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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祠堂社会文化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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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祠堂社会文化探索

【摘要】随着社会生产和社会交往的发展,两汉文化进程的几个重要特征:儒学教育的广泛普及,宗法秩序的初步稳定,道德建设的空前升格,都与宗族祠堂这一社会文化存在有关。汉代宗族祠堂的作用超越了以往日月山川诸神祀所,形成社会文化经纬的要络,成为先祖祭祀的场地,孝道宣传的课堂,亲族汇聚的中心。皇族“宗庙”放大和提升了的祠堂,其作用尤其显著。然而,汉代祠堂建设“崇侈”的趋向也受到了开明士人的批判。

【关键词】两汉;祠堂;社会文化

两汉是中国文化开始走向成熟的历史时期。随着社会生产和社会交往的进步,文化演进的几个重要特征:儒学教育的广泛普及,宗法秩序的初步稳定,道德建设的空前升格,都与一种社会文化存在有关,这就是祠堂。祠堂是当时社会文化经纬的要络。其社会文化意义之重要,可以看作先祖祭祀的场地,孝道宣传的课堂,亲族汇聚的中心。皇族“宗庙”是国家礼祀正统,也是放大和提升了的祠堂。汉家宗庙在政治权力接递程序中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曾经决定最高执政权力的予夺。

一、“以孝治天下”与宗族祠堂的兴起

在秦汉人的崇拜体系和信仰世界中,巫术传统有浓重的影响。秦旧有“祠”“庙”,民间祠祀体系更为纷杂。秦始皇东巡,对齐地原有的“八神”(天主,地主,兵主,阴主,阳主,月主,日主,四时主)也一一恭敬礼祠。汉王朝对于这一体制基本继承,表现于《史记·封禅书》所谓“如其故仪礼”。不过,在两汉精神文明发展历程中,原始宗教的影响渐次削弱,与社会秩序、人文关怀和伦理规范关系比较密切的宗族祠堂则受到更多的重视。《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载录“太皇太后诏”引述《孝经》。《汉书·昭帝纪》和《汉书·宣帝纪》载帝诏,都自述对《孝经》的熟悉。基层学校都设置讲授《孝经》的专职教师。《四民月令》中有“命幼童读《孝经》”的内容,体现乡村学校的启蒙教育已经以《孝经》为基本教材。在汉武帝时代提升儒学地位之后,“孝”更明显地成为正统意识形态的主导。儒学学者将这一理念扩展、提升,进行了与政治相结合的普及性宣传,社会普遍响应,祠堂设置与其他行为共同成为这一文化演进的表现。汉代比较普遍的意识,以为在“家门”表现的“孝行”,可以自然上升至国家层面。“夫国以简贤为务,贤以孝行为首。孔子曰:‘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是以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国家政治和个人修养的结合,可以在“孝行”追求上找到结合点。孝亲者,可以移忠于君。因此“孝子”自然可以成为“忠臣”。这是执政者推崇的人才选拔原则。而“孝”服务于政治的作用,也因此被看重。“夫孝行著于家门,岂不忠恪于在官乎?”(《三国志·魏书·夏侯玄传》。)“孝行”著家,则“忠恪”在官。“孝”和“忠”的这种结合,被看作伦理文化与政治文化具有因果意义的必然。于是,东汉后期历史记述中反复出现的“以孝治天下”(如《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松之注引孙盛曰,《三国志·魏书·张邈传》载陈宫曰及裴松之注引鱼氏《典略》,《三国志·魏书·鲍勋传》),成为一种理想的政治指向,一种确定的政治原则。而“孝行著于家门”的具体的物化表现,我们看到宗族祠堂之普及。在两汉相关历史文献中,有密集的关于家族祠堂的记录,而文物资料更丰富了我们对这一社会现象的认识。

二、两汉祠堂形制

《汉书》可明确看到西汉中期以后祠堂建设的记录。如《汉书·张安世传》“将作穿复土,起冢祠堂”,《汉书·霍光传》“发三河卒穿复土,起冢祠堂”,祠堂与冢墓同时营造。《汉书·循吏传·文翁》也说,“文翁终于蜀,吏民为立祠堂,岁时祭祀不绝”。据《汉书·龚胜传》记载,龚胜“称疾”拒绝王莽“安车驷马”征召,绝食十四日死。安排丧葬事宜:“衣周于身,棺周于衣。勿随俗动吾冢,种柏,作祠堂。”可见,“作祠堂”,已经是通常社会礼俗的表现。东汉初,“悉为舂陵宗室起祠堂”的记载,见于《后汉书·光武帝纪下》。《三国志·吴书·陆逊传》裴松之注引《陆氏祠堂像赞》,说明汉魏之际,祠堂设置已经采用了艺术表现形式。祠堂又有称“房”的。《后汉书·桓帝纪》可见“坏郡国诸房祀”的记载,李贤注“房谓祠堂也”。又引《王涣传》说,只保留了两处原有“庙”“祠”,即“密县存故太傅卓茂庙,洛阳留令王涣祠”。可见“祠”和“庙”的关系,名义虽不同,实质其实相近。《后汉书·吴汉传》李贤注引《东观记》:“夫人先死,薄墓小坟,不作祠堂。”《后汉书·马援传》:“援夫人卒,乃更修封树,起祠堂。”说明东汉制度,夫妇同莹同穴,而且一同享受祠堂祭祀纪念。司徒张酺去世,病危时指示其子丧事从俭:“其无起祠堂,可作槁盖庑,施祭其下而已。”(《后汉书·张酺传》)他的遗言,告知我们当时祠堂可以采用的替代形式,是仅仅建构一个简易的棚顶,以遮蔽必须进行的“施祭”礼仪。

三、祠堂的文物实证:“石室”和“食堂”

文翁的祠堂立于蜀地,可能和墓葬不在一处。类似的情形又有蔡邕《坟前石碑》所说“封坟三板,不起栋宇,乃作祠堂于邑中南旧阳里,备器铸鼎,铭功载德”。祠堂在“邑中”,与“坟”有距离。但是一般的祠堂就在墓园。自宋代以来,对于汉代祠堂的发现和研究已经引起学界重视。当时著录的祠堂遗存,成为早期金石学研究的主题之一。现代考古学的进步,使得相关遗存得到了科学的考察收获。有学者根据汉代石刻资料指出,“祠堂是陵园中祭奠死者的地方,汉代陵园祠堂有多种称谓,如庙祠、食堂、斋祠、食斋祠、石室等”,“徐州汉画像石中的祠堂题记皆称祠堂为‘石室’,山东画像石习惯将祠堂称为‘食堂’”。以“石室”为类似纪念性建筑名号的情形,其实也见于正史。如《汉书·地理志下》记载:金城郡临羌(今青海湟源)“西北至塞外,有西王母石室、仙海、盐池”。“仙海”,就是今天的青海湖。《史记·秦本纪》张守节《正义》引《括地志》据《十六国春秋》说:“酒泉南山即昆仑之丘也,周穆王见西王母,乐而忘归,即谓此山。有石室王母堂……。”《后汉书·东夷传》李贤注引《博物志》:“徐王妖异不常。武原县东十里,见有徐山石室祠处。”这可以使我们联想到“徐州汉画像石中的祠堂题记皆称祠堂为‘石室’”的情形。“石室”传说常与神仙传说有关。《续汉书·郡国志四》“长沙”条刘昭注补引《荆州记》曰:“县东四十里有大山,山有三石室,室中有石床石臼。父老相传,昔有道士学仙此室……。”有关“石室”作为“神仙”居所和“学仙”场地的故事,暗示汉代冢墓的“石室”遗存,有可能与当时人们的神仙崇拜与升仙追求有关。“食堂”名号,在正史中见于《汉书·元后传》的记载。王莽取得最高权力后,“墮坏孝元庙,更为文母太后起庙,独置孝元庙故殿以为文母篹食堂。”

四、祠堂的象征意义

邓晨与刘秀一同起兵反抗新莽。战有挫折,“汉兵退保棘阳,而新野宰乃汙晨宅,焚其冢墓”。这是在战争中破坏敌方宗族墓葬的通行手段。《后汉书·邓晨传》写道:“宗族皆恚怒,曰:‘家自富足,何故随妇家人入汤镬中?’晨终无恨色。”所谓“宗族皆恚怒”,说明“汙晨宅,焚其冢墓”的行为是可以产生一定的心理震慑效力的。《东观汉记·邓晨传》的记述是:“(邓晨)与上起兵,新野吏乃烧晨先祖祠堂,汙池室宅,焚其冢墓。”对邓晨家族的惩罚,包括焚烧其“先祖祠堂”。可以看出,祠堂是“先祖”威望与“宗族”气运的象征。“起祠堂”“立祠堂”,对于政治功业,也是一种重要的表彰嘉奖方式。两汉之际,益州太守文齐积极开发水利、发展垦田、稳定地方。刘秀“征为镇远将军,封成义侯”,然而途中去世。“诏为起祠堂,郡人立庙祀之。”《后汉书·西南夷传》还记载,益州太守张翕“政化清平,得夷人和”。管理地方行政十七年,在任上去世,“夷人爱慕,如丧父母”,“诏书嘉美,为立祠堂”。《三国志·魏书·贾逵传》裴松之注引《魏略》写道,曹髦东征,来到贾逵“祠下”,诏曰:“逵没有遗爱,历世见祠。追闻风烈,朕甚嘉之。昔先帝东征,亦幸于此,亲发德音,褒扬逵美,徘徊之心,益有慨然。夫礼贤之义,或扫其坟墓,或修其门闾,所以崇敬也。其扫除祠堂,有穿漏者补治之。”可见,以“礼贤”为目的的祠堂修缮,表现了“崇敬”之心。

五、民间祠堂和国家“宗庙”

汉代国家“宗庙”,即刘邦家族的“宗庙”,是最高等级的祠堂。汉王朝的“宗庙”在行政史中的作用,有非常重要的表现。刘贺政治生涯大起大落:因“广陵王不可以承宗庙”,刘贺得以入长安。践帝位二十七日即被废,因霍光“具陈昌邑王不可以承宗庙状”。刘贺罪状,还包括“祖宗庙祠未举”,“祠昌邑哀王园庙”。其最后政治结论的宣布,则与其帝位继承宗庙未曾认可有关,即所谓“未见命高庙,不可以承天序,奉祖宗庙,子万姓,当废”。废刘贺事,又“以一太牢具,告祠高庙”(《汉书·霍光传》)。刘贺后得封海昏侯,却终生不能参与宗庙祠祀,“不宜得奉宗庙朝聘之礼”(《汉书·武五子传·昌邑哀王刘髆》)。宗庙在刘贺政治浮沉经历中的作用,与秦汉帝国努力推崇的先祖崇拜有关。是否“可以承宗庙”是帝位继承人选择的决定性要素。可以作为历史参照的,有秦二世胡亥自称即位得到“宗庙”认可的湖南益阳兔子山简牍文字“今宗庙吏及箸以明至治大功德者具矣”。他在承接最高执政权之后的第一道政治公告中宣称,其即位是得到“宗庙”认可因此具有确定无疑的合法性。宗庙祭祀可能有非常严格的礼仪规范。据《史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记载,有高昌侯董忠“坐祠宗庙乘小车,夺百户”,博阳侯邴翁孟“坐祠宗庙不乘大车而骑至庙门,有罪,夺爵”的案例。这些都是因为前往“祠宗庙”采用的交通方式不符合规定而受到削户、夺爵的严厉惩处。

六、祠堂“务崇华侈”批判

祠堂作为纪念祖上、宣传孝道、寄托哀思、团结宗亲的方式,有很突出的文化意义。缅怀先祖的光荣,汇聚宗族的情感,在东汉豪族兴起的时代条件下,本应是有益于宗亲这种社会关系维系和家族凝聚力提升的。但是祠堂毕竟只是一种象征性的与物质层面存在距离的文化存在,对于实际的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少有直接的作用。前引张酺敕其子“其无起祠堂,可作槁盖庑,施祭其下而已”,体现出节俭风格。然而有人注意到,祠堂建设追求奢华富丽,已经形成恶劣影响。《后汉书·李固传》“新营祠堂,费功亿计,非以昭明令德,崇示清俭”,就是用批判的眼光看待祠堂兴建的奢靡之风。《后汉书·王符传》载录王符也对“浮侈”社会风习的批判,涉及冢墓祠堂:“造起大冢,广种松柏,庐舍祠堂,务崇华侈。”其中“务崇华侈”,《潜夫论·浮侈》写作“崇侈上僣”。《三国志·魏书·后妃传·文德郭皇后》记载:“……及孟武母卒,欲厚葬,起祠堂,太后止之曰:‘自丧乱以来,坟墓无不发掘,皆由厚葬也。首阳陵可以为法。’”制止“厚葬,起祠堂”的态度,表现出开明的意识。汉代祠堂所体现的社会文化意义值得重视。汉代祠堂对后世表现出的长久的影响,也应当为丧葬史、宗族史、社会观念史研究者所关注。两汉四百余年间,祠堂及相关文化表现,也有不同时期的变化。有时还会受到政治力量的异常冲击。上文说《后汉书·桓帝纪》记载“坏郡国诸房祀”事,《后汉书·循吏传·王涣》的记载是:“延熹中,桓帝事黄老道,悉毁诸房祀,唯特诏密县存故太傅卓茂庙,洛阳留王涣祠焉。”帝王“事黄老道”,致使“诸房祀”的普遍破坏,考察祠堂的历史变迁,这也是需要认识、理解并予以说明的现象。

【参考文献】

①武利华:《徐州汉碑刻石通论》,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9年。

作者:王子今 单位:人民大学国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