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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表演艺术设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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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表演艺术设计管理

摘要:再创作是指歌者对作品声乐表演时的理解,这是由歌者独自完成的。在保证作品原创的基础上,通过歌唱行为、意境想象、艺术修养、文化底蕴、综合能力这几个层面的相互作用,逐渐培养出歌者再创作活动的能力。

关键词:再度创作意境想象文化底蕴

声乐是一种表演艺术,它通过美好的歌声实现审美价值。歌者通过自己的意识或直觉来认识声乐作品,以作品原创为基础来研究、设计、处理和歌唱,从而精心地进行再创作。而如何运用自己的嗓音作为创作的材料和工具?这就需要歌者充分发挥自己的创作才能,通过身心的有机结合,依照声乐作品准确、生动地创造出完美的艺术形象。因此在声乐教学中,不但要注意声音技巧的训练,还要重视声乐作为表演艺术的创作教学内容。本文主要从表演艺术和歌唱者声乐表演艺术再创作中的感觉、感情作用、艺术想象、艺术个性和艺术风格等进行探讨。

—、声乐表演艺术再创作中的感情作用

艺术的本质就是表达感情,没有感情就没有艺术。感情对于艺术,犹如血液对于人体一样,有了感情才能使艺术有生命力。但艺术所需要的感情,决不是矫揉造作的虚假感情,而是从心灵深处流露出来的真情实感。一首好的歌曲是一段浓缩的精神生活记录,是作曲家基于自己对外在世界和内在世界的审美观,有感而发地通过作品表达的思想感情。从二度创作的表演艺术角度来看,一部作品就是感情作用的产物。作为一名歌唱者,对自己演唱的作品一定要明确身心感受,通过对作品的全面理解和认识,使自身感情受到震动,从而唤起歌唱表演时再创造的热情,产生出渴望表达感情的强烈欲望。如此,才能更好地进行艺术再创造。音乐能够表达文学、戏剧、舞蹈、绘画等无法表达的丰富复杂的感情,在各类声乐作品中,有的可以激发听众理智的感情;有的可以激发听众道德的感情;有的使人得到感官的愉悦;有的表现为悲哀痛苦的形态;有的则表现为欢乐轻松的形态;有的则表现为幽默滑稽的形态等。歌者正是在这种感情激荡的心理状态下去进行美的创作,歌者的责任就是引导听众去发现美、欣赏美和品评美。歌唱艺术是一门全方位反映生活的艺术,它涉及音乐、文学、绘画、戏剧、表演等各个领域。歌唱不仅仅是技术,而且和个人的文化底蕴相关,所以我们要不断地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这样声乐表演时才能更深入、更贴切、更动人。

二、声乐表演艺术再创作中的艺术想象力

艺术想象力是艺术创作中一种必不可少的心理功能,它始终和形象思维、情绪情感等心理过程互相联系、互相渗透和互相作用,艺术想象本身也是一种创造性的劳动,这种活动本身就可以诱发创造者的感情活动。想象诱发感情,感情推动想象,二者是相辅相成、互相作用的。每部声乐作品都具有特定的诗情画意,表演者通过艺术想象的功能,结合自己生活经验的积累进行创造,让自己在想象的环境中生活,表演者在这种状态中通过自己真实的体验获得真实情感,所以说艺术想象和艺术创造是密不可分的,想象的直接结果是创造新的形象,它在音乐艺术活动中有着巨大的作用。在艺术构思过程中,歌唱者在想象中犹如真正感知体验到了自己创作的形象,好像想象中的形象就是自己实际看到、听到和感受到的某种生活、环境和人物,这样歌唱者才能更好地进人角色,只有对作品理解得深刻,表现才能更生动。所以,艺术想象必须将想象和情感活动相结合才能起到作用,这种充满歌唱者主观感情体验的幻想和幻觉,也是移情作用的心理基础。创造是人类最美好的、独持的品质,而想象更是人类特性的一种,它往往是创作的前奏。声乐表演艺术再创作的主体是歌唱者,因此歌唱者必须具备较高的道德情操和文化修养,才能在艺术实践中不断发展自己的艺术想象力。三、声乐表演艺术再创作中的艺术个性和艺术风格

艺术个性的形成,是在原创共性的基础上形成的,它和后天个人的经历、生活环境、文化素养等有着直接的联系。歌唱者应该培养自己的艺术个性,很好地发挥个人在演唱上的独特魅力,并从心理和感情上充分展现自己的艺术个性。在处理、表现歌曲时,一定要有自己独到的见解。首先要准确把握歌曲的思想实质,明确主题并了解作者意图、时代背景,还要分析旋律和歌词的结合情况、乐曲的结构特点、节奏特点、速度和力度的变化以及调式调性等,进而找出歌唱技巧上的难点和歌曲的高潮,并处理安排好感情的层次变化。同时,还要善于把握歌词语调的强弱高低、抑扬顿挫、重音、语势、气势等,这样才能创造出真切感人的艺术形象。歌唱者感情的表达方式是丰富多彩的,这些都是艺术个性的独特表现与反映。感情豪放、深沉的歌者适宜于演唱牧歌式的抒情作品;淳朴、憨厚的气质则善于表现平凡而又质朴无华的内容;那些生性活泼、机敏的歌者,必然善于表现跳荡、欢乐的情趣。所以,只有充分使歌唱者的艺术个性、审美理想和他所表现的艺术内容处于十分和谐的状态,才能获得理想的艺术效果。一个歌唱者,他的自我和艺术个性,正是其艺术素质和品格的集中表现。假如歌唱艺术没有艺术个性,则艺术形象就不会充满强烈的、独特的感情色彩,就不会引起听众的共鸣,也就没有感染人的艺术力量。所以,艺术形象的个性特征越鲜明,也就越能获得感人的艺术效果。艺术的风貌和格调,就是艺术风格。歌唱艺术的风格是演唱者的音质、音色、共鸣、力度运用、情感处理、美化语言能力等音乐表现方面具有的独特性。要完美地唱好一首歌曲,不仅在音色、速度和力度等方面要恰当地处理好,还必须把握好歌曲的韵味,并配合必要的歌唱技巧,精心地装饰美化旋律,以表现出作品独特的艺术风格。

以上所论述的声乐表演艺术再创作的几个方面,只是在独唱方式范畴内探讨表演创作的一般特点。在声乐教学中,让学生了解和掌握声乐表演艺术再创作的规律,他们才能在舞台上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演唱水平,产生出更完美的声乐表演艺术效果。

参考文献:

[1]P.M.马腊费奥迪著《卡鲁索的发声方法》,人民音乐出版社,1984年6月

[2]沈湘著,李晋玮整理《沈湘声乐教学艺术》,上海音乐出版社,1998年10月

[3]曹汝森、姜丽军著《简明歌唱训练手册》,百花州文艺出版社,199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