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图书馆保护文化遗产的有效做法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我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多民族文明古国,在民族发展的历程中积累了大量的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来源于民间,是人们在劳动和生活中发展和传承下来。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社会在历史实践中创造的宝贵精神文化宝藏,其保护工作除国家和地方政府以外,主要依赖于地方文化机构和文化事业单位。具有宣传先进文化、保护文化遗产职责的公共图书馆,特别是其地方文献部门,在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担负着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
1、图书馆要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的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专题博物馆或展示中心”,“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要积极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展示。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培养保护意识,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1.1丰富的自然资源。人类文明纵横交错,带我们走向一个又一个新的历史篇章,更为后人留下了璀璨夺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每个民族古老的生命记忆和活态基因,是一个民族文明史上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黑龙江省地处中国最东北,是一个多民族、散杂居的边疆省份。早在距今3—4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此地就有人类活动。先秦时期,这里分布着肃慎、氵岁貊和东胡三大族系的先民。这里有满、朝鲜、回、蒙古、达斡尔、锡伯、鄂伦春、赫哲、鄂温克、柯尔克孜10个世居民族,其中鄂伦春族是黑龙江省独有民族。这些少数民族在历史的长河中繁衍生息,给我们留下了珍贵的可供考察北方民族原始文化形态的“活化石”,为黑龙江省留下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1.2要有健全的启动措施。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于2004年春启动。省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工作委员会及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调研组对全省汉族及少数民族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状况作了散点式调查研究。2006年,黑龙江省“达斡尔族鲁日格勒舞”、“二人转”、“东北大鼓”、“桦皮工艺”、“鱼皮工艺”等9个项目被列入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同年,参加了由国家文化部、财政部、国家文物局等9部委共同主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1],向全国人民展示了黑龙江省民族民间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资源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大量成果。2006年以来,黑龙江省已经确立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近200项。五常东北大鼓等12个项目进入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公示行列。目前全省13个市(地)及5个相关单位共申报了16大类9项省级名录。2008年4月23日,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会议在黑龙江省图书馆举行,为公共图书馆进一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和工作重点[2]。
1.3加大资源采集力度,更全面地保存本地区非物质文化史料。图书馆部门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其首要任务就是尽可能地占有和保存相关资源。这是我们了解、宣传、保护及开展其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的基础。但是,就黑龙江省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作为省级公共图书馆,黑龙江省图书馆之前所占有的资源是不够的。所以,自新馆成立以来,黑龙江省图书馆加大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图书的采集力度。首先与采访部门积极沟通,明确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类文献采集的范围和重点,必要时,派地方文献部门的工作人员写作论文参与采访,亲自挑选文献。其次,密切关注新书出版。黑龙江省图书馆选择了20家有代表性的出版社,长期关注其新书的出版,并将查找到的信息交给采访部门,以便及时采购。对于分批出版且发行量较少的丛书,黑龙江省图书馆长期关注,以免漏采。例如,《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这套系统展现中国民族民间的口头与无形遗产的丛书,其中黑龙江卷的10个分册的出版(1996—2007年)历时11年,黑龙江省图书馆跟踪采访,直至补齐。最后,对于一些出版年代较早的缺藏文献,黑龙江省图书馆通过当地的旧书市场和孔夫子旧书网等途径多方查找补充。经过5年多的时间,逐步完善了馆藏。目前,黑龙江省图书馆地方文献阅览室藏有代表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东北少数民族民间文化类图书近千册,包括理论研究类、民俗风情类、曲艺歌舞类、故事传说类、剪纸绘画类等。这些文献从多方面反映了世居黑龙江的少数民族在这块土地上创造的多姿多彩的精神文明,展现了北方民族在久远的生存历程中真正的社会形态,为宣传和研究黑龙江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最直接的素材,也是公共图书馆保存文化遗产职能的最好体现。
2、突出传播优势,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广大未成年人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作用。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要积极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展示。公共图书馆是全民文化阅读的场所,是传播民族先进文化的课堂,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阵地,不但有强大的文献支持,而且具备现代化的场馆和设备,在软、硬件资源上都具备较好的大众传播条件。所以,笔者认为公共图书馆应该把宣传和介绍地区内的非物质文化作为己任,有计划地组织和举办各种宣传活动,通过主题书展、图片展、文艺表演、讲座、征文等系列活动宣传本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本地区的民族文化。
3、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图书馆的发展需求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公共图书馆宣言》中有这样的表述:加强文化遗产意识,提高文艺鉴赏能力,促进科学成就和科技创新;提供接触各种表演艺术文化展示的机会;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对话,赞赏文化多样性,支持口述传统文化的保存和传播等。图书馆自古以来就是社会知识制度的产物,图书馆的功能是随社会发展、知识总量增长、科学技术发展、社会分工的变化而发展的。图书馆通过自身功能增加与细化,在科技的支持下,在创新理念的实践上,图书馆将通过对非物质文化的采集、整理、保存、交流和传播,扩大功能空间。现代图书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将保存知识记忆、进行文化传播、开展社会教育、开发智力和文化娱乐等功能有机融合,相互补充。
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图书馆不可推卸的责任。一个民族失去了文化本色、失去文化特色、失去文化根基,文化发展和文化交流将无从谈起。图书馆开展此项活动无疑是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注入了新的力量,同时也扩大了图书馆的内涵,有利于延续文化的多样性,又利于增强民族的团结和融合,促进民族的认同感,又利于进行爱国的思想教育,有利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