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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既有专业工作者的技能,也要具备教育工作者的素质
艺术教师毕竟是在与艺术打交道,专业艺术工作者与艺术教师无论在自身素质还是所从事的职业上,都存在着许多相通之处。比如,都需要具有较强的创造性,都必须钟爱艺术,都必须懂得甚至应该精通艺术等。但即使是在这些最具相通之处,二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像创造性素质的问题,专业艺术工作者的创造性,主要体现在对艺术本身的创造与再创造上;而艺术教师的创造性,则不仅体现在对教学内容,艺术作品的再创造上,而且更体现在创造性的教学方法上。衡量艺术老师是否称职,首先不是看他的艺术专业水平如何(当然,如果一个教师不具备一定的艺术专业水平,他也不可能成为一名艺术教师),而是要看他是否具备作为一个教师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看看他的教育教学水平怎么样,看他是否能够有效地将所掌握和理解的艺术通过教学手段让学生掌握和理解,尤其对于普通学校艺术教师来说更是如此。
然而,人们习惯上并不这么理解,而是认为,艺术教师不可能高攀成为专业艺术工作者,而专业艺术工作者低就为艺术教师则是顺理成章的,如果他不怕留下大材小用之遗憾的话。正是在这种不正常心理的支配下,人们在评价或培训在职艺术教师,培养未来艺术教师时,往往过分强调艺术水平而忽视教师职业道德的培养,忽视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教育基本原理的学习,忽视教育教学方法的探索。其后果是艺术教师没有突出教师的特点,艺术师范没有突出师范的特点;艺术教师的工作考评、职称评聘、在岗或脱产进修,均以艺术技能技巧娴熟程度为标准和目标,艺术师范学生缺乏基本的教育理论修养,难以充分地进入教师角色。
作为一个称职的艺术教师,他必须热爱艺术(不是因为要靠艺术赚钱,而为他懂得自己不热爱的东西是不可能让学生去热爱的),更热爱艺术教育事业(因为他深知学生的身心发展不能没有艺术,人类的艺术文化必须得到传承),他达到了一定的艺术专业水平,更掌握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教育教学方法,他具有一定的艺术理论修养,更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修养。总之,艺术教师素质的高低与否,首先取决于其教育水平的高低,其次才取决于其艺术水平的高低。
专业艺术工作者和艺术教师,从事的是人类神圣的精神文明事业,都从事着崇高的艺术教育事业,他们之间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因为他们不仅要具有一定的专业艺术修养,也要具有较高的教育艺术修养,还要具有较高的教育科学水平。而普通学校艺术教师和专业艺术院校的艺术教师由于各自的教育对象的不同,普通学校学生的艺术素质和审美心理发展水平与专业艺术院校学生相比有很大差距,因而,普通学校教师所从事的教学工作显然要比专业艺术院校的艺术教师所从事的教学工作更加复杂。
二、不做旁观者,要做积极参与者
艺术能给人以愉悦体验和美的享受,艺术课程之所以备受学生的喜爱,也首先基于这一点。但艺术课本身是不可能自发地引起学生情感共鸣的,需要艺术教师能在自己与学生之间、学生与艺术对象之间架起情感之桥。为此,教师首先须在教学活动中与学生的交往时摆正自己的位置。有人说,艺术教师的基本职能是作为一种资源而不是信息的传输者,因为学生只能在没有教师作为仲裁人或裁判员的身份出现在学生面前时,其想象力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否则,他不但不能为学生架设情感之桥,反而会在师生之间、学生与艺术对象之间开掘一条情感鸿沟。作为裁判,他就不能是学生艺术活动的直接参与者,而只能是袖手旁观者;他就很难是学生艺术表现的热情欣赏者,而只能是权威评判人。教师若以旁观者姿态出现,就等于在暗示学生,他们之间必须保持着距离;教师若以权威者姿态出现,就等于在告诉学生他就是“唯一正确的答案”。
艺术本是一种创造性的产物,就是人们欣赏艺术也补称为是一种再度创作活动。艺术的创造与欣赏本无所谓对与错,对艺术的理解如果有惟一正确的答案,就等于剥夺了学生发挥其创造性和想象力的权利。因此,教师若以艺术权威自居,将不可避免地会把他自己的特殊表达形式强加于学生,而不是极力地为学生争取按照其自有的标准来评判艺术的合法权利。任何一种艺术表达形式或风格,都必须作为艺术主体、个人意向和需要的必然产物来加以理解和给予尊重,艺术教师必须记住这一点。
在艺术教学活动中,教师与学生面对的是同一件属于师生共享的艺术品,双方不是一种艺术家与观众的关系。如果教师以艺术家权威自居,甚至把艺术据为已有,其教学过程就必然表现为一种严格的模仿与服从,而严格、刻板的模仿在艺术教育中是妨碍学生的自发性与创造性的发展而遭到唾弃的。在这里,我不认同教师的艺术权威地位,并不是否定教师作为指导者应有的评判与树立标准的权利,他可以给学生的艺术表现做出评判,而不是像坐在高高的法官席上用木锤所做出的对与错那样的评判;他也可以通过个人的示范和表演来树立标准,但这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要确保学生并不因此而通过盲目的模仿来学习,艺术学习的途径主要不是模仿,而是自身的参与和体验。
因此,称职的艺术教师从不把自己确立为惟一正确的标准,不故弄玄虚或急于向学生施展自己的艺术才华,不急于要求学生仿效自己,并试图使自己成为学生顶礼膜拜的对象,而是提出一些并不一定有惟一,或正确答案的问题供学生思考,并鼓励学生亲自探索与切身体验。当觉得有必要指出学生的不足时,能让学生感到老师是在指出一个更为有效的方法而不是在责备一个无伤大雅的错误。
三、不仅要有一技之长,更要能触类旁通
也许我们常常能听到类似某某歌星不能识谱,创作也需要别人记谱这样的小道消息。的确,专业艺术工作者,尤其是在当今社会,在综合素质很低的情况下还真有可能成为某一方面的“专家”和“明星”,在这时我们没必要对这种怪现象作任何评论和分析。把它提出来,仅仅是想说明,对艺术教师的素质要求应该是比专业艺术工作者更全、更广、更高。因此,艺术教师可别指望也能有类似的“运气”。
作为一名艺术教师,如果他只是对某一艺术形式中的某一方面精通,而在其他艺术只略知一二。甚至一窍不通,那么,他就不可能成为一名称职的艺术教师。真正称职的艺术教师,除了能熟练掌握所教科目的技能技巧与基本理论之外,还应该对所有其他艺术门类的知识有基本的了解的掌握,同时还应具备一定的素养。
普通学校艺术教师既不同于艺术院校的教师,也不同于家庭艺术辅导教师,他教育的对象是全体学生;他教育的目的主要不是培养以艺术创造和表演为职业的艺术专业人才,而是为了提高学生的基本艺术素养以使他们具有一定的艺术审美能力;他教育的内容不是某一专业的高深知识和技能,而是各种艺术形式的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因此,普通学校艺术教育需要的不是只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面其他方面比较薄弱的单项型教师,需要的是哪怕艺术专业技能并不突出,但能涉猎各艺术门类,整体艺术素质比较高的全能型教师。由于艺术同广泛的文化领域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这种全能型艺术教师就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否则就不可能对艺术有宽视野、深层次的理解,就不可能有效地排除艺术课程与学校其他课程之间的人为隔离。
四、懂得时尚,但不轻浮
称职的艺术教师还应该具有良好的气质和风度,“教,上所施,下所效也”,教师的风度具有鲜明的示范性,它对学生来说,就好比一丝丝春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是一种不能轻视的、潜移默化的教育因素,相比之下职业学校艺术教师更是如此。因为,普通学校艺术教师如果具有美的风度,其本身的一言一行和一举一动,都能给学生以艺术的享受与美的启迪,这就是一种潜移默化的艺术教育。
那么,什么才算是艺术教师的美的风度呢?首先,这种风度不等同于时髦的外表。由于受社会上一些所谓明星名人的影响,一些艺术教师对于自己应有的风度把握不准尺度,不能正确定位。纯粹追求外表的时髦,不是艺术教师正确的审美情趣,恰如音乐家舒曼所说的,一切时髦的东西总会变成不时髦的,如果一辈子追求时髦,就会变成一个被人轻视的花花公子。
其次,这种风度也不是在言行上刻意表现艺术学科的雍容华贵。有的教师尽管心里清楚艺术学科在学校教育中并不受到重视,但在言行上却不时表露出艺术与自身的“阳春白雪”之感,而对其他学科与教师则往往表现出一种“下里巴人”的蔑视,这是不对的。如果艺术教师有心要得学校领导和其他教师对艺术学科以及自己的理解与同情,那就必须具有谦逊的态度与善解人意的品格。夸夸其谈,把艺术看得高出一等,进而自我封闭隔绝也不行。否则,除了引起反感,加深隔阂之外,必将一无所获。
艺术教师要想让自己的风度真正成为一种艺术教育的因素,就应该使自己的内在气质与外在表现协调融合。艺术教师的举止、言行、衣着等如果太浪漫华丽,就缺少了作为一个教师所应有的稳重与端庄;如果太朴实老成,就缺少了作为一名艺术教师所应有的活力与高雅。因此,作为一名艺术教师,在穿着打扮上,要既能显示出自身的艺术审美素养,又不至于让人有浓妆艳抹之感;在言谈上,要充满情感,但不故作多情,富有幽默,但不滑稽可笑;在举止上,要热情,但不轻浮,要潇洒,但不夸张。另一方面,穿着不修边幅,邋遢不洁,言谈举止吞吞吐吐、猥猬缩缩,那更不是艺术教师应有的形象。
一个人的风度美,虽凭借其外部形态表现出来,但其实质是内在的,是一种心灵的表白。艺术教师要想真正使自己具有美的风度,外表的装饰是次要的,最主要的还是要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水平,使自己具有较高的艺术素质,并时刻牢记住自己的身份———一名光荣的艺术教师。
普通学校艺术教师不光要在艺术专业上精益求精,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技巧,同时还应该更多的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心理学常识,以及广泛的人文社科知识,因为艺术教师本身从事的就是美的教育,而美是内涵和外在表现的有机结合。如果做为美的化身的艺术教师自身都不美,又怎能有效的传递美的知识,教育出美的学生来?这就是学科特点赋予艺术教师的使命,更应该是艺术教育工作者的内驱和时代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