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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文社科领域,“批评”显然不是取其字面的普通意义,在“吹毛求疵”,而是有着相对比较严格的定义。这种定义的规约,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批评”术语在人文社科领域的“形式范畴化”与“意义范畴化”。顺其也就有了“文学批评”,甚至更为细化的分支,“文学修辞批评”。不仅如此,语言学、艺术学等都有相关的“批评”研究,如“批评语言学”等。依据澳大利亚悉尼大学马丁教授的观点,“批评”是种评价(appraisal)。又可称之为“三特”理论,即在特定的视角下,针对特定的对象,依据特定的标准进行评价。特定的视角有诸多选择,如逻辑、美学、文化、伦理等,非一言可以概之;当论及人文领域的“标准”话题,首先它是种规约,这种规约本身又形成于约定俗成,如基于某社团的历史或文化等,因此,本质上的人文“标准”又是相对的。特定的对象,可为人,可为事,也可为媒介。若以文学域为例,可以为作者,也可为读者,更可以只针对作者生产的文本。因此,概述之,文学修辞批评是以修辞为视角而进行的文学批评。类似的观点,高万云(2007)、泓峻(2004)皆撰文阐释过。文章认为,文学作品的意义与效果,需通过“语言”媒介生产,以文本研读为基础,最后升格为社会批评、文化批评,这在文学修辞批评中应作以重点强调。若对文学作品批评只是泛泛而谈,则失去其应有之意,甚至丢掉宝贵的学术品质。
二、文学修辞批评近当代史的纵观特征
若以微观与宏观的两极化来定义,宏观或广义上的文学批评,个体在文学作品阅读过程,或阅读行为终结后,由阅读的文本而触发的评价,包括感想、判断等,都可视为文学批评。若从微观或狭义上而言,文学作品的评价则要力求客观与精确。这种学术活动,既可以针对某一具体文本,也可为一系列,即与某既定文本有“互文性”的文本。这时,文学理论或观念的选择支撑就变得举足轻重,关键字眼落在了“学术性”。批评理论的选择也就是批评视角与批评手法的选择。论及批评手法,西方近当代文学承受过比较流行的,当属社会批评、意识形态及文化批评。从宏观切入,从宏观着眼,从宏观入手,对文学作品进行评价的操作,是这些手法的共有之处。坦诚地讲,宏观视野下的文学作品审视,有其过人之处,即透过现象,直取本质,对文学作品的认知可以直接由感性而上升为理性。这种审读,留下的,是对原文本折射出来的哲理、现实最佳的评价。然而,事物总有两面性。宏观文学批评对原文本内容的脱离,及对原文本渗透出的美学意蕴的漠视,也是其短视之处。美学是个体阅读过程中情感触发的火线,而美学的接收,又离不开语言技术手段及语篇结构的分析,只有以此为保障,文学文本或文学语篇,其概念意义、社会意义、文化意义等语言表达效果的生成机制,方能为作为读者的个体所捕捉。可以断言的是,文学修辞批评既注重了文本表达的意义与效果,即作为产品的文本效应,也揭示了这种效果与意义生产的过程或机制。从这种意义上而言,文学修辞批评可视为一种微观近距离下的文学批评。论述至此,有必要对这种文学批评手法的必要性做进一步的阐释。杰姆逊,作为美国后现代主义理论的倡导者,曾经直言,个体对既定文本的接受,有层次之分。即描述层、分析层和价值判断层。所谓描述层,是指文本以语言为媒介,带给阅读者的经验认知,甚至身临其境般体验作者生产文本时,字里行间的某种快感。分析层面,则意图打开文本构造的神秘,包括了文本生产的理论支撑与手法。这个过程,逻辑思维占了很大的比重。而最后一层,也是文本分析最为高级的一层,当属对阅读文本的价值评判。如一般意义上的划分,保守抑或激进,有意义与否等。文章认为,修辞批评应属于第二层面,即杰姆逊理论中的“分析层”,也是意识形态、社会批评等第三层面价值评判的根基。这就是文学修辞批评在文学批评中的不可或缺,也是避免与其他手法冲突的过人之处。可以这样推理,语言解读衍生文本解读,并催生社会及文化解读,程度可谓逐级攀升。确认这个过程,会让文学修辞批评的结论言之凿凿,从而使学术性的文学批评客观性、说服性得以保证。反之,缺乏具体文本分析的文学批评,其主观性可见一斑,更难免落入“形而上”的思辨窠臼之中,或许也可能意味隽永,但总有一种漫无边际之感。
文学批评的最低标准,或通俗地称为合格的前提,在周国平(1999)看来,可从下列几处入手。其一,批评者阐释与评判的动机,首先缘于自身对待评价文本的兴趣。这种愿望是激发的,而非完全自发的,即待评价的文本本身是外界刺激物,是施为者,令批评者产生了进行评判的冲动。这种冲动的迫切,不是出于对某种文学理论的应用。换言之,批评者无可厚非地首先是某个文本的消费者。其二,批评者自身的能力定向。他并非一名普通读者,而应是巴赫金笔下的高级阐释者,具有文学或艺术上的内在修为,具有一定程度的鉴赏力与判断力。在描述其评判之际,对文本要有一定程度的把握与见解,知道自身的评判要把“钢”应用到哪块“刃”上。这个过程,当然要有学术性理论的支撑。概括地讲,周先生的观点认为,真正的批评家需具备的两大基本素质,首先要为待评价的文本所吸引,并对其有热情感。其二,批评者本身需有审美感、鉴赏力。若不具备这两个基本条件,可以想象的是,一个不喜欢阅读文本的“批评者”以何资格去评判文本?文本不仅是评判对象,也是依据,或是批评阐释的发端。道理虽浅显,却又易于忽视。
以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为时间点,基于这样的考虑,西方文学修辞批评出现了几点显著的特征。其一,批评家理论试验意图明显,即凭借国外某种文学批评的形式主义理论来评判文学作品。在文中分析阐释的,不是原作者创作的描述,也不是作者自身主观性的思想追求,而是在马原作品中体现出来的文学叙事及语言问题,是典型的对文学文本的解构主义,打破了传统文学批评中的“作者中心论”。其二,文学修辞批评的视角愈加开拓,方向也更加细化明晰。传统文学修辞批评一直囿于语篇结构、语言特色等分析,但在80年代中期及以后,文本性的修辞评判,以一种新鲜的血液,融入到此行列中来。叙事分析这一修辞视角,是这一先锋代表。变化的对比性在于,新颖的叙事分析不仅出现在新潮的文学创作中,即使采用传统叙事手法的文学文本,也在运用这一先锋理论。
三、文学修辞批评的价值与趋向
先审美,再阐释修辞意义,这种基于修辞学原理的认知过程,常被视为修辞解读。传统文学批评界比较一致的声音是,文本接受是对作品的逆向还原。但正如谭学纯(2000)教授所言,接受又有程度区分,不仅有等值接受,还有减值、增值和改值接受。因此,事情远未有想当然之简单。正如一款产品,如果只是上市,但却永无消费,与废物无异,产生不了任何价值。因此,文章认为,文学文本的真正创作终点,应以文学批评者的创造性接受为标志。文学文本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应当有某种“预先契约”,即作者生产时会有预设的读者群,而批评者进行文本解读时,又尽可能吻合贴近作者原创主旨,这种“主体间性”就是一种隐性的“契约”约束。修辞,作为一种创作与批评的手法,在这份隐性“契约”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也唯有如此,文本才会产生其应有的效果与意义,否则,借助语言媒介的交流,就形同虚设。具体而言,文学文本的修辞解读就是力求文本意义的各种可能,包括了文学文本的实指与虚指、单指与复指、他指与自指等。因此,文学修辞批评的理论或应用价值其中之一,文章认为,应是对修辞本性的哲学反思,将修辞视为话语实践,对真理的认知和体现,更有助于人们重新认识文学及文学与语言学的跨学科问题。
文学修辞批评的研究视野应有跨学科的开拓。文学本身既是语言建构,也是修辞审美,更彰显了创作主体的辛勤。文学创作的过程,首要遵循语言学的理论规范与指导,又在规约中体现能动,寻求突破。所谓文学批评的跨学科解读,需要的不仅仅是语言学理论和文学理论的融合,还应有更多的学科理论作支撑基础,只有具备如此广袤的视野,中国文学修辞批评才能彰显自己的特色。然而,语言学界偏重修辞技巧,文学界青睐修辞诗学,却是中国当代学术走向学科分化的趋势。有充分的理由可以相信,二者的优势相长,必然蕴涵学科融合的可能性。但催人反思的是,响亮口号的背后,往往是实践的匮乏。
作者:耿维峰单位:东北电力大学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