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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社会阶层变化和巩固党执政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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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社会阶层变化和巩固党执政基础

内容提要:本文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当代中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深刻变化,形成了四种基本阶层类型:“基础阶层”、“新兴阶层”、“复新阶层”和“其它阶层”。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必须全面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展党内民主;固本强基,保障工农两大阶级的权利,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关键词:社会阶层;执政基础;当代中国 一、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变化及其走势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发生了深刻变化,出现了社会阶层分化,各阶层之间的社会、经济、生活方式及利益认同的差异日益显现。这种分化不是单向度地自“-”到“多”的简单过程,也不是以“两极分化”为特征的分裂式的分化,而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恢复和发展,随着经济形式的多样化而发生和发展的一个复合型、多线性的历史过程。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 当代中国社会各阶层形成如下四种基本阶层类型。 (-)“基础阶层” 所谓“基础阶层”是指建国以来始终存在着的基本社会力量,如属于工人阶级范畴的产业工人阶层,属于农民阶级范畴的农业劳动者阶层,党政官员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等。在改革开放的时代,他们在发展中木断壮大,自身素质不断提高,其中有些在新的发展条件下又分化出了一些新的阶层。 1.党政官员阶层,主要指国家公务员以及比照公务员制度所管理的党派干部和人民团体中的专业工作人员。在党政官员阶层中,作为党政、事业和社会团体行使实际的行政管理职权的领导干部,大中专毕业生占相当比重。他们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和国家权力直接或间接的执掌者,作为脑力劳动者,他们又和知识分子有着密切的联系。党政官员阶层的新变化在于:在革命化的前提下,实现专业化、知识化和年轻化,这一阶层的总体素质显着提高;''''干部''''作为一种身份开始被削弱,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聘任制、差额选举、民意测验等措施促使官员“眼睛开始向下”;党政官员阶层的经济收入复杂化。应当强调的是,当今时代是世界处于大转折、中国处于大发展、社会环境处于大变动的时代,特别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作为治党治国的各级党政官员阶层,必须是政治合格、思想过硬、作风正派、一专多能的领导人才,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一项十分紧迫的重大政治任务。 2.产业工人阶层。中国产业工人阶层是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基本社会力量。工人阶级的规模在不断扩大,素质也在不断提高,这是中国工人阶级进步的总趋势,也是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条件下中国社会进步的总趋势。改革开放后,随着高科技行业的不断发展,也出现了白领工人大量增加,传统产业工人日渐减少的趋势。我国工人阶级的变化表现在:第一,过去我国的职工基本是城市公有制单位的产业工人,现在则呈现多元化的结构。第二,我国的工人正在由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工人变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人。市场经济对工人的影响是巨大的。第三,我国工人阶级中知识分子人数大量增加,作用明显增强。白领工人是蓝领工人的知识化,反映了当代工人阶级的时代特征,说明工人阶级的先进性更丰富了。同建国初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工人相比,不仅其内部结构开始多元化,不同所有制形式之间,相同所有制的不同行业之间,相同的产业不同的地区之间,甚至实行“一企两制”的企业内部的不同工段之间,工人的收入、待遇、心态都有明显不同;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他们正在从''''身份型”的企业职工向企业(蓝领或白领)员工转化。工业化、现代化进程所带来的种种变化,使中国工人阶级本身经历着深刻的历史变化,但这并没有改变工人阶级的先进性和历史使命;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并没有改变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并没有改变职工群众在企业民主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工人阶级是党的阶级基础,这种历史地位和作用,是任何别的阶级所无法取代的。 值得注意的是,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产业工人阶层人员构成中,一部分人员通过学习培训离开了工人队伍,进入了其它阶层,相当一部分人员由于“铁饭碗”的打破,生活和就业出现了困难。由于改革措施不配套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特殊困难等因素的影响,他们的劳动积极性和组织纪律性的程度都还尚不理想,收入增长相对较慢,他们的技术装备也比较落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理解产业工人的主人翁地位的问题,比如,怎样处理好既是企业“主人翁”,又要服从严格的企业管理之间的关系等。 3.农业劳动者阶层,这是中国规模最大的一个阶层。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联产承包责任制使他们第一次不仅是土地的劳动者,而且成了土地的经营者,不仅是生活的主人,而且成为了生产的主人。改革不仅没有使他们退回到小生产的状态,而是使他们同社会化大生产、同广阔的城乡商品市场建立起了前所未有的广泛联系,这一母体阶层的分化产生了个体工商户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产业工人阶层。目前,农业劳动者阶层内部已经明显地分化成七个社会阶层:(l)种植业劳动者;(2)林牧渔业劳动者;(3)农民经理人员;(4)乡镇企业工人;(5)外出打工农民;(6)农村知识分子;(7)农村管理者阶层。我国的农业劳动者阶层也处在重大的变化之中。这个变化主要是出现了三个层次的分化与流动:第一个层次是一部分农民由种植业转向林牧渔等其它经济效益更高的产业领域;第二个层次是一部分农民由农业转移到农村非农产业,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乡镇企业的兴起;第三个层次是大量的农民从农村流向城市,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变为城镇居民,在城市和乡村之间和东部与西部地区之间,每年有数千万流动的农民,形成所谓“民工潮”现象。 回眸改革开放二十年来农民收入的增长过程,其发展的趋势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农村很多人的物质文化生活还比较贫乏。严峻的现实要求各级党和政府首先必须设法增加广大农民的收入。我们要高度重视和研究社会大变革时期如何保护农民的利益问题。如果我们找不到增加农民收入的新途径,农民的利益得木到实现,任凭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剪刀差扩大,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就不能巩固,社会就难以稳定。 4.独立的经理人员阶层,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形成的这一阶层,由于内部成员的来源不同,在政治态度和利益认同方面有明显差异。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攻坚阶段完成前,只能说是一个经理人员群体。经理人员阶层一般指大中型企业中非业主身份的高中级管理人员。经理人员是现代企业的领导核心,对企业的兴衰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随着经理人员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的加快形成及传统意义上干部队伍的分化,在对经理人员人才的管理问题上,新的与之适应的管理体制、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急待探索与创新。 5.作为一个阶层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是指具有中等专业以上文化程度,又主要从事专业技术性工作的社会成员。按照狭义上的理解,在当代中国的教育、科研、文艺、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单位从事精神文化生产的人们,可以看作专业技术人员阶层。这一阶层具有脑力劳动的特点、求实简洁的生活方式和活跃多维的思维方式,在推动科学技术发展和市场经济理念传播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新兴阶层” “新兴阶层”是伴随着新的经济形式或随着新的产业兴起而从基本阶层中分化出来的人员。他们是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科技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 新的社会阶层主要有四种类型: 1.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阶层。民营科技企业是我国积极发展各种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方式的科技企业的产物,它采用灵活多样的产权结构形式,从事科技经济一体化、科技成果市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开发、生产、经营与服务。民营科技企业是发展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一支新生力量,在我国经济和科技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是企业的骨干人员,他们拥有一定数量的企业股份期权,掌握企业的核心技术和经营管理的专门知识,具有研究、开发和营销的创新能力。他们中的很多人来自党政机关、国有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 2.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阶层。外资企业是外国投资者在我国境内根据我国法律设立的,部分或全部资金由他们投入,并由此对企业具有相应的支配权、控制权的企业。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是改革开放的直接产物,是在许多方面开风气之先的“新潮一族”。他们的经济收入较高,但比国有企业的技术人员承担着更现实的失业风险和严格管理。他们在外资企业供职期间接受的业务训练储存为人力资本。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本身很难说是稳定的阶层。如何扩大党在外资企业中的群众基础,既要坚持搞好中外双方的合作,又要维护国家和外资企业职工的合法利益,是外资企业党建工作面临的重要问题。 3.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阶层。中介组织是市场经济中政府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消费者与企业之间连接与交往的纽带,起着服务、沟通、公证、监督的作用。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已经建立了各种类型与功能的中介组织,在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众多。市场中介组织主要有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和仲裁机构,计量和质量检验认证机构,信息咨询机构,资产和资信评估机构等。还有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不直接从事财富生产,但他们对于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促进生产、流通、交换、消费的实现,降低企业和用户的交易费用,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中介组织的许多业务对于我国来说还属于新兴行业,这些行业的从业人员,要求受过专门训练,通过资格认定,是专业化程度比较高的一个新的社会阶层。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完善和加入wto后企业经营管理的正规化,随着外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的不断出现,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将大批出现在中国的社会经济生活中。 4.自由职业人员阶层。自由职业人员不是无职业人员或业余职业者,也不同于个体户,主要是指不供职于任何经济组织,而是凭借自己的知识般能与专长,个人直接在市场交换劳动产品特别是精神劳动产品,以此谋生的知识生产者,如自由作家、画家、演员等。自由职业适合于个体性、创造性强的劳动,这种劳动的产品不能重复生产,不是依靠企业式分工协作生产出来的,这种劳动木需要更多的固定资本、流动资本为条件,主要依靠不断的教育训练,增加人力资本的价值。自由职业人员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某些专门人才的闲置,减少了国家的财政开支,提供了某些知识工作者就业的新形式,能够适应新形势下文化市场发展的新需要。 当代中国出现的新兴社会阶层,是在社会变动、体制改革、观念转变的过程中,实现了从国营到民营、从公有制经济向非公有制经济的所有制、行业流动,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到新的社会阶层的职业、身份变动。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原来就是国家机关干部、工程技术人员、企业职工、农民,由于客观和主观的原因,脱离了原先的社会阶层,转变为新的社会阶层成员。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到了就业年龄或从学校毕业、从海外归来后,没有进入公有制经济内部的社会阶层,而是直接成为新的社会阶层成员。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产物,新的社会阶层同样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三)“复新阶层” “复新阶层”是指那些在建国初期曾经存在过,但在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在被改革开放赋予了新的“质的规定性”的前提下,又以阶层的形式重新登上了历史舞台的社会群体。应当强调,“复新”的“复”是形式上的;“复新”的“新”是内容。 1.个体户阶层。个体户即个体工商户,是以家庭为单位、拥有一定的资金、独自经营、自负盈亏的微型经济主体。个体户在建国后的一段时间内,还在城镇广泛存在,个体户作为新的社会阶层,是在改革开放之后重新产生的,是改革开放以来最先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个体户与私营企业主在资本数量、经营规模、雇工人数上存在着差别。个体户成员的构成比较复杂,其主体部分是原来的农民、工人和无业者,他们大多从事零售、餐饮、服务等项目的经营。个体户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在于他们缓解了国家的就业压力,不找工作找市场,依靠自己的劳动和经营养活自己,满足城乡人民的某些生活需要。 2.私营企业主阶层。私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私营企业主阶层是从20世纪明年代初开始陆续从个体劳动者中“再分化”而来的新兴阶层。私营企业是指生产资料归私人所有并且拥有一定起点的资本和雇工的企业,包括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作企业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的资本所有者就是私营企业主。在中小型私营企业中,私营企业主一般是一人身兼所有者和经营者二任;在大型私营企业中一般实现所有者和经营者相分离,经营者受所有者委派,向所有者负责,这类私营企业的企业主是指掌握控股权的所有者。目前私营企业主阶层还不能归属到任何一个阶级或是成为一个有别于其它阶级的新的阶级,将来也不会也不可能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阶级。私营企业主阶层具有两面性,国家法律和政策对他们采取既要支持、鼓励,又要规范、限制。对私营企业主这样一支与社会主义社会长期并存的社会力量,中国共产党应当因势利导,兴利除弊,引导私营企业主阶层健康成长,并积极慎重地把其中的优秀分子吸收进党内来。 (四)“其它阶层” 1.退休职工阶层。在20世纪对年代以前,干部、职工的年龄普遍比较低,退休人员很少。从20世纪对年代末开始,建国前参加革命的老同志陆续退了下来,50年代参加工作的职工进入退休年龄,离退休职工的年增长率高达20%。在本世纪,我国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应当看到,由于身体、精力等原因,这部分群体是需要社会给予保障的阶层。为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稳定的需要,应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满足退休职工日益多样化的物质文化需要。应当逐步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使之得到生活保障。鼓励退休职工从事社会公益活动,发挥其“余热”,并同时享受到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 2.城乡失业、半失业人员阶层。从社会成员中分化出一个失业阶层对于劳动力的合理配置和刺激劳动者提高素质是有意义的。但有必要说明的是,在现阶段,伴随着剧烈的社会变革,中国社会形成了一个规模较大的贫困群体,而且有增大的趋势。中国城镇贫困群体的成员主要包括:失业人员与下岗职工(准失业人员),效益欠佳企业的职工,许多退休者、低收入或无劳动收人的残疾人和长期患病者、孤儿、未获得社会保险又无其它收入的鳏寡老人。中国农村贫困群体的成员主要包括:低收入的劳动者,低收入或无劳动收入的残疾人和长期患病者、孤儿、未参加社会保险又无其它收入的鳏寡老人。对于社会贫困群体,必须切实推进社会保障体制的建设和改革,完善社会保障机制。

二、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一)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是我们党在新世纪的一次重大理论创新。它是基于我们党八十年的历史经验的精辟总结,是基于我们党所处时代环境和社会阶层重大变动的深刻分析,是基于新世纪我们党将要面对世界上各种风险和挑战的清醒把握而提出来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极大地增强了党对社会各阶层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再次重申党要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历史发展证明,能否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最核心的政治问题。“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二)实现党内民主的制度化,用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中国社会的性质决定了执政党党内民主的发展对党与社会关系的协调具有直接的影响。应建立健全反映各阶层人民利益及其意志的制度和机制,循法治的途径,保证人民民主权利的有效行使,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指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在执政条件下,党与社会各阶层人民的关系直接决定着国家与社会各阶层人民的关系。党与社会各阶层人民的关系越是协调,人民民主的实现基础就越强。 (三)建立一套充分发掘民力,科学集中民智的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一是建立和完善深入了解民情的信息机制,一个灵敏、高效、能够充分反映各社会阶层人民意愿和要求的政策创新机构,必然要有畅通的决策信息机制。二是建立和完善充分反映民意的决策机制。必须建立一个充分反映民意的决策机制,最大限度地集中各社会阶层人民的智能和力量,把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办法升华为政策方案。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类决策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的智囊作用,运用科学的原则、手段与方法,为决策者提供参谋咨询,克服决策中的主观主义和经验主义。三是广泛集中民智,以集体决策的方式决定党的重大问题。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物质利益、政治利益和文化利益的关系。四是建立和完善代表民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要建立健全保证决策监督的法律体系,疏通人民群众进行决策监督的渠道。政策决策机关和政策决策人员要通过各种渠道同各阶层人民建立广泛的联系,充分发挥信息反馈机制的作用,保证下情上达渠道的畅通,及时反馈各阶层人民对政策制定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是我们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出发点、立足点和归宿点。 (四)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马克思主义认为,先进社会生产力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实现工人阶级利益的前提是实现好其它劳动者的利益。在知识为主导的经济时代,理论与技术、生产与消费已成为相互关联的两个方面。高新技术的创造与推广,离不开广大工人依民的创造和运用。如果广大工人、农民的物质文化水平长期得不到提高,高新技术的发展必然会受到制约,其它社会阶层人民的物质文化水平最终也难以提高。中国社会各阶层人民的利益与工农两大阶级的利益是紧密相关的。作为代表先进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工人阶级政党,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改革开放使中国社会的利益主体多元化。中国目前的私营企业主,据有关资料统计,截止2000年底,全国私营企业已达176.2万户,个体工商户2570多万个,从业人员近7500万,私营企业成为仅次于农业的第二大就业部门。私营企业主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也是党的群众基础之一。对私营企业主这样一支与社会主义社会长期并存的社会力量,中国共产党应当因势利导,兴利除弊,引导私营企业主阶层健康成长。增强党的阶级基础与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是两个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问题。二者的联系表现在,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是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前提,没有先进的、强大的阶级基础,扩大群众基础也会落空;党的群众基础扩大了,又会更加巩固党的阶级基础。二者的区别表现在,党的阶级基础是体现党和工人阶级的联系的,它是判断党的先进性的主要标志之一。我们党的阶级基础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只能是工人阶级,因而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是工人阶级不断发展壮大以及党如何认识和引导这种趋势的问题。党的群众基础是体现党和工人阶级之外的广大群众的联系的,它是判断党的群众性的主要标志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