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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陈前虎1杨萍萍2作者单位:1浙江工业大学2浙江工业大学
研究假设
研究假设分为3个一级变量,13个二级变量。各自变量的类型及假设说明如下:1.个人属性。年龄较小者比较大者市民化意愿强烈;女性农民工比男性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强烈;文化程度高者比文化程度低者市民化意愿强烈;拥有农村户口的农民工比拥有小城镇户口的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强烈。
2.家庭属性。已婚农民工比未婚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强烈;子女人数越少的农民工市民化意愿越强烈;已举家迁移的农民工比未举家迁移的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强烈;留城时间长的农民工比留城时间短的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强烈。
3.社会属性。子女在城市受教育的农民工比子女不在城市受教育者市民化意愿强烈;已参加社保的农民工比还未参加社保的市民化意愿强烈;住房满意度越高的农民工市民化意愿越强烈;工作满意度越高的农民工市民化意愿越强烈;收入水平高的农民工比收入低的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强烈。
变量赋值
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将因变量转换为二分变量,用P表示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概率,当P=1时表示农民工希望成为城市居民,当P=0时表示农民工不希望成为城市居民。为了便于实证分析,将各个自变量归类、合并、赋值。
1.个人属性。性别:男性=0、女性=1;年龄:0-21岁=0、22-35岁=1、36-45岁=2、46-55岁=3、55岁以上=4;文化程度:文盲或识字不多=0、小学=1、初中=2、高中=3、中专=4、大专及以上=5;户籍状况:农村=0、城镇=1。
2.家庭属性。婚姻状况:未婚=0、已婚=1、离异=2、丧偶=3;子女人数:0人=0、1人=1、2人=2、3人以上=3;举家迁移:否=0、是=1;留城时间:0-1年=0、1-3年=1、3-5年=2、5-8年=3、8-10年=4、10年以上=5。
3.社会属性。子女受教育情况:没有子女=0、在农村接受教育=1、在城市接受教育=2;参加社保情况:否=0、是=1;工作满意度:不满意=0、一般满意=1、非常满意=2;住房满意度:不满意=0、一般满意=1、非常满意=2;收入水平:0-1万=0、1-2万=1、2-3万=2、3-5万=3、5万以上=4。
交叉分析
(一)个人属性变量与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交叉分析
表1的卡方独立检验数据表明:性别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无显著性影响,而年龄、文化程度和户籍状况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有高显著性影响。
(二)家庭属性变量与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交叉分析
表2的卡方独立检验数据表明:婚姻状况、拥有子女人数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有显著性影响,而举家迁移、留城时间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有高显著性影响。
(三)社会属性变量与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交叉分析
表3的卡方独立检验数据表明:子女受教育情况、是否参加社保、住房满意度、工作满意度和收入水平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有高显著性影响。
Logistic回归分析
通过上文各自变量与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单因素分析,初步了解了个人属性变量、家庭属性变量、社会属性变量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影响。但是由于单因素分析在研究各个变量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影响的同时,并未控制其他重要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因此结果并不一定准确。单因素分析尽管可以大致判断各自变量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有无影响、影响的方向,但是很难获得各变量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协同影响程度。为了克服这种不良影响,本文将利用Logistic回归模型对研究假设做出更加准确的分析和判断。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前先将各自变量进行共线性诊断。结果表明容忍度在0.409-0.925之间,均大于0.1;方差膨胀因素在1.081-2.447之间,较小;特征值不等于0;条件指数小于30,均在要求范围之内,自变量之间不存在严重共线性问题。因此,可以建立Logistic回归模型,详见表4。
(一)个人属性的Logistic回归分析
从回归系数和显著性水平数据来看,性别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无显著性影响,符合单因素分析的判断,与研究假设不符;年龄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有低显著性影响,符合单因素分析判断,与研究假设相符;文化程度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有高显著性影响,符合单因素分析判断,与研究假设相符;户籍状况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有高显著性影响,符合单因素分析判断和研究假设。
(二)家庭属性的Logistic回归分析
从回归系数和显著性水平数据来看,虽然婚姻状况变量在家庭属性因素单独进入的模型2中对农民工市民化的选择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回归系数为0.866,P=0.005),但是当其他变量全部进入模型4中,该变量的作用大大减弱了,表明虽然已婚会增加农民工市民化意愿,但是这种影响是不显著的,无统计学意义,与研究假设不相符;子女人数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有低显著性影响,符合单因素分析判断和研究假设;是否举家迁移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有高显著性影响,与单因素分析判断和研究假设均符合;留城时间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有高显著性影响,与单因素分析判断和研究假设均相符。
(三)社会属性的Logistic回归分析
从回归系数和显著性水平数据来看,子女受教育地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有低显著性影响,与研究假设相符;是否参加社保、住房满意度、工作满意度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有高显著性影响,与单因素分析判断和研究假设相符;收入水平影响不显著,无统计学意义,这与单因素分析判断和研究假设均不相符。这说明当所有的变量都进入模型中后,收入水平这个变量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影响作用大大减弱,没有其他变量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影响强。
结论和建议
(一)研究结论
综上所述,文化程度、户籍状况、举家迁移、留城时间、参加社保情况、住房满意度、工作满意度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影响程度在0.01高显著性水平上支持研究假设,表明这七个变量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影响程度最为显著;年龄、子女人数、子女受教育情况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影响程度在0.10低显著性水平上支持研究假设,表明这三个变量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有低显著影响;而性别、婚姻状况、收入水平三个变量的显著性水平与研究假设不一致,表明它们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无显著性影响。换句话说,年龄较小、文化程度高、拥有农村户籍、子女人数越少、已实现举家迁移、留城时间越长、文化程度较高、已参加社保、住房满意度高、工作满意度高的农民工期望市民化的可能性更高。这一结果表明,在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影响因素中,无论从影响程度还是影响范围来看,社会因素显然都具有主导地位,家庭因素次之,而个人因素最弱;也就是说,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根本上取决于社会工程,或者说社会公共品的建设力度。
(二)政策建议
根据上述研究结论,建议从以下几方面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
1.强化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建设力度。各级政府(输出地与输入地)统筹规划,将提高农民工素质、做好农民工的培训工作纳入地区的整体规划。作为农民工输出地,各级政府要做好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通过岗前培训、夜大培训、实践培训等多途径、多方式提高农民工能力;通过报纸、广播、电视、讲座等形式,宣传输入地地理知识、民风民俗、行为习惯等知识,使农民工尽快融入输入地生活;同时要设置宣传栏、专业网站等,定时定期输入地用工需求。作为输入地,要做好农民工现代观念、文明规范、法治意识的教育,引导农民工形成与城市生活所相适应的现代观念和思维意识,摒弃自由散漫、随心所欲、封闭保守的小农思想和意识;同时增强农民工竞争意识、服务意识、生态意识与合作精神,以使其更好地适应城市社会环境、内化城市的文明准则与价值观念,更好地融入城市,成为真正的城市居民。
2.优化农民工市民化的系列政策与制度设计。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就是要针对农民工这一特定群体,为其全面公平有序地享用城市公共品而进行的一系列政策与制度设计的过程。城市化说到底,就是人力资源素质不断提高、资本化程度不断加深的过程:个人缴纳租金,政府提供公共平台,每个人持续努力。因此,如何公平有效地甄别既有公共领域的“新进入者”,是事关城市化进程中的公共品持续建设的关键技术。所谓公平,是指既不能以“搭便车”的形式侵占原有市民的利益,也不能以“车位已满”为由,拒绝农民工的正当要求;所谓有效,是指识别的程序不能太繁琐,操作成本不能太高,宜简单可行。可能的思路是:第一,总结完善现有各地的“积分制”经验,有序推进农民工进城。公共品建设是一个由纳税人通过付租并委托人(政府)进行建设管理的过程,付租是进城者的基本义务,也是对他的最大激励。当前一些不顾公共财政能力、片面作秀的政策行为是注定不会长久的。“郑州户籍新政”的无疾而终、嘉兴“两分两换”的无奈打折都表明: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因此,根据各地现有经验,结合本文的因素研究,建立和完善以个人素质、工作情况、居住情况、投资纳税、慈善公益等为指标体系的农民进城积分制度,是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基础性工作。第二,切实加大各类事关民生的公共品建设,有力推进农民工进城。长期以来的上学难、看病难、高房价、高成本的城市运行状况表明,城市经营理念偏位导致的各类公共品建设长期滞后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最不和谐音符。尤其是大量农民工更是一直以来被排斥在现有公共服务的体系之外。因此,根据“积分制”统筹安排各类公共品的规模、布局与建设,将农民工纳入到城市公共资源的分配与供给保障计划中来,特别是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社保、住房等问题,加大影响农民工生活的各项民生事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和资金投入力度,是有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根本性保障。第三,优化各类公共品的进入与退出机制设计,有效推进农民工进城。长期以来,与居民社会保障相关的诸多公共品存在着进入与退出、转移与承接方面的困境,这些都在农民工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比如,农民工自身缴纳的医保无法实现异地就医结算,社保无法异地享受与领取,还有公积金等住房保障性优惠措施无法异地流转,等等,这些都在一定积度上增加了农民“参保”的交易成本,挫伤其进城的积极性。因此,不断优化公共品在不同区域、城乡之间的进入与退出机制,特别是要建立诸如医保、社保、住房等公共品的异地结算与享受制度,是有效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