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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关东”是中国近代向东北移民的略称,出现在清代,20世纪后形成了移民高潮,其数量之多,规模之大,被当时人们认为“可以算得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人口移动之一”(注:《海关十年报告》1922-1931;转引自章有义:《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2辑,第638页,三联书店1957年版。)
“闯关东”的由来及其规模
清代以前,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和蒙古东部的东北地区,人烟稀少,大部分土地处于荒野未开、崇山未辟的状态。清军入关在北京建立了清王朝,关外的满族人大多随军入关,据估计明末清初满族人口约100万,迁入关内的达90万之多,编入汉军旗的汉人和大批奴婢也随之入关。(注:叁见韩光辉:《北京历史人口地理》,第272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即便在原来人口较多的辽东此时也是沃野千里,有土无人。为此,顺治元年(1644年)清廷要求各地官署劝农开垦,“荒地无主者,分给流民及官兵屯种,有主者令原主开垦”;“招徕流民,不论原籍别籍,编入保甲,开垦无主荒田”,“永准为业。”(注:《清会典事例》,卷166。)顺治八年(1651)清廷谕令,“民人愿出关垦地者,”山海关造册报部,“分地居住”。(注:《清朝文献通考》,卷1,第4858页。)十年(1653)颁布了《辽东招民开垦例》,鼓励关内民众到东北,垦荒种地。对于招民的头目,“招民开垦至百名者,文授知县武授守备”,百名以下者也授予相应官职;对招徕的移民月给口粮、籽种和牲畜。(注:《盛京通志》,卷23,第23页。)与此同时,设置了管理民人的地方政治机构。于是,迅速形成颇具规模的移民潮。如在海城,顺治年间“招民开垦,直鲁豫晋之人,来日日众”。(注:《海城县志》,卷7。)但事隔不久,清廷以东北为“龙兴之地”,担心关内汉人的大量迁入会损害旗人利益,破坏满族的习俗和秩序,康熙七年(1668)废止了招垦令,推行封禁政策,以后的措施越来越严厉,从局部封禁到全部封禁,从验关封海到驱逐流民。尽管禁令日见严厉,却不能完全禁阻关内民众进入东北。迫于日趋沉重的生活压力和连年不断的自然灾荒,越来越多的山东和直隶省农民或泛海偷渡到辽东,或私越长城走辽西,涌向仍在沉睡的东北沃野。《荣城县志》载,“地瘠民贫,百倍勤苦,所获不及下农,拙于营生,岁歉则轻去其乡,奔走京师辽东塞北”。(注:《荣城县志》,道光年,卷3。)仅康熙末年,山东到关外垦地者已多至十数万人;据统计,到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大约有180万关内移民(包括后裔)来到辽河及吉林、黑龙江一带谋生。(注:葛剑雄等:《简明中国移民史》,第454页,福建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这些移民都是在清廷实行封禁政策的条件下进行的,故称之为“闯关东”,以后一直被世人所沿用。
近代以后,在政府的支持和鼓励下,向东北移民的规模愈来愈大。不断扩张的沙俄轻易地攫取了东北大片领土,促使清廷改封禁为驰禁,移民实边放垦。咸丰十年(1860)清政府首先开放了哈尔滨以北的呼兰河平原,翌年又开成了吉林西北平原。最初政府开放的禁地范围有限,但是禁令一开,放垦一事如脱缰之马,关内成千上万的农民蜂拥而至,不论是开禁之地,还是封禁之区都涌入大批的移民,规模愈来愈大。20世纪初,清政府决定开放蒙地,还设立押荒局、垦务总局,督导开垦事务;各地也先后设立了垦务局、办务局和垦务公司等招徕华北农民。光绪三十四年(1908),黑龙江巡抚奏准《沿边招垦章程》后,分别在汉口、上海、天津、烟台、长春等地设立边垦招待处,对应招者减免车船费,不增押租。对招垦有力人员进行奖励,即能够招徕十人以上者,到达开垦地后为百户长,能招徕百人的为屯长,能招徕三百人的以土地四方照半价卖给。其它各省也纷纷效尤,为移民推波助澜。宣统二年(1910),政府正式废除了乾隆以来汉人出关垦植的禁令,第二年又制定了东三省移民实边章程,并相应地在招民垦荒的地区设置了一些新的府县,使移民逐年增加。山东半岛每年乘船到东北者“合计共达三十五、六万人之谱”。(注:《盛京时报》,宣统二年三月初五日。)二十年代至三十年代初,华北等地的政治经济状况不断恶化,越来越多的破产农民和灾民、难民不得不到东北去逃荒、避难。据统计,1921年关内向东北移民仅为20.9万人,1926年增为56.7万人,以后移民数量猛增,1927年达到105万人、1928年为108.9万人、1929年为104.6万人、1930年为67.3万人。即从1921年至1930年的10年间共有近618万余人到东北谋生。(注:陈翰生:《难民的东北流亡》,附统计表;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集刊,第1册。)另据南开大学在东三省调查千余户农业移民表明,有10%是清末前来的,民国时期的20年间来的占90%,其中1925至1930年间来东北的占其50%以上。(注:《中国农村人口增减趋势以农民离村部分考察》,《中行月刊》,9卷3期,1934年9月;转引自章有义:《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3期,第880页,三联书店1957年版。)可见,这时是关内向东北移民的最高峰。
到东北的移民多是华北地区的农民,山东胶东地区的登州、莱州、青州和河北省保定、滦州等冀东地区、京津地区,有便利的途径,有“闯关东”的习俗,是移民的主要输送地区;后来,重灾区河南省依靠发展起来的铁路,也有相当数量的农民逃亡到东北。
在早期,山东的移民大都“泛海”在辽东的营口等地登陆,然后再向周围地区发展;直隶的移民则大都“闯关”从陆路到辽西。到了20世纪以后,海上交通的发展,便利了渤海沿岸之间的运输,烟台和龙口等沿海港口几乎成为山东移民的输送地,每年有大量的移民出入。光绪初年,华北大旱,“山东避荒之人,至此地者纷至沓来,日难数计。前有一日,山东海舶进辽河者竟有37号之多,每船皆有难民二百余人,是一日之至牛庄者已有八千余名,其余之至他处马头者尚属日日源源不绝”。(注:《申报》,光绪二年八月二十四日。)1928年和1929年烟台、青岛、龙口三港对东北地区的客运量分别为61万人次和64万人次。(注:丁抒明:《近代山东沿海通商口岸贸易统计资料》,第128页,对外贸易教育出版社1986年版。)同时,近代铁路为华北农民赴东北提供了更为便利的交通工具,移民的规模逐年扩大。民国《胶澳志》记载,“每逢冬令,胶济铁路必为移民加开一二次列车。而烟潍一路,徒步负戴,结队成群,其熙熙攘攘之状,亦复不相上下。综计一往一来,恒在百万以上”。(注:袁荣叟等:《胱澳志》,第3卷,第130页。)据胶济铁路调查,二三十年代“每日乘胶济车由青岛转赴东三省求生者,达三千余人”。(注:转引自章有义:《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2辑,第638页。)在京奉线,天津铁路局出售可移民一家的移民票,1922年仅售出8340张,到1928年增至13224张,1930年达98201张。据海关统计,20至30年代初由天津经铁路去东北的总计在40万人以上。有的专家认为,20世纪三十年代前,每年从冀鲁豫去东北的约有40至50万人,最多的年份超过百万,其中循京汉、津浦、京奉等铁路前往的约占1/3。(注:宓汝成:《帝国主义与中国铁路》,第473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到东北的移民大约分两种,其特点从季节性迁移逐渐变为永久性移民。季节性移民如同候鸟,初春从家乡出发,深冬即回乡过年或探亲,第二年过了正月十五再去。经过单身或乡亲结伙数次候鸟式往复后,有的在东北境遇改善了,有的在家乡实在无法维持生计,即携妻带子,到东北安家落户,变为长居的永久性移民。早期以季节性移民为多,到了20年代以后,随着东北自然经济环境的改善和华北环境的恶化,越来越多的华北农民定居东北。如20世纪二三十年代,山东等地,因“数年以政令之烦,军匪之扰,移出之数倍于往昔,且多货其田庐,携其带子,为久居不归之计。”(注:袁荣叟等:《胶澳志》,第3卷,第130页。)根据1921至1930年历年移民东三省的统计,10年内共移入618万余人,移出326万余人,留居者为291万余人,(注:转引自赵中孚《一九二○——一九三○年代的东三省移民》,(台)《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2期。)留成者近50%,且多全家定居东北。
向东北移民的规模举世闻名。有的学者估计,从近代明令移民实边到清代末年,移入移民(含后裔)的人口达到1400万以上,年均近30万人;(注:参见胡焕庸:《中国人口地理》,下册,第326、342、355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孔经纬:《东北经济史》,第135、218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以及《中国人口》各省分册。)有的估定,1920年后的十年中,每年至少有32万人留居东北。(注:《钱业月报》,第13卷2号,1933年2月。)另外,从东北总人口的增长速度也反映移民的规模。据统计,19世纪初东三省总人口不足200万人,1840年增至304.8万人,到50年后的1911年增加了1500万人,为1811.7万人;又过了20年的1930年,人口增长近一倍,达到3008.7万人。(注:《东方杂志》,第32卷19号,第71页;193年月日。)其中一部分是人口自然增长,绝大多数是人口的机械增长,即大批的移民所致。
30年代初,日本侵入东北,建立伪满洲国,实行法西斯殖民统治。日本制定了向东北大量移入日本人和朝鲜人的大陆殖民主义政策,公布了针对华北移民的《取缔外国劳动者规则》,并严加限制移民入关;民众们也不愿去东北做亡国奴致使大批的移民回乡。如山东“自前年九一八事迹发生后,因受日阀之蹂躏摧残,多裹足不敢前往。即原在东省之商民,亦因不得宁处,相率扶老携幼转回故乡,是以日来由东北过青回籍之农民,异常众多。凡由大连进口之轮船,无一艘不告人满”。(注:叶民:《东北劳动大众的亡国奴生活》,转引自章有义:《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3辑,第592页。)从此,“闯关东”的移民潮停滞。1937年七·七事迹后,出于扩大侵略战争的需要,殖民当局从山东等地诱骗和捕捉当地农民到东北的矿山等充当劳工,到1940年达到130余万人;1942年至1944年每年也有百万以上的华北劳工到东北。据统计,从1930年至1942年进入东北共有504万余人,离开的327万余人,留在东北的176万余人。但是,这是日本侵略者有组织有计划的强掠的劳工,带有强烈的掠夺性、惩罚性,这些劳工或是当地的青壮年,或是战俘,在东北作劳工没有人身自由,有着浓厚的殖民色彩,被当时称为,“与以前的流动农民的性质完全不同”,“简直与南洋的贩卖猪仔无疑”;(注:参见朱玉湘等:《论“九·一八”事变后山东地区的关内移民》,《近代史研究》,1992年第3期。)“他们简直不是工资劳动者,而是纯粹的奴隶”。(注:赵文林等:《中国人口史》,第475、513页,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所以已经不是抗战前原来意义的移民。
“闯关东”的原因
向东北移民的原因,固然有上述中央和地方政府实行移民实边政策,积极招垦,以及东北自然经济所带来的引力。但是,更大的驱动力是华北自然经济环境不断恶化和社会动荡不安,把破产的农民、难民推到东北谋生。
首先,华北地区地少人多是向东北移民的前提。清代以后,山东、河南和直隶省人口猛增,人口密度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数,甚至一度成为密度最高的省份。1840、1898和1936年全国每平方公里平均有43.63、41.29和48.88人,而山东省该三年分别为207.1人、246.24人、256.40人,其密度从在全国居第四位,上升到第一、二位;河南省该三年分别为147.80人、157.07人、192.52人,由居全国第七位上升到第四位;河北省该三年分别为97.39人、111.33人、139.35人,由居全国第十位上升到第八位。(注:据章有义:《近代中国人口和耕地的再估计》计算,《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1期。)随之而至的是,人均占有土地的数量逐年减少。据统计,华北冀鲁豫咸丰元年(1851)人均耕地4.46亩,1912年前后下降至3.66亩,1928年以后又下降到2.93亩。(注:转引自李文海等:《中国近代十大灾荒》,第44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耕地与人口的失调对华北农村压力极大,促使人们移民到人烟稀少,土壤肥沃的东北地区。
其二,连年不断的自然灾害是华北难民离乡背井去东北的直接原因。咸丰五年(1855)黄河改道,殃及鲁、豫、直省,山东省灾情在六分以上的村庄即达7161个,灾民逾700万人。(注:袁长极等:《清代山东水旱自然灾难》,《山东史志资料》,1982年第2辑。)从该年到1912年清朝覆灭的56年中,山东省仅因黄河决口成灾的竟有52年之多,共决口263次,成灾966县次。(注:《申报》,光绪二年八月二十四日。)咸丰四年(1854)直隶省连续5年遭受蝗灾,京津、直隶东北部和南部最甚,飞蝗蔽野,田地到达了春无麦,食五谷茎俱尽的程度。光绪元年(1876)后连续四年的华北特大旱灾,遍及东北五省,受灾难民达2000万人以上,饿殍就达1000万人以上。山东难民农村皆“扶老携幼,结队成群,相率逃荒于奉锦各属,以觅宗族亲友而就食”。(注:张之洞:《张文襄公全集·奏议》,卷1,第25页:畿辅旱灾请速筹荒政折,光绪五年八月。)光绪三年(1979)直隶旱灾,灾区甚广,“大率一村十家其经年不见谷食者,十室而五;流亡转徙者,十室而三”。(注:《各地农民状况调查——山东省》,《东方杂志》第24卷第16号;转引自章有义:《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2辑,第613页。)1920年华北五省出现长时间大面积的严重旱荒,灾区面积约271.27万方里,受灾共340个县,灾民达3000万人左右,死亡50万人。1928年至1930年华北、西北又遭受了旱、水、雹、虫、疫并发的巨灾,遍及甘、晋、绥、冀、鲁、察、热、豫等9省,饿殍遍野,万里赤地。面对持续不断的自然灾害,不甘困守待毙的灾民不得不远离家乡,四处逃亡,沿着前辈的脚步走西口和“闯关东”,一时间成为向东北移民的主流。
其三,军阀混战等战争频仍,严重地摧残了农村社会生产力,加深了农村自然经济破产的程度,迫使农民辗转流徙,移民东北。近代中国对外对内战争和兵灾匪祸频繁,第二次鸦片战争、八国联军侵华、太平天国北伐军、捻军、黑旗军,以及义和团等都曾横扫华北诸省,直接间接予当地农民以莫大损失。尤其1915年以后,直皖战争、两次直奉战争、国民革命军北伐等新旧军阀的混战年年不断,战祸波及华北各省。如山东“军队号称二十万,连年战争”,致使“作战区域(津浦线)十室九空,其苟全性命者,亦无法生活,纷纷抛弃田地家宅,而赴东三省求生”。1930年同冯、阎、李之间的新军阀大战,双方投入兵力100万以上,所耗战费2亿元,战区“闾里为墟,居民流散”,赤地千里。在兵祸践踏的同时,华北农村还时常受到土匪的骚扰。鲁西、冀南、豫东受害最烈。来自各军阀队伍中的散兵游勇,不仅人数动辄数千成万,还配备各式轻重武器,到处杀人放火,强取豪夺,勒索财物,所过之处,如同水洗,人财皆空。“全豫百零八县,欲寻一村未被匪祸者即不可得”。(注:《晨报》,1921年1月20日。)在山东,“为土匪者,不计其数”;其它地区的土匪也是多者近万,少者数千。在河北,“该省充当土匪者,有五百万之众”,“大小股之土匪,几可在河北的每一县中见到,甚至连天津、北平附近之村庄也有被土匪占去者”。(注:《崩溃过程中之河北农村》,《中国经济》,第1卷第4、5期,1933年8月:转引自章有义:《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3辑,第902-903页。)“匪过如梳,兵过如篦”,兵匪交加,更使农民生路皆无,不得不远走他乡。
其四,沉重的赋税兵差逼迫贫困至极的农民另谋生路。政府的日益腐败和军阀混战,使华北农村的赋税逐年加重。有人统计,以1902年全国最好的稻田每亩不过4角为准,河南1928年的田赋增长了6.5倍,山东莱阳1927年增长了近5倍。(注:转引自章有义:《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3辑,第12页。)各种附加税之多则更是骇人听闻。田赋税加税是历代统治者特别是地方政府增加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在清代有耗羡、平余、漕耗公费等;到光绪中叶各省纷纷正式设立田赋附加税,随粮征收,或按亩摊派,来应付日益扩大的地方支出。不过,此时从种类和数量上看,为数尚微。民国以后,华北诸省将原来的杂款、附加及地方的各种陋规全并入正赋征收,实际上加重了农民的负担;不久政府又规定地方政府有征收田赋附加税之权,但不能超过正税的30%。于是,各地政府为了支付庞大的财政支出和筹集军阀的军费,从种类和数量上都加重了附加税的征收,加之从省、县,甚至当地驻军及区镇乡公所都层层加码,变本加厉,附加税逐年增多。各省附加税目增至数十种或上百种,有的县附加税率超过正税数倍乃至数十倍。1926年和1927年的附加税最重,河北和河南全省的附加税竟超过正税2倍有余,山东省1926年的附加税竟超过正税4倍之多。(注:转引自从翰香:《近代冀鲁豫乡村》,第492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张宗昌统治山东时,还在田赋上附加了军事特别捐、军鞋捐、军械捐、建筑军营捐4种苛杂,合计加收5.3元;(注:转引自章有义:《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2辑,第571页。)从1928年3月又凭空增加了8种附加税,每正税1两要付14.56元苛捐杂税,大大超过了正税。(注:(日)松崎雄二郎:《山东省の再认识》,第213-233页,1940年版。)据1934年7月调查,河北省有附加税种48种,河南省有42种,山西省有30种,山东省有11种。(注:转引自章有义:《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3辑,第16页。)常年应征的差徭和额外摊派的兵差,尤其是用军事名义临时派征的以力役、实物、货币为主的兵差,给农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清朝统治者围剿太平军和捻军时,在华北沿村勒派民夫车马,急如星火,兵差繁重,各省的差徭每年多者数百万两少者百万两。民国后兵差沉重,令民众难以承受。军队过境时,广招粮饷车马,稍一迟疑,便鞭挞交加,甚至抓人杀人。1928年后兵差最为严重。山东107个县中有77个县有兵差,河南112个县中有92个县有兵差,河北、山西则县县有兵差。据统计,山东临沂等县1928年兵差额?占地丁正税的274.41%;冀中8县1929年的兵差额数占正税的534.28%;河南商丘等县竟达正税的2339.83%。(注:王寅生等:《中国北部的兵差与农民》,第11页、附录2,表22,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1931年版。)20世纪以后移民大增,最直接的原因应是华北地区战祸、赋税和兵差这些人为的因素。正如当时研究者所言,“冀鲁豫人民之赴关外者,其动机由于东省情形之利诱而去者少,由于原籍环境之压迫而去者多”。(注:何廉:《东三省之内地移民研究》,《经济统计季刊》,第1卷第2期;1932年6月。)
另外,社会意识和习俗也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在山东等地“闯关东”由来已久,移民中向家乡寄钱者有之,带财物回乡过年者有之,也不乏发财致富成家立业者,这些刺激了更多的民众要到关外谋生赚钱。胶东有些村庄几乎村村、家家都有“闯关东”的,甚至村里青年人不去关东闯一闯就被乡人视为没出息,逐渐形成了“闯关东”的习俗。所以在华北特别是山东的胶东和河北的冀东,劳动力稍一充裕,或一遇天灾人祸,首先想到的是携家带子,或集结亲戚好友,蜂拥到关东去谋生。
简析“闯关东”的正负效应
如此规模的移民,对移出地和移入地的社会经济必然有相应的正负效应。
对于东北移入地来说,正效应主要表现在开发土地、发展农业、创建近代工商业和城市近代化等方面。
东北的社会生产力比较落后,大部分土地尚未开垦,来到东北的移民“大多是一贫如洗的贫民和灾民”,“甚至初到时连独立租地的能力都没有。他们既不能得到当地政府之经济上的帮助,又不能获得地主底相当的宽待,因此初到时大多只能当雇农”。(注:冯和法:《中国农村经济资料》,下册,第997页:台湾华世出版社1978年版。)据20世纪20年代调查,在辽宁省的移民,有6/10被人雇用垦地,3/10自领官地垦荒,1/10为工人。(注:《满州移民的历史和现在》,《东方杂志》,25卷12号,1928年6月;转引自章有义:《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2辑,第647页。)通过他们勤奋耕耘和先进的种植技术,开垦了大片荒地,耕地面积增加,粮食产量也有大幅度的提高。据珀金斯估计,东三省1873年有耕作面积仅仅24百万亩,到1913年达到123百万亩,40年增加了4倍。(注:珀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第316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另据专家统计,1914年东北(包括热河省)共有耕地14019.2万亩,到1932年达到30618.6万亩。(注:许到夫:《中国近代农业生产及贸易统计资料》,第8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东北1912年粮食总产量8002305吨,1930年增为18865000吨,18年间共增加10862695吨,每年净增603483吨。这些移民还带来了先进的种植、养殖技术,如玉米的种植和推广、大豆的增产和大幅度出口、柞蚕的生产等等,提高了农业生产力。
移民来到东北创建近代工业,经营商业,繁荣了当地的商品经济,也在东北建立了相当的势力。他们创建的近代工业主要集中在榨油、缫丝、烧酒等业。东北盛产大豆,山东移民在营口、大连、奉天、哈尔滨等市创建了大量的油坊,加工出的豆油和豆饼远销国外和江南,也为经营者带来丰厚的利润。在安东,原来将柞蚕丝运到烟台等地缫丝,20世纪以后该地“山丝出产丰富,烟台商人多来此开设厂栈,就近缫丝出口”。(注:中国银行总管理处:《东三省经济调查录》,第86页;该管理处1919年印。)直隶的王玉珍在黑龙江创办平山煤矿、山东的韩宪宗在吉林的夹皮沟建金矿等等。东北有人参、貂皮、药材等特产和大量的粮食,却缺乏布匹、铁器、日用品等洋广货,且商品经济尚不发达,故吸引了一批移民在此经商。关内经商者主要从事的有粮食、杂货、银钱业等。东北粮食和大豆往海外和关内的运销,最初多为关内的商人;购运销售洋广货的杂货行也多是关内的商人;至于经营银钱和汇兑业的则更是山西和山东人。这些商人的活动,不仅有助于推进东北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集市的增加和繁荣,而且其本身的势力也日益增大,在许多地区成为举足轻重的商帮。在奉天,商人有河南、山西、山东和关里帮,“其在商场上占有势力者,则为山东帮及关里帮,金融界多系关里帮,实业界多系山东帮”;在营口,“各帮势力仍以山东帮及直隶帮为最”;在大连,“各商之势力最占优胜者为关里帮及山东帮,经营店事业者大半系关里帮,其它油坊钱庄杂货多属山东帮”;在长春,“商人以直隶永平府之昌黎、乐亭、抚宁、临榆(统名曰关里人)及山东之东三府占大多数,而山东人多营杂货行,关里人多营银钱业”;在哈尔滨,“各帮商人之势力以山东帮及直隶之关里帮为最占优胜,关里帮多系银钱业,山东帮多系实业,而根基稳固握有实力者仍为山东帮”。(注:中国银行总管理处:《东三省经济调查录》,第39、57、148、210、232页。)
其三,移民是东北产业工人的主要来源,也推动了东北城市近代化进程。最初,移民多到辽宁的大中城市和交通要道周围,有相当部分的移民被招募为工人。如1898年沙俄修筑中东铁路,“所有土夫,多系由直隶,山东陆续招致,三省不下一二十万人,以吉林一省言之,奚啻五六万人”。(注:吉林将军长顺折片,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初十日;明清档案馆:《义和团档案史料》上,第252页,中华书局1959年版。)修筑京奉等铁路时亦然。东北各地矿山的矿工大部分也是从华北招募的。1921年抚顺煤矿采煤苦工中,原籍为山东的占53.4%,原籍是河北、京津和热河的占39%。(注:王清彬:《中国劳动年鉴》,第一次,第365页,北平社会调查部1928年。)20世纪后移民扩展到吉林和黑龙江省,其中稍有经济实力或经商经验者,也多留在大小城市从事工商业,成为东北各城市中的新生力量。这些移民自身身份转变了,也相对地提高东北地区的城市化。以大连地区为例,1903年城区人口仅4万余人,到1935年增至37.7万余人,增加8倍;同期该地区人口增加了近5倍。1936、1937年该地区中山东人平均占移入人口的89.1%,河北人占10%;(注:刘世琪:《旅大地理》,第49页,新知识出版社1958年版。)即移民留居所带来的人口机械增长是城市人口迅速增长的主要原因。
另外,对东北地区社会文化方面的也有一定的效应。如语言的趋同、习俗的沟通等等。其负效应从经济方面有农村的地价上涨、城市中工资低下等;从社会方面看,有短期雇工多、青壮年多所带来的职业结构和性比例的失调等。因篇幅所限,惟有另文而论。
对移民移出地来看,正效应主要有,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当地的人口密度,提高人均耕地面积,从而暂时减轻土地与人口的压力,使人口的分布趋向合理。其二,在灾荒和人为的破坏农村生产力时,为难以维持生计的民众提供了一条活路,有助于减轻各级政府赈灾救灾的压力。如20世纪二三十年代,河南遭灾,政府提供交通工具组织难民到东北去做工;慈善机构和同乡会也慕捐设救济处,将难民移送东北。其三,移民尤其是季节怀移民,多是单身“闯关东”的,通过做工做开垦,有了一定的积蓄,即带回或寄回家乡,增加了老家的收入,补贴农村经济的出超。如山东烟台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每年从东北移民寄来的汇款就达4000万元;在龙口1940年左右有银钱业25家,资本附本共计109万元,其主要的业务就是汇兑,九一八事变前每年的汇兑达500万元,以后减至250万元。(注:参见(日)《芝罘、威海卫、龙口の经济贸易港湾事情》,第30、65-67页;作者不详,油印,约1940年出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藏。)
对移出地的也有负效应。如消减了的农村生产力,导致耕地的大量荒芜。到东北移民的主流是各地农村的精壮年劳动力,而精壮年是农村主要劳动力,农业生产的中坚,精壮年的流失,使华北农村人口渐减,劳力薄弱,耕地因天灾人祸等而弃,又因精壮年劳动力常年在外而荒,逐渐成为荒地,故民国以后即使在华北平原荒地数量却在增加,到1934年山东的49个县里有荒地10238万公亩,河南的69个县里有荒地5987万公亩。(注:国民政府主计处统计局:《中国土地问题之统计分析》,第48页;重庆正中书局1941年版。)
值得注意的是,称民潮有利于打破地域之间的局限,促进两地区社会经济和文化的传播、交流、融合和互补,有助于人口素质的提高,推动东北与关内社会经济和文化更加协调和统一,如双方商品的交流,资源的互补,文化习俗的融合等等。
总之,近代“闯关东”为特色的移民潮,是当时社会经济环境造成的社会现象,其产生的原因和所起到的正负效应是多方面的、多层次的。深入总结和研究这一历史过程,将有助于正确研究和引导当前农村剩余劳动力过多而出现的民工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