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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学符号学三学科从符号学角度分析
艺术符号构成了美学符号学的主要任务。按照莫里斯符号学的观点,如果从符号的语形、语义、语用要素及其互相关系分析一个符号,则该符号可以得到全面分析,由此相应产生符号学的三个组成学科:语形学、语义学和语用学。同样道理,对于艺术符号的分析也可以从这三个角度进行,上文讨论艺术符号的特异性时,已涉及这三个方面。关于艺术符号载体与所指称对象之间关系的考察属于语义学范畴,关于艺术符号结构的分析属于语形学的范畴,关于审美知觉的分析属于语用学范畴。相应于一般符号学的三个组成分支,莫里斯也区分了美学符号学的三个组成分支:美学语形学、美学语义学和美学语用学。莫里斯将美学语形学的任务界定为“详细阐述一门适用于讨论艺术符号之间语形上或形式上的相互关系的语言”。众所周知,卡尔纳普的逻辑句法学为莫里斯的语形学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同样,作为科学话语的语形学,逻辑句法学能为美学语形学的发展提供一些启迪。逻辑句法学中的一些概念,如初始术语、初始语句、形成规则、转换规则、后承关系、演证、派生等同样可以应用于艺术话语的分析。在艺术作品中,一些常用的特定艺术符号载体可以被称为原始艺术术语,这些原始艺术符号载体起初以特定的方式组合起来,即遵循了形成规则。从一些艺术符号组合可以得到另一些艺术符号组合,这体现了转换规则和后承关系等。当某些艺术符号组合与另一些艺术符号组合关系一致时,我们称之为有效的,否则为无效的。按照莫里斯的设想,我们可以像卡尔纳普用逻辑句法学分析科学话语那样,开发出一门专门语言来分析艺术作品。莫里斯对于美学语形学的发展充满信心。这门学科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迎合了当代学术界对艺术符号载体分析的重视,拓宽了符号学的视野。语形学不足以充分分析符号,而语义学则提供了另一个有力的补充的符号分析工具。同样地,美学语义学对于艺术作品的分析也是至关重要的,上文中关于类象符号与非类象符号的区分以及把艺术符号界定为类象符号的做法都属于美学语义学的范畴。把艺术符号的所指谓描述成价值特征的方法以及关于艺术符号与客观情境之间的关系的讨论都隶属于美学语义学。不同类象符号所组成的艺术作品本身就是一个类象符号,这一过程体现了不同符号的语义规则联合起来形成界定单一符号的单一语义规则。艺术真实性问题也被莫里斯归入美学语义学。美学符号的真实性与科学符号的真实性是不同的。在逻辑和科学中,一个符号若具有所指称,则是真实的。而关于艺术符号真实性的判断则是从语义学角度证实艺术作品是否与某对象或情境的价值结构类象。莫里斯同时指出,应区别艺术作品本身真实性问题和关于艺术作品陈述的真实性问题,后者是科学话语意义上的真实性问题。美学语用学主要处理的是艺术符号与创造者及解释者之间的关系。例如上文所讨论的审美问题。艺术创作、艺术欣赏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通过艺术符号实施的交流问题都属于美学语用学问题。美学语用学问题集中于一个问题,即艺术所起的作用问题。莫里斯认为,一般来说,艺术符号所承担的重要功能是:用符合完成行动的价值来控制正在进行的行动;一个特定的艺术符号载体以客观的形式呈现解决价值冲突的方法。艺术符号是实现艺术作品的手段,艺术作品本身也是一个艺术类象符号,因此,艺术作品与艺术符号载体具有相同性质的存在。艺术符号载体以及艺术作品的类象性质使艺术既具备满足功能,又具备工具功能。由于艺术符号载体直接包含了所指谓对象的价值特征,因此,艺术家可以将自己的心愿融入到所建构的世界中,解释者可以直接从艺术作品中得到满足,又由于艺术作品的要素符号载体所表征的价值在别的地方可以找到,并且艺术作品间接地呈现这些价值,因此,这些价值在其他价值情境中起到工具作用。推而广之,艺术家在解决自己问题的同时,可能为许多其他问题提供了解决模式,相应地,他就会用艺术作品表征、说明和推进一群人、一个时代甚至整个人类的价值结构。莫里斯历来强调语形学、语义学和语用学在符号学中的统一,同样,他认为,美学语形学、美学语义学和美学语用学应该统一在美学符号学整体中。仅局限于一个维度的美学理论是不完整的。例如,形式主义只关注艺术符号的语形维度、社会学批评只关注艺术符号的语义维度,而接受美学则仅关注语用过程。历史上,不同的美学流派通常只关注三个维度中的一个维度,而把其他方面的描述看作是曲解。这种分裂的研究局面不利于美学理论的发展。因此。莫里斯强调美学符号学的整体性,只有按照这个整体,美学的各个组成分支之间的差异和相互关系才能够加以讨论。
二、符号学视野下的艺术话语用符号学方法分析
艺术话语有什么优点呢?莫里斯认为,从符号学的宽阔视野看待美学问题,可以使艺术话语的特征呈现出来。用符号学方法研究艺术话语不仅对于美学本身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考察艺术与人类全部活动之间的关系也具有重要意义。关于艺术作品是符号的观点很容易理解,但把艺术看作一门语言或一种话语形式却需要进一步做出解释,特别是关于是否把那些非自然语言艺术(如音乐和绘画)看作语言,是值得讨论的。苏珊•朗格(Susanne)虽然承认音乐和绘画是符号现象,但不承认它们是语言,因为这些艺术中没有自然语言中那种具有相对稳定意思的词汇。参照法国语言学家马丁内(Martinet.A)所提出的语言分节观,非语言艺术缺少自然语言的双重分节(doublearticulation)性质。莫里斯认为,决定艺术是否是语言,不应局限于是否具有词汇这一标准,更重要的标准是艺术在功能上能否像语言一样以相似的方式做出相似的意指,如果在艺术分析中重点考察艺术符号的类象性,则音乐和绘画的语言特征就会令人可信地得以保持。在莫里斯看来,一首音乐或一幅画将其材料主要建构成类象符号,然后把这些类象符号建构成一个单一的复合类象符号,并且能以这种方式意指任何能够用类象符号所意指的东西。当然,绘画并不局限于意指所能看到的东西,音乐也并不局限于意指所能听到的东西。虽然艺术作品有时依赖于语言的解释,对于某些交际目的来说,没有语言那样有效,但对于另一些目的来说却比语言更有效,并且在意指内容和方式上,与语言功能不相上下。因此,莫里斯断定,他找不到任何强制原因不把艺术看作语言。把艺术作品看作类象符号,而类象符号可以以任何意指方式意指。一个类象符号可以指谓,也可以评价或规定。正如皮尔士指出的,写有姓名的一张照片与关于照片中人的描述同样是一个陈述,类象符号可以以指谓方式进行意指,漫画符号可以对某物做出评•170•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2价,即艺术符号可以以评价的方式作出意指;类象符号可以作出规定意指,如交通符号中的禁行标志意指了一种规定性的命令。绘画和音乐也可以用作许多用途,如传递信息、做出评价等。虽然莫里斯把艺术看作语言,但艺术与自然语言还是有区别的,主要区别在于类象符号的主导作用。作为类象符号组成的艺术语言与自然语言相比,在意指方面的优势不在于指谓意指和规定意指,而在于评价意指。类象符号并不胜任充当科学陈述的完全载体,图表通常用作语言的辅助工具,因此音乐和绘画并不是科学话语的理想材料。类象符号也不是做出规定的理想符号,充满规定要素的宗教话语并不能单独用音乐或绘画加以充分表达。莫里斯认为,由于音乐与绘画能够用类象符号等以其评价潜力生动而且具体地表征所意指对象的特征,因此,音乐和绘画对于评价/估价话语来说是最不可缺少的。音乐和绘画意指价值,通常被用作估价(valuative)用途,即帮助解释者对对象做出优先选择。以语言为媒介的各种艺术的共同特征基本上也在于意指目标对象的符号的估价用途。同时符号的使用方式也唤起把符号本身作为目标对象的正面估价。小说、诗歌等与绘画、音乐一样是艺术作品。在这些语言艺术作品中,一个类象符号表征了一目标对象的特征,旨在诱发对该对象的评价,并且该类象符号本身被估价,从而使艺术话语的估价目标得以充分实现。由此看来,类象符号在语言作品中也具有重要地位。因此,“小说和诗歌从其引起的意象以及其风格(或‘形式’)对于其主题(‘内容’)的适切性来看,在相当大程度上具有类象特征。”其实,将艺术看作一种专门化的语言,把艺术作品看成一个符号,甚至看作一个类象符号,并非莫里斯首创,前人的美学思想对此问题已有所涉及,莫里斯的功劳在于从符号学角度发展并明确地提出了这一观点。柏拉图的模仿论以及亚里士多德关于模仿的解释可以说是把艺术作品看作类象符号的起源。柏拉图认为,画家和诗人都是模仿者,他们的作品是对理念的模仿的模仿。模仿说表达了文艺作品的符号特征。亚里士多德认为,“诗人的职责不在于描述已经发生的事,而在于描述可能发生的事,即根据可然或必然的原则可能发生的事。”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模仿并不局限于对现有对象的复制,文艺作品还应对人们所认为的事物面貌或应该具有的面貌进行模仿。亚里士多德的这一观点与莫里斯关于艺术作品所意指的对象价值、操作价值和设想价值的观点是一致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承认艺术作品是模仿,就是承认艺术作品是符号,一种独特的符号,即类象符号,或人们常说的意象,这种符号模仿所指谓对象并且本身也表征符号所指谓对象的特征。在这个意义上,柏拉图的《理想国》和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堪称从符号理论角度探讨美学问题的先驱之作。
三、总结
莫里斯认为,“将艺术作为一种话语形式的研究方法是美学中共同的古代遗产,现代符号理论,相应于其更加精确和详尽的表述,应该能够澄清古代表述中表达模糊的基础材料,应该能够使艺术话语的本质更加具体。”如果把艺术作品看作符号,那么艺术符号载体及其所指谓对象的本质是什么呢?根据上文所述,我们可以总结出莫里斯所提出的相关观点:艺术符号主要是类象符号,艺术符号指谓实际或可能情境的价值特征,艺术符号载体本身就包含了这些价值,因而这些价值可以得到直接呈现。按照莫里斯的价值理论,在对象的总特征中(如质量、长度等)存在着一些价值特征,如对象可能是乏味的、崇高的、压抑的或欢快的等,艺术符号载体本身也是审美对象,也表征特定价值特征。从创作角度来说,艺术家塑造特定载体,让它呈现某种有意义的经验的价值,这种经验既可以先于塑造过程产生,也可以在塑造载体的过程中产生。这样,艺术作品就成为一个指谓价值或价值特征的符号,但由于此艺术符号载体本身就拥有它所指谓的价值,因此,它又是一个类象符号。相应地,从审美角度来说,在知觉一件艺术作品过程中,欣赏者可直接知觉到一种价值结构,而不必关注艺术符号可能指称的其他对象。艺术作品的创造者用艺术作品表征了他(她)们的价值经验,而欣赏者则通过创造者所塑造的载体,从而获得所传递的价值。从艺术交际过程来看,艺术是交流价值的语言。如果把交流价值作为艺术的功能,那么艺术话语就是完成这一目标的专门化语言。科学话语多呈现陈述句特征,其真实性可验证,且需要一套详尽的引得符号来准确界定时空位置。与科学话语相比,艺术话语并不依赖于陈述语句,并不局限于可证实的符号,艺术话语主要依赖于类象符号。艺术话语的目的不是科学话语的预测,因此,艺术话语只要求要素符号与所建构的总体符号在表达价值方面一致,在呈现一致的价值过程中,所牵涉到的符号组合按科学话语的标准来看可能是矛盾的。在艺术话语中,由于艺术符号本身就表征了它所指谓的价值,因此,符号载体本身的特征对于价值的表达具有重要意义,这就是艺术家常常乐此不疲地对符号的特别语形组合进行不懈试验以获得所求价值效果的原因。按照莫里斯提出的客观相对论,艺术话语所呈现的价值特征是对象的客观相对的特征,从这个角度来说,艺术话语所关注的世界与科学话语和技术话语所关注的世界是同一个世界,在这个意义上,它们是相通的。例如,艺术话语可以用科学话语来解释,可以将诗的内容改用散文来表达。然而,莫里斯指出,科学话语与艺术话语所关注的重点不同,我们不应混淆呈现价值的话语和对价值做出的陈述。“科学对包括价值在内的东西做出陈述。艺术,除非在偶然情况下,不对价值做出陈述,而是将价值呈现给直接经验;它不是关于价值的语言,而就是价值语言。”从莫里斯的美学符号学思想中我们可以看出,从符号学角度看待美学问题,有助于艺术家本人看清自己作品在科学和技术时代下的本质和重要性,有助于艺术家看清艺术、科学和技术之间的互补关系,从而使艺术家更加有效地发挥自己的创造力;从符号学角度看待美学问题,有助于评论家理清美学批评领域中的一些混乱,区别美学分析和美学判断,区别关于艺术话语的科学话语和技术话语,看清批评语句中语义特征表象背后的语用维度,看清不同批评流派产生纷争的根源;从符号学角度看待美学问题,有助于建设一门科学美学或符号学美学,从而也有助于整个符号学的发展。
作者:张良林洪庆福单位:常熟理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