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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视界融合”是现代释义学解释表演艺术的一个核心理念,它强调把客观存在的视界与具有个性的视界相结合起来共同承担阐述音乐的重任,肯定了个性创造在音乐表演中的重要作用,对我们更好地进行二度创造提供了理论基础。
关键词:视界融合音乐表演
音乐是一种离不开表演的艺术,音乐表演是赋予音乐作品以活的生命的创造行为,所以音乐表演一直被人们称为二度创造。瓦尔特曾经说过:“演奏家的艺术处理和见解越高,他就能更大程度地传达该作品。”①但是在怎样进行二度创造的时候却出现了不同的观点:有的学者认为一切必须围绕作曲家的写作意图来进行表演,其目的就是通过乐谱尽可能地还原作曲家的写作意图,不可对乐谱的演奏有任何偏差,要求表演者完全抛弃自身所处的时代精神而对作者的生活环境、性格品质、感情经历等做一个完全的模拟;有的学者认为乐谱是由音符组成的,而音符本身是没有生命的,要想使乐谱变成有生命力的音乐那就需要表演者的主动介入。也可以说,表演者作为二度创造者同作曲家一起承担了音乐的创造。而伽达·默尔从哲学的角度对音乐表演者做了一个明确的定位,并对音乐表演中的美学观点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视界融合”是伽达·默尔②现代释义学中解释音乐表演的一个核心理念。其代表作《真理与方法——哲学释义学的基本特征》就是在“把理解视为人类存在方式”这一哲学基础上进行创作的,因此我们又称它为“哲学释义学”。在伽达·默尔看来,哲学、艺术、历史、法律等一切人类的精神创造都是有待于人们去理解和解释的对象,他还特别把对艺术的理解和解释放在人类精神创造的首位来进行探讨。同样,他认为像音乐作品这样不具有语言,却包含具体意义性内容的艺术作品也存在意义问题。如他所说:“虽然纯粹的音乐就是这样一种纯粹的形式波动,即一种发音的数学,而且并不具有我们于其中所察觉到的具体的意义性内容,但是,理解仍然获得了一种对意义性事物的关联,这种关联的不确定性就成了理解,同时它也构成了这样的音乐所特有的意义关系。”③
伽达·默尔认为,艺术作品的意义不只是存在于理解者的主观思想中,也不只是存在于客观艺术作品中,它还存在于主体对客体的理解和解释中。它是理解者和被理解对象相互作用、相互融合的产物,是二者的统一体。因此,对作品的“唯一正确的释义”的观点在伽达·默尔看来是根本站不住脚的。也就是说,在不同时间和空间下的主体对同一客体会产生不同的理解和解释。引用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说,那种尽可能地忠实原著、完全还原作曲家的写作意图的说法其实是站不住脚的,就好像人不能两次跨入同一条河流一样,哪怕是作曲家自己也不能做到每次的演奏都是完全一致的。小提琴教育家莱奥波尔徳·奥尔也曾经说过:“一个时代的美学真理,一辈人的演奏真理,也许被下一代人认为是谬误的教条。”④由此可见,不光是表演者做不到完全还原作品原意,就连我们的美学家们、我们的听众的审美观点都是一直在变化的,只有把历史的视界和时代精神相结合起来的表演者才经得起历史的锤炼。当然,我们也不应该对作品的意义进行随意的解释。历史上艺术作品的创作者和现今的理解者因为时空的不同而产生了各自不同的对意义的判断,即各自不同的视界。历史的视界已经客观存在,而现今的理解者的视界因为受自身历史环境的限制而不可能与历史视界达成完全一致。对一部音乐作品的理解不应该是要求理解者完全放弃自己的视界而去追求与已然存在的历史视界的统一,而是应该要求理解者拓宽自己的视界,使自己的视界与艺术作品中客观存在的历史视界相融合,从而使二者都能达到一个新的视界。视界融合对现实视界的强调、对音乐表演创造性的发挥开辟出一片新的广阔天地,它的出现为音乐表演的创造性注入新的动力,也对音乐表演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深刻理解作品的历史视界,又要结合自己的立场和思想形成自己所特有的视界去理解和解释作品的意义和内涵。这将使音乐表演者的创造性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和解释也会达到一个新的境界。
表演者自身能力的提高将有益于表演者更生动更深刻地理解和解释音乐作品。我们在阐述音乐作品时,对音乐作品的相关背景的了解是必不可少的,比如乐谱的版本、作曲家的写作意图、作曲家的生活感情经历、作曲家所处的社会背景等等。只有在了解作品的相关背景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结合自己对生活的感悟对作品进行理解,才能更好地阐释作品。所以演唱者要在对作品的历史视界进行研究和体验的同时结合自己独特个性的视界对作品进行阐述,这样才能根据自身的理解找到最适合自己的表演方法,形成独树一帜的个人演唱风格,从而更好地诠释音乐作品。
应该注意的是,视界融合并不是一味地强调自我视界、毫不理会作品本身的含义,而是强调一种融合,一种历史视界和自我视界的有机结合、一种历史思想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过分强调自我视界会导致音乐作品缺乏生命力,会形成各行其是的混乱场面,这就违背了音乐表演者在音乐表演中的作为二度创造者的初衷。所以我们在进行音乐表演创造的同时,对作品的历史视界要进行必要的研究,对作品所处时代的审美观点、作曲家的写作意图等有一个详细的了解,再结合表演者自身对作品的理解与自身所处的时代精神、审美观点等对音乐作品进行阐述。作品的精神是不能轻易更改的,如何表现这种精神就需要表演者的主观能动,表演者能动性的动力来自于观众对表演者的认可而非作品本身。所以要发挥表演者的主动创造性就要给予表演者一定的发挥空间,才能使历史视界和表演者自身的视界进行有机融合,才能更好地阐释作品,才能让作品更富生命力而万年长青。
注释:
①中央音乐学院编.论音乐演奏.1982年第3、4期合刊,第65页.
②(Hans-GeorgGadamer,1900—2002)德国当代哲学家、美学家,现代哲学释义学和解释学美学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之一。主要著作《真理与方法》《柏拉图与诗人》《短论集》三卷、《我是谁、你是谁》等.
③(德)伽达·默尔著,洪汉鼎译.真理与方法——哲学诠释学的基本特征.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231页.
④(匈牙利)莱奥波尔德·奥尔著.我的小提琴教学法.陕西省艺术学校出版社,第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