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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教育规律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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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教育规律探讨

遵循语文教育的规律、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发挥语文教育的人文性

要在语文教学中重视和发挥语文课程对学生价值观的导向作用,要既学语文,又学做人。

还要重视语文课程对学生在文学、情感诸方面的熏陶、感染作用。语文学习极具个性化,对阅读材料的理解往往是多元的,常言说“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因此,要尊重学生的个人感受和独特体验,鼓励学生发表富有个性的见解。这是提高语文能力的需要,也是形成良好个性、激活创造力的需要。

(2)注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

实践能力必须在丰富的语文实践中培养。不应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而应该通过大量学生自主的阅读、写作和口语交际实践,掌握运用语文的规律,培养语文能力。

语言运用往往因为“约定俗成”而无理可讲,人们的母语是在生活中自然习得的。从课本上和教师那儿获得的,只有比自然习得的更为集中和规范,并没有、也不可能改变自然习得中的实践经验和积累等本性。语文课程是应用型课程,“应用”要求实践,要求在实践中的体验和感悟。

(3)把握母语学习的特点。

A、充分利用语文资源,拓宽学习空间。

学生学习语文,并不是从零起点的,特别是口语能力。学生对语文的接触并不限于语文课堂内,应拓宽语文学习和运用的领域。《新课标》要求“语文教师应高度重视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创造性地开展各类活动,增强学生在各种场合学语文、用语文的意识,多方面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不能把学生束缚在“课堂中心、课本中心、教师中心”学生通过课外阅读、社会交往,以及各种传播媒体等,都能够学习语文。学习语文的资源和运用语文的实践机会可能说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吕叔湘先生在拨乱反正之初就第一个站出来说:“十年时间,二千七百多课时用来学本国语言,却是大多数不过关……少数语文水平较好的学生,你要问他的经验,异口同声说是得益于课外看书。”让学生尽可能多地直接接触语文材料,更有利于培养良好的语感和整体把握的能力。

B、学习方法上,强调实践、积累、感悟、熏陶。吸取母语教育研究的新成果--“母语习得论”。

学习母语,有两条渠道:

一条是在母语环境中,通过模仿和练习,无师自通地掌握母语,学术界称为“母语习得”;

另一条是有目的、有计划、有课本,在教师指导下学习母语,称为“母语学得”。学龄前儿童掌握了口语,就是通过习得这个途径。入学后学习母语书面语,走的是学得之路。不能只重学得,忽略习得。

(4)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还体现在遵循汉字、汉语的自身规律上。

比如,利用汉字形声、象形、会意等特点识字,利用笔画、笔顺、偏旁部首、间架结构等指导写字;再如,利用汉字感情色彩强烈的优势,重视语感的培养,加强感悟和情感体验;又如,利用汉语言文化积淀丰厚的优势,丰富语言积累,增加文化储备。

总之,语文教育要重整合、重实践,重积累,重熏陶,在反复实践中,不断提高综合运用的能力,全面提高语文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