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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华北农村人口消长及流动兼黄宗智没有发展增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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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华北农村人口消长及流动兼黄宗智没有发展增长说

【内容提要】清代咸丰朝以后,华北四省的人口数量一直呈增长趋势,这一地区出现了人满为患的局面。严重的人口压力和由此产生的谋求基本生存条件的迫切需要,造成了华北地区人口成百万地向东北和内蒙古地区迁移。在人口压力的驱动下,近代华北农村技术经济作物的扩大,亦农亦商的普遍趋向,以副补农的普遍存在等,都可以视为农业经济发展的表征。判断明清以来中国农业有无发展,并不能仅仅局限于单位工作日劳动生产率的狭窄范畴。衡量农业发展的标准,应当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

【关键词】人口/华北农村

【正文】

人口压力与小农经济的关系,作为一个理解明清以来资本主义化的问题,已引起国内外学界的广泛讨论,对美籍学者黄宗智的《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1986年版)、《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1993年版)及《中国经济史中的悖论现象与当前规范认识的危机》(《史学理论研究》1993年第1期)等论著中提出的理论模式,国内学界评价不一。本文拟在考察近代华北农村人口消长及其流动的基础上,就黄宗智先生的理论提出拙见,不妥之处,尚祈指正。

从区域地理的角度而言,本文所指的华北地区指通常所说的黄河中下游地区,大体以长城为北界,秦岭—淮河为南界,包括今山西、河北、河南、山东及周边地区,虽较黄氏所指范围更为广泛,但对问题的讨论当不会有太大影响。

古代华北地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而且是全国人口最为集中的地区。据《汉书·地理志》记载,纪元初年全国13州及司隶部人口总数为5760余万,而位于黄河中下游地区的兖、豫、青、冀、徐、司隶、并州的人口即有3800余万,占全国总人口的66%,班固所谓“地小人众”正是对此时这一地区人口状况的高度概括。自纪元初年至明后期的1000多年间,中国人口经历了一个缓慢增长的过程。研究表明,西汉末年,全国人口总数增加到6000万;自东汉至五代末,几经增减,总数未突破8000万;12世纪初突破1亿;13世纪初达到1.2亿;17世纪初达到约1.5亿(注:见袁永熙主编《中国人口·总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年,46页。)。伴随着王朝的兴衰,周期性的波动是人口数量变化的明显特征。华北地区是中国封建时代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中心,也是战乱最为频仍和集中的地区,几乎每一次社会动荡都给华北地区社会经济造成极大破坏,人口的流亡也相伴出现。正是由于长期的社会动荡,华北地区的人口在全国总人口中的比重逐渐下降。大体而言,唐“安史之乱”后,华北已失去作为全国人口重心的地位,胡焕庸等认为,唐末黄河流域在全国总人口中的比重跌至40%,明初已不足30%(注:参见胡焕庸、张善余《中国人口地理》上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4年,14-17页。)。具体而言,西汉元始二年(2年),华北人口总数为38041307人,唐天宝元年(742年)25232884人,明万历六年(1578年)22724951人(注:据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以下简称《统计》)甲表2、甲表25、甲表72计算,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整个封建时代,华北地区人口总数呈下降趋势,总量当不会超过4000万人。

清代是中国人口发展史上一个极其重要的时期。清初,历经近20年的兵荒马乱,全国人口亡失严重,直至17世纪末全国人丁户口才大致恢复到明代末年的水平。康熙二十年(1681年)后,清王朝在全国范围内的统治趋于稳定,人口总数恢复并平稳在1亿左右。乾隆一朝,全国人口总数突破3亿,此后嘉庆、道光朝仍继续增长。1840年,全国人口总数为412814828人。咸丰元年(1851年)增长到4.3亿多,达到清代人口总数的最高点。同全国各地人口增长大势一样,华北地区的人口总数也有了明显增长。统计资料表明,乾隆朝后期,直隶、山西、山东、河南四省人口共计80677833人,嘉庆时期增加到93991016人,道光朝后期达94234910人,咸丰元年达到96341715人(注:据梁方仲《统计》甲表82计算。)。值得注意的是,乾隆朝以后,华北地区的人口数量虽然也呈上升趋势,但却明显低于全国平均增长值。若以乾隆末年人口平均数为基数100,至咸丰元年直隶为101.02、山西118.09、山东144.82、河南112.88,四省平均上升到119.20,而全国已上升到145.42。此时,全国各省区人口增长速度最快的当属四川、奉天、巴里坤、乌鲁木齐、吉林、云南等边缘地区(注:见梁方仲《统计》甲表84。)。此种人口发展态势说明,在一定的生产力条件下,华北地区已出现“人满为患”之势,未开发和待开发的边疆地区则成为全国人口增长最快的地区。

咸丰元年爆发的太平天国农民战争,是清代全国人口由升而降的转折点。这一时期,全国人口最为稠密的江南地区成为太平军和清军及外国侵略军长期厮杀的主要战场,战后,江南地区人口锐减。以苏、浙、皖三省而论,江苏战后“一望平芜,荆榛塞路,有数里无居民者,有二三十里无居民者”(注:李鸿章:《李文忠公奏稿》卷3。)。浙江“人民死于兵燹,死于饥饿,死于疾疫,盖几靡有孑遗”(注:左宗棠:《书牍·家书》卷上。)。安徽“人民死伤无数”(注:民国《安徽通志稿·民政考·户口》。)。据清官方统计,三省在此期间净减人口5400多万(注:有关太平天国起义前后江南地区的人口变动,可参见何炳棣《1368-1953中国人口研究》下卷,第10章,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王业健《太平天国对于苏南人口的影响》,载《中国论丛》(英文版)19卷;行龙《论太平天国革命前后江南地区人口变动及其影响》,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2期。)。而在华北地区,虽然也有捻军起义、太平军北伐等战事,但除直隶而外,河南、山东、山西三省人口仍在继续增长,而直隶人口数字锐减实为统计缺失(注:据清官方统计,直隶人口1851年为23455000人,1858年减至974000人。按1858年数字仅为承德一府人口数字。)。到光绪三年(1877年),华北四省人口总数增长到1亿,按清朝户部清册,是年山东人口35657000人,河南23944000人,山西16443000人,直隶若以1857年数字23032000人计之,则四省人口总数为99066000人,比咸丰元年净增约270万人(注:1858年至1898年直隶人口仅承德一府造报。),这一数字达到清代华北人口增长的最高峰。

“正因为制度上的不合理和天灾人祸同是对人口增长不利的,所以研究中国人口史的先决条件是能正确的分期。”(注:何炳棣:《1368-1953中国人口研究》,254页。)何炳棣先生这一论断,对于研究近代华北人口变化是极富意义的。全国人口由升而降的转折点是咸丰初年的太平天国战争,而华北人口的转折点则是光绪初年的“丁戊奇荒”。

光绪元年(1875年),华北各省出现旱象,至1877-1878年(阴历干支丁丑、戊寅年)达到巅峰期,并波及陕西、陇东、川北及苏、皖北部,史称“丁戊奇荒”。整个华北呈现出残破不堪的局面:

山西“平、蒲、解、绛、霍、隰赤地千里,太、汾、泽、潞、沁、辽次之,盂、寿以雹,省北以霜,其薄有收者大同、宁武、平定、忻、代、保德数处而已。”(注:王锡纶:《怡青堂文集》卷6。)河南全省有87个州县报灾,饥民五六百万,“被灾之广,受灾之重,为二百数十年来所未有”。

山东青州饥民“不得不以五谷各糠并草种以及树叶树皮磨面充饥,其中老弱不堪行动,不能自如,只得坐以待毙……自缢、投井、投河、服毒者,种种情形,笔难尽述”。

直隶灾情极广,仅河间一府就有灾民200余万,灾情之重为“数十年所未有”。为死里求生,武强、霸州、通州等地灾民纷纷组织武装,进行抗粮斗争(注:参见李文海等著《中国近代十大灾荒》,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86-97页。)。

“丁戊奇荒”致使华北地区人口大量耗减,晋豫两省尤甚。据清户部清册,1877年山西人口16433000人,至1883年仅存10744000人,净减1/3以上。河南省1877年人口23944000,次年急剧下降到22144000人,共亡失人口180万(注:梁方仲:《统计》甲表86。)。在某些重灾州县,“有全家俱毙者,有阖村同尽者”。“人十毙六七”、户口减2/3的类似记载,可谓俯拾皆是。大体而言,经“丁戊奇荒”,华北四省人口减少约700万,是为灾前山西全省人口的1/2。

光绪初年的特大灾害后至1949年前,整个华北地区的人口又处在缓慢增长的过程中。清末户口统计时,直隶全省人口为26721358人,山东为29556688人,山西为10099135人,河南为26109931人(注:梁方仲:《统计》甲表86。),四省合计92487112人,仍未超出光绪元年的人口数字。民国以后,无论是清末警察系统的人口登记,还是30年代保甲机构的人口统计,都存在着严重不实的现象,何炳棣认为,这是中国人口统计史上的“真空时期”。珀金斯明确指出,“凡是考察过1851年和1953年的人口调查的人,不会不注意到这两套各自为政独立完成的资料之间有广泛的一致性。这种看法不仅适用于人口总数,而且也同样适用于各省的数字。”(注:〔美〕德·希·珀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年)》,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277页。)根据1953年人口普查的数据,河北人口总数为35984644人,山东48876548人,河南44214594人,山西14314485人,四省合计为143390271人。若与咸丰元年或“丁戊奇荒”前比较,除山西一省外,其余三省人口均有一定幅度增长。反观咸丰以后江南各省区的人口发展,江苏、浙江、安徽以及江西、湖北、福建均未超出咸丰初年的水平。由此可以断言,咸丰朝以后,直至1949年前后的一个世纪中,江南地区人口在下降,而华北平原人口则在迅速地增加。

华北地区的人口流动是在人口数量消长的基础上展开的。

由于黄河中下游地区开发时间早,人口相对集中,因而自古以来,华北地区就是人口流动的主要迁出区。早在公元前3世纪,秦始皇就征发数十万人越南岭、征越族,在岭南地区建立郡县,这可以视为北方人口南迁的先声。至西汉后期,华北平原地区人口集中,而长江流域人口却相对稀少,江南虽开发困难却易于维持生计,故而大量北方人口南迁成为人口流动的主流。大而言之,自秦汉至元末,华北地区的人口南迁出现过三次高潮,即西晋永嘉年间、唐安史之乱后和南宋靖康年间。这三次南迁高潮几乎遍及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时间持续百年以上,移民总数均在百万以上。葛剑雄先生明确指出:“从秦汉至元末由黄河流域向长江流域的自北而南的移民是中国移民史上最重要的一章。”(注:葛剑雄等:《简明中国移民史》,福建人民出版社,1993年,510页。)时至明代,南方地区不仅再也无法容纳过多的华北移民,而且连本地人口也不得不向西南边疆、山区和海外寻找出路了,中国人口流动由此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明代,尤其是明初,华北地区人口流动的主流是本区域内的自迁,即山西人口向中原地区的迁移。元末明初,中原地区再一次陷入混乱的局面,先是刘福通的红巾军与元军决战于两淮、河南、山东、河北等地,继则朱元璋出兵江淮,举师北伐,收复中原,北定京都。加之元末以来,中原地区灾荒频仍,水旱并袭,致使人烟稀少,土地荒芜。而山西大部分地区则风调雨顺,天灾人祸很少波及,是一个相对人丁兴盛,安定繁荣的历史时期。《明太祖实录》载,洪武十四年(1381年),河南人口189万余,河北人口189万余,而山西则有403万余,相当于河南、河北人口之总和(注:《明太祖实录》卷14。)。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户部郎中刘九皋建议:“今河北诸处,自兵后田多荒芜,居民鲜少;山东、山西之民,自入国朝,生齿日繁,宜令分丁徙居宽闲之地,开种田亩,如此则国赋增而民生遂矣。”朱元璋则认为,“山东地广,民不必迁;山西民众,宜如其言。”(注:《明太祖实录》卷193。)当时,山西人口稠密,首推晋南,而洪洞又是平阳一带人口稠密之县,且地处交通要道,以此作为迁民的重点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据载,明政府曾在洪洞城北二里的广胜寺设局驻员,集中移民,编排队伍,发放“凭照”。广胜寺前的汉植大槐树下,成为移民外迁的集中地,于是便有“问我祖先来何处,山西洪洞大槐树”这句数百年来世代相传、绵延神州的民谣(注:有关洪洞大槐树移民的资料,包括正史、方志、碑刻、族谱、传说等极为丰富。详见张玉吉等《洪洞古大槐树志》,山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从明代山西移民的迁出地来看,除洪洞而外,平阳、太原、泽州、潞州、辽州、沁州都有大量人口迁出。而移民的迁入地主要集中在豫、冀、鲁三省。吸收移民最多的地区是:河南省之彰德府、怀庆府、开封府、归德府、河南府、汝宁府、南阳府;河北之北京、真定府、广平府、顺德府、大名府、保安州;山东之东昌府、济南府、兖州府、莱州府、青州府。另外,安徽、江苏、湖北、陕西、甘肃、宁夏、内蒙也吸收了不同数量的移民。

清代以来,全国人口总数迅速增加,内地大有人满之势。与历史上自北向南的人口迁移流向不同,这时大量内地人口开始向东北、西南、西北等边缘地区迁移,形成了内地向边疆扩散的移民浪潮(注:参见行龙《人口问题与近代社会》,人民出版社,1992年,102-103页。)。华北地区人口成百万计地向东北和内蒙古地区迁移,其势日益浩大,成为中国移民史上重要的组成部分。

华北地区人口向东北地区的迁移,俗称“走关东”。关东为满族发源地,清军入关后,以其为“龙兴之地”而禁止汉人自由迁入,但关内民人,尤其是山东、河南、河北、山西四省人口向此地的流动一直连绵不断,民国以后形成高潮。史载,康乾之际,清政府多次颁布法令,厉行封禁,禁止流民移入关东,而事实上内地人民自发地流迁一直在进行。乾隆十三年(1748年),仅“吉林宁古塔及船厂地方所有商贾、工匠、佣工等三四万不等,多系直隶、河南、山东、山西各省之人”(注:《盛京通志》卷129。)。时至近代,沙俄大有吞并东北之势,因此朝野上下移民实边“以固边圉”的呼声日渐高涨。自咸丰年间开始,清政府部分开放东北,光绪初年全面开禁,并采取放荒、免税、补助等措施,积极鼓励关内人民到关外开垦荒地,“直隶、山东游民出关谋生者,日益众多”(注:徐宗亮:《黑龙江述略》卷4,《贡赋》。)。清末中东铁路通车后,关内人民向东北流迁的浪潮更加扩大,到宣统年间,东三省人口总数已达到18415714人,其中奉天省人口从咸丰元年的2581951人增加到11018517人(注:梁方仲:《统计》甲表86。),人口增加4.27倍。民国建立后,“走关东”的移民浪潮仍在继续。所不同的是,清代奉天、吉林二省吸收移民较多,民国时期,黑龙江省则成为吸收移民最多的地区。据国际联合会《中国代表处说帖》中的统计,仅1927年到1929年,三年中黑龙江地区的移民即有112万人(注:引自石方《中国人口迁移史稿》,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0年,413页。)。就迁出地而言,山东人最多,其次为直隶,再次为河南、山西两省。有人估计,到1911年华北地区移入东北的人口达1000万人,而山东即占70%至80%(注:路遇:《清代和民国山东移民东北史略》,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年,20页。)。

与“走关东”相呼应的是“走西口”。“西口”即指河北长城西段的张家口、独石口。进入内蒙古地区的移民除了从东部的喜峰口、古北口等地出关外,大多经由西口。因而,“走西口”几乎成为华北民人移入内蒙古地区的代名词。清初,统治者对蒙古采取怀柔政策,对塞外地区实行封禁。康熙以后,随着“招垦令”在全国逐步推广,清政府对口外蒙古的封禁稍为松弛,汉人已大量迁入察哈尔地区。雍正时设置多伦、张家口、独石口三厅,至乾隆年间,仅张家口同知属下即有村落286个,约计6000户,3万人,估计三厅村落总人口在5万左右,且全属移民(注:葛剑雄等:《简明中国移民史》,455页。)。乾隆十四年(1749年),华北各省百姓往“归化城、八沟、多伦诺尔数处所集之人,已至数十万”(注:《大清会典事例》卷994。)。陕西的延安、榆林二府,紧邻内蒙古伊克昭盟,“地处沿边,土多沙漠,各邑农民全赖耕种口外地亩以资生计,春出秋归,岁以为常”(注:《皇清奏议》卷55。)。承德地区在乾隆以前“本无土著”,至1827年移民已达16339户,110171人(注:道光《承德府志》卷23,《田赋》。)。内蒙古西北部地区,自康、雍朝始即有山西、陕西贫民由土默特而西,私向蒙古族人租地垦种,由是,伊盟七旗境内,凡近黄河、长城处,所在多有汉人足迹。嘉道年间,在天灾饥荒的逼迫之下,华北四省及陕西、甘肃等地饥民,更是成群结队、扶老携幼地蜂拥塞外,觅食求生。

晚清政府在内忧外患的威逼之下,对内地人民移向塞外,实际上采取了默许和鼓励的态度。光绪后期,完全废除禁令,并设招垦局鼓励移民,河套、土默特、鄂尔多斯、察哈尔、喀喇沁、科尔沁等地,均成为华北民人的乐迁之地。归化、包头、海拉尔、满洲里已发展成为相当规模的边塞城镇,热河、察哈尔、绥远三地人口总数即达3525937人(注:据梁方仲《统计》甲表86计算。)。民国建立后,在清代原有的基础上曾设立热河、察哈尔、绥远等特别区,1928年正式建省,仍有大量华北地区的人口移往其地。1927年的英文《中国经济月刊》曾介绍说:“中国人向察哈尔的移植,不过在二十年以来才开始,而现在这个特别区,几乎有一半的地方都住满了人。耕地连接着耕地,好几百个村落和许多小的自治城镇,已经成长起来。”至建省前,察哈尔、绥远两特区,“统计开放土地,无虑十余万顷。”(注:转引自章有义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2辑,三联书店,1957年,662页。)需要指出的是,在“走西口”的移民浪潮中,早期仍以山东人为多,康熙帝在1712年的一道上谕中提及“山东民人往来口外垦地者,多至十万余”(注:《清圣祖实录》卷250。)。其后,直隶、山西及陕北民人亦逐渐增多。而清末民初,“走西口”人数最多者当为山西人,次则河北、山东、河南人。据载,“光绪末年,蒙地放垦,口内贫民,接踵而来,遂至后套一带,筑室耕田,俨同内地。其中以山西人为最多,其临套亦最早……山西人以外,河北省人数亦不少,约占人口总数的百分之十。鲁、豫籍人,清末即有移入”(注:《包宁线包临段经济调查报告书·社会概况》,转引自章有义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2辑,663页。)。自光绪“丁戊奇荒”直至1949年前,华北四省中山东、河北、河南人口均有一定幅度增长,惟山西一直没有达到“丁戊奇荒”前的人口数字,或许大量人口流向内蒙古地区当是其中原因之一。

概而言之,古代华北人口流动表现为三次大规模的南迁;明代华北地区人口流动则表现为本区内部的迁徙——山西人口向中原地区的迁移;清代以降,华北人口的流向转为“走关东”和“走西口”。古代的三次南迁和明代区域内迁徙主要是军事征战及天灾人祸引起的,而清代华北人口大量向边疆地区迁移的动力则是谋求基本的生存条件。这种迁移表明,近代华北地区已承受着严重的人口压力。

长期以来,国内外学者研究中国资本主义发展问题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国内学者重点研究生产关系,其主要分析模式是“资本主义萌芽论”,即如概括的那样:“中国封建社会内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影响,中国也将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选集》(合订本),人民出版社,1967年,589页。)国外学者研究的侧重点是生产力,尤其重视明清以来社会人口压力问题。美国学者德怀特·希·珀金斯在其关于中国农业发展的著作中,就采用了埃斯特·博塞拉普《农业成长的条件:人口压力下农业变化的经济学》一书的模式,认为人口增长是历史上农业发展的主要动力。中国自明初至1949年前,人口数量增加了7-9倍,而农业产量的增加也略相同,但农业技术和土地所有制关系基本没有变化,因此,“造成单产提高的主要动力是人口的增加”(注:参见〔美〕德·希·珀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年)》。)。在珀金斯理论模式的基础上,马克·艾尔温(Elvin,Mark)又提出了边际劳动生产率递减的概念。他认为,伴随着人口的增长,中国农业集约化程度在提高,而边际劳动生产率却逐步下降,亦即吉尔兹所说的“内卷化”(Involution)(注:Elvin,Mark,ThePatternofChinesePast,Stanford,Calif:StanfordUniversityPress,pp.285-316.)。80年代以来,黄宗智在其有关两部著作及前揭长篇论文中,将此研究进一步引向深入,并系统提出了自己的模式。黄氏认为,商品经济的发展必然导致经济发展和近代化,是中西学术界都承认的“规范认识”,而明清以来高度的商品化和餬口农业长期并存,城市工业化和农村不发展并存,虽有增长而无发展等现象,又是对规范认识的“悖论”。中国明清以来的商品化,是在人口压力条件下产生的,不能引起近代化质变的“过密型商品化”。可以看出,黄氏模式的核心就是以人口压力推动下的“过密型商品化”解释“没有发展的增长”。

明清以来,中国农业有无发展?黄宗智先生是以劳动生产率的增减为标准的,而劳动生产率又以单位工作日报酬作为惟一标准。我认为,“单位工作日劳动生产率”是一个相对狭小的范畴,这是因为,在传统农业生产中,农民除种植粮食作物外,还有各类技术农作物、家庭手工业、家庭副业等收入。计算农业劳动生产率应当计入这些生产项目的收入,然后按总产值确定其是否发展。事实上,随着人口压力的加重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近代农业生产中除粮食作物的收入外,农民的其它收入日渐增多。且不说单位工作日劳动生产率实际上是很难精确计算的指数(注: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157-160页。),把粮食作物收入以外的其它收入排斥在外,显然是欠妥当的。

以近代华北农村的具体情况而言,在严重的人口压力驱动之下,技术农作物、亦农亦商、以副补农等都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而且在农业总产值中所占比例日益增大,这些都可视为农业经济发展的表征。这里仅就此三个问题简略述之。

第一,技术农作物的发展。《剑桥中国晚清史》在谈到清末直至20世纪30年代中国农业时指出:“这段时期的主要变化是:人口有了缓慢的、但是可以觉察到的增长,而耕地没有相应的扩大;随之而来的是每人平均田地面积的缩小,特别在华北更是如此;种植作物类型有了变化,这部分是人与地之比日趋不利所致,部分是对国外市场新出现的机会的反应。”(注:〔美〕费正清主编《剑桥中国晚清史》下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10页。)同全国大部分地区一样,清中叶以来,华北人均耕地面积呈逐渐减少的趋势。大体而言,19世纪一直没有超出5亩,20世纪以后在4亩以下,三四十年代仅3亩略多(注:据章有义《近代中国人口和耕地的再估计》,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1期。)。在人口与土地比例关系日趋紧张的情况下,清末以来,各类技术农作物,包括棉花、蚕桑、花生、芝麻、油菜子及罂粟在华北农村确是较为普遍地种植起来,而且形成了大小不同的专门生产区域,其中棉花的种植更为突出。清末,直隶产棉区域,“以栾城、藁城为最,丰年可收三千余万斤,歉年可收一千六七百万斤左右。赵州、成安、束鹿次之,清苑、定县、博野、满城、蠡县、祁州、磁州、滦州、武清、平谷、南宫、卢龙、正定、赞皇、无极、邯郸等县又次之”(注:农工商部:《棉业图说》卷3,《中国棉业现状考略》,宣统二年。)。山东“从前每年要从上海输入三万担至五万担棉花,而一九一○年由山东输出的棉花在一万五千担以上,一九一一年在四万担以上。这一事实,很好地说明了山东棉花生产的前途。”(注:见李文治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1辑,三联书店,1957年,424页。)山西省,“在民元以前,河东道属,虽有少数栽培,惟彼时民智闭塞,交通不便,收获不多,只供日常生活所需,并无余额外销……此时适当欧战,棉花需要特巨,市价极昂,农民植棉颇可获利,故民九,棉田面积复增至五十余万亩。”(注:实业部国际贸易局编《中国实业志·山西省》(1937年)41编,7章。)“汴省产棉区域,以安阳、邓县、洛阳、通许、商水、孟县为最,收数多至七百余万斤,少亦二三百万斤。商丘、虞城、项城、临漳、武安、灵宝、阌乡、汝阳、新野、罗山等县次之,尉氏、洧川、兰封、鄢陵、西华、汜水、荥泽、睢州、内黄、获嘉等县又次之。”(注:农工商部:《棉业图说》卷3,《中国棉业现状考略》,宣统二年。)1916年,华北四省棉花产量即达4655市担(注:据许道夫《中国近代农业生产及贸易统计资料》203-204页表计算,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棉花种植和收入如此,其它技术农作物的种植也在逐渐扩大(注:此类资料可见〔美〕珀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年)》和许道夫《中国近代农业生产及贸易统计资料》。)。值得注意的是,除受到人口与耕地比例日趋紧张的驱使外,技术农作物的发展还受到世界资本主义经济的影响。黄宗智在其著作中即谈到:“中国农业在十九、二十世纪,成为世界商品市场的一部分。国际需求,大大刺激了几种主要经济作物的种植——像茶、丝、棉、糖、花生和大豆。对冀—鲁西北区而言,棉花和花生,处于特别重要的地位。”(注: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1986年,124页。)

第二,亦农亦商的趋向。亦农亦商,甚至弃农经商的现象日益成为近代华北农村社会的普遍趋向,其中原因除了传统价值观念的变化、工商业利益的驱使外,人口与土地关系的紧张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明清以来以山西最为典型。明清之际,山西商业、金融业一度执全国之牛耳,进入近代,山西商业之繁盛、商人之众多,亦为时人所赞叹,仅1918年统计,全省商户就达54640户(注:《山西省第一次人口统计》,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藏。)。当然,此时所谓的商户和商人,除了那些拥有巨资的票号和大资产者外,大部分当是“离土不离乡”的中小商贾,即所谓“不携眷,不娶外妇,不入外籍,不置外之不动产。业成之后,筑室买田,养亲娶妇,必在故乡”(注:民国《徐沟县志》,《民生志》。)。但是,人口压力乃是推动山西商人足迹遍四方的主要动因之一,试举各地方志资料如下:

五台,“晋省以商贾为重,非弃本而逐末,土狭人满,田不足耕也。”(注:光绪《五台新志》卷2,《生计》。)

太谷,“以田少民多之故,商于外者甚多,中下之家除少数薄有田产者得以耕凿外,余皆恃行商为生。”(注:民国《太谷县志》卷4,《生业》。)

沁源,“近年来增加人口,生计较难,而业商者较前为多矣。”(注:民国《沁源县志》卷2,《风土略》。)

平定,“户口日繁,计地所出岁莫能给,力农之外多陶冶铁器以自食,他若贾易于燕赵齐鲁间者几十之五。”(注:光绪《平定直隶州志》卷5,《食货》、《风土》。)

曲沃,“至于利之所在,趋之若鹜,服贾走四方者,踵相接焉,则固土狭人满,恒产不赡之所致也。”(注:光绪《续修曲沃县志》卷19,《风俗志》。)

芮城,“人稠地狭,营商于外者甚多。”(注:民国《芮城县志》卷5,《生业略》。)

山西如此,直隶、山东、河南也情况略同。河北昌黎县志即有“惟因人稠地狭,习商者三分之一”的记载(注:光绪《昌黎县志》卷5,《风土志》。)。值得重视的是,亦农亦商现象的普遍存在,不仅增加了农业以外的其它收入,而且是提高小农素质的进步现象,实为明清时期华北农业发展的重要表征。列宁在谈到俄国的情况时即有肯定的论述:“与居民离开农业而转向城市一样,外出做非农业的零工是进步的现象,它把居民从偏僻的、落后的、被历史遗忘的穷乡僻壤拉出来,卷入现代社会生活的漩涡。”(注:《列宁全集》3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530页。)

第三,以副补农的普遍存在。在人均耕地面积日趋缩小的情况下,以各种副业的收入补农业收入之不足成为近代华北农村的普遍现象。在种类各异的副业生产中,最为普遍的就是家庭纺织业。无可讳言,在资本主义的经济侵略下,随着大量洋纱洋布的输入,华北地区传统的自然经济结构也处在不断的瓦解过程中,但自然经济顽强的抵御力也是不容忽视的。事实上,家庭纺织业的解体在华北地区经历了一个缓慢而复杂的过程,直至20世纪二三十年代,家庭纺织业的收入仍是华北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注:有关资料见章有义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2辑。)。除家庭纺织业外,养蚕、制铁、织席、制酒、造纸、榨油等家庭副业也程度不同地在华北各地农村存在,制草帽缏便是华北各地较普遍的一种,农民的收入也颇为可观。英文《中华年鉴》载:“烟台于一八六二年辟为对外通商口岸,当时,就发现了以麦草编成作草帽用的草缏,为山东北部中国人的一项非常特出的副业,因为这里栽种小麦,麦草产量丰富……这个副业在国外市场刺激下,已经大大地发展起来,而且是山东省北部和中部大部分人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这个副业还推广到邻省直隶和山西,事实上凡是种小麦的地方都编织草缏。”(注:英文《中华年鉴》,ChinaYearBook1926年,转引自章有义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2辑,246页。)一则反映山西潞城县情况的材料更为具体:“制造草帽缏,敝处本系妇女之业,男子为之者盖寡,不过东北乡百余村。而约计此百余村之妇女,亦只两万余人。巧者岁取十余两,拙者岁取数两,总计不下三十余万两。夫职此业之妇女,岂尝舍缝纫井臼而不操乎?第以缝纫井臼之余工,即能岁入如许之银,不为不多矣。”(注:《山西农务公牍》卷3,光绪二十九年。)可以断言,各类家庭副业生产收入是华北农民全部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外学者将人口压力提高到影响中国历史进程的高度来认识是值得我们重视的,黄宗智先生在实证研究基础上提出的理论模式也给国内学界以诸多启发。然而,判断明清以来中国农业有无发展,并不能仅仅局限于单位工作日劳动生产率上。我以为,衡量农业发展的标准,应当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就生产力而言,上举技术农作物、亦农亦商、家庭副业各方面,都应视为发展才是。至于生产关系方面的进化,学界已多有研究,兹不赘述。(公务员之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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