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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文学与西方文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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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文学与西方文学论文

一、阿拉伯文学与骑士文学

说起阿拉伯文学对欧洲骑士文学的影响,人们很容易想起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的名著《堂吉诃德》。这里有作家本人提供的证据:在小说的第九章里,塞万提斯承认他是以阿拉伯文的著作为蓝本的。虽然这部小说有“骑士文学”的殿军之称,但它显然不属于标准的“骑士文学”。我们这里所要论及的骑士文学仅限于所谓“韵文罗曼司阶段”的诗歌作品。这个阶段的骑士文学又可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12世纪)的作品主要是法国北方行吟诗人的“骑士叙事诗”;后期(13世纪)的作品则主要是法国南方行吟诗人的“骑士抒情诗”。值得注意的是,法国骑士文学这前后两个时期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而引起这些变化的可能恰恰是阿拉伯文学产生影响的结果。然而,这个结论却缺乏直接的文献学证据。更坦白地说,事实上也不可能找到这样的书面证据。因为当我们设想法国南方的普罗旺斯行吟诗人的作品由于受到阿拉伯抒情诗的影响而变得迥然不同于法国北方行吟诗人的作品时,也不能掩盖另一个事实,那就是普罗旺斯的行吟诗人实际上并不懂阿拉伯语,他们连阅读阿拉伯抒情诗译作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因为迄今为止还没有发现阿拉伯文抒情诗被译为欧洲文字的任何证据。所以,无可否认有关阿拉伯抒情诗对普罗旺斯抒情诗的影响问题还是有争议的。不过,争议归争议,不少学者还是认可上述结论的。他们认为,既然无法找到直接的证据,就不能完全排斥间接的证据。例如,当时普罗旺斯抒情诗表现出了以往拉丁世界文学作品中所没有的主题内容,亦即对“骑士之爱”(骑士对已婚贵妇人的爱情和崇拜)与“精神之爱”(超越感官的柏拉图式的爱)的讴歌。而这新的主题内容恰恰来自于阿拉伯人,这是没有多大争议的。按照著名历史学家希提的说法,这类文学主题“早就出现于西班牙,这说明阿拉伯诗歌的特殊贡献”。还有的学者认为,阿拉伯诗歌对欧洲诗坛更为突出的贡献是在形式上提供了以往拉丁诗歌所没有的韵律。众所周知,古希腊和拉丁文诗都是不押韵的。当然,这并非说古希腊诗歌或拉丁诗歌不讲究音乐化。荷马史诗就采用了所谓的“六音步格律”。只是这种“格律”的概念比较泛化,严格说,这不是中国或阿拉伯诗歌意义上的“格律”,而应称作为“音律”。所以,准确地说,拉丁诗歌有音律,但没有韵律(Latinversewasscannedbutnotrhymed)。因此,普罗旺斯的“骑士抒情诗”有严谨的韵律这一点,也可以充当阿拉伯诗歌对欧洲诗坛产生影响的重要证据。不过,这里还存在一个疑问:普罗旺斯的行吟诗人既不懂阿拉伯语,又读不到阿拉伯语诗歌的翻译作品,他们又如何能够受到阿拉伯诗歌的影响呢?实际上,这也不难解释。只要考虑到当时的“外在环境”,就可以认识到中世纪的普罗旺斯地区与穆斯林之间的来往关系一向密切。而且,还应当特别注意到,这种两个地区的文化交流主要采取了“口头传播”的方式,而不是“书面翻译”。口头传播的中介人是懂得多种语言的犹太人和穆扎拉比人(Mozarabs,意为“依照阿拉伯人的方式行事之人”)。另外,对于法国南部的上层社会来说,还有一种中介人就是叫作“琦颜”(qiyan)的阿拉伯歌女,她们经常出现在基督教国家的皇室宫廷,演唱传统的阿拉伯抒情诗歌。据说,当时法国南部阿基坦的年轻的威廉九世(WillianⅨ)就是在这些阿拉伯诗歌声中成长起来的,后来就成为了欧洲语言的第一位抒情诗人。

二、阿拉伯抒情诗与十四行诗

阿拉伯抒情诗与欧洲十四行诗之间的关系是一个争议更大的问题,因为十四行诗的起源至今还没有真正搞清楚。有可靠根据的,只能追溯到意大利。当然,也有学者认为更远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安达卢西亚的“彩诗”和“俚谣”:它们首先对西班牙、法国南方及意大利北方的普罗旺斯游吟诗人产生了影响,然后是意大利诗人率先创作十四行诗。这种说法有一定的历史语言学证据。“十四行诗”的英文和法文名称,都写作sonnet(故旧译“商籁体”),源于意大利语sonétto,而后者又源于普罗旺斯语sonet。但问题是阿拉伯彩诗等对普罗旺斯诗歌的具体影响还不十分清楚,恐怕是出于对地理位置上的靠近以及彩诗等与十四行诗都是多韵诗体这类因素的考虑。另外,我国老辈学者、学贯中西的杨宪益先生曾在1983年发表过《十四行诗,波斯诗人莪默凯延的鲁拜体与唐诗》一文,提出了一种更为大胆的猜想:不但欧洲最早的十四行诗是从阿拉伯人方面传到意大利的,而且其来源还可远溯到中国。他一口气列举了我国唐代大诗人李白的5首“十四行诗”,其中与十四行诗最相像的一首诗是《月下独酌》。这首诗开头是一个八行诗组,用的是一个韵;然后是一个间隔,下面是一个六行诗组,用的是另一尾韵。还有前面的八行诗组又可以分为两个四行诗组;第二个四行诗组是第一个四行诗组的延伸和发展。所以,无论在形式上,还是结构的具体安排上,这首诗完全符合意大利的十四行诗体的规律。这个猜想的证据链上显然有更多的“缺环”。从时间上来说,李白的诗最早,是在8世纪,欧洲出现十四行诗在13世纪,而阿拉伯的彩诗等恰好介于两者之间。所以,这里至少有两大“缺环”:一是阿拉伯把十四行诗传到意大利的证据,另一个是十四行诗从中国传到阿拉伯的证据,两者都是缺失的。因此,从眼下的情况来看,还缺乏条件来进行“影响比较”研究。然而,这并不削弱杨先生猜想的研究价值。它至少向我们提供了进行“平行比较”研究的一个方向。从这个平行的角度来看,中国、阿拉伯和欧洲似乎都有十四行诗。在这里不难找到弥补“阿拉伯缺环”的资料。有位西方学者认为,许多十四行诗很有可能是阿拉伯的“格宰勒”(ghazal),即情诗的变种。一首传统的情诗是由5个到15个对句构成的,典型的是7个对句。而7个对句(每个对句就是两行诗句)的情诗就有可能被认作为是一首十四行诗。笔者按此线索,查阅了仲跻昆教授编译的《阿拉伯古代诗选》,该诗选收了有波斯血统的诗人艾布•努瓦斯(AbūNuwās,762年~813年)的诗作34首,其中有4首情诗就颇像十四行诗。这里仍不免使人联想到欧洲的十四行诗,因为后者从内容上来看也确实大多是情诗,故又有“爱情十四行诗”(lovesonnet)之称。这难道又是巧合吗,而且,这类情诗的内容最初反映的恰恰是中世纪的“骑士之爱”。加之“十四行诗”的名称又源自于普罗旺斯语,这一切似乎都暗示着它与普罗旺斯的“骑士抒情诗”有某种渊源关系。不过这已超出笔者的专业范围,还得有赖于治欧洲文学史的专家(特别是法国文学史的专家)去考证了。

三、问题难解的症结

我们从一开始就坦率地承认,阿拉伯文学对欧洲文学的影响问题至今仍有争议,一时还难以定论。问题难解的症结在哪里呢,从表面上看,似乎是首先在于文献学证据的缺失。历史考证需要的文献资料往往因为年代久远而变得稀缺,这是在所难免的。只要确实存在这样的书面资料,就应当想方设法去挖掘。可是明知不可能存在这样的书面资料,又拒绝任何间接证明的资料,那就另当别论了。笔者以为我们所面临的就是这样一种窘况。造成此种窘况的根本原因还在于人们的某种意识形态。毋庸讳言,西方人对阿拉伯人不友好的成见由来已久。早在11世纪开始的“十字军东征”就已暴露无遗,至今依然如故。这里所说的“西方人”,当然不是指西方人的全部,但说“多数西方人”也不为过。因为他们往往对阿拉伯人及其文化缺乏真正的了解,多多少少有点“反阿拉伯”情绪也在所难免。只是政治家往往表现得非常极端,他们习惯于将阿拉伯人“妖魔化”,以便进一步在民众中煽动“反阿拉伯”情绪。这已成为公开的秘密,不必多言了。相反,人们往往容易忽视西方学术界的“反阿拉伯”情绪,这也同样由来已久,只是学者与政治家的表现不同罢了。有些学者更多地倾向于将阿拉伯人“侏儒化”,顽固地主张阿拉伯人不可能做出任何真正伟大的贡献,作出这样贡献的只可能是西方人。正如一位西方学者指出的,“文艺复兴时期和之后的学者,从启蒙运动到当今时代,都有这样一种倾向:他们不承认穆斯林所做的贡献,认为西方世界的思想与古希腊的思想一脉相承”。因此,只要我们的学者不是故意将阿拉伯人“侏儒化”,就不难承认阿拉伯诗歌对欧洲诗歌产生实际影响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作者:周放单位:上海外国语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