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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交接点上重商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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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交接点上重商主义

一、中世纪后期资本主义生产组织的发展

我们前面把工商业的自发性发展比作遍地的青草在生长;是的,和青草一样,商业、信

用业、银行业,都有着自身自发发展的历程,如果没有外来干扰,这一历程的各个阶段

,会顺理成章地、自然而然地、水到渠成地依次出现。

中世纪欧洲的商业,是从以货易货开始的。欧洲商人们车马辚辚周游四方,用他们的商

品交换日后有利可图的其他商品。再后来,货币产生了,商人们就携带货币上路,但毕

竟又不方便又不安全。再后来,人们就开始用活支汇信或汇票,而不再把现金运来运

去。欧洲在12世纪已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票据形式。到13世纪初,信用的原则,即必须拥

有一个诚实经营并有支付能力的良好信誉这一原则,已经在西欧得到普遍遵行,有赖于

此,信用状和汇票才得以流通。到15世纪,信贷业已经发展到这样的程度:一个阿姆斯

特丹的银行可以和一家威尼斯的银行通过对帐进行结算。信用概念的出现以及它成为经

商惯例,是欧洲经济史上最重大事件之一。那时的欧洲商人,越来越重视诚信;在这一

点上,和今天的中国商人是一样的。

银行业的兴起必须有两大基础:商业和一定规模的工业。前面我们说过中世纪时遍及欧

洲的商业的发展,而且这种向前发展的势头从未停止过,到了中世纪末期,整个欧洲的

商业已经有了较大的规模。同时,专业化的工业也在发展着,比如采矿工业、呢绒工

业。而商业和工业结合最紧密、发展规模最大的,是羊毛业和呢绒业,正是它们,给当

时欧洲最大的金融家——意大利的银行家——提供了最肥沃的生长土壤。

在中世纪末期,工业有了长足的进步,羊毛业、采矿业、冶炼业等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

展,而这些发展又和技术的进步是分不开的,比如手纺车和织袜机的发明,比如炼铜有

了新方法。

同时,商品关系也进入农村。

欧洲封建主义的基本特征就是:庄园是社会中一个个相对独立的经济、政治单位,贵族

领主对隶农们具有经济、政治、司法等一系列权利,而隶农们则在各个方面依附于贵族

领主。但到了中世纪末期,逐渐发展着的商品经济在改变着领主们的观念。原来的庄园

经济是互相隔绝、自给自足的,因为生产和消费的规模都非常小,所以领主们看不到多

少提高生产、增加收入的可能性。现在,各地之间的贸易在增加,尤其是城市工商业带

来了生产和消费水平的提高,领主们看到了提高生产、增加收入的曙光,为此,有效的

方法就是提高隶农的生产积极性。原来的劳役地租就显得刻板没有活力,于是领主们将

其改为实物地租、然后是货币地租的形式,每亩土地规定好固定的用实物或货币表示的

地租数量,剩下的归隶农所有。以前领主收的各种费用和税目,像什么继承税、结婚

税、强制服役等等,也都逐渐废除了。

在上述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庄园就不再是一个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了,贵族领主们不再

对隶农们具有政治、司法的种种权力,隶农们也不再在各个方面依附于领主。因此,到

15世纪,隶农制在西欧大体上消亡了,而封建主义这种社会形态,也在庄园这个层次上

消亡了。从此,在西欧的农村里,按照拥有土地的多少和有无土地,只存在大小地主、

富农、自己拥有小块土地的自由农、佃农等,佃农需要租种地主或富农的土地,双方的

关系就是一种单纯的经济上的雇佣关系,类似于工人与资本家的关系。

当时欧洲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关系也在发展。那时的欧洲国与国之间,既有战争的一面,

互相封锁限制的一面;也有通商的一面。而要进行顺利的通商,就要有相应的为通商各

方遵守的规范,这就是国际性的欧洲海商法。

欧洲第一部海商法大约在13世纪诞生于加泰罗尼亚,它选编了很多习惯法和航海惯例,

被称为《海上领事法》,威尼斯人1255年首先采用了这套法典,比萨、热那亚和欧洲其

他以海上事业为生的民族都竞相效法,虽然当时海盗横行、四海不宁,该法的实际实施

程度很有限,但毕竟是开了一个好头。到14世纪之初,中世纪那种阻碍通航、使海上贸

易毫无安全可言的坏习惯已经开始被人们抛弃。欧洲各国逐渐变得乐于向扬帆于异国海

域或经商于异国的臣民们提供保护,各种商业条约逐渐被各国遵守。

以上我们所扼要概述的国际商事法、银行业、信用业、工厂制度、股份公司等等在中世

纪末期的发展,就是我们所说的工商业经济的发展;这种发展在生产经营的维度上把人

们越来越普遍地组织了起来,并在釜底抽薪、越来越剧烈地摇撼着原有的人际关系模

式。

治乱交替是中国古代社会的特征,也是所有农业性官僚集权国家的特征。如果一次农民

起义真的取得了胜利,起义的领导者们一旦坐了江山,就又会成为国王、皇帝。因为这

时他们成为了社会体中最有组织性力量的人,他们就又可以压迫压榨广大一盘散沙的百

姓了。然后过了两、三百年,百姓们实在受不了苛重的压迫压榨,就又起来反抗。如果

广大劳动者要真正摆脱被一个军事集团压迫压榨的命运,他们就必须在生产生活上改变

一盘散沙的状况,就必须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上组织起来。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工商业

把劳动者们组织起来了。因此,只有在工商业获得了较为充分的发展后,一个社会才能

真正摆脱治乱循环的状态。

二、重商主义的内容

在中世纪的中期,虽然工商业城市在兴起、在发展,但国王的势力还很小,所以对城市

工商业并没有多加干预。正如亨利·皮朗所说:“王室只是间接插足于经济领域,··

····虽然在作为公众和平守卫者的职务中,国王曾经保护了商人,征收了商业税,

在战争期间禁止敌人的船只进口并停止贸易,但是他对所属臣民的经济活动则听其自行

处理。”1但到了中世纪末期,却出现了专制国家,专制主义国家的国王,由于自己的

权势很大,由于看到工商业的发展对国家十分重要,自然就会使用国家机器的力量去发

展本国的工商业。专制主义国家在这方面的努力,可以分为对内和对外两方面。

先说对内方面。

在普鲁士,最著名的专制君王是腓特烈二世,他是18世纪“开明专制君主”的代表人

物。他宣称自己不是主子,而只是“国家的第一号公仆”。他采取了很多方法以促进工

商业和农业的繁荣,为此制定并执行了经济领域中多项干涉和控制计划。他动用政府的

力量建立新工业;他鼓励科学造林,引进轮种法,进口铁犁。

在俄罗斯,第一个企图把俄罗斯欧洲化的沙皇是彼得大帝。他对西方科学技术有着浓厚

的兴趣,亲自到荷兰和英国去学习造船和工业。他在国内扶持纺织和采矿等轻工业。

让我们较详细地谈谈法国的情况。当时的法国国王先是路易十一、后是查理八世。

为了实现对工商业的有效控制,他们以自己的国家力量和城市中的行会结成同盟,各个

行会由此加强了对本行业的垄断性控制,国王也简捷有效地管理住了工商业的运作,并

可以通过行会很方便地就可以收上来各种捐税。因此,国王通过国家力量加强行会的势

力,国王下令所有的城市工匠都要加入行会,并且进行了大量的关于手工业的立法工

作。

他们力图以国家力量来扶持本国工业的发展。国王大力支持鲁昂、普瓦提埃发展成羊毛

纺织业的中心,为此豁免了两地的很多税收。1466年,路易十一向里昂市民发出通告,

向他们征集2000图而锂以在该城发展丝织业,次年他从热那亚、佛罗伦萨和威尼斯招来

丝织工人,给予他们很好的待遇。但事实证明,这是一个没有经过充分论证就草率上马

的“拍脑袋工程”,4年后里昂的丝织业就转移到其他地方去了。1482年路易十一又产

生了对利凡特商业的浓厚兴趣,他招来了11个重要城市的商人代表开会,提议了一个

“在利凡特沿海建立商业和航海业总公司”的庞大计划,投资额为10万利佛尔,该公司

垄断利凡特产品的经营,并用这些产品供应整个西欧。但前来开会的商人们却并不支持

国王的这一设想,他们说这并不一定能取得预想的结果,最好的原则毕竟是贸易完全自

由。这个想法最终不了了之。

为了发展对外贸易,路易十一于1464年颁布法令,规定一切香料、丝绸和其他利凡特的

产品必须由“法国大船队”运输,所谓的“法国大船队”就是由国王出资建造的四只船

队;但后来的事实证明,这种由国家投资管理的船队,经营情况并不好,国家并没有由

此得到很多收入。有一次我和一位电信部门的人聊天,我问他国家为什么要逐步放弃对

电信行业的垄断,他说,因为由国家投资经营的电信部门,国家投资大,经营情况却差

,国家收不上多少钱,所以还不如放开让别人投资经营,这样,国家既不用投资,还可

以从不断扩大的电信事业中收到更多的税收。

路易十一显然也是个聪明人,1481年他宣布放弃国家对船运业的垄断,允许并鼓励各个

等级的法国人都可以投资经营商船队。

法国国王还鼓励开发矿产资源,1471年建立了矿务局,它有权授予开采权,同时国王还

从莱茵地区和图瓦本请来熟练的外国工人,给予他们公民权,并免他们的赋税。当时法

国从外国引进的专业人才,还有从事造船和纺织的意大利人、从事金属制造和印刷的德

国人。国王的这一举动对发展法国的工商业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前面说过,各地诸侯的苛重的过境关税对商业的发展有着很大的阻碍作用,虽然商人集

团呼吁了几百年,收效并不大。从法国的一个地方将货物运到法国另一个地方,要交的

过境关税,和运到外国要交的关税差不多。现在,有了专制主义的国王,情况就好多了

,因为国王既想发展工商业、又想打击各个贵族的势力。于是,国王和商人们齐心合力

,终于基本上废除了这个弊端。

对于城市,国王从来都是力图把它们控制在自己手中;只是因为城市仍然有着自己的独

立性,不是完全听从国王的指令,所以国王只有对它们采取又打又拉的政策。一方面,

国王给市长们写信,称他们为“朕亲爱的良友”,还给予城市一些新的特权,有时还降

低城市的某些赋税,并且在1470、1479和1483年召开由城市的优秀商人组成的咨议会;

另一方面,他又力图操纵市民会议的运作,扶持和自己关系亲密的商人掌握市政大权,

有时会直截了当地向市民发出指令。比如向普瓦提埃市民发出命令,要他们选举米肖·

道伦为市长;向亚眠人说:国王愿意要让德克洛瓦当市长。

再说对外方面。

在欧洲专制主义国家尚未确立时,一个个城市之间的商品关系是一部分自由交换、一部

分行政保护和互相封锁;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自由交换的比重越来越大、互相之间封锁

限制的比重越来越小。现在到了专制主义时代,在一国之内的城市之间的商品关系方面

,自由交换已占了主导地位,城市之间的互相封锁限制、各地之间的关税壁垒,都已降

到了很低的程度。

在专制主义时代,国王作为一国工商业对外关系的总代表,决定着一国工商业作为一个

整体,对外国在多大程度上实行自由贸易、在多大程度上实行关税及其他形式的政治限

制。在今天,以世贸组织成员国的不断扩大为标志,在各国之间的经济往来中,自由贸

易占了主导地位;但是,在欧洲各民族国家形成之初,在它们之间的经济往来中,互相

的封锁限制和互相的自由贸易都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封锁限制的一面较占上风,只是随

着时间的推移,自由贸易的一面才逐渐超出了封锁限制的一面。

在英国,14世纪上半叶,爱德华颁布法令,禁止外国呢绒进口,只有供贵族使用的呢绒

不在此限;1381年,规定英国的对外贸易只能由英国的船只进行运输;1455年,禁止丝

织品进口以保护本国的织造业;1463年,禁止外国人输进羊毛;1464年,重申对外国呢

绒的进口进行严格限制。

在尼德兰,由于自己最重要的工业品——呢绒——被英国严格限制进口,所以对英国采

取报复措施,也禁止进口英国的很多产品;尼德兰国王还使用国家力量,扶持自己的商

船队,去和汉撒同盟的船队竞争。但尼德兰在很大程度上执行自由贸易政策。勒恩说:

“在17和18世纪,尼德兰人在原则上和实践中都信奉自由贸易主义。和当时流行的重商

主义理论相反,尼德兰人大量地在国外投资,并鼓励欧洲各国的船队进入阿姆斯特丹,

使其成为一个国际性的金融和贸易中心。”2

在法国,看到当时的法国商人云集日内瓦,路易十一心中很不是滋味,他以国王公告的

形式创建或重建了66个集市,赐予来法国的外国商人很多特惠权,同时禁止任何法国商

人进入日内瓦;但路易十一却十分赞同英法贸易,因为在英法自由贸易的情况下,法国

出口到英国的商品大大超过从英国进口的商品,结果英法之间保持了一段时间的自由贸

易的良好关系;法国和汉撒同盟的商业关系最好,对于来自汉撒同盟的商人们,法国国

王免除了他们所有的附加税、盐税和过磅税,汉撒商人在法国发生的各种案件,都由法

国官员们做优待处理,而法国商人在汉撒同盟的城市中,也得到所有的同样待遇。法国

和威尼斯的关系十分糟糕,因为威尼斯的进行国际贸易的公司直接和法国的国际贸易相

竞争,严重削弱了法国的国际贸易,所以有段时间法王甚至命令自己的舰队去频频袭击

和劫掠威尼斯商船,使得威尼斯商船们只有在武装护航下才敢航行。20世纪60年代的台

湾经常有这样的事:两个互相激烈竞争的酒楼,其中一家请黑社会的人,去另一家放一

些蛇在地上爬,或者到另一家放上几枪,这样一来,另一家的生意就会大受影响。这种

做法和法国国王的做法十分相似:经济手段和超经济手段并用。

以上国王们所采取的政策和做法,在历史上被称作“重商主义”。

“重商主义”是当时的欧洲国王们,使用自己掌握的强大的国家权势,去发展本国的工

商业,以增强国家实力的政策。

伯恩斯说:“重商主义可以说是政府所采取的干涉制度,目的在于促进国家繁荣和增强

国家力量。······它有时又被称作中央集权下的经济统治。”3

勒恩说:“资本主义是一个激励个人致富的社会系统,而重商主义理论则强调:用国家

干预、管理经济的方式,来提高国家的整体财富。重商主义并不是一个全新的理论,她

起源于中世纪城市的经济理念,那就是,一个城市的全体人民组成一个社区,该社区有

着一个总体利益,每个成员要把这种总体利益放在首位;为此,每个成员都要服从行会

首领以及城市长官的指挥,而结果就是每个人——即使是很穷的人——都有一份生活的

保障。重商主义把这种原来属于单个城市的理念扩大到一个国家。”4

理查德·高夫在《西方文明溯源》中指出:“专制主义国家的力量,由于国家对经济生

产的直接控制和促进而增强。当时的欧洲专制主义国家自建立之日起,就对经济进行了

直接干预,这种干预在17和18世纪达到高峰,所以专制主义时代就是重商主义时代。重

商主义就是由国家直接对经济进行调节,其目的首先是扩大生产——农业的、矿业的、

工商业的,而且生产必须大于消费、······出口必须大于进口,这样国家就可以

聚积起越来越多的金银通货,这就是重商主义的最终目的。······具体做法是:

国家对新的行业提供补助以及其他支持,国家对一些行业的产品质量进行控制以提高其

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国家给予少数大公司在某行业中的垄断地位,国家设立高关税以保

护一些国内企业免遭外国进口产品的竞争。”5

所以,重商主义的目的是增加国家的整体财富和国力,而财富的多少则是通过国家拥有

的金银通货的数量体现出来。使用的方式是国家对经济的控制、调节和干预。

前面我们说过,中世纪的国王贵族是鼓励乃至大力支持工商业发展的,但由于他们在政

治上控制的地域有限,所以很少对工商业进行直接控制和干预。现在就不一样了。专制

主义国王不仅仍然鼓励乃至大力支持工商业的发展,而且由于在政治上控制了比以前大

得多的地域,所以就会直接对工商业进行控制、调节和干预。

我们能不能设想,在当时的社会大背景中,欧洲国王们是否可能会不实行重商主义的政

策,而实行其他的政策,比如自由的市场经济政策?答案应该是否定的。

这就好比一个大家庭,这个大家庭拥有100亩土地进行耕种生产,而大家庭里最有权势

的人是50岁的父亲,他一定会尽量把生产的指挥权抓在自己手里。因为,第一,他对生

产怎么搞有自己的想法,而且他很想把生产搞好,看到别人家生产搞得好,日子过得红

火,他的心里是不服气的,所以他一定要抓生产;但也一定要按自己的想法抓生产,即

使儿孙们和他的观点有所不同,因为他在家中不可动摇、无可质疑的权威地位,所以肯

定是拗不过他的想法的。既然他要按自己的想法来搞生产,就会处处指挥,也就是要在

自己家中实行类似重商主义的一套做法。第二,他要维持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和权威,

还要维持由此带来的较高的生活水平。如果放弃对家中生产的指挥权,把自己在生产中

的地位降到和家庭其他成员一样的水平上,他的心中会很不是滋味,他会产生巨大的失

落感:本来自己在家中是至高无上的,人人都对自己充满敬重;现在我听从一些理论家

的话,主动放弃对家庭经济的指挥权,结果倒好,连儿媳妇有时都会给我脸色看了。更

何况,自己的生活水平也下降了,本来自己住的屋是全家最好的,床上铺的棉絮是全家

最厚的,现在呢,三儿子自从承包了20亩地后,经过充分的市场调查和科学论证,改种

荔枝,结果赚了很多钱,居然买了席梦思铺在床上,自己让三儿子拿一些钱出来,上交

家庭(实际上就是上交父亲自己,因为老头自己也想买一席梦思),他还很不情愿。老

头现在是陷入深深的自责和后悔中了:为什么当初要放权呢?

一个拥有至高权威的国王,管理着一个农业国家,那么,不会出现重商主义的现象,因

为农业生产不需要多少组织和管理,国家只要掌握住土地、掌握住土地的分配就行了。

那时的重商主义的理念,只体现在盐、铁等寥寥几个行业上。

一个拥有至高权威的国王,管理着一个有着较多工商业成分的国家,就必然导致重商主

义的出现,因为工商业本身提出了如何组织、如何管理的问题,而国王(就像上述那位

父亲一样)一定会尽量把对经济的指挥权握在自己手里,没有哪个国王愿意品尝那个老

头后来自责和后悔的滋味。所以,到了欧洲中世纪末期,在当时欧洲的社会条件下,各

国国王奉行重商主义是一件必然会发生的事(因此他们就不约而同地先后这样做了),

这就像到了零度水就必然结冰一样。

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从国王到全体国民都发现:由国家权威来发展工商业,经济效

果并不好,而经济发展不起来对于国王和国民都不是好事;同时,工商业者本身的力量

也在逐步强大,国家对工商业的控制越来越难。所以,重商主义终于无疾而终了。从今

天的眼光看,重商主义的出现具有必然性,它的消失同样具有必然性。

三、对重商主义的分析

让我们对重商主义做一些社会学分析。

在对内方面。

在那时的专制主义国家中,国王和城市工商业者们都有发展工商业的愿望,因此,双方

各自的一些行为,是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的,比如工商业者通过工商业活动努力赚钱,

比如国王扶持集市的发展,以及打击各地贵族征收关税的行为,而且国王还有意识地从

国家整体利益出发,打破各个城市原来的互相封锁限制的做法。但是,双方又存在矛盾

冲突的一面。其一,双方在工商业创造出来的财富的分配上有直接冲突。其二,双方在

发展工商业的做法上有分歧,国王往往喜欢由国家的力量发展经济,工商业者们则希望

由自己通过市场机制来做,而不喜欢国王的干预。

那时的欧洲国王和欧洲的工商业者们,好比是一对面和心不和、同床异梦的夫妻。他们

不可能离婚,不可能一拍两散各过各的。但他们又各有各的生活习惯、各有各的利益,

从而有着种种矛盾。当双方力量相差不大时,双方都只好接受这种矛盾的关系,磕磕绊

绊地过着日子;可是商品关系就像野草一样,野草如果没有受到山火焚烧、受到大石盖

压,就会自己蔓延生长;商品关系如果没有战乱破坏、强力压制,也会自己生长蔓延。

那时的欧洲专制国家中的商品经济就处于野草般生长的状态。当商品关系发展到一定程

度后,国王所率领的社会力量,就难以抗衡商品关系所网聚的社会力量,后者要求把商

品关系和资本关系作为社会上占主导地位的人际关系模式。

面对这种局面,国王有两种选择。其一,动用自己的看家之宝——武力,去维持自己的

社会地位,维持自己所习惯的社会关系模式,这样,暴力冲突就发生了,比如1642年到

1649年的英国内战,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1848年到1849年的德意志革命。其二,看清

自己寡不敌众的态势,自己主动变革自己,承认和接受工商业者们所要求的社会关系模

式。在实践中,国王的这种做法也往往和发展本国实力的考虑结合在一起,比如19世纪

下半叶的日本明治维新。

在对外方面。

我们看到,那时的一个个欧洲民族国家作为一个个政治实体,相互之间的经济关系包含

三个方面:自由贸易、政治性封锁限制和战争。这种国与国之间的关系状况和我们在前

面讲到的中世纪城市与城市的经济关系十分相似,可以说,以前城市所对外采取的半自

由贸易、半封锁限制的政策,现在“升华”到国与国之间。

以前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人们之间没有什么经济往来;到中世纪末期,工商业已经有

了很大发展,人们之间的经济往来大幅增加。这样就带来了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分

工协作的生产形态越来越普及和深化,每个人、每个地区的经济利益越来越和整体(这

个整体可能是欧洲,也可能是全世界)经济状况相关,整体好了,每个局部才好;整体

不好,每个局部也不会好。所以虽然今天很多美国人看不惯中国人,经常找出各种名目

来攻击中国,但却不希望中国经济变坏,因为如果中国经济变坏,美国产品在中国的销

售额就会因此大幅下降;同样,虽然很多中国人也看不惯美国人,但也不希望美国经济

变坏,因为美国是今天中国最大的出口国。而为了促进整体经济向好,人与人之间、国

与国之间,使用自由贸易的方式最好。其二,虽然生产形态由过去的自然经济变为分工

协作的商品经济,但每个人自私的本性没变,每个人、每个国家仍然都在力图为自己争

取最大利益,这种利益是直接的、眼前的、抓得住的,他们不可能总是把整体经济状况

放在自己心中的最重要地位,而为了抓住自己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人们会自由贸易、

政治性封锁限制(比如关税)和战争三种方法并举。

有时候,上述两方面是协调一致的,那么,自由贸易作为交往规则,就会得到大家共同

一致、自觉自愿的执行。可是,有时候,上述两方面是冲突的,比如15世纪时英国要是

和尼德兰进行自由贸易,大量的尼德兰呢绒就会进入英国,英国本身的呢绒业就会大受

影响,所以还不如禁止它进口算了。可是,英国这样做,会影响整体的劳动分工——如

英国多产羊毛、尼德兰多产呢绒,那么欧洲整体经济会提高;也会给英国其他行业带

来影响,因为很多英国产品因此而被尼德兰禁止进口——你对他人不仁,他人自然会对

你不义。

现在,情况就是这样:如果大家都按照自由贸易的游戏规则玩,对经济整体好,从而对

每个参与者也好;如果有某个参与者觉得在某个局部按照自由贸易的规则办事会吃亏,

所以在那个局部不愿意按自由贸易的规则玩,而是要实行关税壁垒,甚至要打仗,那么

,虽然他在那个局部会占到便宜,可他在其他方面会因为遭到报复而吃亏,而且会影响

到他的信誉,从而影响他和其他参与者今后的长期合作。

由于工商业生产分工协作的本性,每个国家都逐渐成为整体经济(今天我们叫做“全球

经济一体化”)的一个环节。显然,坚决地按照自由贸易的规则加入进去,符合一个国

家的全局性、长远性利益;而如果贪图一时的局部利益而去违背这一原则,则会因小失

大,那不是一个聪明人、一个有理智的人干的事情。

所以,随着每个国家变得越来越聪明、越来越有理智、越来越具备长远眼光、越来越认

识到自己的整体利益所在,她们就会越来越学会控制自己为了一时的局部利益而做出的

冲动行为(比如高关税乃至战争),国与国之间的关税堡垒就越来越小、战争就越来越

少。在欧洲,这个过程从15世纪欧洲专制主义国家建立开始,到二战结束,历时五百多

年。

人类对自由贸易规则意义的自觉认识,在亚当·斯密的《国富论》里第一次得到充分体

现;而今天的中国,也终于通过加入WTO、从而以自由贸易的规则全面融入全球经济之

中。

从欧洲历史发展的顺序来看,如果我们把罗马帝国和欧洲中世纪作为其农业社会的典型

形态,把以产权明晰、自由经营、自由贸易、“看不见的手”为特征的近现代欧洲作为

其工商业社会的典型形态,那么,重商主义的欧洲国家显然是介于这两者之间的一种过

渡形态。

注释

1.亨利·皮朗,《中世纪欧洲经济社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204页。

2.RobertE.lerner/StandishMeacham/EdwardMcnallBurns,《Western

Civilizations》Volume1,11Edition,W.W.Norton&Company,INC1988,556

页。

3.伯恩斯,《世界文明史·第二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233页。

4.RobertE.lerner/StandishMeacham/EdwardMcnallBurns,《Western

Civilizations》Volume1,11Edition,W.W.Norton&Company,INC1988,555

页。

5.RichardD.Goff,《ASurveyofWesternCivilization》CombinedEdition,

WestPublishingCompany,1987,384~38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