道德败坏也被认为是经济发展中不可避免的问题。

社会动员形式变换后出现的不协调发展,自然引起了中共中央的警觉。1986年9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希望实现平衡发展,防止在经济取得高速发展的同时,社会效益提高缓慢、甚至下降。但是,由于没有了高度紧张的政治压力,无论是日常的思想政治工作,还是各种学习运动,以及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批判,都难以持续深入。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宣传,由于对组织资源和舆论工具的控制还较为严密,加之技术手段的进步,想要做到“大张旗鼓”还并不困难,“家喻户晓”也可以达到,但“雷厉风行”就要大打折扣了。

进入80年代下半期,随着利益分化,社会动荡加剧,国家领导人选择了稳定压倒一切,再一次明示了社会动员形式的转换。改革开放之前,每当遇到重大发展问题或社会动荡时,总是以大规模的社会动员来化解危机,即所谓由大乱达到大治。此时则将社会动荡视为发展的有害因素,突出维护现状的稳定。

只有在稳定的环境下,才有可能谈发展,特别是持续稳步的发展,这已为共和国的历史所证明。只不过建国初期是采用群众运动的方式实现巩固政权和建立秩序,以期同时获得大规模的发动和秩序稳定两方面好处。这种双赢的目标虽距理想程度尚远,但在某种程度上是达到了,并且成为以后较长一段时期施政的资本。可以说,秩序稳定和发展效益两者是紧密相关的,稳定是发展中的稳定,绝非只是维护现存秩序,“发展是硬道理”,两者之间,政府可控制的社会动员形式和程度都十分重要。

当90年代初中国加大市场化进程力度时,面对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重大变化,社会动员一方面变得更为迫切,一方面也变得更为困难。就内部视角而言:物质利益为中心的动员,可以规范人们的生产行为,但却难以唤起政治热情和社会责任感;涉及中国“球籍”的技术进步、知识更新、人口控制、环境保护,以及文明素质等问题,已经引起越来越多的人们的关注,响应政府号召或是自觉行动起来,动员的规模和影响日见扩大,但都不能充当社会动员的轴心;能够唤起人们高度热情积极参与的动员轴心,显然是政治民主化问题,其中反对贪污腐败,建立高效廉洁政府,建立平等与公正的社会运作机制,社会治安的好转等,始终居于近些年来群众关注问题的前几位。对此,除常规手段之外,政府也多次采用近似运动式的突击动员,加以整治,但多变成行政部门的阶段性突击工作,群众参与十分有限,治理的结果也距群众要求较远。

就外部视角而言: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西方霸权势力及右翼团体,不断加强对中国的“西化”、“分化”,制造所谓的“中国威胁论”,极力阻挠和遏制中国的发展。另一方面,中国国内的宣传中心,也从改革开放前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对社会主义美好前景的描述,转以爱国主义为主要内容。两者的交集,在90年代中期催生了民族主义情绪的高涨,书籍、文章和各类座谈会把这种情绪炒热,也有人大力主张以民族主义为增强凝聚力的核心。爱国主义自近代以来始终是民族动员的重要源泉,也是历史发展的主线之一,但是,民族主义并不能长期充当社会动员的轴心,特别是在和平时期就更不可能。“落后就要挨打”,就必须实现现代化,就必须识大局、积极参与落实各项具体工作,这种直线的推理,在实际的动员过程中,并不能有效地激励群众的奋斗热情;同样,中国可以说“不”的强烈民族主义情绪宣泄,也无法有效提升对于中国发展问题的共识,相反,激烈求强、求变的情绪在现实中碰钉子后,极容易转为对现实秩序不满的破坏力量。

遗憾的是,舆论宣传并没有能够为社会动员提供新的行为模式。树立社会样板,供全社会学习仿效,仍然是主要方式。于是,各个部门、各种类型的英雄模范人物和集体被发掘出来,使用传统的和最新式的传媒手段进行广泛的宣传。由于社会价值观和理论解释上的变化,革命传统精神的社会感召力下降;现实中英雄模范的社会影响力也是有所降低的。出现这种情况,并不说明英雄模范的事迹与精神不再感人,而是在于以物质利益为衡量标准的动员形式中,难以保持同一的精神标准。例如,对徐虎、李素丽这类普通劳动者的英模人物,社会议论较多的似乎是在成为名人后如何发展?是否能够坚持下去?对于优秀知识分子或其他有突出贡献者,给予重奖,或远高于平均水平的物质待遇和社会待遇,人们看到的不过是一个个人奋斗的成功者,缺少亲和力;值得注意的是,在对“刁民”王海与“好人”郭振清谁对社会贡献更大的讨论中,差不多所有参加讨论的学者(以经济学家为主)都同样认为,郭振清的无私、忘我、不计回报的行为值得尊重,但难以仿效,甚至他本人也难以为继。在价值规律和法律规范之下,精神感召力在社会动员中的作用,已经下降到了最低点。

综上所述,在近一个世纪中国的巨变中,大规模的社会动员和广泛的群众参与,始终都是中国发展及赶超世界先进的必要条件。在稳定和效益的双重目标选择上,社会动员形式显然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极大地影响着危机点和目标的选择。

注释:

[1]《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版,第115页。

[2]《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267页。

[3]塞缪尔·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译本,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第261页。

[4]:“查田运动是广大区域内的中心重大任务”,《红色中华》第86期,1933年6月17日;《红旗周报》第59期,1933年8月31日。

[5]《中共中央为纠正济南铁路大厂所犯开斗争会错误覆示山东分局》,1949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对东北戏曲改革工作的指示》,1950年3月16日。

[6]《建国以来文稿》第3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414页。

[7]《建国以来文稿》第7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433页。

[8]、[10]《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版,第128页,第381、401页。

[9]《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