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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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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和平

一.逼近眼前的生死抉择

和平是人类最持久最朴实的追求。和平意味着生存的机会。人只有在和平的状态下才能正常从事一切有利于生存、发展的建设性活动,生命的尊严也只能在和平状态下才有条件得以普遍展现。然而对和平的持久追求本身也表明了人类长期被战争所伴随的不幸事实。

战争,是人类自己发明出来的最大灾难之一。无论战争因何而起,它都不仅是手执武器的人互相残杀,更是平民的无辜受难。战争造成的惨烈后果——生灵涂炭、村庄被焚毁、城市成废墟……——从来就是要由人民来承受的。对于人民来说,战争意味着动荡、恐怖和死亡阴影。但战争却总在发生,人民防不胜防。

在人类历史上,和平与战争犹如一对连体儿。一方面,战争手段的运用之普遍和经常,使它几乎成了人类一种常规活动。阿里斯托芬曾通过剧作《和平》发出感慨:“一直在将你期待,一直在将你找寻;非同寻常的期待,非同寻常的找寻。”这正是频繁的战争造成和平稀缺的一个佐证。另一方面,人们从未停止过创造和平局面的努力和在战争的间隙中创造生活的努力。在和平与战争的交替中,是创造与毁灭的悲剧性交替。如果说过去这种悲剧性交替中,人类还可以在战争的间隙中重建生活,如今当足以毁灭整个世界的生化武器、核武器被发明出来,诱发战争的因素又愈益增加,核战呈一触即发之势,“生存还是毁灭”这个似乎过于形而上的问题已经逼近眼前,成了全人类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在毁灭性的核战阴云笼罩下,生存与发展的机会存在于制止战争和争取持久稳定的和平的努力之中。

二.和平与反战的思想探索

战争使人类历尽苦难而期盼着和平。但持久稳定的和平有赖于许多条件。对战争这一横贯全部人类史、称得上人类常规的活动进行反省并对诱发战争的原因进行探究,有助于为和平创造条件的努力。

在人类思想史上,和平与战争是一对永恒主题,探究从来没有停止过,所涉内容,十分广泛。尤其人们熟知的那些杰出思想家深具人道主义精神,他们热爱和平反对战争。但作为思想家,他们不是简单地赞颂和平谴责战争,而是致力于对战争根源的挖掘和对战争性质的剖析,致力于探索摆脱战争的可能性和持久和平得以实现的条件,阐释的思想对于我们理性地认识战争和争取和平有着重要启示。

1.战争根源探究

思想家们从经济、政治、文化、人性等多方面对战争根源作了探寻,揭示了贫穷与战争之间存在着联系,种族、文化、宗教信仰冲突往往成为引发战争的因素,战争与人的攻击性和冒险精神,特别存在于某些人身上强烈的征服欲和野心有着关联。但我认为对战争根源所作的最重要探寻,是揭示了专制政体与战争的内在关系。这一思想在西方可谓源远流长。早在两千四百多年前苏格拉底就指出专制僭主通过挑起战争使人民需要一个领袖。稍后,亚里士多德把专制政体判定为要靠战争来维系稳定的政体。十八世纪,伏尔泰、卢梭等启蒙思想家揭露了专制统治者和教权主义者为着权欲、为着征服、为着所谓主义把人民推入战祸的真相,并指出对外的战争和征服与对内的独裁专权相互支持这一事实。当代思想家、政治家、社会活动家则不约而同指出近现代一个事实:专制国家不仅屡屡到处挑起战争,而且彼此之间也经常爆发战争,哪怕意识形态相近甚或相同也难免兵戎相见,这与战争从未发生在民主国家之间呈耐人寻味的反差。这一反差对战争是专制政体的内在本性提供了颇为独特且有力的证据。

专制政体之成为战争根源,乃因作为这种政体特色而存在的专断权力在根本上处于无制约无制裁状态以及这种政体本质上的不正义和扩张、征服倾向。事实上,权力占有者对内的不义统治本身就酝酿着内战。对外,由于专制政体的权力来源、是否进行战争的抉择方式和取得战争经费的方式与共和政体判然有别,两种政体下民意的分量和人们生命的分量更是迥然不同,这使得战争决定如康德所指出的,在共和制下是最艰难的决定,但对专制者来说,却可以成为“全世界最不假思索的事情”。①所以,一旦实力具备或者以为实力具备,战争几乎是必然的选择。而对发动征服战争的人来说,战争可能带给他们的东西与带给人民的不一样。胜利带给他们的是财富、土地、荣耀和统治权的扩大,为取胜所必须付的代价却要由人民来支付;如果战败,战争发动者不必为后果负责,其惨烈后果将全部转嫁给人民,尽管人民从来没有机会对是否进行战争表达意见;如果面临灭顶之灾,“绑架”整个国家作“人质”,甚至拉全体人民作陪葬——这在历史和现实中都不少见。专制体制下权力与责任之间荒唐的不对称决定了使战争永久化是形形色色的专制统治者的共性。

但专制制度成为战争根源还不仅在于上述原因,还在于这种制度具有把某些作为战争发生可能性的因素刺激、挑逗起来引向战争的倾向。其实,无论人性中固有的攻击好斗性、冒险性,还是某些人的野心和征服欲,或者种族、文化、宗教信仰差异,都并不必然使人走向战争,它们都只是一些潜在的可能。但专制制度注定要把这些潜在可能变成现实的战争因素。因为这种制度既给了统治者凭借权力强制性驱赶人民上战场卖命从而使他们的野心和征服欲得以兑现的条件,又使他们可以利用欺骗、煽动和暴力思想的灌输使人性中原本可能通过富于创造性和建设性的方式释放的攻击性冒险性采取暴力的破坏性发泄方式。至于在不同种族、文化、信仰之间制造隔膜、挑起仇恨,加深误解和冲突,把差异变成战争的理由,更是专制国家惯用手法。

关于专制制度与战争的关系,专制制度导致战争是问题的一方面,这个问题的另一方面是战争对民主国家的自由构成最大威胁。威胁不仅来自外部专制国的战争倾向,还因为战争将不可避免地会破坏民主国家作为人民自由之制度性保障的权力平衡。这就是托克维尔指出的那种危险:战争将不可避免地使参战的民主国家把对一切人的指挥权和对一切事物的管理权强制性地集中到行政当局。而一场持久的战争则势必把权力向行政当局集中的危险趋势固定下来。

战争与政治制度之间的多侧面关系,提示了避免战争、实现持久和平的最重要思路。

2.区分正义战争与非正义战争

要避免战争、争取和平,需对战争本身抱理性态度。为和平而谋划的思想家们并不一概反对战争,他们中不少人赞成在某些情况下进行战争并为之辩护。最重要辩护是对战争作正义与非正义的性质区分。把战争区分为正义与非正义的,与对战争的谴责一样源远流长,而且不光众多思想家作这样的区分,一般民众也自发地倾向这种区分。尽管在“何为正义何为非正义”的问题上分歧重重,但人类还是逐渐取得一些基本共识,如:侵略战争、征服战争,出自压迫、掠夺目的的战争是非正义的;基于自卫,为保卫和平和家园、为了自由和尊严而进行的战争是正义的。杰出的思想者就战争问题在一些原则问题上所作的是非辨析推动了基本共识的形成。从公元前六世纪中期开始达百年之久的希波战争,对希腊人来说,不仅是反抗侵略,而且是一场为着捍卫自己的城邦制而与强大的专制帝国进行的殊死斗争。斗争的胜利使希腊的独立城邦幸存下来,并创造了对全人类影响深远的文化和政治制度。基于这双重的正义性,希腊哲学家、诗人们,包括深刻揭露了战争残酷性的三大悲剧诗人无不引以自豪并为之辩护。即使反战立场最鲜明,以一系列喜剧鞭挞讽刺愚弄人民、鼓吹城邦之间内战的政客的诗人阿里斯托芬也对希波战争中抗击波斯入侵者的勇士大加赞扬。世界各大宗教创立者都反对战争,但也认肯了自卫的权利,尤其基督教一些著名神学家,如圣奥古斯丁·托马斯·阿奎那,他们都对这类权利作过有力论证。阿奎那不仅从战争理由、目的等方面梳理了使一场战争具有正义性的条件,还通过指出暴君在臣民中制造倾轧和纷争是犯了严重的叛乱罪,为推翻暴政的行动作了辩护。在十七世纪思想家洛克眼里,战争状态是一种敌对和毁灭的状态,这种看法表明了对战争的反感,但他同时坚决反对为了和平让无辜者乖乖地任人施暴。在他看来,这种由强暴和掠夺构成的和平无异于要民众充当驯顺的羔羊,不加抵抗地听任豺狼咬断自己的喉咙。人道主义者雨果主张以博爱促进和平,向往不再有持剑的士兵、不再有国界,整个宇宙为一家的和平前景。但他坚定表示,决不要低头屈膝的和平、专制下的和平、王朝下的和平。1869年的洛桑和平大会上,雨果提出和平的首要条件是解放,并认为为此“也许还需要最后一次战争”。二十世纪初,法国社会党领袖饶勒斯就日益逼近的战争对社会党人提出了双重任务:当战火还只是遥远的威胁时,应该用斗争来防止战争,但危急时刻就应该发动捍卫民族独立的战争。至于投入正义战争的必要性,爱因斯坦以反纳粹的战争为例作了透彻的表达。他说,“我反对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武力”,“除非碰到以消灭生命为目的的敌人”,“他无条件地一心消灭我和我的民族……这就是我为什么认为在对付纳粹德国的情况下使用武力是必要的和合理的。”②

虽然对正义战争的辩护内容、角度各异,但在重要之处存在共性,这就是:基于现实主义的理性态度,注意到某些情势下战争与和平的悖论,看到非正义基础上的和平是不可靠的和虚假的。战争与和平的悖论主要存在于这样一种情况:当和平的吁求全然无效,正义的警告根本没用,这种情况下,拿起武器可能就成了和平的唯一机会。对此,就连反战立场近乎极端,视非正义的和平强于一场正义战争的西塞罗也不反对,他就表示过,享有不受侵扰的和平生活是“可以参战的唯一理由”。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期,美国总统威尔逊提出使战争的性质转化为“为了和平的战争”、“结束战争的战争”,这个设想作为一种基于现实主义的理想主义,无疑是看到了极端情况下和平局面也是需要以战斗来争取的,否则,为了避免参战而听任航行在公海的商船被一意孤行且无视国际准则的敌人击沉、平民无端丧身,既是对本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负责,也助长了对方的战争气焰。而和平建立于什么样的基础上,直接关系到和平以及与和平相联系的那些价值的命运。当和平局面是以屈从于非正义为代价换来的,尤其当非正义是系统的,那么,无论就国与国之间还是一国之内而言,这种所谓和平都属于洛克、雨果坚决加以拒绝的“暴政下的和平”,它意味着隐型战争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民的生命以及生命的尊严之无保障,不亚于公开和显性的战争状态。然而,和平之所以珍贵,不就在于它是人们生活和尊严的前提吗?当面对这种情况,和平的机会或者说生存的机会就存在于重建正义的斗争之中。

3.对战争思想的清算

无论何时何处,战争的根源都不在民众。但战争在历史上已经成为惯例,与这不幸的惯例相应的那些道德和价值观长期支配着人们的是非评价。尤其专制主义长期盛行之处,对强力的崇拜把暴力道德化和神圣化,把为了宗教、文化、主义之争——这一切其实往往是统治欲征服欲的伪装——而牺牲人的生命说成天经地义;这些地方通过系统的谎言制造伪现实,通过系统的灌输既弱化人的智力,使人们轻易地相信弥天大谎,又把好战心理普遍植入人们内心,当统治者以个人野心冒充民族命运、把主义之争夸张为战争的必要性时,战争狂热也会像传染病一样在精神被毒害的民众中发作和蔓延。然而为战争殉难的始终是民众,他们应该成为制止战争维护和平的主要力量。古今众多杰出思想者都注意到这一点,在探索建立持久和平的可能性中,清算战争思想便是题中应有之义。

蔑视人的生命、煽动仇恨、制造分裂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在思想家们的质疑和批判中首当其冲。这类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往往具有“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不宽容性,这种不宽容可以把分歧和差异变成仇恨和战争;而对人的生命的蔑视,最赤裸裸也最野蛮的表现是要求所有人为某个特殊人物献身。这方面的清算主要是通过批判专制主义来进行的,可以说,古往今来抨击专制主义的思想家,批判无不涉此内容。这个角度的批判也最具实效。这从人道主义逐渐取得超意识形态、超文化和国界的公理地位,尊重生命日益成为无条件的道德律令和无论何种主义都不得逾越的正义底线以及与这一进程同步的专制主义日益衰落可以看到。尽管那种要所有人为一个人献身的野蛮原则至今在某些地方明里暗里仍在提倡和鼓励,但却已经从天经地义沦为很不合适宜。

在清算战争思想上,对英雄观的反省尤为引人注目。既往的英雄观把征服战争这种蹂躏世界的癫狂行为当成英雄行为来崇拜。这种传统英雄观不可避免要成为各个时代的人道主义思想家的反思目标,尤其自文艺复兴始,以伊拉斯谟为代表的一大批人文主义者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我认为,在反省传统英雄观上最有代表性和最具冲击力的当数伏尔泰。他对不义战争的起因及其恶果作了相当系统和深刻的揭露。特别指出征服战争不仅造成无数看得见的灾难,而且这种罪行在败坏和毁灭人性方面,灾难更无可估量。其大量作品把战争这种人类愚行和罪恶特别刺眼地摆在了人们面前,催逼人们对战争和自身精神状况进行反省。基于对不义战争起因及其惨烈后果的认识,他具有一种独特的英雄观。历史上一向被视为英雄的,在他心目中多是罪犯。欧洲历史上,尤其自中世纪以来的王朝战争中,职业军人成了勇敢美德的化身而受到崇拜。伏尔泰却无情掀掉他们头上的神圣光环,称“这些编号列队的杀人犯在欧洲纵横,为的是干不了更正当的职业”。至于政治家和征服者这类哪个世纪也不短少的人,在他看来“不过是一些大名鼎鼎的坏蛋罢了”。特别是那些凭“强者有理”而逞威风的王朝统治者,“这批英雄”不过“是在家禽群中大发威风的狐狸和黄鼠狼”。他一反史家把眼睛盯在国王、征服者等显赫人物身上的作法,以无限的热情去关注开启人类智慧的人、那些在各国交战中不分国际、超越宗教分歧建立广泛交往以促进沟通和理解的人。无论这些人地位、境遇如何,在伏尔泰看来,他们才是真正的英雄。对这些在史学家视野之外的人,他作了如下评价:“进步的取得应该归功于散居欧洲某几个地方为数不多的智者和天才。他们几乎都长期默默无闻,时遭迫害。世界受战争蹂躏时,他们光照人世并给人间以安慰。”③伏尔泰的英雄观在撕开人们顶礼膜拜的那些“英雄”面具、破除野蛮原则加诸于人身上的魔咒的同时,又以对增进知识、超越狭隘立场造福于人类的人们的高度评价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英雄标准。它有助于人们把误置的英雄崇拜热情转向真正崇高的人和事,转向和平与建设。伏尔泰之后,有更多的思想家致力于以健康有益的英雄观去抵制至今尚支配着许多人、使人倾向于轻视生命、倾向于好勇斗狠等破坏性热情的英雄观。杜威提出的“废除战争的唯一途径是使和平成为英雄的壮举”,便是一例。值得注意的是,有相当多思想家在对战争思想的反省中把理性的触角伸向了爱国主义,对这一观念进行重新认识和具体分析。例如,德国启蒙运动领袖莱辛把“明确知道爱国主义在什么地方不再成为道德”视为道德成熟的标志;与这一道德革命相呼应的是赫尔德提出了对爱国主义“加以提炼,除去糟粕”的精神任务。19世纪,德国伟大诗人海涅则在批判德国专制政治时区分了两种爱国主义:使人狭隘和充满仇恨的德国式爱国主义与使人心胸开阔和温暖的法国式爱国主义……。至于民族主义这一伴随着近代民族国家形成而出现,从19世纪以来不断引发国与国、民族与民族之间战争的意识形态,更是被置于理性精神的审视之下,成为战争思想反省的延伸和发展。

还须一提的是,很早就有人注意到某些普遍存在的不良心理使人对是否进行一场战争抱轻率态度。修昔底德发现,伯罗奔尼撒战争受到雅典青年热烈欢迎,他们渴望在战场上赢得荣耀。这种与杀戮连在一起的荣誉心与战争的历史一样古老,又随着战争本身一起延续至今,尽管它也没有逃脱思想者的理性审视。欧里披底斯在悲剧《请愿的妇女》中则揭示了侥幸心理使并非不懂得珍惜生命的人赞成战争:“人民投票拥护战争,没有谁会想到自己会遇上死神;死尚遥远,他只想到其他人会面临那不幸命运;但如果他自己投票时也面对死神,希腊人就不会被战争的疯狂吞没”。其实,当代那些鼓噪或者加入好战喧嚣的人们很应该以欧里披底斯的揭示为一面镜子,照照自己内心深处。在战争与和平之间如何抉择,不仅关系到当下的每个人,也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安全和福祉。在这个问题上,人颇为自相矛盾。一方面,人是所有动物中为后代谋划最多最远的,许多人甚至不惜为此铤而走险;另一方面,对子孙将面临的最大危险不是视而不见就是轻率之极。正如许多人在极端严重的生态危机面前为眼前利益而断子孙路一样,许多人也不顾战争将给当代和后代带来怎样的灾难而向往战争,某些地方则集体加入好战喧嚣,发作战争痉挛。

对形形色色战争思想的清算表明:为了创造一个没有杀戮的和平的生存环境,在建构一个正义的社会的同时,人也需要在对自身精神状况进行反省的基础上克制自己的破坏性欲望和冲动——这是所有致力于和平的思想家们留下的精神遗训。

4.世界主义和世界政府理想

为了和平与正义而建立一个超越地域、文化、宗教界限的世界政府,这在西方是一个古老的梦。它基于各个地区或国家之间战事频仍的现实,依托于世界主义思想。而在对和平之路的探索中,世界主义和世界政府,无论从精神维度还是可操作性看,都具有特殊的重要性。

一个颇有意思的事实是,探索和平之路的人们都是世界主义者,甘地可能是其中屈指可数的例外,我想这是因为他和他的民族正面临着争取国家独立的迫切任务。世界主义基于公理和人类的立场,把人性看得高于民族性,把人类共同利益看得高于任何特定民族或国家的利益。所以,世界主义者把对人类的忠诚置于一切责任之上,认为自己首先是人类的一员,然后才是特定民族特定国家的一员;这种立场和胸怀必然伴随着精神上的宽容,尊重差异和多样性,致力于从差异中发现共性,从多样性中看到统一性。世界主义早在古希腊就有萌芽和生长,尽管城邦之间具有强烈的排外性,但存在于整个希腊世界的几大圣地和共同节庆挑战了狭隘的地方观念,传输了一种“类世界主义”的精神。这种精神特别为视野广阔、思想突破了城邦界限的哲学家和诗人们所青睐。经过罗马这一颇具世界帝国之风的时代、又经具普世性的基督教会以及创建于中世纪时期的大学的催化,世界主义在思想界成为一种很具影响的精神倾向。但它真正成为遏止战争的重要精神资源应该是文艺复兴以来欧洲民族国家逐渐形成之时和之后。在这一过程,战争越来越频繁,规模越来越大,越来越充满血腥。世界主义者们相信,一个世界性的国家是人类共同的家园和普世和平的保障。他们为着和平以各自的方式对世界施加了影响。例如,16世纪,北文艺复兴代表伊拉斯谟撰文揭露党派精神的狭隘,呼吁理性、宽容、公正解决争端和人类和睦相处;而他的欧洲统一梦作为一笔宝贵精神遗产深刻影响了日后的欧洲知识界。18世纪,莱辛已经明确提出超越民族偏见和不屈从于宗教偏见,通过剧本《智者纳旦》表达了世界一体、人类一家以及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三大宗教同出一源的思想,倡导宗教宽容和人类和谐。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陷入民族主义迷狂的欧洲不仅变成各国混战的战场,而且交战国之间的仇恨成了一种气氛、一种习惯。要在这种情况下表现超越国界的公正立场无异于把各方仇恨引向自身,罗曼.罗兰却超乎混战之上,以《超越混战》等一系列文章向仇恨公开宣战,并把“祖国还是公正?”“良心,即永恒真理还是祖国?”的尖锐问题推到人们面前。在欧洲,世界主义者有一个很长的精神谱系,仅从这里提到的便可看到,他们的正义呼声给了饱受战祸之苦的世界以慰藉;他们同失去理智的世界对话的努力给迷茫中的人们提示了回归理性的道路。

而随着民族国家的形成,各国拥有自行其是的主权往往成为在国与国之间实现和平的最大障碍。对于和平之路的探寻者来说,寻求一种可以遏制战争、实现公正和平的超国家机构,乃是顺理成章的。最早明确表达世界政府理想的是尚处中世纪和文艺复兴之交的诗人但丁的著作《论世界帝国》。对这一理想作出热烈反应的伊拉斯谟的《呼吁和平》、法国圣皮埃尔的《永久和平方案》和卢梭的《圣皮埃尔〈永久和平方案〉摘要》等,都是有关世界政府设想的重要文献。但作了最系统探讨和论证的是康德。在《永久和平论》和其他一系列相关著作中,他提出,通过建立全球政府和平解决争端,历史将克服战争这种国际关系形式而趋向永久和平。他相信,通过建立普遍法治的公民社会,进而通过建立各个国家的联合体而实现世界大同,这是人类由野蛮走向文明的自然而又必然的过程。他借关于永久和平的三大正式条款对此作了集中表述:第一,每个国家的公民体制都应是共和制;第二,国际权利以自由国家的联盟制度为基础;第三,世界公民权利将限于以普遍的友好为条件。康德的设想及其所依托的理念受到黑格尔的奚落④,更被许多“现实主义者”讥为乌托邦,但其生命力和可操作性一步步被后来的历史发展所证明。

谈及世界主义和世界政府,国家主权问题是无法回避的。世界主义精神意味着一种高于爱国主义的更高更广的忠诚;世界政府机构要有效或者说要有存在意义,则意味各个国家必须让渡出部分主权。一个各国拥有绝对主权的世界,只能是战争之剑高悬的祸患无穷的世界。大概正因为如此,探寻和平之路的思想家对国家主权往往持保留态度,当主权在一些地方成为抵拒公理的掩体从而阻碍建立正义与和平的努力,对主权观的检讨也就势所必然。

无论如何,宽容、尊重公理、世界主义等,为人们以理性的和平方式来消除社会灾难,解决人类问题提供了基本的精神构架。

三.创造和平局面的实践(上)

一部人类史就是一部战争史,或者说是人们在战祸和战争阴影笼罩下争取和平的历史。在争取和平上,除了思想上的持续探索,还有实践上持续不断的努力,这些努力曾经或者正在起着遏制战争的作用,其中一些努力对于争取持久和平意义重大。

1.和平主义运动

和平主义是一种反对用暴力解决冲突,以消灭战争和争取实现各民族间持久和平为目标的努力和主张,它是思潮也是社会运动。作为思潮的和平主义可以追溯到古代,作为一种运动,在欧洲也有上千年历史了。最早具规模的和平运动出现于暴力盛行的10、11世纪。这就是约10世纪末始于法国、11世纪初传遍欧洲大部分地区的上帝和平运动。这一运动的实质是在战争频繁发生的情况下采取措施减少战事并在战争状态下遏制和缓和野蛮行为;其方式是通过多次宗教会议发出上帝和平令和上帝休战令。上帝和平令要求基督徒集体发誓支持和平,主要精神是严禁私斗和在战时保护非战斗人员,禁止在任何情况下侵犯僧侣、朝圣者、商人、妇孺、农民及其财产。通过上帝休战令则逐渐禁止在某些日子(如每周的某几天、某些宗教节日和大斋节期间)进行一切战争。就第一次和平运动把战事限制在一定时间和保护非战斗人员这两大内容看,如果向上追溯,其实是对希腊城邦时期一些从宗教节日中产生的惯例的回归,诸如奥林匹克运动会期间希腊全境必须休战,前往运动会的旅客不论来自何处、途经哪个城邦,都不得受干扰和侵犯。这在西方是一个可上溯很早又一直向后传递和延伸的传统。在这传统的链条上,以其教徒拒绝参加战争而闻名的贵格会是值得一提的重要一环。贵格会兴起于17世纪中叶的英格兰和北美殖民地。其教义的精神特征是和平主义,认为暴力导致分裂,而所有具高度道德价值的行为都是一种深刻而潜在的人类统一的表现,因而反对任何战争。贵格会教徒因其信仰拒绝参加战争,却并不能避免战争发生。正因为如此,教徒们有一种特别的义务感去致力于治愈战争创伤,自兴起到现在的三百多年间,教徒们在西方每次战争中都尽可能为交战双方提供援助,并致力于通过教育渠道消除既作为战争原因也是战争后果的仇恨和误解。⑤

无论历史和现实中,和平主义都有绝对的和有条件的之分。绝对的和平主义无条件地反对武力和战争。然而这种主义虽宽容却不明智。和平主义所依托的价值理念是尊重生命,这使得无条件反对一切战争的绝对和平主义无论在实践上和逻辑上都面临不可克服的困难。当面对爱因斯坦所说的那种敌人时,反对进行战争无异于听任无辜者的生命被消灭。二战时期,当侵华日军在我们国土上烧杀抢掠,当纳粹军队的铁蹄践踏着法国土地、纳粹的空军在伦敦上空日夜轰炸,拒绝拿起武器无异于把祖国拱手送给侵略者,无异于听任生命和文明一起毁灭。何况,在这类情况下,当战争已经发生而拒绝上战场,实际上正如一些论者所指出的,是把应该共同分担的危险推给了别人,这就产生了道义上的问题。罗尔斯曾批评道:在任何条件下都拒绝参与所有的战争是一种天真的必然具有偏狭色彩的观点。⑥我认为,天真在于不了解特定情况下战争与和平的悖论;由此也导致否认任何正义战争可能性的偏狭。正因为如此,在具和平主义思想的杰出人物中几乎没有谁绝对反对武力。即使和平运动无可争议的代表和精神象征甘地和马丁路德金,他们也支持某些情况下使用武力。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甘地反对趁英国之危提出自治要求,而支持印军开赴欧洲战场“参加保卫帝国”,号召在英国的印度人在战争中作些工作,号召愿意参加的人登记为志愿队;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支持武装抵抗日本侵印边界。领导了美国黑人非暴力运动的马丁路德金相信,以暴力手段反抗不公正,将造成的问题比它能解决的更多。然而如果面临与人的自由和尊严为敌的极权主义体制的威胁,人们不得不在向它屈膝投降和用战争来反对这个体制之间作出选择,他甚至宁愿选择战争,他认为,在阻止极权主义罪恶蔓延上,战争倒不失为一种消极的善。可以说,在坚信有些东西比和平更珍贵上,所有伟大的和平主义者都是相通的。

应该指出,具绝对和平主义倾向的贵格会有其独特之处。当战争发生,承担起治愈战争创伤的责任;在国内政治上试图在战争与屈从之外找出既不战争也不屈从的第三条道路:保持内心自由和对良心的忠诚,当政府要求人行不义时,听从自己的良心而进行抵制。前一种实践同由瑞士慈善家J.H.杜南首创于19世纪中叶、后来发展为国际性组织的红十字会的使命相近,1864年的日内瓦公约责成签字国政府救护所有战争伤员,不论盟友和敌人。杜南创建红十字会时是否受了贵格会启发,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贵格会的实践的确开辟了一条超越敌友界限为战乱地区提供人道主义救助的路子。贵格会对政府不义要求作良心抵制的主张则对后来的美国国家理想和宪法产生了深刻影响,对美国的非暴力反抗和公民不服从运动无疑也有影响。

西方的和平主义运动不论其实效如何,也不管其反战是有条件还是无条件,至少是一种催逼人对战争进行反省的力量,而且一定程度上对抑制战争发生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尤其当战争已经发生时所致力的疗治或减轻战争创伤的行动,使人道主义这一最伟大传统即使在战争这种极端情况下也得到伸张。相比之下,我国几千年战乱不断,承受了太多战争苦难的人民深知和平的珍贵,对战争的憎恨和持久和平的愿望决不亚于任何地方,但两千多年的专制皇权体制把言论和政治活动空间收缩得几近于无,纵然不乏反战思想,例如伟大诗人杜甫就在诗中对战争带给人民的苦难进行了深刻揭露,但整个社会既缺少遏制战争的系统设想也不具备可以公开表达的条件,当这种思想与当局的既定之策不符时尤其如此;至于实践上,无论是对战争的公开抗议还是作为战争抉择压力的反战舆论更无存在空间。倒是刺激战争的暴力思想常常颇为风光,可以放肆地毒害民众。

2.国际法

如果说和平运动代表了来自民间的制止战争的努力,那么国际法便是产生自在国与国之间建立规范从而限制战争并把正义原则运用于战争的努力。说起来,国际法的产生是有很深宗教背景的。希腊的宗教节日作为泛希腊集会不仅给了交战城邦停战议和、化解仇恨的机会,而且推动了一些蕴涵了全人类道德律、初具国际法性质的共同文明规范的产生;中世纪的上帝和平运动继续推动了一些朝向文明的基本原则和规范被广泛地区所接受并成为一种国际性的习惯法。尤其基督教会,它作为超国家存在这一事实使其在推动和创制国际法上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尽管历史上教会同战争与和平的关系非常复杂,一如在其他方面,它罪孽深重但又行了许多善事,它制造了黑暗和野蛮,但又铸造了新文明的形式;曾经在若干世纪中贯穿教会历史的不宽容和野心使它挑起了许多战争,但教会又对控制战争,特别是对国际法的形成作出了远比任何世俗政权多而且卓有成效的努力。事实上,大约从11世纪开始世俗政权的皇帝和国王们颁布的许多更具法律强制性的和平条令大多源自早期上帝和平运动,条令要求贵族们发誓维护和平,严禁血亲复仇、决斗等暴力行为,并对种种破坏和平的暴力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置办法。上述惯例、法令事实上是包括战争法在内的国际法的前身。其中,构成战争法来源的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即在全欧洲受到各国骑士普遍遵奉的骑士准则。以荣誉原则为核心的骑士准则要求扶弱济困、要求敌手之间公平竞争,这成了规范战争行为的习惯法。但在规范战争行为上真正具国际性的法律是随着由独立国家组成的国际社会的出现而出现的,⑦就是说,是在文艺复兴以后民族国家逐渐形成过程中应运而生的。最集中体现了这一成果的是17世纪格劳修斯的《战争与和平法》。这部著作不仅从理论上论证了划分正义战争与非正义战争的必要性及其划分标准,更重要的是强调了一种对文明准则的信念的力量:这些准则,即使在战时也应得到各国政府遵守。正是对文明准则的信念约束了交战各方的战争行为,使之不至走向那种“相互确保摧毁”的无限制的战争。

战争法在后来有过多次发展,但一些基本的国际法原则是一以贯之的,如:根据正义原则确定侵略战争是严重的国际不法行为,确定了一个国家何时有介入战争的正当理由;确立了一些在战争中必须遵守的文明原则,其中,最重要的是区分战斗人员与非战斗人员;也确立了一些控制国家在战争中所使用手段的原则,即使一场正义战争,某些暴力形式也被严格禁止。这后两种限制,我认为基于手段必须与目的相一致的道德理念,在追求正义目的时所采取手段在性质上不能与目的相背离。而且就实现正义与和平的可能性而言,正如罗尔斯指出的:既然战争的目标是正义的和平,那么所用手段不应破坏和平的可能性,更不容许鼓励对人类生命的轻蔑。⑧

战争法以及受诸如贵格会、红十字会等民间组织的实践推动而产生的国际公约,如1864年为保护战时伤员订立的第一个日内瓦公约,1949年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救助海难遇难者、战地武装部队伤病员待遇、战俘待遇以及战时保护平民四大公约,等等,它们的基本精神在于把文明社会的准则和精神注入到已经发生了的战争中,一方面对战争行为加以约束,另一方面用人道行为减轻和缓和战争的破坏,为战后交战国人民之间的和解及重建和平保存希望。可以说,包括战争法及其相应国际公约在内的国际法是人类经数千年摸索制定出来引导全人类走向和平的法律。

四.创造和平局面的实践(下):20世纪为着和平而建立国际组织的宏伟尝试

有远见者早就看到,假如没有一股共同制约力量,人类将永远被侵略和战争所支配。国际法提供了实施共同制约的原则和规范。但其功能的实现必须依托于具权威性的超国家的实体——世界组织。如前所述,在这个问题上有许多思想先驱,他们早就提出了建立世界政府对于维护正义与和平的必要性,其中,康德提出了相当具体的设想。与此同时,实践上的摸索和尝试也在进行。不能不承认,正如倡导和论证世界政府的思想家都出自欧洲,实践上的摸索和尝试也是欧洲着了先鞭。希腊时期,建立超国家联盟的努力就已开始。当欧洲处于战乱和冲突不断的中世纪时,自诩为古罗马帝国继承者的神圣罗马帝国则可视为建立世界国家的不成功尝试。为着和平与正义而建立国际组织较成功的尝试是在20世纪。

1.由过去几百年历史提供的背景

20世纪尝试的成功基于此前几百年间的重要历史进程和事件构成的历史背景。这就是伴随着民族国家的形成而出现的新局势。它至少包括以下几点。

其一,两对潮流的出现。自文艺复兴到17世纪期间形成的那些民族国家基本上都是专制君主国,其形成是一个暴力孕育暴力,阴谋权术无可救药地翻滚出更多阴谋权术的过程。从古代到整个中世纪时期一直受到普遍尊重的原则、规范,也包括限制战争发生和约束战时行为和手段的原则、规范,都遭到这些国家奉行的“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严重破坏和根本性挑战。但这一过程中,作为专制潮流对立面的民主潮流也在酝酿和发展。在专制国占统治地位时,民主潮流只是作为一股潜流、或者至多在意大利一些商业城市和瑞士这样的小国出现,它起初与专制主义互不干扰地并行发展,到17世纪开始冲突,18世纪覆盖全欧的启蒙运动对专制主义进行了全面讨伐,在18世纪后期和19世纪,民主共和已经成为由思想家的批判与人民变革政治制度的实践共同构成的强大潮流。民主共和所依据的价值理念以及这种政治的公开性特征使人们有理由希望这一潮流能把人类带出专制主义的权力政治特有的暴力孕育暴力、一个阴谋衍生无数阴谋的怪圈。同专制与民主两股潮流之间的激烈冲突几乎同时发生的是民族主义和世界主义两股潮流的并行发展,是民族性吁求和普遍性呼唤之间经常冲突但也不乏建设性的关系。这使得人类团结、世界一体的理想与对民族独特性的追求可以共同加入民族性的塑造。即使在人们集体迷失于民族主义情绪之中时,已经融进民族性的团结的理想仍然有表现的空间。

其二,热兵器的出现及其在战争中大规模的使用。这种情况极大增加了战争固有的破坏力和残酷性。通过建立超国家的组织来遏制战争,这一课题以前所未有的紧迫性摆在了世界面前。

其三,17世纪,始于“三十年战争”(1618-1648)末期达三年之久的多国会议上,战胜国和战败国通过坐下来谈判达致第一次国际权力平衡体系,创造了一种避免战争的政治框架。从18世纪末期开始,国际政治中出现了以仲裁代替战争和暴力,和平解决国与国争端的趋势。其实这也是对古代希腊城邦之间以仲裁解决争端的常用办法的回归和发展。诸如美国和英国在18和19世纪几次将争端交付仲裁解决,1883年美国与瑞士对仲裁法庭的服从、美国17个州在1890年接受仲裁原则等实例证明了以仲裁取代暴力冲突的可行性,仲裁机构的出现则预示了更具规模和权威、作用更广泛的超国家机构出现的可能前景。

在上述情况所提供的历史背景下,当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使通过国际组织制止战争的问题再也不容回避和延宕之时,建立国际组织的最宏伟尝试也开始了。

2.建立国际组织的两次宏伟尝试

⑴.威尔逊与国际联盟

欧洲列强因争夺势力范围而长期处于敌对状态。自19世纪中后期以来这种由利益争夺而产生的敌对又因与各国高涨的民族主义相互作用而加剧,终于在1914年以奥地利大公遇刺为导火线引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国际联盟(下文简称国联)作为人类历史上为了持久和平而建立全球性超国家权力机构的宏伟尝试就着手于这次大战结束之后。这一尝试纵然有前述历史背景所提供的条件,但不能不提及美国在一战后期被迫参战后为国际政治注入的新因素以及时任总统威尔逊的主导作用。北美在欧洲几个世纪的列强逐鹿之战中一直置身局外、拒绝参与。一战爆发后,威尔逊总统继续奉行避免美国卷入国际争端的政策,致力于调停,并在受到德国挑衅的情况下通过外交努力一度成功避免了美国参战。1917年初德国展开无限制的核艇战,一再在公海击沉美国商船,造成数千平民伤亡,威尔逊于4月对德宣战。参与这场对美国来说被迫进行的战争标志着美国在多年孤立主义之后进入了国际舞台。威尔逊这位伟大的和平战士在美国参战之初就已经从两个角度在考虑改变这场战争的性质。一是美国被迫参战所具有的自卫性本来就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战争性质,同为协约国成员的俄国通过二月革命结束专制制度而采取共和制,又使威尔逊认为英法美意俄五大民主国是在同一阵营,于是提出把这场原本因利益角逐而起的混战转为民主自由与专制独裁的战争,以期消除专制独裁这一主要战争根源。二是与民主自由对专制独裁的战争性质改变相应,把争取持久和平的目标注入战争,破天荒提出了使这场战争成为一场“结束战争的战争”,为此而提出的争取“正义的和平”意味着抛弃过去战争中通行的由战胜国对战败国施加诸如割地赔款等屈辱性惩罚的传统,而代之以“没有胜利的和平”,即没有赢家和输家的和平,他坚信一种带惩罚性的和平将给欧洲另一场冲突埋下祸根。1918年1月,威尔逊发表了灌注着国际政治史上前所未有的新精神和新目标的“14点方案”,提出了成立保障和平的国际正义机构、裁军、海上航行自由、撤除经济壁垒、在维护和平的国家之间建立平等贸易关系、民族自决、以公开方式达成和平盟约而禁止秘密条约和秘密外交等一揽子意见。在这一成为战后谈判基础的方案中,民族自决不仅意味着公正划定国界,还意味着解放人民,即新边界内的民主化(正是在威尔逊压力下,德国在战争结束前夕宣布放弃帝制成立共和国),而包含其中的非殖民化原则激发了一战后开始的非殖民化浪潮;外交、盟约的公开化原则结束了旧有国际关系下酝酿战争的阴谋外交特征,开辟了民主外交新时代。国联则是围绕正义的和平这一根本目标所提出的上述方案得以实现所必须建立的国际机构,为避免再次发生世界大战,它应能提供必要的制度化结构和法律规则。

停战后,威尔逊为缔结永久性和约并推动国联产生而亲赴巴黎和会。然而14点方案中一些重要内容在被各国接受时作了民族主义的歪曲;他基于持久和平的长远目标而主张对敌对友同样公正,反对惩罚性的和平,敦促各欧洲大国与德国和解,这遭到那些为迎合民众的民族主义情绪而用“惩罚性的和平”赢得选举的大国首脑抵制;国联虽然成立,又因威尔逊回国后条约批准在国会受挫美国未能参加而使其作为全球性维和组织的定位遭受沉重打击,权威性和功能大打折扣。然而国联毕竟是人类有史以来建立全球政府的第一次宏伟尝试,在其盛期,成员国达59个。而且它一成立就投入维和努力。国联权威曾享有的尊重从其存续期间受理了各国提交的政治争端达60多起可见一斑。它对争端的处理绝大多数是成功的,但缺乏有效制裁手段的国联在处理几起大国侵略事件时的软弱(其中以在日本向我国扩张、意大利占领埃塞俄比亚、德国入侵波兰上的失败为甚)使它威望扫地。⑨恰恰是这几起使国联遭受挫败的事件把人类引向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二战的爆发标志国联的失败。但不管怎样,一战后的世界有二十来年和平时期,应该说,国联功不可没。何况,国联还对一战后出现的具划时代意义的非殖民化进程和民主外交新潮流起了重要推动作用。更重要的是,国联的成败给热爱和平的人们留下了深刻教训。种种教训中,最值得深思的是美国国会出于对国联干涉主权的担心而拒绝批准美国加入,使得国联未能真正作为一个全面的国际联盟而确立起来;一些大国政治家对民族主义情绪的利用、把本国利益置于世界共同利益之上而歪曲威尔逊和平计划而使其中一些主要设想流产。茨威格在《昨日的世界》中把欧美政治家们犯的这些错误视为一战后最大的政治错误。其实在他之前有爱因斯坦,在他之后有自由主义思想家迈克尔·博兰尼都作过类似总结。鉴于威尔逊计划包含的基本原则和体现的精神代表着一种生机勃勃的人类理想,并对争取持久和平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我认为他们的总结是中要害的。

⑵.联合国

如果说国联是建立维护和平世界组织的虽然宏伟但却半流产的尝试,那么二战结束后建立的联合国无论就其代表的广泛性还是远远高于国联的实际功能,它都算得上人类成功朝向世界政府这一古老理想的决定性一步。它孕育于美国总统罗斯福和英国首相丘吉尔在1941年8月14日签署的《大西洋宪章》,该宪章提出了战后建立一个“永久性的普遍安全体系”的目标,1945年,联合国正是作为这样一个体系而建立的。罗斯福、丘吉尔作为提出联合国构想的关键人物,他们承袭了威尔逊遭到嘲弄的理想主义及其原则,但更多了些立足国际政治现状的现实主义。这也许是战后建立联合国这种全球性组织的尝试相对成功的一个因素。

在联合国建立过程中,一个引人注目之处是兼顾决策的效率与民主,或者说兼顾大国的影响力和小国平等参与决策的权利。这首先体现在《联合国宪章》在美英苏中四大国代表拟订建议的基础上经首次与会的50个国家艰苦磋商而诞生,在磋商过程中,小国获得充分机会对文件施加影响;也体现在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这两个最重要的联合国机构的设置上。联合国大会,所有承认联合国宪章的国家都是有表决权的正式成员,它遵循“国家无论大小一国一票原则”。而安理会作为在《联合国宪章》指导下制定和执行政策的常设机构则由15个成员国组成,包括5个常任理会国和10个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的非常任理事国。这种结构性安排从积极方面看,是要使大国在保留特权的同时也对世界事务承担更大责任,小国则通过对种种提交联合国大会讨论和表决的提案的投票权以及对各种联合国机构的产生行使选举权而获得平等参与权,小国在世界舞台上的这种地位在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从消极方面看,具有避免大国操纵和小国胡闹这两种经常性危险的作用。

作为一个普遍安全体系,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联合国在这方面的努力是卓有成效的。尽管联合国的权威和功能曾经因冷战期间大国的对峙而受严重影响并遭到极大削弱,尽管局部战争几乎从未间断过,但毕竟有半个多世纪没有发生全球性战争。人类享有这么长时间相对和平的局面,联合国的作用是关键性的。联合国又不仅仅是一个安全体系。它也是一个维护正义的国际机构。其实,联合国的理念就同时包含和平与正义这两大相互依存的目标。《世界人权宣言》在联合国成立之初就提上议事日程,并很快以压倒多数通过,这一事实意义非凡。《世界人权宣言》的诞生确立了全球普遍接受的国际正义标准,这使各成员国在制定法律和政策时不可回避要遭遇这一标准的评判。随之制定的一系列对签署国有约束力的人权公约,如《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公约》、《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对战争罪及危害人类罪不适用法定时效公约》、《关于侦察、逮捕、引渡和惩治战争罪犯和危害人类罪犯的国际合作原则》等,它们有的侧重国际关系正义,有的侧重对各成员国国内正义的关注而把成员国内公民的人权纳入国际保护范围,或者兼具两方面。在维护国际正义上,联合国在以下方面取得很大成效:继续了由威尔逊倡导、一战后开始但被纳粹德国所破坏了的民主外交原则;通过关于人民与民族自决权的决议对一战后就开始了的非殖民化进程给以了巨大推动,催生了一大批新国家在非殖民化浪潮中诞生,随着这一进程,联合国也由于不断增加新成员而真正具有了作为国际性组织的代表资格;成立了追究战争罪犯和反人类罪犯个人罪责的国际战犯法庭和国际刑事法庭,以国际司法活动支持和配合国际公约;推动建立公平的世界经济格局、致力于消除贫困这一往往导致动乱和战争的原因……。在各成员国国内正义方面,联合国的介入越来越多,越来越有力。其中各国人权记录在一年一度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上亮相,对各国政府尤其那些在人权问题上行为不端的政府是一种无形压力,如果遭到制裁,就不仅是无形压力了;为推动尚未走上民主之路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民主化,派观察员或维和人员对选举的公正性进行监督……这些做法对17世纪以来盛行的传统的国家主权理论是一种突破,但鉴于和平与正义的依存关系,哪怕仅就和平目标而言,联合国在维护国际关系正义的同时也把成员国国内正义的维护纳入视野,是很必要的。事实上,当今世界,各国唇齿相依,任何国家声称自己是国内政策和行为的唯一裁判,尤其在最可能触发战争的那些问题——诸如人权、核实验——上,世界安全是不可想象的。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于国联的毫无制裁力的软弱状态,联合国安理会有权采取行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如,调查可能引起国际摩擦的争端、可能危害国际安全的情况,促请各成员国执行经济等制裁措施以防止或制止侵略,采取军事行动以反对侵略者。不仅如此,联合国还拥有一支由各国志愿者组成的维和部队,这是有史以来第一只以维护和平为使命的武装部队,它置身于虽然停战但仍然激烈冲突的双方之间而发挥缓冲作用,同时大量参与对战乱地区或其他种种突发灾难地区的国际人道主义救援行动。

无论实效是否理想,联合国是在努力遵循《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致力于把人类数千年来对和平与正义的追求以及经文艺复兴、启蒙运动而形成的那些理想和原则付诸实践。而且,虽然各种制约使联合国努力的实效大可存疑,但在实效之外联合国具有一种也许比人们看得到的成败更有价值之处,这就是爱因斯坦所指出的联合国具有的心理教育效果:联合国“使国际问题被放到光天化日之下进行讨论这一事实,就提供了和平解决冲突的可能性。仅仅这种超国家论坛的存在,就会有助于使全世界人民习惯这样一种思潮:要保护国家利益,必须通过谈判,而不是诉诸武力。”⑩

然而一些根本性问题困扰着联合国。它虽有广泛的代表性,但其使命却有赖于国家主权的部分转移,而这方面的巨大阻力使它在履行职责时经常面临困境、遭受挫折。而且由于各国在联合国的席位由政府占有,联合国实际上只是国际性政府组织这一事实也决定了它的局限性,即使就代表性看,局限也是显著的,它使得作为一个世界讲坛的联合国上并没有直接来自人民的声音,这一根本缺陷因以下事实而加深:联合国成员国并未如康德所设想的都是普遍法治的公民社会,虽然联合国推动了世界的民主化进程,但成员国中仍有相当数量的专制政体,这种政体利益诉求的自私性、狭隘性不会不利用联合国提供的舞台来表现,它对其国民的代表性就更成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二战后国际政治的一个新趋势就显得分外宝贵了。这就是战后迅速崛起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对国际事务越来越广越来越深的介入。它们在维护正义与世界和平上发挥了国际性政府组织所无法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因为这些组织产生自民间并由民间人士构成,而不同于没有各国直接民主代表的联合国,这使它们为国际政治注入了真正民主的因素。几十年间,大量非政府组织活跃在国际政治每一领域,任何关涉人类命运的问题都有这些组织的积极努力。它们在裁军、防止核扩散、保护生态、向贫困开战等重大问题上对联合国施加了极大影响;特别在人权领域,非政府组织以其不妥协的立场和务实精神对于推动人权保护作了巨大贡献,发生于任何国家和地区的违反人权现象都逃不过来自非政府组织的揭露和谴责。如今,已经很少有哪个国家还可以堂而皇之公开声称人权是国家内部事务而拒绝人权的普遍标准,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有了非政府组织不屈不挠的努力。如果说理想向现实妥协——譬如说,基于现实政治考虑而纵容强权政治,或是对某些国家的人权状况睁只眼闭只眼——这在作为政府组织的联合国来说是经常性的,那么非政府组织则是人类理想更坚定的执守者。正如1974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肖恩.麦克布赖德在演说中指出的,这些组织是唯一的机构,它们“具有必要的独立性和主动性来恢复我们这个世界的某些信念和理想主义。”

五.结语

人类在制止战争争取和平上已经取得很大进展。然而世界正面临更严峻的局面。诚然,核武器的出现使人类拥有了将自我毁灭本性发挥到极致从而可以终结人类历史的手段,但最严峻之处还不在此,还有比这武器更危险的精神状态和危险人群——恐怖主义者。他们要么是野心勃勃的恐怖组织的操纵者,要么是受危险教义支配陷于偏狭和仇恨的信徒,这些信徒精神封闭、思想极端,不愿意对任何与己有异的事物作同情的理解。无论是操纵者还是自愿受操纵者,他们在思想上都极端蔑视生命的价值,行动上彻底毁弃人类长期艰苦摸索中形成的一切有利于共存的原则和规范,特别是已经规范了人类行为两千多年的不论是否战争状态都不能伤及平民,被弃置如敝履,这些没有荣誉心的怯懦“英雄”躲在阴暗角落对世界和平不宣而战,随时找手无寸铁的平民作攻击目标。致使数十个国家的数千平民丧生的“911惨案”以及随后不断在世界各处发生的袭击平民惨案表明,恐怖主义组织事实上是在拿全世界做“人质”。他们无视一切规则的“超限战”不仅已经对世界构成最大的战争危险,而且正在把世界推入社会的自由、开放与和平、生命不可兼得的残酷的两难困境。而他们大肆袭击、屠杀无辜平民的行动往往打着维护本民族利益的爱国旗号,这又导致了一种不可解的恶性循环:在平民受袭击的国家或民族刺激起报复天性——人是很难超越这种天性的,要求普遍超越报复天性也是不现实的——,这些“爱国英雄”实际上是在以滥杀无辜给自己的国家和民族招致打击,而打击则制造仇恨和酿成新的暴力行动……

但是世界还是有希望的。对于维护和平来说,国际组织的作用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人的精神、态度和信念。当新的暴力、仇恨、报复使人类治愈战争这一不治之症的努力面临前所未见的困局时,仍然有人在致力于突破恶性循环,有人在实施报复乃无可指责的情况下选择宽恕;人们仍没有放弃努力,而寄望于通过教育等渠道把对异质文化作同情理解的宽容精神、通过对话解决冲突的信念普遍植入人心,特别是植入青年心中。

和平还是战争的选择其实是究竟走共生的道路还是走毁灭之路的选择。这一自人类历史早期就摆在人们面前的选择,每代人都要面临。但目前的局面已经使人类越来越难以回避康德在两百多年前所预言的那种抉择处境:不是努力缔造永久和平,就是在巨大坟场上的永久安息。

注释:

①参见《历史理性批判文集》,商务,1990版107页。

②⑩《爱因斯坦文集》第三卷,商务版312页;300页。

③分别参见伏尔泰著作《老实人》、《哲学通信》188-189页、《路易十四时代》500页

④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等多处提出,通过战争可以保持民族的伦理健康,并不指名的指责康德设想的永久和平会使民族堕落。

⑤常见:威利斯顿.沃尔克《基督教会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弗吉利亚斯.弗姆主编《道德百科全书》“传统贵格会教义道德”辞条。

⑥⑧参见《正义论》370-371页;367-368页。

⑦参见《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卷9,368-369页"战争法"辞条。

⑨参见:《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卷3,551页"国际联盟"辞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