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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传记文学的艺术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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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传记文学的艺术加工

一、人物特点的把握

章学诚说“:古人叙一人之行事,尚不嫌于得失互见也。今叙一人之事,而欲顾其上下左右前后之人皆无小疵,难矣。是之谓‘八面求圆’,又文人之通弊也。”(《文史通议·古文十弊》)章学诚认为,写人不能面面俱到、八面求圆,而应该有所侧重、突出重点。这确实是写好历史人物的方法之一。因为社会上的人是各色各样的,帝王有仁暴之分,官吏有清贪之别,将军有勇怯之殊,谋臣有稳躁之异,即使一般的人,也有善恶的不同。至于他们的行事,或奸猾,或刚直,或狠毒,或慈爱,或驽弱,或勇烈,或大方,或小气,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特点,性格特点完全相同的人是找不出来的。传记文学作者的首要任务,就是要紧紧抓住这些人物的特点进行深入细致的描写刻画,塑造出真正属于“这一个”的形象。魏际瑞在《伯子论文》中说“:人之为人,有一端独至者,即生平得力所在。虽曰一端,而其人之全体著矣。小疵小癖反见大意,所谓颊上三毫、眉间一点是也。今必合众美以誉人,而独至者反为浮美所掩。人之精神聚于一端,乃能独至;吾之精神亦必聚于此人之一端,乃能写其独至。太史公善识此意,故文极古今之妙。”魏际瑞认为,一个人的精神风貌和个性特点,有时常常会集中反映在某一点上,比如某一个动作,某一句语言,某一种外貌特征,就象脸上的三根毛、眉间的一颗黑痣,这些看起来似乎不显眼的东西,有时却能够将“其人之全体”,即主要精神特质给反映出来。在写人物传记时,如能抓住其人的这个“一端”加以认真描写,必然能把这个人物塑造成功;

反之,如果“合众美以誉人”,即把这个人的优点或嘉言懿行一一罗列出来,没有重点,不见轻重,那么这个人的与众不同的“独至”不仅不能反映出来,而且还会使这个人的“独至“”为浮美所掩”,也就看不出这个人的特点了。这个看法是非常精辟的。魏际瑞还指出,在古代传记文学写作实践中,最善于运用这种方法的是司马迁,所以他的传记作品能“极古今之妙”。确实,在《史记》中,司马迁写出了历史人物的“独至”的地方是很多的。如飞将军李广的特点是善于骑射,所以司马迁在《李将军列传》中就以此为重点进行描写,清代牛运震评论说“:开端广家世世受射,便是一传之纲领,以后叙射匈奴,射雕,射白马将,射追骑,射猎南山中,射石,射虎,射阔狭以饮,射猛兽,射裨将,皆叙广善射之事实‘。广为人长猿臂,其善射亦天性也’云云,又‘其射,见敌急,非在数十步之内,度不中不发’云云,正写广善射之神骨。”(《史记评注》)通过这样反反复复地强调和不厌其烦地描写,李广善射的特点就极其鲜明地表现出来了。古代的名将很多,但不一定都善于射箭;古代会射箭的人可能不少,但是很少有人像李广那样喜欢射箭。不仅他的功业是靠射箭得来的,而且他平时的所有生活都和射箭有关系,射箭似乎成了他生命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是李广的“独至”之所在。司马迁抓住这点作了精细描写,李广和古代以及后代将领的区别就很明显很清楚了。司马迁抓住历史人物的“独至”进行描写的成功经验,又从正面证明了魏际瑞论断的正确性。

二、布局谋篇,进行艺术构思

传记文学的结构也应该是复杂多变的,那种单一不变的叙事结构,是应该避免的。好的传记结构,不仅能够体现作者的思想感情,而且能够突现传主的形象特点。比如苏武是位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的爱国典型,一生的事迹尽管很多,班固却侧重写他出使匈奴,守节不辱的经历。在被匈奴扣留19年的时间里,苏武艰苦备尝。班固又特别写他仗节牧羊之事,从而很好地突出了苏武忠心汉朝的丹心。宋人黄震曾曰“:子卿之节,千古一人。”明人茅坤也说“:武之仗节,为汉绝世事。班掾亦为汉绝世文也。”班固通过精心剪裁,将苏武的形象鲜明地突现了出来。好的传记结构,既要选材典型,更要详略得当。这方面,桐城派古文家方苞有许多很杰出的见识。他首先认为,历史人物传记的“所记之事,必与其人之规模相称,乃得体要”(《史记评语·绛侯周勃世家》)。这是说,描写人物所选取的材料,一定要与这个人物的身份相符。司马迁在《史记·萧相国世家》中写辅佐刘邦建立了汉王朝的丞相萧何时,只写了他的四件大事,即初入咸阳时的收秦律令图书,楚汉相争时的推荐韩信为大将和全心全意镇抚关中,临死前的举曹参以自代,其他事情全部省略。方苞对这种选材的方法非常赞赏,说“史公于萧相国,非万世之功不著”,取材完全符合人物规模,深得文章体要。

其次,方苞认为人物传记的取材必须典型,因为一个人的事迹材料往往很多,而传记又不能把它们全部写进去,只有写那些有典型意义的材料,才能把人物的特点反映出来。他曾以写孙奇逢的传记为例,具体说明了选择典型材料的重要性。当时很多人向他提供了有关孙奇逢的材料“,盖其大致,不越三端:或详讲学宗指及师友渊源,或条举平生义侠之迹,或盛称门墙广大,海内向仰者多”,可是“此三者皆征君之末迹也,三者详而征君之志事隐矣”(《与孙以宁书》)。他认为孙奇逢的大节不在这三个方面,它们只是孙奇逢的“末迹”罢了,并不典型,如果照此去写他的传记,不仅不能反映出他的本质,而且还会歪曲人物形象,把孙奇逢真正的面目给掩盖起来了。再次,人物传记的材料选择,应该根据文章的写作目的而有所侧重。他在评论《史记·留侯世家》时说“:留侯‘所与上从容言天下事甚众,非天下所以存亡,故不著’。此三语,著为留侯立传之大旨,纪事之文,义法尽于此矣。”他认为人物传记的写作,应该学习司马迁写留侯张良的方法,围绕立言的大旨和主题表达的需要去选择材料,有详有略,只写能概括人物特点的事,而舍弃其他可有可无的事。这样必然笔墨集中,中心突出,能给人以强烈的印象和美好的感受。

司马迁以后,采用合传形式写的史传作品越来越多,不少合传带有明显的对比性质,这对突出人物的不同特点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们看李景星《汉书评议》对班固写《霍光金日磾传》的评论:“《霍光金日磾传》在《汉书》诸传中当无第一。两人俱以辅幼主著勋,即以辅幼主合传。光传曰‘:臣不如金日磾。’日磾亦曰‘:臣外国人,不如光。’日磾传曰‘:光让日磾,日磾曰:臣外国人,且使奴轻汉。’以两人相让之辞分载两传,既为照应,又作钩连,此即班氏之安置有法处。光传凡分三层写:受遗诏辅昭帝为一层,废昌邑立宣帝为一层,族灭为一层。而于传后备载徐生上书本末,见宣帝之不善处光;又载谒庙骖乘之事,见光之不善自处也。日磾传亦分三层写:在宫中事武帝为一层,同霍光辅昭帝为一层,后世昌盛为一层。而叙其后世昌盛处,笔笔与光传反射。盖光与日磾,其立身之谨慎同,其事主之忠勤同,然光不能制其妻,日磾独能去其子,此其所以不同也。惟有此不同,是以光一世即绝,日磾七世不衰。传家之远近固在乎人,而史臣叙事乃亦能各充其分哉。”俗话说,有比较才能有鉴别。不论是相同的人物还是不同的人物,只要经过一番比较对照,好坏优劣,立即泾渭分明。

这种描写方法,是传记作者使用的最多,也是传记评论家最为推崇的一种写人方法。李景星曾对班固《汉书·霍光金日磾传》的对比艺术作过分析肯定,他认为班固有意将霍光与金日磾的为人行事进行对比描写,两人都是汉武帝选中的辅佐幼主的大臣,霍光曾谦逊地说自己“不如金日磾”,金日磾也退让说自己不如霍光。“以两人相让之辞分载两传,既为照应,又作钩连”,而写金日磾后世子孙繁衍昌盛处,又“笔笔与光传反射”,因为他们两人虽然“其立身之谨慎同,其事主之忠勤同”,但是“光不能制其妻,日磾独能去其子,此其所以不同也。惟有此不同,是以光一世即绝,日磾七世不衰”《(汉书评议》)。霍光为官谨慎,可他的妻儿却专横跋扈,为非作歹,最后竟干出了大逆不道的事,终于遭到了灭门之祸;而金日磾则不仅自己为官小心翼翼,而且对子女要求极严,他的一个儿子与宫女有染,犯下了大罪,尽管汉武帝已经饶恕了他,但是金日磾还是狠了狠心,将这个不孝之子杀掉了。霍光和金日磾治家宽严不同,其家族的兴衰也大不相同。两相对比,不仅人物的性格品行有高下之别,而且作者扬此抑彼的感情倾向,也鲜明地体现了出来。这种用比较的方法写的传记,是非常多的,这里为省篇幅,不再赘举。

三、合理的想象和虚构

当代学者冀刚等在所译前苏联尼·鲍格斯洛夫著《屠格涅夫传》一书的“译后记”说“:在基本情节符合历史事实,人物性格符合生活逻辑的情况下,传记文学是容许在一些细节上通过想象进行虚构,甚至运用夸张的手法来实现的。这样做非但不妨碍传记的真实感,反而会增强作品的艺术魅力。”传记中运用合理的虚构和想象来塑造历史人物形象,这其实是先秦史传就有的传统,如《左传·宣公二年》载“:宣子骤谏,(晋灵)公患之,使鉏麑贼之。晨往,寝门辟矣,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麑退,叹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触槐而死。”鉏麑自杀之前的叹息的话,身边没有任何人听到并将其记录下来《,左传》的作者是凭什么知道的呢?所以后人对这个描写就发生了怀疑,清代纪昀就说“:鉏麑槐下之词,谁闻之欤?”(《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一《槐西杂志》一)一般说来,史传作品所写的人物和事实应该是都有出处的,是有根有据的,像这种毫无证据的描写是不应该出现的,可是奇怪的是,不仅《左传《》国语《》战国策》等先秦史传著作中这样的描写不少,即使作为传记文学代表作的《史记》,这样的描写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有逐渐增多的趋势。这说明早期的史传文学著作,是不排斥想象的,是实实在在用了想象这种文学手法的。

对于这种现象应该怎么理解呢?钱钟书先生说“:公言私语,盖无不有。虽云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大事书策,小事书简,亦只谓君廷公府尔。初未闻私家置左右史,燕居退食,有珥笔者鬼瞰狐听于傍也。上古既无录音之具,又乏速记之方,驷不及舌,而何其口角亲切,如聆謦欬欤?或为密勿之谈,或乃心口相语,属垣烛隐,何所据依?”他的结论是“:《左传》记言而实乃拟言、代言,谓是后世小说、院本中对话、宾白之椎轮草创,未遽过也。”《(管锥编》第1册《左传正义》)这种通过想象为历史人物拟言、代言的现象,不仅在史传作品中频频出现,而且在杂传,甚至在实录著作中也时有出现。如韩愈所著的《顺宗实录》卷一载“:叔文诡谲多计,上在东宫,尝与诸侍读并叔文论政至宫市事。上曰‘:寡人方欲极言之。’众皆称赞,独叔文无言。既退,上独留叔文,谓曰‘:向者君奚独无言?岂有意邪?’叔文曰‘:叔文蒙幸太子,有所见,敢不以闻。太子职当侍膳问安,不宜言外事。陛下在位久,如疑太子收人心,何以自解?’上大惊,因泣曰‘:非先生,寡人无以知此。’遂大爱幸。”唐顺宗李诵与王叔文的密谈,韩愈是怎么知道的呢?很显然,这是他的想象,是代他们所作的。这种代言方法,可以说是传记写作中常见不衰的方法。

说到传记写作的想象问题,也就必须联系到传记的虚构问题。关于传记文学有没有虚构,是否可以虚构的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又是颇有争议的问题。有的人主张传记文学可以虚构,不能排斥虚构,只要这种虚构是传记作家根据“实录”下的事实,进行严密的逻辑推理的结果,就应该允许存在,并加以肯定。有的人则认为传记文学的虚构,应该是有限制、有节制的,在整体真实的基础上,可以适当有那么一点儿虚构,换句话说,它的虚构成分不能很多,主要人物的主要事迹,主要经历,必须是真实的,而次要人物和一些细微之处,则可以有点虚构。还有的人认为,传记文学是绝对不能虚构的,如果允许虚构,那么就会出现许多弊病。有的传记作家可能会以艺术需要为借口,随意在传记写作中增添情节,虚拟人物,编造故事,把传记写得像小说一样。这样一来,传记文学就失去了它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它的文体特点和社会价值,也因此而丧失殆尽了。没有真实性的传记作品,是没有生存基础的。

传记的想象和虚构问题,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创作实际问题,理论上的界限不清,必然造成创作实践上的模糊。理论问题可以继续讨论,不断研究,但是创作实践却不能等到理论问题得到解决以后才来进行。传记创作始终是先传记理论而行的,而理论永远是滞后的,从传记创作的实践看,无论你承认也好,不承认也好,传记创作中的想象和虚构都是客观存在的,几乎所有优秀的传记作品,都或多或少存在着想象和虚构问题。既然客观事实如此,我们的理论是否可以宽容一些呢?一种理论如果不能运用于实践,那么这种理论又有什么意义呢?如果一种理论是与实践割裂的,是不被实践所接受的,那么这种理论又有什么必要一定要坚持呢?这里说的虚构,并不是凭空捏造的意思,而是文艺创作中为概括生活、塑造形象、突出主题所采取的一种艺术手法。这种虚构与历史实录之间应该没有本质的矛盾,没有必要谈虎色变,拒之门外。

四、心理活动描写

传记文学应该探索人物的心理历程,追求“人类灵魂进化的故事”,所以传记文学在描写人物形象时,心理活动的描写是不可缺少的。可是我国古代传记文学作品,大多缺乏细致而深刻的心理活动的描写,即使像《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这样的史传文学名著,其中的人物心理描写也是不多的。但是不多并不等于没有,我国古代传记作家在描写人物心理方面,也形成了自己的一些特点。比如司马迁在描写人物心理时,主要用了下面这样几种手法。

其一,是为人物安排一些言辞,让人物通过自白来表现其内心。这里最突出的例子是《李斯列传》。李斯的语言有独白、对话、文章三大类,三者各有其妙。如李斯的独白有四处,当他入仓见鼠时,他感慨地叹息道“: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当他功成名就,盛极一时时,他喟然而叹道:“嗟乎,吾闻之荀卿曰‘:物禁太盛’,当今人臣之位无居臣上者,可谓富贵极矣。物极则衰,吾未知所税驾也。”当李斯为赵高所挟,决定依附逆乱时,他仰天长叹,垂泪太息道“:嗟乎!独遭乱世,既已不能死,安托命哉!”当他为赵高所害,囚于狱中时,他又仰天而叹曰“:嗟乎,悲夫!不道之君,何可为计哉!吾必见寇至咸阳,麋鹿游于朝也。”此外还有他临死前顾谓其中子所说的“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以上四段独白和一段“顾谓”,都是李斯各个不同时期各个关键时刻的最有代表性,而又最动心的感情流露,所叹的内容虽然不同,表现的喜怒哀乐尽管有异,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都是为了自身的得失荣辱而发。李斯的对话有与荀卿的,有与秦始皇的,有与秦二世的,其中最精彩的是与赵高的对话。赵高利诱、威逼李斯篡改诏书废嫡立庶一节,两人的对话往复六次,全文将近七百字。赵高稳操胜券、从容自得地一说不成,再进一说,步步逼紧;李斯则色厉内荏,开始尚招架几句,接着便彷徨游移,最后完全被缴械制服。司马迁的笔像一柄神奇的手术刀,把两个人的心理剖解得昭明委备,细密入微。清代吴见思说“:李斯奸雄,赵高亦奸雄也。两奸相对,正如两虎相争,一往一来,一进一退,多少机权,默默相照。”(《史记论文·李斯列传》)除了运用独白、对话、文章表现人物的心理活动外,司马迁有时还以人物自唱的诗歌来展示人物当时的内心世界,如冯谖的弹剑而歌,项羽的《垓下歌》、荆轲的《易水歌》、刘邦的《大风歌》、赵王刘友的《赵王歌》、朱虚侯刘章的《耕田歌》、汉武帝的《瓠子诗》等等,都准确地揭示了人物当时的内心情感与思想活动。

其二,司马迁对有些人物的心理活动,有时不作直接描写,而是通过旁人的话予以揭示,写得比较含蓄。如《吕后本纪》写道“:孝惠帝崩,发丧,太后哭,泣不下。留侯子张辟强为侍中,年十五,谓丞相曰‘:太后独有孝惠,今崩,哭不悲,君知其解乎?’丞相曰‘:何解?’辟强曰‘:帝无壮子,太后畏君等。君今请拜吕台、吕产、吕禄为将,将兵居南北军,及诸吕皆入宫,居中用事,如此则太后心安,君等幸得脱祸矣。’丞相乃如辟强计。太后悦,其哭乃哀。”由“悦”到“哀”,是吕后当时的心理变化,司马迁对此作了准确地把握和描写,非常生动。而且在这里,我们还看到了少年佞幸张辟强的善于揣摸人意和陈平见风使舵的自私灵魂,同时还从侧面看到了张良的为人,张辟强是张良的儿子,年仅15岁,还是一个孩子,哪里有这样长远的眼光和如此机敏的见识,有人就认为这是张良暗中教导的结果,果如其然,那么张良在王诸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和陈平他们是一样的,无非一明一暗而已。所以司马迁的这段文字,实际上起到了一石数鸟的作用。

其三,通过一两个表示心理状态的动词,直接揭示人物的内心世界,是司马迁用得最多的一种心理描写方法。我们先看看《史记·留侯世家》开头所写的“圯上纳履”的故事。

这篇短文在艺术上的最大特色,是用表示心理状态的动词,曲折逼真地写出了张良由惊愕到忍耐,再到惊异好奇的思想感情的变化过程。一个莫不相识的老人,故意把鞋子掉到桥下,还要自己把它捡起来,张良在愕然之余,明显感到这是一种挑衅,一种侮辱,火气不免一下子就上来了,准备揍他一顿。这是一层心理活动“。为其老,强忍,下取履。”作为贵族后裔,张良毕竟受过良好的教育,懂得尊老的起码道德,所以竭力抑制心头的强烈不满,十分勉强地捡回了鞋子。可老人得寸进尺,又要张良为他穿上鞋。读者可能以为这回张良总要大光其火,老人活该倒霉了。出人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是,张良觉得既然已经为之捡鞋,那么再委屈为之穿一次鞋,也算不了什么了。这又是一层。令张良大惊失色,又疑惑不解的是,老人穿好鞋子,竟无片言只语的谢辞,就在大笑声中扬长而去了。文章“用随目之”三字写张良此时此刻的反映,在这动作的背后,读者分明可以感知张良的疑问。这是什么人?为什么举动这么奇怪?他想干什么?因为百思不得其解,所以张良在原地逗留的时间很长,以致老“人去里所复还”,他还呆在那里痴想。正因为如此,老人才觉得“他孺子可教”,提出了约会之期。三次约会,前两次迟到而挨了老人的骂,第三次半夜即往,才获得了老人的欢心,从而得到了《太公兵法》。这里只写老人的“怒”“、复怒”和“喜”,没有直接点明张良的心理活动,但从张良一次比一次早去赴约的行动中,我们不难感触到他那跳动的思想脉搏和坚韧执着,非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的决心和信心。文章围绕人物心理的起伏变化,把情节安排得波澜跌宕,引人入胜,简直像在读一篇微型传奇小说。

传记文学是写人文学,而人是有着七情六欲的,是有着丰富的情感世界的,传记文学如果不把这些表现出来,即不写人物的心理世界,那么它所写的人物必然是一个死板的、毫无血气的人,而不会是一个有血有肉、丰富复杂的人。那种死板单调的传记作品,读者是不会喜欢的。

其四,对人物当时的心理活动不加揭示,而任其在人物的心灵深处躁动,当事情告一段落以后,再让人物自己加以说明,从而使读者了解人物的内心世界。《史记·越王勾践世家》最后一部分写范蠡中子被杀的故事,就用了这种心理描写方法。文中说,范蠡次子因杀人被囚于楚,当斩。范蠡欲派少子携带黄金二万两去楚国求朋友庄生营救次子。其长子认为父亲不派他去是嫌他无能,坚决要求让自己去,并以自杀相抗争;范氏夫人认为“今遣少子,未必能生中子也,而先空亡长男”,不如就派长子去。范蠡不得已,就让长子替代少子去楚国行事。长子到楚国后,拜见了庄生,庄生将范氏的黄金暂存在家中,并设法说服楚王大赦。长子得知大赦的消息后,不知道这是庄生从中斡旋的作用,反而认为把那么一大批黄金花在庄生身上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于是便借故去庄生处把黄金取了回来。庄生因此有一种被小人愚弄的感觉,于是就再度进宫见楚王进微言。楚王大怒,令先将范蠡之子处死,然后再行大赦。结果,范蠡长子竟抱着弟弟的尸体悲惨而归。到家后,全家人痛哭流涕,无限伤感,惟独范蠡笑而曰“:吾故知必杀其弟也。彼非不爱其弟,顾有所不能忍也。是少与我俱见苦为生难,故重弃财。至于少弟者,生而见我富,乘坚驱良,逐狡兔,岂知财所从来,故轻弃之非所惜吝。前日吾所为遣少子,因为其能弃财故也,而长子不能,故卒以杀其弟。事之理也,无足悲者。”这段表白,把范蠡先前之所以不肯派遣长子去楚国的原因揭示了出来,读者才知道他当时的隐衷。这样写,不仅可以使读者想象范蠡当时心理活动之矛盾复杂,而且体现出范蠡料事如神的特点。这种自我披露内心世界的写法,是史传人物写作中常用的方法。

我们在强调传记文学可以运用心理描写方法的同时,也还必须指出,传记文学运用心理描写与分析方法不是无限的,而是应该有节制的,过分滥用心理描写方法,有时也会造成传记文学的失真。当代传记文学研究家李祥年先生在《论传记文学与心理学的关系》一文中就指出“:在现代传记文学的发展中,某些传记家对于心理学原理与方法的过分迷恋与滥用,也已经使我们有了不少反面的教训。一些热衷于个性心理学的传记家常常过于强调了个人性格及精神状态对于人生事件的重要性,这往往导致对人生或历史事件的带有唯心主义倾向的解释。“”另外,心理学原理在传记文学创作中的广泛运用,必然会将其衍生学科精神分析学引入人物传记写作的领域。如果能够正确地使用它,它可以成为传记家手中的法宝以对所要传写的人物作出更加完整的解释,但是,精神分析方法的滥用,也常常会造成传记文学的严肃性———确切地说是严肃的历史真实性的丧失。”

五、语言运用技巧

传记作品在写人时,必然要写到历史人物的种种语言,怎样适如其人地记载历史人物的语言,章学诚提出了如下的观点“:文人固能文矣,文人所书之人,不必尽能文也。叙事之文,作者之言也,为文为质,惟其所欲,斯如其事而已矣;记言之文,则非作者之言也,为文为质,期于适如其人之言,非作者所能自主也。贞烈妇女,明诗习礼,固有之矣。其有未尝学问,或出乡曲委巷,甚至佣妪鬻婢,贞节孝义,皆出天性之优,是其质虽不愧古人,文则难期于儒雅也。每见此等传记,述其言辞,原本《论语》《、孝经》,出入《毛诗》《、内则》,刘向之《传》,曹昭之《诫》,不啻自其口出,可谓文矣。抑思善相夫者,何必尽识鹿车鸿案;善教子者,岂皆熟记画荻丸熊?自文人胸有成竹,遂致闺修,皆如板印。与其文而失实,何如质以传真也?由是推之,名将起于卒伍,义侠或奋闾阎;言辞不必经生,记述贵于宛肖。而世有作者,于斯多不致思,是之谓优伶演剧。盖优伶歌曲,虽耕氓役隶,矢口皆叶宫商,是以谓之戏也。而记传之笔,从而效之,又文人之通弊也。”《(文史通义·古文十弊》)章学诚把传记作品的语言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传记作者的叙述语,另一部分是传记作品中传主自己说的话。

他认为,传记作者的叙述语,写得是文是质,都可以由作者自己决定,不必加以过多的限制,只要写得符合事情的真相就可以了。但是对于传记作品中传主所说的话,则不能由传记作者随心所欲地加以描写,它的是文是质,都应该符合传主本人的身份、修养。作者在记录时不可多加修饰美化,否则,让朴质无华的人说出了儒雅深奥的话,那么其人也就失去了他本来的面貌了。正是鉴于这种认识,他对古往今来在传记写作中那种写人之言而不“能适如其人之言”的弊病提出了严厉批评。他举例说,那些一般的贞烈妇女,尽管懂得贞节孝义,但是她们并不一定有什么学问,把她们的语言写得很儒雅的话,就不符合她们的实际情况,所以“,与其文而失实”,还不“如质以传真”来得更好。只要把历史人物的语言记“得宛肖”逼真,让人觉得确实像这个人说的话,那么这篇传记就是成功的。不然的话,它和优伶演戏又有什么区别呢?章学诚的这番议论,是颇中肯綮的。

从古代传记文学的创作实际看,那些脍炙人口、感人肺腑的传记作品,都能把历史人物的语言写得非常切合他们的身份,像陈胜的“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史记·陈涉世家》),班超的“大丈夫无它志略,犹当效傅介子、张骞立功异域,以取封侯,安能久事笔研闲乎”(《后汉书·班超列传》)?宗悫的“愿乘长风破万里浪”(《宋书·宗悫传》),都是表达自己有远大理想的话,但是说得各有特点、各有生气,而且非常符合各自的性格。与此相反,那些把历史人物的语言加以修饰改造过的传记作品,则往往失去了人物本身的风采和特点。如《旧唐书·李密传》载,隋炀帝对宇文述说,李密“个小儿视瞻异常,勿令宿卫”《!新唐书》将隋炀帝这句话改为“此儿顾盼不常,无入卫”,清代王鸣盛认为还是不改为好,因为隋炀帝喜欢学说吴语,而“个小儿”正是吴语,改为“此儿”,当时那种口语味就荡然无存了,隋炀帝学吴语说话的特点也就看不出来了。不同的历史人物,他们的说话都是完全不同的,作为优秀的传记作者,就是要有准确无误地把历史人物的说话特点表述出来的本领。

历史人物传记写作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把历史人物在当时的音容笑貌都展示出来,而保留历史人物说话的口语,则是写活历史人物的一个很好的方法。如《史记·陈涉世家》写陈涉少年时的伙伴在见到陈涉宫殿的华丽时惊叹道“:夥颐!涉之为王沉沉者!“”夥颐”是当时的方言,表示一种惊喜诧叹的感情。乡下人生活艰苦,又没有见过什么大世面,突然见到这么高大而华丽的宫殿,自然会情不自禁地发出赞叹。司马迁录下这句口语,就很生动地把淳朴的乡下人的特点表现了出来。以后班固对这句话作了修改,明人王鏊批评说“:《史记‘》夥颐,涉之为王’‘,夥颐’二字乃方言,盖叹其物盛大而多之辞。班氏不宜削去‘颐’字。”(《汉书评林》卷三十一引)因为“颐”字是语气词,没有它,不仅使语言生硬,而且不符合口语的说话习惯,所以王鏊认为班固的改动是不妥当的。宋代蔡条《铁围山丛谈》卷三曾记载了这样一条材料“:王性之至,博洽士也,尝语吾:宋景文作《唐书》,尚才语,遂多易前人之言,非不佳也。至若《张汉阳传》,前史载武后问狄仁杰‘:朕欲得一好汉!’是语虽勿文,宁不见当时吐辞英气耶!景文则易之曰‘:安得一奇士用之!’此固雅驯,然失英气矣!”在《旧唐书·狄仁杰传》中,武则天这“句安得一好汉用之”的问话用的是口语,到宋祁修《新唐书》时,则将它修改得比较文雅,意思尽管相去不远,但是口语感没有了,武则天说话时的那种勃勃英气也没有了。

所以说,这种改动是没有必要的。这是为追求雅而排斥俗所造成的不良结果。这又从反面说明,传记文学在写作中,适当增加一些俗语、口语,不仅不会影响写人叙事的准确生动,反而会增加其艺术效果,那种一味追求文字之雅的做法,并不是最好的方法。司马迁的《史记》以后,欧阳修的《新五代史》曾被后人认为是继承了司马迁的写人风格的。欧阳修在描写人物对话时,因为也记录了一些人物的俗语,所以受到后人的称赞。如《高祖纪》载,契丹耶律德光送高祖至潞州,临决,指知远曰“:此都军甚操剌!无大敌,勿弃之。”徐无党在注中说“:世俗谓勇猛为操剌,录其本语。”王鸣盛说“:今人以雄猛为插剌,当即此意。”《(十七史商榷》卷九十八)又如《刘铢传》载,铢尝切齿于史弘肇、杨分等。已而弘肇等死,铢谓李业等曰“:诸君可谓偻罗儿矣!”罗大经说“:偻罗,俗言狡猾也。欧史间书俗语,甚奇!”《(鹤林玉露》卷十五)宋代陈世崇《随隐漫录》也认为,欧阳修在《新五代史》中所记录“的豹死留皮,人死留名“”朝事梁,暮事晋“”此辈与一把算子,未知颠倒,何益于君国“”可谓偻罗儿矣“”煮粥饭僧者“”都头甚操剌”等等,都是“化俗语为神奇”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当然,运用俚语方言,也不是有什么就写什么,其中也有一个选择的问题。清代吴汝纶在《达严几道》一文中专门谈了这个问题,他说“:文固有化俗为雅之一法,如左氏之言‘马矢’,庄生之‘言矢溺’《,公羊》之‘言登来’《,太史》之‘言夥颐’,在当时固皆以俚语为文,而不失为雅。若范书所‘载铁胫‘’、尤来’、‘大抢‘’、五楼‘’、五蟠’等名目,窃料太史公执笔,必皆芟雉不书。不然,胜、广、项氏时必多有鄙俚不经之事,何以《史记》中绝不一见?如今‘时鸦片馆’等比,自难入文,削之似不为过。倘令为文忠作传,则烧鸦片一事,固当大书特书;但必叙明原委,如史公之记《平准》,班氏之叙《盐铁论》耳,亦非一切割弃,至失事实也。”在传记写作中保留一些传主的口语,既能反映出时代的特点,也能使文章生动活泼、通俗易懂,还能避免人物语言的千篇一律,使人物语言更符合人物的特定的身份、经历、环境,表现出人物的个性。古代优秀的传记文学作者,都是非常注意描写人物的语言,以人物自身的语言来表现出人物与众不同的性格特点的。这样写,不仅不能说它不真实,反而是真实可信的,这一点,在古代也是得到肯定的。

总之,传记文学在坚持真实性的前提下,是可以进行艺术加工的,古今中外那些优秀的传记文学作品都是有艺术加工的成分存在的,这个客观事实也是不容否认的。我们现在要讨论的问题,似乎不是传记文学可不可以进行艺术加工的问题,而是怎样进行艺术加工的问题。既要有真实性,也要有艺术性,两者完美结合尽管比较难,但是,它应该是我们坚持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