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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现代化进程受农民社会流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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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现代化进程受农民社会流动的影响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长期被禁锢在土地上的中国亿万农民开始了缓慢而又艰难的从无序到有序的流动,并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工潮”。农民流动,实质上就是通过乡村工业化和农村城市化的过程使农民逐步从土地的束缚中摆脱和解放出来,实现农民职业与身份的分离。作为我国社会变迁和转型的缩影,农民流动的影响已远远超出了“三农”问题本身,各国的历史证明,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没有什么能挡得住城市化步伐!没有城市化,一个国家的现代化也很难实现。随着现代经济事业的发展,农村人口逐渐向城市转移,这是所有小农经济国家向现代文明社会转变过程中的必然现象。对我国来说也是如此,没有大量农村人口的城市化,农村的发展就无从谈起,“三农问题”就无法得到真正解决。

一、农民社会流动的现状、特点、原因

(一)农民社会流动的现状

农民社会流动是指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劳动者转变为其他职业的劳动者的垂直流动和农村社区转移到城市社区的水平流动。农民社会流动是在世界各国、各地区、各个历史时期都发生的事情,是各国社会发展的必经之路,并不是当代中国特定时期出现的特殊现象。90年代以来,我国农民的流动不仅仅表现为他们在社会空间中的位置的变动,而且愈来愈表现为他们在自然空间中和职业或产业体系中的位置的变化。换一句话说:农民的社会流动不再仅仅是在农村社会或农业社会内部的流动,而是愈来愈表现为跨地区、跨行业的流动。

(二)农民社会流动的特点

1.以青壮年劳动力为主,男性居多;

2.文化素质和接受技能培训的比例整体偏低;

3.输出地和输入地比较固定,农民工流动就业,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部分省份是主要的输出地,而东部地区是主要的输入地;

4.从事行业制造业和建筑业为主,农民工主要分布在制造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业等重点行业;

5.外出就业时间延长,举家外出比重增大。

(三)农民社会流动的原因

城乡差距的日益扩大,农村土地资源的流失,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产生,迫使农民离开家乡,向城市发展,即形成社会流动。但是农民社会流动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我国的户籍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时政府决定允许农民在自理口粮的情况下移居小城镇从事非农产业,通过改革小城镇的户籍管理制度,允许农民进入小城镇务工经商,发展农村第三产业,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关于小户籍改革试点方案,规定在小城镇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两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的非农职业或已有稳定生活来源,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农村人口可以办理常住户口。公安部又进一步放宽了城镇人口的户口迁移政策。中共中央、国务院,又以中发11号文件对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与此同时,城市企业招工体制、粮食购销体制、住房体制等相继改革,房地产市场开放,更使得农村劳动力向大中小城市转移的条件逐步具备。我国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后,农民有了身份自由,于是大量涌向城市。因此说,户籍制度改革是促使农民社会流动的最主要原因。

二、农民社会流动对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影响

(一)农民社会流动对农村现代化进程的积极影响

1.对农村资源的再配置起积极推动作用。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土地、资本、人力资源是基本要素,并构成乡村治理的主要资源。而农民流动不仅促使劳动力要素的流动,缓解人地矛盾,而且促进生产要素的重新配置,使乡村治理始终处于一个全新的变动格局之中。农民在流动中实现就业既是结构转换的契机,也是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动力。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的劳动剩余经济时期,农村劳动力流动是结构调整和社会转型的重要动力,对于打破国民经济需求制约,实现持续较快发展,作用十分明显。农民走出田园在流动中实现就业,就是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事实上,不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问题,就会制约农业发展,增加土地承载负荷,凝固生产要素的配置。

2.城乡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农民在流动中实现就业,不仅实现了劳动力的市场配置,而且还逻辑地蕴涵着人的转变和成长,有利于在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实现人的发展和现代化,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也找到了一个重要基点。我们发现,一些流动就业的农村青年,从未接触过工业,到成长为合格的农民工,再到成长为技术人员、基层管理人员甚至是“农民企业家”,“民工潮”的南下和东进,就是农村劳动力从生产率低的地区向生产率高的地区的流动,这的确实现了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与优化组合,降低了工业化成本,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发达地区的企事业单位甚至是机关也大量招纳和聘用农民工,说明农民流动确实对资源的配置发挥了积极作用。

3.正在进一步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壁垒。当农民对社会流动有着足够的认识,并以不甘示弱、吃苦耐劳和特有的创造精神在城市谋得就业岗位以后,却又受到来自城市各个方面的抵触和地方政府政策的限制,也就是当城镇在提供其谋生的经济环境时社会还不可能为其提供公正、公平的社会环境,农民在申请城市户口、子女求学、人身安全和自由、身份限制、身份歧视、打工中签订“不平等条约”等方面遇到了一系列难题,不断地冲击着城乡之间的壁垒,极力打破这种壁垒的封锁,促进了国家和各省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的应运而生。

(二)农民社会流动对农村现代化进程的消极影响

1.滋生暴民文化。由于农民骨子里沉淀着传统文化的羁绊,由于流动中城市“陌生”文化对农民眼花缭乱的影响,也由于现代城市文化影响的极不确定性,所以,剧烈的农民流动和迁徙虽然从某种程度上提升了农民自身的质素,但总的说来,农民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底层地位因没有发生根本改变,束缚农民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因没有彻底消除,所以,农民面对陌生的城市生活、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不公正的待遇,就会产生无所适从,不知所措。流动的农民会本能地依托乡村社会根深蒂固的血缘文化支撑着自己的流动生活,强化着臣民型政治文化的权威。于是,一方面复制着原有的所谓正统文化,主要是靠血缘和地缘建立起来的臣民文化;另一方面,甚至使传统政治文化发生异化和变形,走向“暴民文化”,产生对正式权威的不信任、不认同,对进步中的制度和规则不遵守甚至反叛,用极端的方式解决社会中的纠纷和争端,以至带来社会的不安定及对稳定秩序的冲击。

2.给村民自治带来的消极影响。这就是农村青年劳动力和“精英”人士的大量外流所带来的一些政治社会影响。事实就是如此,由于大量有知识有见识由能力的农村青年劳动力和“精英”人士流出,出现了其户籍所在地社区公共管理的“当家人”缺位的问题,以致于给村民自治造成了消极影响;青年人大量外迁也造成了农村人口老化、农业生产者后继无人等现象。显然,这些问题的最终全面解决,还有待于户籍管理等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村民自治制度自身的完善和发展。

三、加强农民社会流动,促进农村现代化

(一)农民自身素质的制约,引导农民彻底转换身份。从基础抓起,提高农村教育水平,绝不能因为教育见成效的周期比较长而不走这条路。要一改国家每年几百亿元教育经费几乎全部用在城市,而广大农村则依靠农民自己力量办教育的状况。

(二)进行制度创新。改革迁出农户的家庭承包土地的现有制度,减少土地对迁出农户的牵制力。这样做的好处:一是有利于迁出农户土地承包权发生转移,促进规模经营。二是有利于减少由小农经济带来的人口过剩,缓解人地矛盾。有研究指出:造成人口过剩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小农社会经济条件下土地无限细分的财产制度。三是有利于农村人口城市化。人口城市化是农村城市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城市化即指变农村人口为城市人口、变农村地域为城市地域的过程,又指城市文化、城市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等城市文明在农村地域的扩散过程,前者为数量过程,后者为质量过程,两个方面互相依赖不可分割,缺少任何一方面都不是城市化。

(三)提高生产力,创造就业机会,发展城市经济。一方面,要解决好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打消进城农民对城市生活长期预期不足的顾虑;另一方面,可以加剧农民的分化,激活农民进城的“拉力”,激化农民向城市流动的愿望,使其大量流向城市。只有这样,才能使城市人口的增长最终超过农村人口的增长,才能改变农村人口按照同样的方式和速度再生的状况,加快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速度,缩短转移时间,打破城乡结构处于相对静止的状态,积极推进农村现代化。

持续的不间断的农民社会流动推动了户籍制度改革,为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做出了历史性贡献,但值得注意的是,许多流动的农民在户籍制度改革面前驻足不前,这既反映了农民自身素质的缺陷,也反映了城市经济发展对农民进城吸纳能力的不足。我们认为,必须采取措施,引导农民继续向非农产业转移,推进农村现代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