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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奥古斯丁后来的著作中,唯一一部美学的著作,并且是美学专著,就是于386至391年之间完成的著名的Demusica(《论音乐》,确切的翻译应当是《论音乐学》),在“Confessiones”(《忏悔录》)中他提到:Eteramaetateannorumfortassevigintisexautseptem,cumillavoluminascripsi,voluensapudmecorporaliafigmentaobstre-pentiacordismeiauribus,quasintendebam,dulcisveritas,ininterioremmelodiamtuam,cogitansdepulchroetaptoetstarecupienset‘audireteetgaudiogaudereproptervocemsponsi’,etnonpoteram,quiavocibuserror-ismeirapiebarforasetponderesuperbiaemeaeinimadecidebam.Nonenimdabas‘audituimeogaudiumetlaetitiam’,aut‘exultabantossa’,quae‘humiliata’nonerrant.②(译文)我在大约二十六七岁时就写了那部著作。我在我的思维中运动着诸多躯体性的图像,它们倾听着我心灵的淙淙作响,欢悦的真理,而当我一想到美和柔润,并且渴慕静谧时,我却在我的内在中绽开了你的旋律,“倾听你,并且在愉悦中愉悦那爱的心声”;而我也并不愿意被谬误之音所劫掠,我孤傲的重轭将我拖入最深的渊薮,因为你并未给我的“双耳欣慰和欢愉”,而“我的骨骸”也未欢欣雀跃,它们并未屈服。文中的引文出自《若望福音》3,29和《诗篇》50,10。这段引文中已经出现了pulchrum和aptum这两个我们随即在第四小节要讨论的概念。而美学的对象则当然是Demusica(《论音乐》)这部专著的主题③。当然,在他的不以美学为主要论题的著作中,也有关于美学的零散论述,比如Deordine(《论秩序》)、Deverare-ligione(《论真宗教》),以及Deliberoarbitrio(《论自由意志》)等。而他个人与美和艺术的关系,则大多见于《忏悔录》。
尽管奥古斯丁的美学与其整体的哲学密切相关,但是似乎与其哲学有所区别的是,比起他皈依基督宗教以后的著作而言,在他的早期美学著作中,他的美学较少上帝中心论的品性与色彩,这不仅集中体现在Depulchroetapto这部著作中,同时在《论音乐》中也能窥见端倪。奥古斯丁享受了广博的罗马化的希腊教育,他完成了雄辩术的学业,这是当时罗马帝国中最具水准的人文教育。在这个学业中,奥古斯丁接触到了美学,这也是当时最受尊重、最被看重的学问和学业,原因在于,在这个专业中,不仅折中论的美学和西塞罗的美学惺惺相惜,并且由此而超越了斯多葛学派的诸多美学因素与学说,而且在其中,柏拉图的美学不仅并未销声匿迹,还依然占有一席之地。这样的专业也为奥古斯丁第一部著作(也就是美学著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他完成第一部著作之后的几年,约略在383年,至迟不过386年,他通过“LibriPlatoni-corum”(庶几可译为《柏拉图主义者之书》)而直接接触到了新柏拉图主义的学说,特别是布洛丁的著作(包括《九章集》中的“论美”),而布洛丁的美学恰恰是批驳斯多葛和折中论的美学的;布洛丁的著作给他留下的深刻印象,这在《忏悔录》中能够发现明显的痕迹①。之所以印象如此之深刻,触动如此之大,是因为他在布洛丁这里终于读到,美学所提出的问题、所提出的质询,和哲学的终极问题密切相关,这也就是所谓的本体形上美学。而布洛丁当然将这两个领域提出的终极问题联系起来考量,其考量的方式恰恰甚为符合奥古斯丁的思维方式,二者颇有些不谋而合,或者应当确切地说,奥古斯丁十分愿意接受布洛丁的思维方式。也就是说,布洛丁是沿着宗教的、而且超验的轨迹而建构他的学说的,这不仅与基督宗教哲学的思维方式并不冲突,而且还在很大程度上协调一致、相互补充。当奥古斯丁接受了基督宗教,并成为基督宗教的和柏拉图式的(以及新柏拉图的)哲学家之后,尽管他依然保有了他早期的美学观点,但是也在基督宗教的意义上以《圣经》的思想和布洛丁的学说丰富和充实了这些观点,以至于他的美学能够清晰呈现出两种层次:一种是较早期的俗世的、时间品性的次级结构;一种是宗教的、形上神学的超级结构。本文从奥古斯丁的美感美学和认知美学出发,探讨他的作为存在本质属性的美的概念,探讨他在基督宗教哲学语境中的美的概念及其上帝中心论的品性,同时兼及艺术之美及其判断,最终作一小节。
理性的愉悦———从美感美学到本体形上之认知美学
从奥古斯丁所身处其中的古典的传统来看,美并非仅仅是人与事物的某种特定的关系,而首先是事物的客观的品性、属性。奥古斯丁首先接受这一在当时具有代表性的、并且甚为流行的观点,研讨了人和美的(客体的)关系、人对于美的客体的美的感觉,而最终他认为,外在于人的美的存在(美的客体的存在),是美感的先决条件,人仅仅感觉美、感知美,而并不创设美。在这一点上,奥古斯丁与古典的主流保持一致,但是他并未止步于此,而是更深刻地探入此一论题,并且终于在古典美学所习以为常的观点中发现了问题,在Deverareligione(《论真宗教》)中他对这一问题作了精确的表述:Utrumideopulchrasint,quiadelecta-nt,anideodelectent,quiapulchrasunt.②(译文)是某物令人满意(或译:愉悦、好感、美感)因而是美的,抑或是因为它是美的才令人愉悦呢?从古典的美学中,奥古斯丁所接受的另一个基本论点所涉及的是,美究竟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的,或曰何时以及为什么某物是美的。奥古斯丁认为,当事物的各个部分相互之间近似,或者它们的联系生出一种和谐时,事物就是美的。换言之,事物的美建立在和谐的基础之上,而和谐则出自于相应的比例,也就是譬如说各条线段、各样颜色、各种声音,以及各个部分之间的协调的关系。而如果人仅仅借助视觉、听觉感受美、感知美的话,那么这庶几是因为其他感官并不具有一种感知或感觉某种关系的能力。如果各个部分之间相互享有恰当的关系,那么它们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所给出的关于这一事物的整体,就是美的。事物的某些单一的部分也许并不能赢得人的美感,但是如果这一事物各个部分相互之间的关系是恰当而和谐的,那么由这一关系所呈现的整体的事物就是美的:Itaordinanturomnesofficiisetfinibussuisinpulchritudinemuniversitatis,utquodhorremusinparte,sicumtotoconsidere-mus,plurimumplaceat.③(译文)以这样的方式万物按照它们的存在和属性朝向整体的美而被建构,以至于之前单一的部分对于我们而言是灰暗无光的,但依然能令我们获有美感,如果我们将其置于整体的框架中观察的话。无论是一个人的美、一个雕像的美,抑或是一个建筑的美,决定其美的并非它们之中的部分,而是各个部分之间恰当的关系,这样的关系导致各个部分之间的和谐一致:Sedcuminomnibusartibusconvenien-tiaplaceat,quaunasalvaetpulchrasuntomnia,ipsaveroconvenientiaaequalitatemunitatemqueappetatvelsimilitudinepariumpartiumvelgradationedisparium.①(译文)在所有的艺术中,一切愉悦与美都是仅仅借助和谐一致而来的,而和谐一致也呼唤出美感。而其自身则追求均衡与统一,无论是借助同样部分的帮助,抑或是通过消减内在的不同。
而秩序则建立一种统一,在Deverareli-gione(《论真宗教》)关于秩序的讨论中他说:Nihilenimestordinatum,quodnonsitpulchrum.②(译文)不美的事物也无法被建构起来秩序。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庶几可以说,对于奥古斯丁而言,统一、秩序、和谐一致是人判断美的决定性的、标准性的尺度,所有美的形式就是和谐统一的秩序系统,这首先表明一种恰当的关系。那么究竟什么样的关系是恰当的、合适的关系呢?在奥古斯丁看来,具有标准尺度这就是恰当的,而决定标准尺度的就是数字:Intuerecaelumetterrametmareetquaecumqueineisveldesuperfulgentveldeorsumrepuntvelvolantvelnatant.Formashabentquianumeroshabent;adimeillishaecnihilerunt.Aquoergosuntnisiaquonumerus?Quandoquidemintantumillisestesseinquantumnumerosaesse.Etomniumquidemformarumcorporearumartificeshomi-nesinartehabentnumerosquibuscoaptantoperasua,ettamdiumanusatqueinstrumen-tainfabricandomovent,donecilludquodformaturforisadeamquaeintusestlucemnumerotumrelatum,quantumpotest,impe-tretabsolutionemplaceatqueperinterpretemsensuminternoiudicisupernosnumerosintu-enti.Quaeredeindeartificesipsiusmembraquismoveat:numeroserit,nammoventuretiamillanumerose.”③(译文)仰观天穹、俯察大地、临视沧海,无论是在其上闪烁者、抑或是在其下爬行蠕动者、无论是在空中翱翔者、抑或是在其中泳动游水者,一切都有其形式,因为它们都含有数字。夺去其数字,则它们就不再美了。它们从何而来呢?如果不是从数字所从来之处而来的话?只有当它们享有数字般的存在时,它们才享有存在!而作为艺术家的人们,他们掌控一切质料的形式,在他们的劳作中应用数字,并由此创作他们的作品;他们在其创作中运作他们的手和工具,直到其作品的外在被构型,并且尽可能适应数字的内在之光,直至达于完美,并且借助感觉令内在的鉴赏者满意,而他则观视较高层次的数字。如果要问是谁运动了艺术家的自己的手的话,那就是数字,因为即使是它们也被数字般的运动起来。而在对话体的《论音乐》中奥古斯丁也借老师的口而强调了他的问题、并借学生的口而作了回答:Magister:Siergoquaeramusartemis-tamrhythmicamvelmetricam,quautuntur,quiversusfaciunt,putasnehaberealiquosnumeros,secundumquosfabricantversus?Discipulus:Nihilaliudpossumexistimare.Magister:Quicumqueistisuntnumeri,prae-teriretibividenturcumversibusanmanere?Discipulus:Maneresane.Magister:Consen-tiendumnestergoabaliquibusmanentibusnumerispraetereuntesaliquosfabricari?Dis-cipulus:Cogitmeratioconsentire.④(译文)老师:如果我们质询人们用以创作诗歌的旋律和格律的艺术的话,你认为,在他们的艺术中能谈到某种数字吗?而这数字原则上在诗歌艺术中起作用吗?学生:我完全无法作另外的想象。老师:无论这些数字是如何受造而来的,你认为,它们和那些诗节一样是过往性的呢,还是恰恰相反?学生:当然恰恰相反。老师:一些过往性的东西借助一些永恒的数字被创造,由此是必须承认的吗?学生:理性要求我这样认为。
在奥古斯丁看来,甚至鸟雀、蜜蜂等,也都依据数字而建造其巢穴、蜂房,人也应当像它们一样劳作,只是人应当有意识地依据数字而建构;奥古斯丁的表述的经典内涵是:理性运用目力,亦即人运用其理性,观察天地万物,于是理性所意识到的,不是别的什么,而是只有美才愉悦他,而在美之中则是形式,在形式之中则是比例,而在比例之中就是数字;在此固然有人的感官的功能的运作,以至于人能够获有美感和愉悦,但是在奥古斯丁看来,决定性的因素原本就是理性,是理性令人知道他有了愉悦的感觉;而尺度标准与数字保证了事物的秩序、统一,并且由此而保证了事物的美。从术语系统的建构来看,如果尺度标准和数字这两个概念是奥古斯丁表述美的一个术语系统的话,那么他也赋予了他关于美的思想以另一个术语系统,这是恰当的尺度、形式,以及秩序三个概念的联合而构成的系统,他认为,所有的事物,在其中含有越多的恰当的尺度、形式以及秩序,那么它们也就具有更多的善;而其中含有越少的尺度、形式以及秩序,它们也就是较少的善。理性为了在认知事物的过程中能过渡到对无数属性的探讨,必须回溯到上述这三个判准,亦即尺度、形式以及秩序,而这三个就是在上帝所创造的世界中的高层次的善,无论是精神的世界,抑或是质料的世界中的。大凡在这三者彰显之处,那里就有大善,而在其隐匿之处,善也微小,而在它们敬告阙如之处,善也缺乏。也就是说,这三者的联合作为判断事物的价值、美、善是决定性的因素;每一事物都是善的、美的,如果其中含有这三者的话;它甚至是更善、更美的,如果它含有较多的这三者的话;而这三者不在场的话,那么事物也就缺乏善和美。尽管奥古斯丁在此提及的是善,但是彰明较著的是,就此他指的也是美,理由在于它们都是形上美学中的超验限定、是等值的,只要提及一个,其他的也就包含在内了。这三个概念,modus,speciesetordo,也就是恰当的尺度、形式以及秩序,构成一个三一法则,而其中,spe-cies同时具有“美”和“形式”的含义;这一三一法则一旦进入中世纪,就是中世纪美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托马斯就是从这三个角度出发研究存在之美的①。从基督宗教经典出发来看,这个三一法则不仅是古典哲学、古典美学的基本思想,同时也是《圣经》所主张的思想,“智慧书”说:“上帝以恰当的尺度、数字和重量将万物纳入秩序。”②古典美学和《圣经》应当是奥古斯丁美学思想的两大源泉。这两大源泉都汲纳了毕达哥拉斯的古老学说:比例与和谐统辖世界。但是即使在古典时代,这一学说也发展在两个不同方向上,在毕达哥拉斯派中,这一思想具有更多的、甚或纯粹的量的属性、品性,这导致了数学美学;而在古典晚期,在斯多葛学派和西塞罗那里,和谐与比例的主题保有一种质的意义,也就是说,尽管他们认为美依赖于各个部分之间的恰当的关系,但是这一恰当的关系并非在数学的意义上被理解。
奥古斯丁则在这两种解释中摆荡不定,一方面,他在较高的程度上将其美学建立在数字的基础上,特别是他的形上音乐美学,在他看来就是数字所呈现的美,我们庶几能够说,美的基本概念在这样的理解中就是同一、均衡、数字的均衡(aequalitasnumerosa),他在《论音乐》中说:quidest,quodinsensibilinumerositatediligimus?Numaliudpraeterparilitatemquamdametaequaliterdimensaintervalla?①(译文)我们究竟在可感知的数字性中喜爱什么呢?当然并非别的什么、难道不是某种同等性和有规律的距离吗?一方面,就数字的均衡而言,在奥古斯丁看来,人只能喜爱美的事物,而美的事物之所以能够使我们愉悦,这要归功于在它们之中所含有的数字,如同我们已经提及的,在它们之中追求的是一种均衡(同等),而均衡就是一种美,或曰就是美。人并非仅仅在可听觉的和身体的运动的领域中相遇到这样的现象,甚至还在可视觉的形式中,在其中美这一名号还更多地被应用。而另一方面,如同前文曾经表述的,奥古斯丁也将美理解为各部分之间的量的关系。这样的双重的痕迹是有其理由、因而能够理解的,作为一个受毕达哥拉斯学派影响的美学家,他当然倾向于美的数字理解,而作为一个创建基督宗教哲学的学者,他又不能、并且也不愿意放弃内在的美。在这样的理解冲突中,他必须拓展美的概念内涵,他必须将他都不能放弃的这两种理解融合起来,这可从他的两个美学概念中窥见一斑,一个是旋律概念,另一个是对照概念。我们将在随后的下文中比较详尽的引述和分析这一点。
正反命题的华丽诗章———美作为存在的本质属性
如果从本体形上层面出发来考量的话,那么在奥古斯丁看来,美并非量的概念,而是属性概念;在音乐美学中,旋律是古典美学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②,而旋律被更多的作数学的理解。在罗马人中,旋律甚或与数字有着同一的名号(名称),也就是numerus,但是尽管如此,旋律几乎仅仅用于音乐、音乐学中。而在奥古斯丁那里则不同,他将旋律概念解释为全部美学的基础概念,旋律是所有美的源泉,是作为整体的美学的基础。在这样的意义上,奥古斯丁拓展旋律的(数字的、美的)内涵,不仅将其理解为听觉上的,而且理解为视觉上的现象;对于他而言,不仅存在着对于人的身体(各器官)能感觉、能感知到的旋律,而且存在对于人的、甚或自然的灵魂都能感知到的旋律。不仅存在人能够感觉到的、创设的旋律(亦即由人的劳作和创设的行为而来的旋律),以及过往性、消逝性的旋律,而且也存在永恒的世界旋律。在这样的意义上,旋律概念的量的(数学的)品性渐次消退,并且不再是旋律概念的本质属性③。从形上美学层面来看,奥古斯丁将美和数字的等同性先决条件联系起来,并认为在这样的条件下事物才是美的。而这样的强调又恰恰表明,他看到了美与非同等性(不等性)的关系、与不同性的关系,也就是说,美和对立、和对照也密切相连。对立,或对照,也是判断某物是否美的标准之一,也直接影响某物是否在美的状态中,这一点特别影响到人的美,影响到历史的美。在他看来,此间世界之美(saeculipul-chritudo)来自于一种对照,世界之美出自于相反之物的相对应的建构,也就是说,世界之美建立在对照之上,譬如时间的秩序则是由流逝与永恒这一正反命题建构的华丽诗章。于是所有存在的美在某种意义上源出于反命题,也就是说,出于反义对照。这样的观点庶几更接近赫拉克里特,而不是毕达哥拉斯。在这个意义上,他就能够成功地将美解释为各个部分的关系,而非仅仅依赖数字。当然,在奥古斯丁的著作中,对于美的表述并非一种形式,除了从数字出发表述的美之外,也有其他角度,譬如从比例出发而对于美的表述。或许受斯多葛学派的影响,奥古斯丁也认为,美并非仅仅是各个部分之间调和的关系(congruentiapartium)所表述的,而且也是舒适的颜色(colorissuavitas)所能表述的。每一个躯体性的美都建立在各个部分之间的比例上,并且同时具有舒适的表面颜色。奥古斯丁甚至以布洛丁为依据而论证自己的观点,在后者看来,美存在于光中(在明亮中),这一点恰恰不同于古典的美的理论关于美是各个部分之间的和谐的学说。奥古斯丁似乎知晓古典哲学所有关于美的定义和阐释,并且将它们应用在不同的情形中。而他对美的理解似乎也是在古典中占统治地位的美的概念:美立于关系之中、立于各个部分之间的和谐之中。
Pulchrumetaptum,pulchrumetsuave作为基督宗教美学的基本概念
这一拉丁语标题很难译成比较准确的中文,难点并非在于pulchrum,其基本含义大体比较清晰,就是“美”。较为难于译成中文的是aptum和suave;aptum同时含有“优美”、“优雅”、“恰当”、“细腻”、“舒适”之意,在一切用语、风格、情形以及意图中都含有“细腻而恰当”之意,庶几可译为“工致”、“允洽”、“隽致”、“隽雅”;同时,为了获得这样的效果而进行的努力,亦被称为aptum;而suave则同时含有“魅力”、“自信”、“优雅”甚或“细腻”等含义。姑且含混的译为“美与恰当、美与圆润”(“美与恰当”、“美与温润”)。奥古斯丁提出这些和美学概念相关联的概念,意图似乎并非仅仅在于拓展美的概念内涵,而庶几要表述一种在关联中的区分。一方面,内含拓展后的美学概念,或曰这些相关联的概念(术语),不仅用以表述身体(躯体)之美,而且也用以表述精神之美甚或气质之美,古典晚期的美学似乎已经有了这样的要求,而基督宗教的形上美学庶几首次正式地提出了这样的概念和要求;另一方面,奥古斯丁提出这样的概念或美的理解,意图也在于尽量避免将美与相关联的概念混淆起来,也就是说,他在美的事物与恰当的和舒适的事物之间作严格之区分。希腊美学已经有一种主动的意识,在狭义上将“恰当的”和“美”(aptum,decorum)区分开来,恰当并非必然是美的,而美亦非必定恰当。而奥古斯丁则庶几是第一位将它们作为对应的两个概念而加以阐释的。在其比较早期的著作《忏悔录》中对此有清晰的表述:Heactuncnonnoverametamabampul-chrainferioraetibaminprofundumetdice-bamamicismeis:“Numamamusaliquidnisipulchrum?Quidestquodnosallicitetcon-ciliatrebus,quasamamus?Nisienimessetineisdecusetspecies,nullomodonosadsemoverent.”Etanimadvertebametvidebaminipsiscorporibusaliudessequasitotumetideopulchrum,aliudautem,quodideode-cret,quoniamapteaccommodareturalicui,sicutparscorporisaduniversumsuumautcalciamentumadpedemetsimilia.Etistaconsiderationscaturriitinanimomeoexinti-mocordemeo,etscripsilibros“Depulchroetapto”,puto,duosauttres;“tuscis,deus”:namexciditmihi.Nonenimhabe-museos,sedaberraveruntanobisnescioquomodo.①(译文)那时我还一无所知,而我也欢悦于内在的美;我陷入沉思,并且问询我的朋友们:“除了美我们还爱什么呢?而什么是美呢?究竟什么是美呢?究竟是什么吸引我们,并且令我们所钟爱的万物竞相折腰呢?不错,仅仅是因为它们娇妩媚而美姿仪,所以就能够策动我们朝向它们。”我进一步思考、并且认知到,在这些躯体之物中美也是不同的,有的以其整体自身的完整性而是美的,有的则是因为躯体恰当地适应某物而是美的,如同躯体的一个部分适应整体的躯体或者鞋适应脚一样。这一考量出自我最内在的心灵,在我的精神中激荡,我记得我写了两三本书,《论美与允洽》,“天主,你知道。”可是它们不见了,我们也已经没有了它们,它们消失了,我不知道是如何[消失的]。这里提到的《美与允洽》就是奥古斯丁所说的“Depulchroetapto”,也就是前文刚刚提及的那两个著名的概念pulchrum和aptum。恰当,或曰允洽,庶几指的是对整体的适应,如同一个器官对于整体的器官机制的适应一样,这样的适应也指对其目的的适应、功能的适应,如同鞋对于脚的适应也意味着对于行走功能的适应。由此可见,在奥古斯丁的“恰当”概念中,总有一种功能性(应用性)以及目的性被包含在其中,而其中原味的、本色的美则庶几敬告阙如。尽管“恰当”概念也提示出美的类比,但是与美相比,其区别至少在于,“恰当”是一种量的范畴、表述的是程度,换言之,“恰当”表述的并非一种终极绝对属性,而是一种相对性,对于某种目的而言是恰当的,对于另一目的可能就是不恰当的了;而完全不同的是,秩序、统一、旋律等则总是美。
美在奥古斯丁看来,与舒适也相区别。在可感知的世界中,形式和颜色是美的,而声音(声调、音符)则并非一定是美的,后者不能被称为美的原因在于,声调似乎并非借助某种(恰当、和谐的)关系,而是借助某种魔术或幻术被造成并且令人产生欢喜和愉悦的。奥古斯丁并非以美而是以suave亦即“舒适”作为谓项来修饰这样的感觉。区分美和舒适,以及将谓项美仅仅用于表述可视的此间世界的倾向,并非奥古斯丁之首创,而是他从古典美学中汲取来的。古典美学概念一方面有较大的涵盖空间,以至于精神的品性、精神的美亦被收拢其间,另一方面也具有犀利的限定力,能够将声调等涤除在外。
作者:徐龙飞单位: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