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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社会又充斥着极端种族主义思想和狂热清教主义思想。此外,南方人还要背负着沉重的历史和家庭的重负。生活在这样一个荒诞、异己的世界里的南方人身心受到束缚,心灵遭到异化。特别是有黑人血统的人,始终处在被歧视、被排斥的地位中。在当时种族歧视盛行的南方社会,“哪怕祖上有一滴‘黑人’的血液,就使一个人成了黑人。”[2]生活在这样的社会里,乔•克里斯默斯的一生充满矛盾与痛苦。在乔出生前,他的父亲就因被认为有黑人血统而被外祖父海因斯杀害。海因斯是当时美国南方极端种族主义者的代表,他怀疑乔的父亲有黑人血统,就毫不犹豫地将他枪杀,并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女儿即乔的母亲在难产中慢慢死去而持枪阻止家人去请医生救她。他将出生不久的乔丢弃在一家孤儿院门口,放弃了适合自己的工作,在孤儿院担任看门人,目的只是盯着乔,并告诉其他孩子乔有黑人血统,教唆其他小孩叫他“黑鬼”,孤立他、远离他。于是,从记事起黑人的阴影就一直追随着乔,笼罩着他,影响着他的思想和生活。在他人歧视的目光下,他感到惊恐、自卑、压抑,而且这种压抑的心理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愈加严重。后来,当他的情人乔安娜试图让他承认他的黑人身份时,出于对黑人身份的恐惧与排斥,他杀了乔安娜。乔也因此被白人种族主义者追杀,最终结束了自己荒诞的生存。人生的异化存在主义者指出,“异化作为一个哲学概念,主要指主体在一定的发展阶段上分裂出其对立面,变成与主体相异的、外在的、对立的力量。”[3]生活在种族观念极强的南方,乔逐渐接受了白人至上的种族主义思想。然而,这种思想却更加使他无法忍受自己有着白人的面孔与体肤,而体内却可能流有黑人血液。这种身份的不确定性使得乔的内心充满不安与矛盾,人生被彻底异化。他以冷漠敌对的态度对待周围的人,他的养母出于关爱给他端来食物,他故意将所有的食物掀翻在地。养父想把他培养成一个清教徒,他以一种宁死不屈的态度进行抵制。当他跟白人生活在一起时,体内潜在的黑人血统让他感觉不安,根本无法融入白人世界。当他试图跟黑人生活在一起时,他体内的白人血液和白人至上的思想使他无法容忍黑人的“气味”。他对那些称他为白人的黑人大打出手。却故意向白人透露他可能存在的白人血统,挑逗白人骂他是“黑鬼”。他无法弄清楚自己的身份,无法控制内心的纠结,不断游走于“白与黑”之间,内心极度孤独与迷茫,承受着痛苦的心理煎熬。于是,他异化的人生充斥着冷漠、与无数女性的淫乱、暴力倾向和自虐行为。“当个人与社会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时,这种个人是被对象化了的失去了个性的、受他人和社会约束的个人,是一种被他人、集体或社会所吞没的个人。”[3]生活在白人至上的社会里,主人公乔无法漠视种族主义,无法坦然面对自己身上可能存在的黑人血统,只是沉浸于寻求身份的不安中,所以,他短暂的33年人生是被种族偏见所异化的一生。他的身份寻求之旅,他内心的不安,他的自虐行为和暴力倾向都是他被异化的表现。
自由选择
“存在先于本质”是以萨特为代表的存在主义哲学所提出的第一原则,认为人最初来到世界上时是一种单纯的主观存在,没有什么本质,只是在此后,人按照自己的意愿造就了本质等一切特性。也就是说,人的一切特性并非与生俱来的,而是在存在中形成的,是作为自由的人按照的意愿创造的。人的存在意味着人的自由、人的行动和人的选择。通过自由选择,人能根据自己的意向不断地否定自己并超越自己,从而使自己获得本质、价值和意义。在被麦克伊琴夫妇收养后,乔•克里斯默斯本可以选择过正常人的生活,因为只要他不说,没有人知道他身上可能有黑人血统,但他却没法控制内心的不安,始终纠结于自己身份的模糊性。他错误地选择将他的身份等同于自我本质,认为只有先确认自己的身份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才能立足于社会。18岁时,他用椅子砸倒养父离家出走,一方面是出于对养父的不满,另一方面,他想通过寻求之旅弄清自己的身份。然而,他没有意识到从他开始寻找自己身份的那一刻起,他便陷入一个无法爬出的绝望的深渊中。他想要弄清自己到底是黑人还是白人的努力是徒劳的。他的思想和行为始终深陷于两种互不相溶的血统的对抗中,他的身份寻求之旅反倒加速了社会对他的异化过程。长达十五年的流浪生活是荒淫、堕落的。他走南闯北,干过许多工作,同许多不同肤色的女人鬼混过。潜在的黑人血液的不安始终折磨着他。出于内心的迷茫、无助与愤怒,他干了许多坏事,通过伤害别人或者被别人伤害来感知自己的存在。“他影子一样漂游不定的行踪和自虐的气质,他外表的冷漠与意志力,他与女人亲近后又有意地疏远,甚至连他最后的凶杀暴力,其实都是他努力逃避自身的模糊,拼命追求身份的表现。”[4]他没有意识到从他出生那刻起,他首先是作为一个真实的人存在于社会,自我的本质应该靠自己的自由意志来选择,而不在于他是白人还是黑人。所以,他的悲剧不在于他因为潜在的黑人血统而遭受到外界的歧视和迫害,而在于他的内心深处对黑人身份的厌恶和对白人生活的向往,在于他将选择自我本质的自由权利过渡给了社会上存在的种族主义思想。乔在杀死了情人乔安娜后逃亡的过程中,逐渐意识到自己过去的岁月始终是在一个怪圈里绕,自己一生所追求的东西毫无意义。他心中的矛盾和纠结慢慢趋于平静,逐渐接受了自己的黑人身份,对自己一生对身份的探寻作出了最后的定位。内心趋于平静后,他不再对他人抱有敌意,也不再伤害无辜的人。存在主义哲学强调人只有在选择中才能获得自由,而且要对自己的选择承担责任。在生命的最后阶段,乔选择勇敢地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准备好接受杀人应受到的惩罚。他不再逃避,而是理了发,修了面,换上新衣服,从容地走在大街上,任由那些狂热的种族主义者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而没有开枪还击。他以死亡的方式结束了自己一生痛苦的追寻和荒诞的生存。虽然结局很悲惨,但我们可以看出,“克里斯默斯在选择死亡中获得了内心的宁静与自由,他选择了死亡就选择了对过去的全盘否定,选择了一种新的希望。”[5]
与他人的关系
萨特在著名的剧本《密室》中借剧中人之口说了一句震聋发聩的话:“地狱,就是他人。”这句话表述了萨特存在主义哲学思想的一个重要概念——他人。在萨特看来,生活在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在与他人的关系中试图保持自己的主体地位,都想将别人当作自己的支配对象。这样一来,人与他人之间的关系就变成“奴役与被奴役的关系”。人为了保持自己的自由,就要否定或限制他人的自由。因此,个人自由与他人自由总是处于彼此对立和冲突之中。人与人之间充满了戒备、倾轧、欺瞒与指责的关系,这使得人类的现实生活境遇甚至比真正的地狱更悲惨。纵观《八月之光》中的乔•克里斯默斯一生的人际关系,他与周围他人的关系基本总是处于冷漠、不信任和敌对的状态。乔和残忍的种族主义者外祖父海因斯之间是监视与被监视的关系。在孤儿院,由于海因斯的教唆,从小乔就被其他小孩叫做“黑鬼”,受到孤立与歧视。他因无意间发现了孤儿园营养师的苟且之事,受到营养师的排挤,并在其暗中使力的作用下被送出孤儿院。他与养父麦克伊琴之间的关系建立在打骂与反抗之上。养父想将他培养成一名虔诚的清教徒,却以不近人情的鞭打方式教育他,强迫他背诵《教义问答手册》。乔任由养父用鞭子抽他,脸上没有丝毫的颤动,还将手册放在马厩的地上,以示不满及对上帝的藐视。他对养父的不满与愤恨随着年龄的增大而与日俱增,直到最终用椅子砸倒养父,离家出走。他对养母的态度更是绝情,虽然养母对他视为己出,为他端上饭菜,为他打来洗脚水,替他挡鞭子,在他做了错事后替他撒谎隐瞒,将自己省吃俭用积攒下的私房钱送给他,他非但不领情,反而对此感到憎恨和厌恶。他悲惨的身世使得他的内心扭曲变态,无法感受他人的善意。女招待博比是乔•克里斯默斯的初恋情人,乔对她的情感充满懵懂少年对爱情的憧憬与渴望,而她只是个暗娼,当乔打伤养父,拿着养母的私房钱来找她一起私奔时,她不仅将他羞辱、痛骂了一通,还叫人将他打倒在地,弃他而去。由此,乔对人间温情的向往消失殆尽。乔安娜是乔人生中的另外一个重要人物,是乔在流浪过程中偶遇的情人。乔安娜是个坚定的废奴主义者,因为其与黑人的特殊关系以及对黑人的同情与帮助使得她被当地的白人完全孤立开来。乔到来之时,她虽然40多岁,仍孑然一身。当乔强暴她时,她先是极力抵抗,然后屈服了。体验到男女之情的快乐后,她那长期被清教主义和孤独生活所压抑的欲望像火山一样爆发出来,乔和她的关系是肉体上的相互需求。她为乔提供住所和饮食,要求他承认自己的黑人身份,去黑人学校学习,做自己的助手。这一切都被乔看成是对自己的控制与占有,违背了他的意愿,所以乔在盛怒之下杀死了她,并因此被白人种族主义者追杀。悲惨的身世与痛苦的经历使得乔的性格异常孤僻冷漠,缺少对他人最起码的信任,很难与他人建立起友好、亲密的关系,一生都生活在孤独、冷漠和无情中。
结语
在《八月之光》中,福克纳正是通过主人公乔•克里斯默斯对生活的悲剧性体验形象地阐述了存在主义有关荒谬、异化、自由选择以及与他人的关系等重要哲学概念。通过主人公荒谬、异化的生存现状,作者在刻意表现南方现代社会中人们荒诞的生存状态及混乱的思维状态,探索人的内心世界和心理感受,并对整个人类的存在价值和存在意义进行思考。作者通过乔的悲惨人生提醒现实生活中的人们要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要以正确的态度选择生活的方式,要积极融入社会,肩负起对自己和他人的责任,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价值,才是真正有意义的存在。
作者:郭爱云单位:西安财经学院公共外语教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