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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艺术学人文学科意义上的艺术学是远远晚于人类的艺术史的,甚至可以说有关艺术的研究探讨的理论和思想,长期以来是依附于其他人文学科,如哲学、美学等而获得缓慢的生长的。北大艺术学系教师陈旭光把艺术学的成长到独立分为两个阶段:a美学从哲学中分离出来;b艺术学从美学中分离出来。[5]19世纪德国艺术理论家费德勒被公认为“艺术学之父”,但他并没有明确提出“艺术学”的概念,只是首次在理论形态上提出“美学的问题与艺术哲学的问题根本上不同”,从而对独立的艺术学学科的建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后来,费德勒在《论造型艺术作品的评价》(1876年)、《关于艺术活动之根源》(1887年)等文中首先开始试图划定艺术学与美学的区别,他的力图虽不曾有实质性的成果,但这正是一门独立学科所必须解决的前提。1906年,德国的艺术理论家玛克斯。德索(也有译为狄索瓦、狄索等)第一次确立了艺术学的独立的学科性质。他最先提出的“一般艺术学”或“一般艺术科学”的概念基本上就可以看作今天我们所说的艺术学。另一个德国艺术理论家乌提兹也为艺术学的最后确立做出了重要贡献,他在《一般艺术学原理》中认为美的价值与艺术的价值不同,主张把美与艺术分开。[6]这样,经过费德勒、德索、乌提兹等人的努力,随着现代艺术实践的不断发展,以及由此带来的审美观念、艺术观念的不断调整、更新,艺术的疆域不断扩大,艺术学也逐渐确立起其基本独立的学科性质和学术地位。
在中国,与美学及其吻合的是也没有出现传统的完整而系统的艺术学理论(虽然中国古代不乏真知灼见的美学和艺术学思想:可惜零碎而散落)。究其原因仍然是由于中国是一个艺术大国,艺术门类繁复庞杂,而且某些艺术门类发展及其发达,如诗、书、画、文学、音乐等,因此出现了大量的诗论、书论、画论、小说评论、乐论等。过杂的艺术门类,过辉煌的艺术类别反而让中国缺少了像德索、乌提兹那样划时代的综合全部艺术门类的艺术理论家,也给从个别艺术理论提升到一般艺术理论增加了无比的困难。从这个角度上说,艺术、艺术学都是来自西方的他者的话语。当然,我们应该打开国门,在中西方文化、艺术碰撞的大汇合中,敢于学习、勇于吸收,做到后来者居上。
谈及艺术学研究的对象内容,虽然理论界也是众说纷纭,但笔者认为艺术学专家张道一老先生的概括可谓全面而准确:艺术原理、中外艺术史、艺术美学、艺术评论、艺术分类学、比较艺术学、艺术文献、艺术教育学、民间艺术学。他还总结出了十一类艺术学与其他学科交叉形成的边缘性学科,这些虽不是单独运用艺术学就能解决的课题,但没有艺术学的存在,这些学科将会子乌虚有。它们分别是艺术思维学、艺术文化学、艺术社会学、艺术心理学、艺术论理
学、宗教艺术学、艺术考古学、艺术经济学、艺术市场学、工业艺术学、环境艺术学。[7]当然,这些边缘性学科仍处于变动、修改、增加之中,这也就是说,艺术学研究的对象仍处于动态的前进和扩展之中,正是其不定的现实状态增加了艺术学诱人的无穷魅力。
好了,我们总算有点明白了,艺术学是研究与艺术有关的一切问题的,如果套用宗白华的说法,概而述之,艺术学就是研究艺术的学问(包括所有涉及艺术的课题)。
我们不厌其烦,花上面的篇幅简略回顾了一下美学与艺术学的知识,对本文来讲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抓不住两者的实质,对两者的比较将是隔靴搔痒、雾里看花,比较不清也就不能准确得出它们之间的关系。两者的本质区别是:美学研究美,艺术学研究艺术。两者差别何其之大,经纬又是何其分明!可事实并非如此简单,之所以出现长期把美学与艺术学混淆、交叉、甚至合一,或者认为此是母、彼是子或此是子、彼是母的现象,除了艺术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出现得比美学晚之外,一个根本的原因其实就起源于一个字:美!
宗白华在《美学与艺术略谈》中说道:“美学是研究‘美’的学问,艺术是创造‘美’的技能。当然是两件事。不过艺术也正是美学所研究的对象,美学同艺术的关系,譬如生物同生物学罢了。”[8]这个说法有很大问题:艺术是创造“美”的技能。艺术果真是创造美的?其实,艺术与美没有必然联系。从原始艺术的产生来说,我们可窥见一般。原始艺术的创造起初并非是为了美而进行,原始人生产力低下,常常是食不果腹、衣不遮体、居无定所,为了生存与延续后代,他们往往把狩猎的经验、捕食的过程、人类成长繁衍的历史刻画在岩石上供同伴交流、后代学习,艺术的创造在人类的最初只是出于谋求生存的目的。两万五千年前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原始壁画,是迄今发现的最早的艺术了。西班牙北部和法国西南部上百个山洞中,存在着大量这样的壁画,画着野牛、鹿、野马、野猪等兽类,这反映了当时人们是以狩猎为主要生产手段的。其中有的图画还比较直接地反映了狩猎生活,如人群围攻野兽、野牛中箭倒地、人与兽的搏斗等等。既使原始人的歌舞,也大体是模仿动物的行动与声音,借此来祈祷上天的保佑让他们有足够的食物来源。据德国艺术史家格罗塞记载,大洋洲的这种拟兽舞是花样繁多的,特别是袋鼠舞最令人赞赏。[9]原始人的装饰品也多是动物的皮毛或骨骼,如非洲南部的布什门人和大洋洲原始民族的装饰品大都取自动物,而从来不用花来装饰自己,虽然他们居住在遍地是花的地方。非洲赤道地带粘粘部落的黑人认为狮牙是最有灵性的装饰物。这种种现象反映了动物在狩猎民族生活中的特殊价值。功用性可能是原始艺术产生的最初动力,而“美”只是历史发展的后来。
艺术的实践史也证明了艺术的本质不是美,是美的表象之后的更深层的东西。贡布里希(E.H.Gombrich)是西方当代最著名的美术史家、美学家和古典学者,他在其伟大的著作《艺术发展史》[TheStoryofArt]中这样描述到:“我认为喜爱一件雕塑或者喜爱一幅绘画绝不会有站不住脚的理由。某人喜爱一幅风景画也许是因为画面使他想起自己的家乡;他喜爱一幅肖像画也许是因为画面使他想起一位朋友。这丝毫没有过错。我们看一幅画时,谁都难免回想起许许多多东西,牵动自己的爱憎之情。”“一幅画的美丽其实并不在于它的题材美丽。我不知道西班牙画家穆里略喜欢画的那些破衣烂衫的小孩子们是不是长得确实漂亮。但是,一经出于画家笔下,他们的确具有巨大魅力。反之,大多数人会认为皮特尔。德。霍赫那幅绝妙的荷兰内景画中的孩子相貌平庸,尽管如此,作品依然引人入胜。”[10]中国汉代的画像石、画像砖是厚葬的产物,云石图为了歌颂功臣名将,墓室帛画乃至陶俑更有巫术的性质,可见汉代的艺术尚不是自觉的艺术,即当时的艺术家和艺人尚不曾有艺术美之为美的审美原则。伟大的德国画家丢勒所画的他母亲的肖像(1514年),其深陷的双眼、瘦削的脸庞、高耸的颧骨、干瘪的嘴巴让人看了无比震惊,望而却步,甚至令人有点厌恶。但是此画真实地表现出老人饱经忧患的桑榆晚景,素描栩栩如生,笔法精妙细致,线条清晰分明,表现了画家真挚的爱,观后,思母之心刹时让人无法抵挡,此画由此成为世界名作。鲁迅笔下的阿Q绝不能称为美,相貌丑陋、小偷小摸、生性好斗又怕事,其精神胜利法更是令人啼笑皆非、不愿正目,活脱脱一个小丑形象。可他是当时社会受压迫、受剥削但又不觉醒的最低层阶级的浓缩代表,他反映了那个动荡的时代,是那个黑暗历史永恒的写照,其艺术形象将永存人类文学的殿堂。
艺术要么反映真、要么宣扬善、要么挖掘人类无穷想象和创造的潜力,为美而美、或用美粉饰虚假和恶毒的艺术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也是得不到人们的认可的,只会像昙花一样自生自灭得迅速而不留痕迹。“艺术同哲学科学宗教一样,也启示着宇宙人生最深的真实,但却是借助于幻想的象征力以诉之于人类的直观的心灵与情绪意境。而‘美’是它的附带的‘赠品’。”[11]艺术可以描绘也不应该排斥丑,只要这样的丑能震撼人心、真实可信并能通过人世丑的揭露激发人们对美的向往和追求,从而使人的心灵得到净化,这样的艺术同样可以经久不衰。
艺术与美的分野决定了艺术学与美学明显而决然的区别。美学以美的研究为中心,包括现实美、自然美、人性美、艺术品的美、美的起源、美的历史、美的发展、美的形式、美的价值、美的感受、审美意识体验等等。对美以外的干涉是美学的越俎代庖。艺术学的研究中心明显是艺术本原,如艺术的产生、艺术的发展、艺术与人的关系、艺术的价值、艺术的分类、艺术的程式、艺术的原动力、艺术心理、艺术的传递与接受等等。而传讹艺术必定是美的只是白日说梦式的胡话,这不符合艺术的真相。
美学不能代替艺术学,艺术学也不能代替美学。两者经纬分明更不可能等同。这是两者质的区别。
但我们是否就可以说艺术与美没有联系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那么艺术又是如何与美联系在一起的呢?从艺术史上看,艺术并不是一开始就与美密不可分的。对艺术的一些语源学上的考察来看,无论在古希腊还是在中国古代,主要都是从“技艺”、“技能”的角度来定位的。在西方,真正把艺术与美合二为一的,应该说是近代以来的古典美学。巴托在《简化成一个单一原则的美的艺术》中正式把艺术界定为“美的艺术”。康德从美学的角度极大地肯定了艺术,肯定了艺术活动作为宇宙审美活动的独立性。谢林则明言“没有美艺术就不存在”。黑格尔在《美学》中开宗明义地说:“这些演讲是讨论美学的;它的对象就是广大的美的领域,说得更精确一点,它的范围就是艺术……”[12]虽然,对这些论点我们不能苟同,甚至艺术史已经证明了这些说法的谬误所在(特别是现代艺术和后现代艺术对古典艺术强大反叛力的冲击),但毋庸质疑的是此类更多的理论却是西方把艺术与美紧密联系起来的理论基础。
而在中国,艺术与美脱不了干系则是更为久远的事了。在中国,对“美”字的起源和原意一般根据后汉许慎的《说文解字》,采用“羊大则美”的说法。“羊大”之所以为“美”,则由于其好吃之故:“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说文解字》对“甘”的解释也是:“甘,美也。从口含一。”可见,在中国,“美”这个字早就同
味觉的快感联系在一起了。西汉以后的中国文艺理论批评的许多著作,如锺嵘和司空图关于诗歌的著作,还常常将“味”同艺术鉴赏相连。李泽厚解释说:“根本原因在于味觉的快感中已包含了美感的萌芽,显示了美感所具有的一些不同于科学认识或道德判断的重要特征。首先,味觉的快感是直接或直觉的,而非理智的思考。其次,它已具有超出功利欲望满足的特点,不仅仅要求吃饱肚子而已。最后,它同个体的爱好兴趣密切相关。”[13]这三点原因不正是艺术创作的特征吗?(关于艺术创作的问题这里不再赘述)“味”与“美”相连,“味”又与艺术相通,“美”也就与艺术有了相锲合的可能。
当然,这样的分析带有机械的性质(仅仅从历史的总结入手,而缺乏深刻的理性分析),不可能将问题阐述得十分明了。事实上,美作为一种人类独有的深切感受如何闯入了艺术的领域并成为艺术的一个重要特征至今尚没有一个统一而权威的说法。笔者在此只能作一点点简单的展开,以求方家的批评指正。a无论西方还是东方,美的起源都带有很强的感**彩,它是人类所独有的情感体验。而艺术创作正是人类思想感情的结晶,艺术是从人类思想深处流淌出来的色彩斑斓的伟大音符。这是美能与艺术结成同盟的感情基础。b美来源于生活。不管是自然美还是社会美,如没有人类的探索与发现,没有人类的改造和创造,美都将因审美关系的消失而不复存在。艺术同样来自生活。没有人类的产生、发展、变迁与对世界活生生的体验和斗争,艺术至今可能都没有出现过。这正是美与艺术相沟通的现实基础。c哲学的巨大作用之一就是把美与艺术牢牢地粘合在了一起。以中国为例。儒家哲学一直是中华传统的主流哲学,其礼乐、仁和、信义的伦理观深深影响了华夏美学和中华艺术观:“美”、“善”不分;艺术要求善为本,所谓“成教化、助人伦”,艺术中伦理道德的善很快就变成了艺术的中和美。西方大概也不外乎此情。这是艺术成为美的重要载体的深厚的理论基础。千百年来,美从而成为艺术的单极目标。这把双刃剑终于使美学牢牢遏制了艺术学的发扬光大,而如今美学自身却又陷入了彷徨之中,呈现出了一厢情愿欲投向艺术学麾下的尴尬局面。
美与艺术挂上了钩,美学也就与艺术学碰上了头。但美学与艺术学的交错依然应该谨慎而细微,一旦放开手脚、过于亲热则又是云里雾里、纠缠不清。
艺术的美是两者交错的根本所在!
笔者以为,艺术的美既然是从属于艺术的问题,当然艺术学首当其冲有权进行研究(包括艺术的美的所有内容)。艺术的美又体现了美的价值,毫无疑问这也应归于美学的研究范畴(只限于艺术的美的美本身)。两者在此对艺术美的研究不应该也不可能分清各自研究的重点或范围,此时研究方式和结论可能一致,也可能迥异,这并不矛盾,也并无大碍。毕竟,这是两门不同的学科,有各自的特点,有各自研究的方式方法,也有各自的研究的侧重点;但同时又都是研究的同一对象,甚至是同一对象的同一部分,出现了同一结论也不为怪。
拿达。芬奇的《梦娜丽莎》举例。艺术学可能会研究这幅艺术作品的构图、色彩、笔法,作品的艺术价值、艺术成就,作品产生的时代和历史背景,作者的创作意图和当时的创作环境,作品的模特为何人、与作者是何关系,以此推测研究作者的创作经历、艺术生涯及其对历史模拟复写从而对现世的启示作用,当然,也包括作品本身显现的美及其后面美学研究的一切内容。美学将会研究这幅作品构图的精巧、色彩的典雅、笔法的娴熟、画面的安详与平稳,作品显现出的美的魅力,创作作品的动力与创造美的源泉,假想与论证作者是如何把心中的美转化成作品的美的,欣赏作品时美的解读、美的感受、美的领悟、从而得到的灵魂的净化与提升。这是一种粗略的划分,也只是希望能给大家一种进一步的感性认识。
美学在此,如超出艺术品的美去研究艺术品的其余,它就触犯艺术学的研究领域了。随着现代艺术、后现代艺术的不断出现,艺术中的丑、荒诞、恶心、尴尬等非美的成分越来越多,美学也开始把这些非美的东西纳入了自己的研究范畴,笔者以为这是极其不妥的。这是学界的混乱、思想文化界的怪圈。这些非美的东西本随着艺术的发展而出现,它们应该主要从属于艺术学研究的领域,美学的统统纳入充分说明了美学还没有真正意识到自己的使命与职责所在,甚至可以说美学自身的混沌状态:不认识自我。也说明人们对艺术学与美学的关系尚严重模糊,不明就里。倘若,有朝一日,丑在美学研究中的数量和分量超过了美,美学恐怕就要改名了吧。对此问题,本文不再展开。
有人或许会讲,美学对艺术美的研究内容已全部包括在艺术学中了,那美学对艺术美的研究不是多余的吗?其实不然,这只是美学研究的其中一块(笔者认为这只是很小的一块,并非如许多理论家所言的是主要的一块:黑格尔认为美学是研究艺术的。俄国革命民主主义者、哲学家车尔尼雪夫斯基在批判黑格尔派美学的同时,非常强调研究现实中的美学问题,但在说到美学的研究对象时却说:“美学到底是什么呢?可不就是一般艺术、特别是诗的原则的体系吗?”[14])。除艺术之外,美到处存在,如社会美、自然美、人性美、科学美等等,这么广阔的天空全是美学研究的范围,而艺术学的介入就会有失偏重。同时,既然艺术美也是美的一块,那就没必要也不可能驱逐得了美学加入的研究。有时艺术学必须借助美学的研究方法与手段才能洞透艺术品的美,拓展自身的研究深度。事实上,美学对艺术品的集中研究的过程和结果有时也是对美学原理有力的实证(如人的审美意识在某些艺术创作和艺术欣赏中反映得更突出也更强烈),这大大促进了美学的快速发展和成熟,对整个人类文化的进步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文章至此,我们已经比较清楚了美学与艺术学的关系了:它们是一对有着深层渊源的姐妹学科,两者的年岁相差近一个半世纪,但这在整个人类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弹指一瞬。两者经纬分明、意趣迥异、各有专攻。同时,两者又相辅相成、交错重叠、携手共进。
美学与艺术学重叠交错后形成一个艺术的美。艺术的美就是美学与艺术学共同研究的领域。扣去“艺术的美”美学剩余的研究内容还包括其他的美和有关美的各类知识,如人格美、自然美、科学美、劳动美、审美意识、审美心理、美感的产生、美的各种形式等等,这些仅属于美学的研究范畴;扣去“艺术的美”后艺术学剩余的研究内容还包括艺术的其余部分,如艺术中的丑、艺术发展史、艺术的分类、艺术家的创作经历、艺术品产生的全过程、艺术心理、艺术的传播、艺术的接受、艺术与宗教的关系等等,这些仅属于艺术学的研究范畴。“艺术的美”始终把美学与艺术学紧密相连,让它们无法脱离开来,但又明确限定了它们交往的程度。“艺术的美”开辟了一方高雅秀美的天地,供美学和艺术学共绘前景、唱和未来,在这个领域内两者乳水交融、双向渗透,而在这个领域之外,两者又分道扬镳、各奔前程。
限于文章的篇幅,所有问题几乎都是简单带过,不能做深入的探讨。限于笔者的水平,此文的观点可能略显稚嫩,甚至可能出现错误的论证。但行文至此,我又想到了刻在古希腊阿波罗神庙上的“认识你自己”的箴言。这句箴言需要不断实践和不断深化:人类不断地走出伊甸园,不断地
为自己举行庄重的“成年礼”。在这一过程中,人免不了惨重的代价的付出,但却有可能迎来一个更为真实、本真、自然的自我形象。我坚信这一点,才写下这篇文章。当然,我们的美学与艺术学理论体系也应该是开放的,兼容并包的。它们不但为伟大的传统作证、总结,浇灌、护卫艺术之花,延续人类文明的精神流脉,它们也应该走出圣殿,立足当下,进行“批判性”的审视,并勇敢地面对现实发言。[15]
二、美学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是近代的产物。在十八世纪资产阶级哲学和科学蓬勃发展的时期,美学在德国古典哲学中作为一个特殊部门开始确立起来。鲍姆加登在1750年第一次用“美学”(Ä;sthetik)这个术语,并把美学看作哲学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鲍姆加登也因此被人们公认为“美学之父”。随后,康德、黑格尔等赋予美学以更进一步的系统的理论形态,使之在他们的哲学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十九世纪一些资产阶级美学家在实证主义精神的支配下,力图使美学摆脱哲学而成为所谓“经验的科学”。当然,以所谓“经验的科学”自命的实证美学一直并没有真正摆脱哲学的支配。直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才给美学研究提供了真正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改变了美学研究的面貌。但是,应该说,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来研究美学,至今也还处于探索阶段。
中国美学则植根于特定的社会形态和文化形态。由于中华民族是一个宗法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农业社会,它强调人伦关系,哲学的中心是探讨人际问题,在许多情况下就是人生哲学。受此影响,先秦诸子许多著作中有关“美”的论述,或是以道德规范为准绳,如儒家的“中和之美”;或是以人生的自由、超越为尺度,如道家“至美至乐”的人生境界。这两种学说与东汉后期传入中国的佛教,特别是禅学中的人生哲学所包含的与美有关的思想,成为我国后世美学的发端。但由于中国是一个艺术的国度,其悠久发达的艺术成果和艺术思想所闪现出来的灿烂光辉深深笼罩着远古美学的源流,致使中国古代美学并没有过早地形成独立的系统的理论体系,或者说,中国古代美学的发展则过多地局限于古代的文艺艺术美学思想。诚如学者王旭晓所说:“由于中国文化的整体性与浑朴性,中国古代美学始终附着于哲学、政论、宗教或文论、诗学、画论等艺术学体系之中,未能取得独立的形态。”[1]要给美学下定义就必须结合美学研究的对象内容来考察。苏联美学家鲍列夫把美学研究的对象设定为“审美活动”,叶朗把它具体为如下三种:美学是研究美的;美学是研究审美关系的;美学是研究审美经验的。[2]美学家王朝闻则认为美学研究的对象应该是:a从客观方面研究审美对象,阐明美的本质和根源,研究美丑的矛盾发展,美的各种形态以及崇高、滑稽、悲剧、喜剧等的本质特征和相互联系。b从主观方面研究作为审美对象的反映的审美意识,阐明它的本质、反映形式的特征及其历史发展的规律性。c研究作为审美意识的物质形态化了的集中表现的艺术,阐明艺术的本质、内容与形式、种类,以及艺术创造活动的规律性和作为这种创造产品的反映、评价的艺术欣赏、艺术批评等问题。他还补充说明:“美学的研究对象既包括艺术美,又包括现实美;而艺术美不过是现实美的集中反映。”[3]另外,美学界普遍流传的美学研究的对象还有如下几种:美学研究艺术,美学就是艺术哲学(黑格尔、泰纳);美学就是研究美的科学(柏拉图、鲍姆加登);美学应该是对审美心理或审美经验的研究(立普斯、休谟)等等。山东师范大学教师周均平认为美学研究的对象是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4],从而一下子拓宽了美学研究对象的内涵:主体的人、客体的美、主客之间的审美关系,其间包含了人的思想感知层、美的外界物质层、感受体验美的媒介层、人与美相辅相成、共同影响的提升层。当然,周均平的总结是否是最具生命力的有待作进一步的研究,也有待实践与时间的检验。不管历史理论的对错,我们至此已大概了解了美学的属性:它属于人文与社会学科的范畴,它首要研究的就是美(包括人世间的一切美及有关美的各个方面),我们可以引宗白华老先生的观点来对美学做一个总结:“美学是研究‘美’的学问。”陈述可能过于简单,但抓住的美学的实质却是不出其左右的。
参考文献:[1]王旭晓。美学原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3[2]叶朗。现代美学体系。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5[3]王朝闻。美学概论。人民出版社,1998.5-7[4]李戎。美学概论。齐鲁书社,1999.15[5][15]陈旭光。艺术的意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13-14[6]马采。从美学到一般艺术学(艺术学与艺术史文集)。中山大学出版社,1997[7]谢建明。缪斯的眼波——艺术与美及其伦理(序一)。东南大学出版社,2001[8][11]宗白华。艺境。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5、77[9]艺术的起源。商务印书馆,1937.228[10]贡布里希(E.H.Gombrich)。艺术发展史。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1989.4-5[12]黑格尔。美学(第一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1-2[13]李泽厚、刘纪纲。中国美学史(第一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79-81[14]车尔尼雪夫斯基。美学论文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