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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经济时代,在我国人力资源构成中,相对于弱势群体城市下岗失业人员的生活和就业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认为:为了体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政府应该加强人力资源投资,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宏观调控,加大力度研究和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来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工作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关键词:下岗失业人员;人力资源;开发
人力资源,又称劳动力资源或劳动力,是指能够推动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总和。人力资源不仅包括高量的人力资源,而且包括低质量的人力资源。新经济时代需要高质量的劳动者,必须全面提高人的素质。我国具有专业知识的科技人才比重不仅比发达国家低,也比其他发展中国低,而且存在“年龄断层”,和“知识老化”。因此加大人力资源的投入,通过后天的改造,使一般劳动者逐渐发展成为具有相当的健康水平、知识水平、技能水平以及社会适应能力的高素质的人才,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战略选择。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为了体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公平、公正。这就要求我们在利益格局调整的过程中,国家必须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加大对弱势群体人力资源的开发。现就弱势群体的基本情况和人力资源开发问题谈以下意见:
1弱势群体的基本现状
1.1年龄偏大,学历不高
由于近几年来,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经济一直处于低迷状态,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到二类企业的人员相对减少,甚至为零。国有、集体企业的职工最集中的年龄为41至59岁之间,高中以下文化程度占绝大多数。
1.2就业愿望强烈,择业观念趋于现实
在41至59岁的下岗职工中,大部分孩子正在上学,有的赡养双方老人,经济生活令人堪忧,出于家庭负担考虑,他们的就业愿望比较强烈,择业观念上也有很大的改变。工作是否适合自己发展和工资收入的高低是他们择业考虑的主要因素;此外,离家远近也是他们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这说明能够就业并兼顾家庭是他们新的择业观念。
1.3再就业层次较低,收入微薄
下岗分流人员通过个人努力和各级组织的扶持帮助能够实现再就业,但他们就业的渠道主要集中在技术含量相对不高的公益岗位和社会服务行业,收入微薄,尤其是女性,在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呈现出下滑的趋势。
1.4生活困难,家庭矛盾增多
目前,绝大多数家庭,妻子和丈夫同样承担着养家糊口的重任。现在失业家庭生活来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靠配偶或子女的工资;二是靠自己打工或做小本生意;三是靠父母亲友资助;四是靠政府资助。由于生活困难,造成家庭矛盾激化,从而造成社会的不安定。
2城市下岗失业人员人力资源存在的主要问题
2.1人力资本水平偏低,缺乏市场竞争力
所谓“人力资本”,是指体现在劳动者身上,并以劳动者数量和质量为表示的物质资本,它表现然人的身上,表现为人的知识、技能、资历、经验和熟练程度。即表现为人的能力和素质。人的能力和素质是通过人力投资而获得的。在科技发展异常迅猛的今天,劳动者在就业市场是否具有竞争力,从根本上讲取决于他拥有的人力资本水平的高低。我国城市失业下岗人员劳动力资源虽然总量丰富,但从人力资本角度来看,他们人均人力资本拥有水平并不高。一方面他们的学历较低,并自主学习的意识相当淡薄,对于教育上进行投入根本不认同;另一方面他们的从业技术含量低,以往积累的人力资本远已根不上时化的潮流。随着经济的发展,下岗人员很难在新兴产业中求得一席之地。
2.2人力资源总量偏大,就业机会紧张
人力资源总量太小会导致消费市场规模偏小,总量太大双会导致就业机会紧张。观察劳动力市场,我们不难发现当前40多岁的无突出专业技能的失业人员,尤其是女性,就业的岗位几乎就是家政服务员和社区保洁员。而城市失业人员又不同于农民工,对这种报酬低,社会地位低,没有发展前景和进步空间的岗位往往不愿接受。此外,对于社会提供的有限领域和岗位,他们之间存在着十分激烈的竞争能力。3人力资源性别歧视仍然存在
在我国长期就业岗位不足的情况下,女性的社会才能更加不被社会所重视。大批下岗女职工在就业领域正面临着很多不公正的待遇:一是雇佣方不愿聘用女性劳动力,多数岗位在招聘时就规定只要男性;二是同工不同酬,工资水平普遍低于男性劳动力;三是就业岗位层次低,发展空间不大。人力资源性别歧视的存在使得城市失业下岗女性不能同男性平等地把握就业机会,他们正日益成为劳动雇佣中时弱势的群体。
4人力资源就业保障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失业下岗人员就业到新兴企业中,新兴企业的各项制度不象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社会保障制度一样健全,没有养老、工伤、医疗等保险,使下岗失业人员缺少了社会保障,这也是再就业困难的又一项重要因素。
5失业人员人力资源的开发
下岗失业人员在我国人力资源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充分开发这部分人力资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社会公正的体现.政府作为社会公平的维护者,应采取向这一弱势群体有效倾斜的人力资源开发的有力措施。以下是我对如何开发提出的几点建议:
5.1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弱势群体的培训工作
政府应该逐步建立健全城市失业人员的继续再教育,加大投入力度,使他们的知识和技能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同时对下岗失业人员应根据社会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培训。对不同年龄层次和受过不同教育、就业经历不同的下岗失业人员区别的开展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一方面对具有年龄优势、又有潜力钻研技术的,应该帮助他们提高打通技术水平,进而提高就业层次。另一方面对大龄下岗失业人员以促进普通就业为前提,加强对家政服务培训的技术含量,围绕特护、特菜、理财、育儿等内容开展高质量培训。此外对于有自主创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政府应加大技术支持,做到“扶上马,送一程”,从而带动小部分弱势群体的创业积极性。
5.2发展和完善市场就业机制
为了充分发挥市场对劳动力的资源配置作用,政府首先要规范和完善中介服务体系,加强对失业人员的职业指导和就业培训。其次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管,对他们的招工,用工给出予指导和监督,要很好地发挥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作用,制止招工、用工中的性别歧视;再次要特别注意加强规范用工情况相对复杂的家政服务市场,为失业人员创造平等就业的社会环境。
5.3加大力度研究和和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
政府注意发挥我国劳动力价格低廉的优势,充分考虑通过政策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我国税法中保留了政策性减免的内容,这就给政府运用税收政策促进下岗就业人员就业提供了可能性。为落实政府优惠政策,使其真正发挥作用,应从以下着手:①做好宣传,失业人员要学会运用相关政策,享有自己就业的合法权益,形成自觉执行和维护的良好氛围;②搞好再就业优惠政策执行的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如税务、工商、劳动等诸多部门应该建立一种行之有效的配合运作机制;③加强监督,建立由劳动、税务、工商等相关部分组成的联合检查队,和由相关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确保再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