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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与动机:
随着时代的进步,经济条件的发展,台湾社会早已脱离了未开发层次的阶段。因为生活水准的提高,消费不再仅是填饱肚子或买衣蔽体般的简单形式,消费的支出开始转移至育乐、文教、运输等等的其它方面。据法国社会学家布西亚(Baudrillard)所言,消费除了是以需要为基础外,也逐步建立在欲望上。
传统经济上的消费通常是指产品的购买和价值的交换,但现在消费的意义却与从前全然不同。特别以资本主义架构的社会来说,消费也包括了消费电视与广告中的观念和意象,象征的意义影响了现代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张君玫、黄鹏仁译,1996)。
由于广告是商业化电视生存的经济命脉,电视广告创造了商品符号的意义。在今日透过广告的传达,商品不再仅仅是商品。人与人之间讯息的交换、思想的表达、价值认定的观点等,都与商品消费的偏好有着强烈的关系(李天铎,1991)。广告绝不只是促销产业机构商品的手段,同时也是现今工业社会文化的一部份,模塑了大量文化符号与价值理念(李天铎,1991)。
有鉴于此,在后现代消费的今天,广告的制作除了介绍产品的功能或实用性外,品牌的塑造与消费者的认同,才是真正刺激消费的最大原因。特别是符号商品化的现象在育乐层面中更为明显。举运动为例,全球化后台湾媒体对于西方职业体育赛事的转播更为普及。依据商业资本主义逻辑的运作,体育活动经由媒体的传布、广告商赞助,免不了会与利益有所勾结。商品化现象就是因为职业运动的兴盛而与其更紧密相依。其中球鞋正是所有运动商品中数量最多、价格最贵,但一般大众接受度却最高的产品。消费的欲望在这个层面里根本是受生产者与广告商所塑造出的「虚假」需求。世界最大的球鞋品牌:NIKE,当然是利用广告促销本身产品的佼佼者。在美国NIKE球鞋市场的占有率已经扩展至43.6%,遥遥领先排名第二的Reebok的15.9%(Goldman&Papson,1998)。而在台湾,《广告杂志》所公布的1992年台湾三百大广告主排名中,NIKE排名第195,该年NIKE在电视、报纸、杂志的总广告量为2671万6千元;到了2003年,根据润利公司的调查,「NIKE耐吉鞋」在一百大广告商品的排行中,已经攀升到第80名,总广告量8803万元。这足可看出NIKE在台湾广告投资增加的幅度,期以透过各式各样的运动鞋广告来撩拨消费大众的实际消费。
所以本文希望举NIKE为例,透过NIKE球鞋的电视广告来探讨其所欲建构的消费文化,并检视在台湾的社会脉络与文化下,商品符号的意义会是如何产生,对消费大众又产生了什么影响,以及在这些广告背后所隐藏的深层意涵。
二、NIKE的简介
在深入探讨NIKE广告所带来的符号消费前,首先对NIKE的历史背景做些了解。在NIKE出现于市场之前,德国运动鞋Adidas是独占整个美国球鞋销售的局面。1963年NIKE公司的创始者之一PhilKnight,从研究报告中总结出高技术导向的运动鞋将会重新改变球鞋市场的生态,因此他引进了日本鬼冢株式会社(Onitauka)的新款Tiger球鞋,并成立了「蓝带」(BlueRibbonSport)公司业务,此为NIKE公司成立的前身。到了1971年,PhilKnight开始自行研发新式的尼龙球鞋,并且决定将公司更名成NIKE(即希腊文胜利女神的意思)。当然他需要一个代表公司的商标,而NIKE的「勾勾」(swoosh)符号就是因应了商业的需要,经由一个美国波特兰大学学生CarolynDavidson的设计而诞生。
符号的力量(symbolicpower)被定义成「运用符号形式来介入事件过程,透过符号形式的生产与传递来影响其它人的行动,并且实际创造出事件的能力」(Thompson;转引自陈芸芸,2002:196)。NIKE的注册商标(swoosh)当然也不例外,它所需要的意义和价值也必需透过与其它文化上赋有意义的符号不断重复地连结,才能创造出影响大众的能力。1985年,NIKE与当时NBA的芝加哥公牛队新人MichaelJordan签约,生产「AIRJORDAN」系列的篮球鞋,藉由把原本NIKE的商标符号与MichaelJordan一起放置在相同的框架下,使NIKE能利用Jordan这位明星篮球员所赋予的意义和价值。将Jordan「空中飞人」(Air)的绰号,转移投射为”Air”NIKE的意义,如此帮助NIKE止跌回升,再次拉台公司的声势与销售量,奠基了到目前为止仍稳坐龙头的地位。
所以无论是Jordan还是NIKE,「图腾化」符号的象征将球鞋消费的模式重新定义。买球鞋不再是依据从事各种运动时所需的不同功能而购买,反而是追求商标符号或名人代言所产生的特殊魅力。
三、符号社会中的消费
(一)、符号消费文化:
消费的过程乃是一种独特的社会、文化与象征活动。消费不仅表达经济的差异,更是一组社会与文化的实践。布迪厄认为消费牵涉到符号、象征和价值,不应该被分析成一组生物需求的满足(张君玫、黄鹏仁译,1996)。布西亚也表示,一切消费都只是象征符号的消费,意义是诞生在吸引消费者注意的符号或象征系统中(张君玫、黄鹏仁译,1996)。
消费符号论将消费者行动的经济现象,放置于文化的脉络中,解释了隐藏于背后的消费神话结构(星野克美,黄恒正译,1988)。商品与原始物品最大的差别在于,商品是资本主义运作逻辑下的产物,它能创造经济的交换价值,形成马克斯所谓的「剩余价值」。因此商品的特性是可区分为两个层面:物品本身的价值与符号代表的价值。布西亚认为:「物必须成为符号,才是可以被消费的物。」所以消费物品的依据开始不再只看物品的实际价值,反而是象征的意涵才更为重要。
布西亚的消费理论谈到,一个完全商品化的社会使消费者无法认清他们真正的需要,他们购买的不是商品的实质内容,而是代表着某种价值、阶层地位,是一种不存在的意象(image),一个拟像(simulacra)的概念(陈坤宏,1995)。对布西亚而言,在今日的消费社会,意义被大量地制造出来,消费是在消费符号,是一种在符号/意象之建构及对其诠释之间的互动所产生的现象(陈坤宏,1995)。更进一步地来说,符号消费理论是建立在意义的型构,而非基本的需求。因为需求是由社会所定义,物品被消费只是符号价值的差异逻辑。因此「符号」在此代表的意义有两种(陈坤宏,1995):
1.商品越来越有「文化」的意味,不再只是一个纯粹的物品。消费可视之为符号的消费,是一种文化的消费。
2.「符号消费」意味着现代消费社会已加入文化、感性的因素。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是非理性的,消费的符号化现象是因过度充裕的消费所存在。符号消费的特征就在于已经不是透过「优劣」的判断,而是以「好恶」的基准来从事消费的活动(星野克美,1988)。所以我们现今社会正是一个符号消费的社会,我们消费的焦点早已由产品本身的物质性消费转移到社会脉络的消费。当然在目前资本主义挂帅的后现代社会中,广告工业是作为建构商品文化参考架构的重要起源。经由符号意义流动的管理,广告协助业者操弄消费者的需要与欲望,以此促销商品或服务。现代消费社会所呈现的特色与广告工业的发展,是和广告符号讯息的建构间具有密切的关连。
(二)、广告符码的意涵:
Baudrillard在《物的体系》中对广告的定义是:广告,首先是关于物的述辞,做为商品功能而表现的层面;其次,广告是被消费的物品本身,像文化的作品那样,成为被消费的意象(星野克美,黄恒正译,1988)。广告的目的是宣传,使消费者接受潜在意识的意象,以此获得消费大众的认同和共鸣。符号学在此可检视从广告获取意义的过程。罗兰•巴特认为广告传达了语言的讯息,并且表达了商品说明性意义的部分,这可称为被符码化图像(icon)的讯息;在思索社会各种复杂的意象与意义结构时,不止单是像语言系统中形式和概念连结的符号化过程,还须透过再一层「神话的表义陈述」,传达了隐含意义中未被符码化的图像讯息。一个符号必须在一个意义体系内才具有重要性。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将符号分类成两个元素:符征(符号的形象signifier)和符指(符号义signified)。两者必备且同等重要。索绪尔宣称符征和符指之间的关连是约定俗成、恣意专断、可能是短暂流动的。我们可以说广告将商品生产成符号,但在不同文化或不同的意义体系下,商品与符号所代表的意义则大为不同。例如在我们的文化中,广告将数量稀少、价值珍贵的钻石,转变成是在我们的文化中表达爱情的重要符码。在这个情况下,钻石已不算是物的符号,称它作「文化的符号」才更为贴切。符号论就是采取多重的观点,认为符号是具有显于表层的意义与隐于深层的意涵,把隐藏在符号背后的意义把握为形成多重结构的事物。商品和广告过剩化的倾向只会越来越严重,商品的比重会从物的价值转移至符号的价值;而在广告方面,不仅只是宣传,也重视共鸣的取得,商品与广告将具有所谓「文化」的倾向(星野克美,黄恒正译,1988)。所以更简单地说来,广告的符码传播不断出现在阅听人的视觉影像,甚至更进一步占据阅听人脑海的图像,广告的语言就像是人类生活的空气、水、阳光,充斥且自然化阅听人的经济及文化范畴,同时也传递了资本主义所欲型塑的迷思(Schudson,1993;转引自林信宏,2003)。广告藉由符号的操弄与排列,定义商品的意义和价值,并且意义会变成物品的符码。广告就是把意义和文化历史建构的世界转移到消费商品的工具。尤其现代广告最重要的特征是视觉影像边缘化了文字的叙述,也就是说广告视觉影像与象征通常比文字的传达更为有力,图像的象征具有暗示性、能更快速地沟通,其传达的目的就是形象与情调(萧湘文,1998)。图像符号中具体的形象的运用刺激了思维,有助于记忆的深化;人们再从影像中获取消费的动机、情境,并承诺消费者的满足。广告中的影像成为消费的商品与消费的凭据,透过运用图像、色彩、文字等方式传达出广告的讯息,也正是因为图像本身具有沟通能力,赋予广告新的生命,成为广告讯息中认知与了解的重要关键(林信宏,2003)。
四、Nike广告文本的分析
电视广告中的文本,多在社会文化的脉络里寻取素材,将生产体系制造的物体赋予意义,使其变成有交换价值的商品;而在另一层面上,广告则向社会回输这个意义,使其成为大众私有产物的一部份(李天铎,1991)。
随着传播媒体的发达,在电视这个具有声光效果与动态影像的传播媒介中,广告利用再现的形式重组现实的生活,它试着连结商品价值与文化价值的关系。为了增加广告的说服力,刺激大众的消费欲望,名人代言的方式被认为是一种有意义的象征符号。明星被认为是一种现代的、现世的肖像,是一种公众的理想和价值的化身,透过他们在广告中的形象引诱消费者认同产品的意义和价值(林信宏,2003)。
NIKE总裁PhilKnight认为:「如果企业能够结合本身运动的强烈喜好,加上对天才型运动员知名度的塑造,必能产生神奇的效应。」(DonaldKatz着,麦慧芬译,1999)。在这个沉迷于个人主义的社会中,明星运动员的英雄特质和运动品牌结合,塑造出可观的符号价值。像是过去由MichaelJordan代言的球鞋,促使NIKE成为运动鞋中的领导品牌,甚至是全球第一的运动商品公司,这便是它成功地将品牌、名人和球鞋共同结合的最佳例子。
因此本文挑选了2003-2004年间两则由NBA篮球明星所拍摄代言的NIKE球鞋广告。一则是由2003-2004年NBA明星赛票选冠军的人气王-VinceCarter所拍摄的球鞋形象广告;另一则是由当选NBA本年度全联盟的最佳新人-LebornJames所代言的广告。期望从这两支全球广告中的符码去分析,在文化脉络下广告背后所呈现的隐藏意涵。
以下是两则广告的文本:
(一)、VinceCarter形象代言广告篇
本则广告镜头的一开始,只见一名穿著西装裤、NIKESHOX球鞋的下半身,正伴随着音乐踏着舞步,轻盈地从阶梯上下来。在走下来之后,镜头开始慢慢往上移动,原来是穿著西装的VinceCarter。随即卡特以大步且轻盈的步伐在人行道上前进,并且利用翻身和跳跃的动作闪避了一名迎面而来的行人。紧接着卡特停下脚步,看见路旁公寓的楼上有一位黑人老妇在窗边苦恼,该如何抓回爬上树枝的猫。此时卡特一跃而起将猫抓下,一转身微笑地用投篮姿势将猫拋给老妇,老妇开心的挥手向他致意道别。卡特继续轻快地向前走,翻着跟斗穿越了在路旁跳绳的小孩们,接着向上起跳在空中做了个前空翻动作抓住横跨在半空的单杠。突然一声尖叫吸引了他的注意,一名黑人女子的皮包被人抢劫了。卡特随即以一个在球场上帮忙队友档人的动作阻止了抢匪,拿回了皮包。还利用背后传球的方式把皮包还给了女子。
画面一转,卡特吹着口哨抱着更愉快的心情,蹦蹦跳跳的走进自己球队的体育馆。一进去后,他瞬间将原本的西装扯掉,原来里面早已穿好了球衣,跑进充满光芒的球场入口准备比赛。
(二)、篮球圣经救世主篇:
画面的开始是一个体育馆的外观,一个声音说道:「让我们翻开詹姆士大帝的篮球圣经。」原来体育馆里一名黑人正在台上布道,在他的背后有个篮球的计分版,同时台上也站满了唱诗班团员,台下坐满了许多黑人的信众。布道者继续说道:「詹姆士大帝求神赐他综观全场的能力,而他也成为救世主。」接着他继续说道:「赞美主啊,给我个上篮作响应。」说毕,便作了一个上篮的手势。画面一转,台下信众齐声附和,一同作了上篮手势。随后,画面又转回台上的布道者接着说道:「救世主不求超凡弹性。」这时镜头切换坐在画面台前右边的两位前NBA明星球员,他们马上问起:「真的吗?」布道者继续又说:「也不求运球功力。」并做出运球的动作。镜头切换至画面台前左边的另两位前NBA明星球员,他们微笑地点头。布道者继续问道:「为何救世主只求综观全场的能力呢?」「让我告诉你们,为了妙传助攻。」唱诗团员作了手势附和。「因为他要团队得到荣耀。」画面又转至所有人,大家又再度做出上篮的手势附和。此时正达到布道会的高潮,布道者开始鼓动大家的情绪:「啊,我感应到救世主降临了!」台下所有人鼓噪激动,布道者也情绪高昂。突然体育馆的门打开了,詹姆士头上带着绣有自己专属标志的头带走了进来,镜头随即转至他的脚上穿著全新的NIKE球鞋,开始运球前进,眼观四周,先把球传给了台上的布道者,布道者像是如获珍宝似的露出惊讶的表情而站不稳脚步。接着詹姆士又把球传给了在角落突然起立信众,他接到球后投篮入网。此时詹姆士以各种的方式不断将球传给在楼上的信众、并且将球拋往两旁的空中,另外有人在空中接力灌篮。而全场的气氛在此时达到沸腾,唱诗班在台上歌舞附和,所有人皆欢欣鼓舞。
以这两则广告的例子来看,使用篮球明星作为产品代言的方式是他们的共通点。两位不同国家种族的球员在台湾也可被称为名人,主要是因为NBA篮赛的在台湾的转播相当频繁,一周至少可见三场比赛。而且赛季中的明星赛与总冠军赛,台湾更是和美国一起每一场都实况同步转播。加上媒体在银幕上为其所包装出的形象,因此这两位在美国家喻户晓的篮球明星,对台湾的篮球迷来说也同样出名。甚至有许多球迷对这些NBA球员的崇拜,远远超过对台湾球员的喜好。
所以即便广告中的文本不属于台湾的情境,但在台湾篮球球迷的次文化中却依旧可获得共鸣。这样的广告也是运用消费者对于产品或服务所销售的生活形态与社会所渴求认同的心理,透过符号来引诱消费者经由消费产品来认同产品所代表的意义与价值。通常我们很难明显地见到,广告产品的文本如何将一个符号的意义,转移至另一件的物品上。在运动鞋广告中,品牌还会与速度、成功等等的印象相结合。但卡特所穿过的鞋,或詹姆士的球鞋,全都是商品标志的拟象化,NIKE的拟象是和卡特与詹姆士划上等号,在此NIKE品牌的符号意义就是卡特和詹姆士。根据社会学中「预期式社会化」(anticipatorysocialization)的作用:人们会模仿、效法他们在电视上看到的、尤其是那些他们想成为之团体的观点,并经由模仿他们向往阶层中人的言行举止,希望自己也可以成为他。因此选择越有名气的球星代言,所能拥有的符号价值就越大。
这两则的广告的目的都假设观众可以对广告的商品产生认同。当然在美国,运动明星普遍呈现了个人主义成功的社会价值观,由于许多运动员出身于低阶层家庭,他们的成功转变为一种成就与努力后的回馈,这对于消费大众来说便具有可信性,特别对小孩和青少年而言,是他们的理想典范。广告中使用优秀的黑人运动员作代言强调了种族的融合,不再有种族歧视;或者是隐喻了运动产品与种族间并未相关,拥有这些商品不是白人的专利。至于对台湾的消费大众来说何尝不是如此,虽然广告中的运动明星相较我们是不同文也不同种,但依据符号论的概念,在广告中出现的NIKE球鞋和卡特、詹姆士都属于符号具,而他们个人所象征的意义,则代表完美的运动技能、挑战人类极限等符旨。消费者可藉由对这个球鞋商品的自我需求与欲求,以及对社会中的文化价值的认同,使其购买和消费的过程与所追寻的文化象征意义融合在一起。
不过,在广告中除了凸显运动员一流的技术、优越的体能外,其实在球场外运动员不过只是「人」,一个心地善良、热心公益的「好人」。在第一则VinceCarter的形象代言广告中就是想表现出这样的意涵:在球场下卡特是西装笔挺的绅士,穿著NIKE球鞋,透过本身篮球技艺的专业,轻松微笑地帮助年迈的妇人和弱小的女性。无形之中,广告利用名人的形象建构出本身商标和传统文化价值观的连结。同时传递了NIKE是社区服务、社会公益执行者的印象,让人忽略它其实只是剥削劳工和大众的资本机器罢了。这样的方式超越了它原本符号的意义,不再以纯粹运动的形象出现,进而以此建构全球都可接受的形式,当然也包括台湾。
相较于第一则广告,第二则「篮球圣经救世主篇」更结合了名人和幽默的元素。广告文本利用搞笑的方式表现内容与球星魅力的双重影响,较容易打破国家和文化的隔阂,受到观众的接受。并且文本神话了詹姆士篮球明星的地位,企图再次塑造消费者对于消费的期待和认同。当然,很明显地,NIKE是希望以这则广告告诉所有人,在Jordan退休后终于出现一个全新的篮球救世主,他们不再沿用”Air”的符号意义;更重要的是要强调他与Jordan的区别,重新塑造一个新世代运动员的意涵:「无私」、「团队」与「合作」的重要,以新的商标作为象征詹姆士的符号意义。毕竟品牌的价值不是因为产品,而是它的象征符号,为了创造运动明星与球迷之间联系的再现,以詹姆士的个人特质来增加NIKE名字和商标的价值,这才是其最终的目的。另外本则广告更以宗教集会的仪式与NBA作连结,透过「圣经」、「救世主」等字词与教堂礼拜的仪式,指涉了目前NBA对詹姆士的期盼。利用信众对宗教的狂热情绪,隐喻了球迷对于球赛的热情,伴随着欢欣鼓舞的态度塑造出詹姆士的神话形象,进而更强化了其背后所代表的英雄主义。藉此将詹姆士新球鞋的潜在符号价值和NIKE的品牌之间再次作了巧妙的结合,赋予新的意义,成就商品图腾的意识型态。
五、结论:
电视球鞋广告运用各种方式,赋予工业化后大量生产的物体意义,并转换至个人生活中,刺激观众的购买欲望。在今日的社会中,由于生产之间与消费之间皆出现无可避免的异化,过去物品交换所担任的沟通角色,现在只是生活需求的欲望满足。这样广告的目的是希望结合社会的价值观,角色的认同,诱发新的符号意义与共鸣。所以消费广告贩卖产品的同时,其实阅听人也正在享受由消费所带来的符号意义。
NIKE广告中的商标、品牌本来都只是简单的符号而已。透过名人的代言后,消费者对运动明星的喜爱、崇拜之情,都移转到明星所代言的商品之上,形成了认同。而这样广告的作用就是把原本毫无生命的物品,像是球鞋、商标等灌注不同的意义。在NIKE的广告文本中,代表球鞋商品的是具有象征意涵的神话符号,结合当代的文化脉络,建构相互关连与依存的紧密关系。这种「符号价值」大于「实用价值」的消费行为,正是符号消费最大的特色。
在后现代资本主义体系内的架构中,符号似乎代表了一切。对于这样的论述,观众或消费者往往是被动的靶子,受到传播媒介的唤弄与摆布。大众心中的价值观是追求欲望的消费,甚至是一种拜物的实践。人类的需要是文化建构的,供我们消费的产品只是一种象征性的形式,在不同的环境脉络下会有不同情境的产生。所以在符号消费中,球鞋传递的广告讯息受到在地性的解读和接受后,其背后各种隐藏的意涵才是消费的关键。而不同广告所触发的在地化消费,更有待我们能更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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