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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艺术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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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艺术构造

一、书法中的意象表达及其艺术构造性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序》说:“书者,如也(或若也、或也)”。如什么呢?兹摘梁武帝萧衍《古今书人优劣评》数则:“钟繇书如云鹄游天,群鸿戏海”;“王羲之书字势雄逸,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蔡邕书骨气洞达,爽爽如有神力”;“韦诞书如龙威虎振,剑拔弩张”;“萧子云书如危峰阻日,孤松一枝”;“索靖书如飘风忽举,鸷鸟乍飞……”[1]81-82康有为《广艺舟双楫·碑评》曰:“《爨龙颜》若轩辕古圣,端冕垂裳。《石门颂》若瑶岛散仙,骖鸾跨鹤。……《元燮造象》如长戟修矛,盘马自喜。《曹子建碑》如大刀阔斧,斫阵无前。”[2]822-823汉蔡邕在《笔论》中说:“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3]6元郑杓认为蔡邕的“象”就是“意象”。姜澄清先生也认为这指的是“创作者心中应存其意象”[4]71。“形者象也,势者意也。”韩玉涛先生对书之势做如是说:“势就是风骨,势就是境界,势就是意象”[5]110。由“书——如——象(像)——意象”的逻辑推演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书者,如也,如意象也。

书法之所以具有意象性首先在于其载体——汉字本身的象形性特征。我们知道,汉字是由图像符号转化而来的,在早期的书法作品如甲骨文和金文中,还能隐约看到古人造字的图画性特点。但若据此认为书法意象性仅由汉字的象形特征决定就不够全面了。裘锡圭先生在《文字学概要》指出“由象形变为不象形,是字体演变过程中最容易觉察到的变化。在整个古文字阶段里,汉字的象形程度不断降低。古文字所使用的字符,本来大都很像图形。古人为了书写的方便,把它们逐渐改变成用比较平直的线条构成的、象形程度较低的符号,这可以称为‘线条化’。”[6]28公认的最具表现力的书法形式则是最为简化的行书、草书,这也说明了书法的意象绝不仅是状物拟态的模仿,应该有更深层次的内涵。而作为意象性另一端的“意”也并非文字本身的释义。举例来说明,中国的文字书写具有双重意象。第一层意象是对事物的写征意象,属字的本意。如“劓”,《说文》云:“刑鼻也,从刀。”这是相当古老的一种鼻刑,刑始于兵,这种酷刑应是古老的征战中以割鼻报功演变而来。“劓”字的本意,给人是一种残酷的意象。然而作为书法书写出来的“劓”字,其字形的另一层意象则可以让人感觉到,左右偏旁的繁简疏密之间,就像一老一少相持而立,相安和谐。而书法的艺术意象就在于这第二层意象,这是书法艺术的象外之意象。文字书写之所以上升为书法艺术,是这第二层意象性在起决定作用。

可以看出,书法意象不是由汉字本身的象形性和表意性单独构成的,而应是一个多角度,多层次的构造结果。即是说书法意象是由创作者的主体投射,书写过程中的形式表达和欣赏者的联想和对作品背景的反观共同构成的。正如杨小清先生所说的“艺术虽不是客观的,但也不是主观的。艺术是‘类’的客体主观性在AB投射中由C的‘虚化’规则定位的,这是艺术存在的极其重要的属性。”[7]41书法意象正是这样通过作者、作品、欣赏者三位一体共同构造,并受时代审美趋向和艺术规则影响而形成的。所以书法意象的形成不是死板的、具体的,而是变化的、虚化的,是在特定的时空范围内由主客观相互交汇作用产生的审美体验。

二、书法意象表达的逻辑指向

既然把书法意象的形成看做主客体双方共同构成的审美过程,可以将书法意象表达的逻辑指向归结为以下几点:

1.立象以尽意,得意而忘象的内蕴

中国书法以“意象”论书的文化渊源可以追溯到《易》学思想和道学精神上。《周易·系辞》说:“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道德经》的第二十一章上说:“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作为表意、表象的文字其文化指向是最初的意,作为表现文字美的书法恰恰通过合理的表达将这种美表现出来了。

古典书论中,最早将“意象”二字并提的是唐开元时期的书法理论家张怀瓘,他在《文字论》中说道:“探文墨之妙有,索万物之元精。以筋骨立形,以神情润色。虽迹在尘壤,而志出云霄。灵变无常,务于飞动。或若擒虎豹,有强梁拿攫之形;执蛟螭,见蚴蟉盘旋之势。探彼意象,如此规模。忽若电飞,或疑星坠,气势生乎流便,精魄出于锋芒,如观之,欲其骇目惊心,肃然凛然,殊可畏也。”[8]211他认为以翰墨构成的筋骨神情,足以体现万物之精魄,已将书法的意象表现性表达得相当完整。清代刘熙载在《艺概·书概》一文之首指明“象”与“意”的关系:“圣人作《易》,立象以尽意;意,先天,书之本也。象,后天,书之用也。”应当指出,书法中如“万岁枯藤”、“千里阵云”之类的自然物象,不是再现自然物之形,而是自然物象意态美的写征。亦是说,书法表现的是自然客体的情趣。可见,书法中象有可见之象,如笔墨线条的特征;有不可见之象,即通过可见的笔墨在特定语境和条件下以联想、通感的方式生成的象外之象。意,则书法所表现出作者的主观情绪、神情和意志。书者的心情、情趣不可能直截了当或者一目了然地展示给欣赏者,而是通过艺术作品之象来“暗示”书者之“意”。意象二字一隐一显,一本一用,概括得完整而精准,成为书法创作和赏评的基本要求和方法。

2.书法意象的自然取向

晋卫夫人的《笔阵图》,其中将汉字基本笔画以自然物态之象表述出来,如横似“千里阵云,隐隐然其实有形”,点如“高峰坠石,磕磕然实如崩也”,其他如“陆断犀象”、“百钧弩发”、“万岁枯藤”、“崩浪雷奔”、“劲弩筋节”,均是以自然之象比拟书法,成为后世书法理论的一大特色。唐李嗣真在《书后品》中评价王羲之书法时写道:王右军“正体如阴阳四时,寒暑调畅,岩廊宏敞,簪裾肃穆。其声鸣也,则铿锵金石;其芬郁也,则氤氲兰麝”;其草行杂体“如清风出袖,明月入怀,瑾瑜烂而五色,黼绣摛其七采”;其飞白体“犹夫雾觳卷舒,烟空照灼,长剑耿介而倚天,劲矢超腾而无地”,“又如松岩点黛,蓊郁而起朝云;飞泉漱玉,洒散而成暮雨……”[9]135这其中“有天时意象,有景观意象,有人物意象,有色彩意象,有声音意象,有香味意象,有肤觉意象……”[10]115-116书法作为艺术表现形式必然是人类追求自由,渴望窥见自然变化奥秘的手段,因此以自然之象喻书或是由书想到自然之象,都如马克思所说是“对自我本质力量的确认”的表现。

3.书法意象的人文取向

“若而书也,修短合度,轻重协衡,阴阳得宜,刚柔互济。犹世之论相者,不肥不瘦,不长不短,为端美也……瘦而露骨,肥而露肉,不以为佳;瘦不露骨,肥不露肉,乃为尚也。”[11]313骨肉、筋骨、肥瘦等是人们最初用人体意象类比论书的范畴,也是常见的方法,如“颜筋柳骨”是也。书法中人的意象美,也在由表象到内在的发展。由此推及杨雄的“书,心画也。”三国钟繇《笔法》:“笔迹者,界也;流美者,人也。”书法美的赏鉴本身就体现了古人对自己身体的认可与欣赏,正如黑格尔在《美学》中说:“自然美的顶峰是动物的生命美。而最高级的动物美正是人类形体的优美。”[12]188对由人创造出的文字以美的形式表达出来的书法给以人体美的类比不能不说是古人确认自我的自信显现。

书法意象的人文取向还表现在人的气质品味由书法作品中的反观。姜夔说:“自然长者如秀整之士,短者如精悍之徒,瘦者如山泽之癯,肥者如贵游之子,劲者如武夫,媚者如美女,攲斜如醉仙,端楷如贤士。”[13]393梁武帝《古今书人优劣评》觉得:王僧虔书如王谢子弟,奕奕有一种风流气骨;萧子云书,心胸猛烈,锋刃难当;羊欣书如婢作夫人,羞涩不真;袁崧书如深山道士,见人退缩……

三、书法意象的构造过程

1.创造过程中的意象构造

首先是意在笔先的构思过程,王羲之所谓“意在笔先”的“意”,“并不是指某种抽象的道理,而是指具有艺术完整性的构思成果,也就是在形象、理性和感情相统一基础上所构想的具有完整性的艺术形象”[14]290。作者在创作之前一定会对作品的整体风格、技法选择、气势风韵等作出一个全面的构想,在脑中形成一个整体化的形式,并在纸上臆想出结果。然后是创作过程中的具体操作,不谈具体技法,从空间构成上看,主要是对空间块面的分割。如果把书法创作看作用黑色的颜料在白纸上作画的话,整个书写过程就是以长短、粗细、浓淡不同的黑色线条将白纸空间块面分割开来,造成疏朗、紧密、浑圆、尖峭的不同空间块面,这种黑白对比的空间构成是形成书法意象的物质形式,对于审美意象的生成有着重要作用。最后是创作过程中的调整、安排,这可以分为创作中和创作后两个阶段。创作中的调整主要指对章法构成的安排,这其中涉及阴阳、刚柔、动静、疏密、巧拙、浓枯、畅涩等一系列对立风格技法的调和、转换。其目的是要达到古人所说的中和的审美要求。创作后的调整是指物化形态的变换、调变,如纸质书作的装裱、石刻、木刻等,这些形态转换对书法表现效果将会产生新的作用,如装裱产生的立体化效果,挂于壁上的可视效果,石刻的凹凸效果,经风雨残蚀的金石(这是非主观性的,但其拓本可以算作再创作的作品)效果都将对书法意象的生成造成影响。

经由以上几个步骤,书法作品被创作出来,它的物化形态之中蕴涵着作者及其所处时代、社会的风格特征与审美取向,这些都将沉淀为书法意象的内质,伴随着欣赏者的发掘而显现为艺术化的意象。

2.欣赏过程中的意象构成

普通欣赏者面对一件书法作品首先想到的是它的内容,即它用文字表达的那些词句是什么。这是不为专业鉴赏家和书法家本身所肯定的,因为书法不是写字。虽然在古代相当长的时期内,书法的实用性与艺术性是不分的,但这并不能说明古人欣赏书法是从实用性角度出发的,否则为何成篇累牍的书论以形象化的词句赞美书艺,而没有哪个称某位书家书写清楚、工整,便于识别。事实上到了文字成熟以后,书家们所孜孜以求的恰是突破篆隶那种对称、规范的书写风格,因而行草书成为最便于表达书法家个性风格的书体,过于规范缺少变化的书写则动辄被给以“如排印板”、“状如算子”的诟病。可见欣赏者首先应关注的应该是形式而不是内容。

对于书法作品的形式欣赏是一个由总到分再由分到总的过程。先是整体观照,可以见到所书作品的大小,是何书体,字数多少,风格特征,这一步骤能使我们得出整体的评价,即书作是刚是柔,是雄强是秀俊,在心中生成或威武将军或罗绮美人的人格形象;或雷霆闪电或微风拂柳的心理感受。接下来细赏作品,可以见到字的大小对比,长短安排,虚实映衬,方圆变化,浓枯调和,章法上的起承转合,疏密穿插……这一过程具有历时性,如同欣赏音乐和舞蹈,当音符传至鼓膜,动作映入眼帘,触动心灵,唤起美感,但前一音节与动作将不再复现,仅是作为完整作品的一个环节和作品本身不可分割。这时的欣赏者看到的将是流动的意象显现,或如壮士扼腕,或如美人含羞,或如狮子搏象、或如鹤游碧霄,总之作品随欣赏者活了起来。最后还是会进行统观式的赏析,但这时的观照不同于最开始的,经过前两个程序的欣赏者已被作品的艺术魅力所带动、感染,不自觉地将那一系列美的感受回味,回头再来看作品,真是满纸活物,无需通过目光的移转整幅作品已动了起来。当然受欣赏者文化修养、见识阅历等因素的影响,每位欣赏者的构造结果不会完全相同。但可以共通的是通过联想与通感对书作中的自然物象特征与人自身生命力量的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