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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歌唱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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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歌唱技巧

摘要:歌唱活动是意识和肌体的双重活动,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因此歌唱训练的根本就是不断地改变学生的声音概念,在这过程中,意识是发生作用的。所以我们必须先教学生思考,让他们学会在思考中歌唱。通过培养学生敏锐的听觉和想象力来使他们树立正确的声音形象,最后使他们达到演唱自如的艺术境界。

关键词:声音形象意识听觉

歌唱者使用他的发声器官和身体机能活动,把一个个音符转化为美妙的声音,在这个转化过程中,构成“乐器”的各个歌唱机能恰当地组合,形成发声器官自动就位和协调平衡的活动状态。这种“制造乐器”和“使用乐器”的过程并非仅仅是某一肌肉的活动,而是意识概念或声音形象的全面反应。因此,嗓音投射可以说是由歌唱者的想象力即声音形象来支配的。本文试就如何建立正确的声音形象的问题,谈一些体会。

一、声音形象的概念

形象,一般指具体事物,而文学艺术的形象是“人们从审美理想的立场出发,根据现实生活各种现象加以艺术概括所创造出来的具有一定思想内容和艺术感染力的生活图画”。从这个意义上讲,笔者认为,声音形象是在探索鲜明的声音和回声的实践活动中,在非理性的和无意识的状态下,通过理性的意识和精神上的再创造,以科学技能和智慧听觉来调解产生出来的声音客体的实际效果。

我们知道,嗓音并非仅仅是发声体的机能活动,它是声音的形象,是通过身体上的各种渠道的调动投射出的供人们辨听、欣赏的声音艺术空间的效果。

二、正确声音形象的构成

声音:我们预期塑造出的形象,其声音应当是优美、丰富而又柔软的,既响亮又有润泽的,正确而理想的声音。

共鸣:我们阐述的共鸣是指高位置的头腔共鸣,其共鸣点很集中,像针尖一样,而且声音富于穿透力,但又感觉不太响。

气息:好的声音形象是一定要有呼吸支持的。要用劲、不漏气、不费力、气很长,要有一种气永远用不完似的感觉。

喉咙:要达到声音形象的理想境界,必须在歌唱时打开喉咙,咽腔绷紧成共鸣管道,具体说就是抬软腭、下喉头,像半打哈欠状。

三、声音形象在歌唱中的作用

笔者以为,好的声音概念是非常重要的,教唱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改变学生的声音概念,教唱的全过程也就是不断改变学生声音概念的过程。

歌唱,作为一门纯粹的听觉艺术,以它的“非空间造型性”“非语文性”抽象的特征,使歌唱的实践性认识功能受到制约,使概念、判断、推理等逻辑思维显得无能为力。在这种情形下,只有唤起非听觉的体验,即音乐声音形象化的联想,才使这种“神秘信息”的传递成为可能,从而把不可言传之情付诸语言,把不可见的声音美感付诸形象化的听觉。通过形象的描述作为中介,去接近声乐艺术的本质。

四、声音形象的把握

要塑造出理想的声音形象,就必须把所有的歌唱活动看作意识和机体的双重活动,我们要坚信,意识在身体的各种活动的控制和配合方面的统治力。关于这方面,笔者想从声音形象确立过程中的形象与活动的关系来论述。

1.意识与声音形象

艺术性歌唱是由歌唱者演唱时心中的想法和概念来支配的,一个人怎么想的,他就怎么唱。这从根本上来说,“发出声音的是意识,而不是嗓音”。因此,既然声音总是追随思想而动,只有想得美好,你才能唱得美好。所以我们必须认识到:歌唱是高级心理活动现象之一,与其说是用喉部来歌唱,不如说是用智慧来唱歌。

笔者认为,声音必须在想象中或在内心中听到,而不是从身体上感觉到。所以,我们在教学中应当启发学生多思考。要把学生的意识坚定地集中在所希望发出的理想的科学的声音上。用心塑造形象,使学生的精力直接用到已准备好接受工作的嗓音渠道中去,并反复地回到这个形象上。要有耐心地、坚持不懈地集中在这个形象上,直到从意识的控制中获得解放,从自然状态进入必然王国。正所谓“声音是蕴藏在发出声音的想法之中的”,任何盲目地模仿现成的模式,或是用毫无意义的无动机、机械的活动来训练肌肉的做法,都会阻碍艺术性歌唱的表现动力和正确声音形象的树立。

2.听觉与声音形象

笔者认为,通过练耳来发展声音形象,这是一个想象声音的过程。在实际发出声音之前,先在心里“听到”声音效果,对歌唱运动所发出的声音,通过敏锐的听觉和已知技巧和经验,细心地去感受、辨别、判断出正误和优劣。清楚整个歌唱活动所追求的音响和“声音形象”,总是把一个好的声音样板树立在歌唱训练的前面,竭力仿效它直到踏上自己的道路,就像一个画家试图画出物体之前一样,他会清楚地设想它的整体面貌。

长期的声乐教育实践使笔者体会到,一个好的声乐老师必须要有一副好耳朵,没有好的听力,就不可能对学生存在的问题有正确的判断,更不会有好的富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对不同的声音,老师不要武断地下结论,要全面分析一下,然后再下结论,并且给出解决的办法。否则,就会严重阻碍学生的进步成长,尤其是不利于声音形象的确立。

3.教学语言与声音形象

歌唱既是科学又是艺术,从艺术歌唱的角度,是为了表现自我,释放压抑在心中的情感,交流歌者和受众之间的情绪。从科学技巧的角度或者说从教学的角度,就更多地要涉及和检验表现的完成效果。如果在歌唱训练中,要描述和分析所观察到的声音状态,并从构成这个状态的原因找到它们的效果,仅仅有方法是远远不够的,教师必须要把嗓音运动的基本原理及声音形象表述清楚。可以说,声乐教学中的大部分困难就是在我们试图向学生讲解怎么做时产生的。因此,为了准确地交流,加速想法的传递,教师在教学用语上要把握源于共同体验的某种特定的要素,以赋予形象化的语言或生动的比喻,引导学生用各种新的体验去感受它。比如,“唱高音就好像声音从脑袋顶上跑出去冲到天上一样”,研究发现,这是一种可贵的心理帮助,是能够直接让学生建立声音形象的好方法。再如,为了让学生把气吸得深而饱满,常用“打哈欠”“闻花”的形象来比喻。为发出有气息支持的声音,激发学生去想象在自己腰上围着充气的汽车轮胎,要时刻感觉到一种富有弹性的力量在支撑着自己的腹肌。通过长期的声乐实践,从发声运动的全过程中总结概括出来的专业声乐术语,作为教学实践的科学的语言,不仅加强了解释能力,还使学生能够顺利地找到声音的位置。这些明喻或暗喻有时候会唤起学生的生活体验,进而迸发出强烈的艺术灵感,甚至能够产生顿悟的功效。

所以说,声乐教师的语言必须是科学的、生动的、形象的,甚至是夸张的,这绝对有利于尽快实现从抽象到具象的这一根本性转变。

4.示范与声音形象

在艺术家的成长过程中,尤其在学习声乐初、中级阶段,没有一个人会拒绝从模仿中获得灵感。而任何能够示范的教师也从不低估这种极为直接的教学手段。

在声乐教学中,我们一直鼓励学生多听、多看,尤其是大师们的作品,要分析他们的技法,模仿他们创造性的技巧,目的是研究他们是如何最有效地利用自己的天赋,创造出卓越的声音。我们也更加认同教师的示范行为——给学生嗓音训练提供的参照物和模仿取样主体的客观事实,因为“它可能是最容易使学生熟悉教师认为是可取的那种音响和可取的发声方法的手段”。一直以来,在声乐教学中大家都推崇“示范教学法”,之所以强调它不可替代的重要功能,是基于声乐教学的特殊性,特殊性包括复杂性和抽象性。而教师的“示范性”具有将直观的感觉提升到概念层次的作用,具有促进学生的理解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作用。因此,一个能够灵活运用嗓音的教师将示范出科学规范的声音,从而为学生迅速确立声音形象铺平道路、指点迷津。

笔者认为,声乐教师示范应当做到以下三点。第一,要充分发挥榜样的作用。教师有责任让学生感动、陶醉甚至折服。学生有了强烈共鸣感觉,才会情不自禁地去模仿,这就是所说的榜样的力量。第二,教师必须有能力模仿学生发出的各种声音,要模仿得惟妙惟肖。这样一方面够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另一方面模仿学生声音的弱点,让学生迅速知道自己的不足。同时,教师还要阐明导致错误声音的根源及改进的措施和方法。第三,教师要尽可能多地去示范歌曲演唱,并且要有感情地完整示范。教师从理论到实践系统科学的精彩示范,会给学生提供一个典范的声音形象,这个典范能促使学生呆滞的、消极的肌肉机能活跃起来。

总之,在教学中,教师以“示范性”教学手段,提供给学生模仿的样板,是为了让学生找到科学美好的声音形象,继而在声乐追求的道路上奋发努力。在这一点上,笔者不主张“会唱的不会教”“会教的不会唱”。笔者十分推崇和赞同著名声乐教育家沈湘先生的主张,即“会唱的不一定会教,但是会教的必须会唱”。

这里还要指出,我们强调意识的核心作用,并不是否定身体训练(歌唱机能)的重要性。在实际训练中,它们其实是相互交织的,组成了声乐学习过程的一个个步骤和环节。最终,通过长期而明智地使用意识和身体的某些功能或器官,我们要树立正确的声音形象,最后达到技巧娴熟,演唱自如的艺术境界。

参考文献:

[1]李晋玮,李晋瑷编著.沈湘声乐教学艺术.华乐出版社,2002.

[2]中央音乐学院学报编辑部编.怎样提高声乐演唱水平.华乐出版社,2004.

[3]N·K·那查连科编著.歌唱艺术.人民音乐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