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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在高师钢琴伴奏教学中,教师、学生所进行的歌曲钢琴弹奏其目的、意义是各不相同的。它是多声部音乐实践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而不是教学与实践的终结。片面地把“歌曲钢琴弹奏”看作是歌曲钢琴伴奏,实质上是不系统地伴奏教学所产生的负面效应。我们赞成以自弹自唱或我弹他唱的键盘和声与旋律结合的形式开展教学。
关键词:歌曲教学弹奏钢琴伴奏
什么是“歌曲钢琴弹奏”?它是指伴奏者在没有主唱歌曲旋律的情况下,将一首歌曲不做任何变化、从头至尾在钢琴上“独奏”出来。众所周知,歌曲钢琴伴奏重视“唱”与“伴”的合作,而“歌曲钢琴弹奏”只重视演奏者独立的弹技,二者在理念上、心态上是有根本区别的。
一、关于“歌曲钢琴弹奏”之说
笔者曾弹过多年的舞蹈钢琴伴奏,为编配舞蹈伴奏教材,将许多中外歌曲改编成简易钢琴曲。但就像这样一些简易之作,也不都是将一首歌曲旋律不做任何变化在钢琴上进行弹奏,恰恰相反,常常是将歌曲旋律做各种变奏,或以多样的弹奏力度等变化处理的。可以想象得出,一个用右手机械地弹奏中国五声性歌曲旋律,而左手则随便辅以传统三和弦分解式的歌曲钢琴弹奏,是多么自由、滑稽啊!可以肯定地说,为一首歌曲伴奏选择钢琴织体形式的本身,就是一种极为严肃的创作行为。即便是为一首简易钢琴曲编配织体形式时,也一定是从创作的角度观察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
当然,一首好的歌曲钢琴弹奏,可以加工、演化为初步的歌曲钢琴伴奏形式,而一首好的歌曲钢琴伴奏形式,也可以加工、演化为一首好的钢琴曲,二者具有很强的互补性。许多中外钢琴家、作曲家创作的精品都不乏这类改编曲。关于将歌曲改编成钢琴曲方面的问题,大家可从黎英海《中国民歌钢琴小曲五十首》中找到初步答案。
不过,分析高师教学过程中教师、学生所做的各种“歌曲钢琴弹奏”,其目的、意义是各不相同的。如合唱、声乐、视唱练耳课上教师所进行的歌曲钢琴弹奏,是为了纠正或加强学生的音准、节奏感;编配伴奏者所进行的歌曲钢琴弹奏,是为了选择和弦、聆听和声图式与歌曲的音响效果,或者是歌曲钢琴伴奏的萌芽,或者就是跟弹歌曲主旋律钢琴伴奏形式的初步设想等。这都是无可非议的,它们是教学的需要,是多声部音乐实践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但它们绝不应该是教学与实践的终结。
二、钢琴伴奏教学的误区与解决途径
从高师钢琴伴奏教学来看,片面地把歌曲钢琴弹奏看作是歌曲钢琴伴奏,实质上是不系统的伴奏教学所产生的负面效应。如许多学生无论练什么样式的钢琴伴奏,都习惯于右手弹旋律,左手弹自然顺序排列的大琶音分解和弦式的钢琴织体形式,而且常常是在没有人声的情况下进行的。这些弹奏者只强调便于上手弹奏,忽视弹奏者与演唱者的合作,放弃规范的和声声部要求,弹奏音响空洞而不能自辨,更谈不上用所学作曲理论知识去解读自己所弹歌曲钢琴伴奏的和声现象了,只能是浅白地将无人声演唱的歌曲钢琴弹奏解释为歌曲钢琴伴奏。
对此,我的做法是:从歌曲钢琴伴奏编配教学伊始,就以钢琴织体加人声旋律的写作题、键盘题的形式来研究传统和声式钢琴织体的声部进行规律,让学生及早地在听觉上习惯于这种含有人声演唱的正规歌曲钢琴伴奏形式。就是在左手按十二个半音大调或小调顺序弹奏I—IV—V7—I的四部和声钢琴织体时,也一定要求学生用右手弹奏附加密集排列形式或混合排列形式的分解双音、三音、四音和弦声部,并且在此和声背景下编唱或编写简易的旋律声部。这种将传统的四部和声键盘形式与旋律写作形式的结合,开拓了学生学习的视野,提高了学生的理论与技能协调发展的能力。
另外,我要求学生们重视对和弦、旋律钢琴化织体编配原理的研究。如学生在学习歌曲伴奏编配时,先掌握将一个和弦写出多种形式的钢琴织体练习,或者将某一旋律片段在钢琴上做各种单手、双手的旋律钢琴化织体的变奏处理等。这提高了学生们对和声式钢琴织体中声部增减规律、旋律钢琴化织体特殊性的认识。如果我们的教师能以弹奏的形式教学生配弹伴奏,也能以作曲理论知识解读具有教学意义的钢琴伴奏织体中的和声现象,同时还能写出教师即兴伴奏的乐谱和分析,那对学生来说,他们所接触到的歌曲钢琴伴奏教学才是较完整的伴奏教学。
曾记得1982年我在新疆艺术学院舞蹈系任钢琴伴奏教师时,就客串为一位蒙古民歌手即兴伴奏过一回,并且在省电台录音棚录音。回想当时,那位民歌手是用蒙文唱了一首蒙古长调民歌,歌词足有七八段,临时给我的那份“简谱”也是无小节、无中文歌词、无拍子的非正规乐谱,而且民歌手在每段进行反复时演唱速度、节奏等都不太一致(根本就是即兴式演唱)。我在即兴伴奏中主要采用了随腔伴奏法,即以支声式钢琴织体为主的伴奏方法,录音效果还不错,至今我仍保留着那盒录音带。这对我日后所从事的高师教学工作起到很大的帮助。
这件事引起我对高师钢琴伴奏教学的另一想法,即在伴奏教学中,应重视音响(像)教材的积累。如把教师、学生平时重要的编配伴奏成果录成磁带或录像带,事后加以总结、分析,对照音响(像)教材研究伴奏织体的规律。只有经常让学生和教师听到、看到自己编配、演奏的成果,方可找到自己配弹伴奏中存在的问题,并从中积累经验、树立起编创的信心。我认为这是一条成功的伴奏教学改革经验。
在多年的高师教学中,我常看到一些学生在演唱会、音乐会上所弹的中外艺术歌曲钢琴伴奏,弹奏方法、伴奏层次还颇具一定的艺术水准,但是一到毕业实习或工作中,当他们所面对校园歌曲体裁,为这一类曲式短小的中小学生齐唱、合唱歌曲配伴奏时,我们的准音乐教师们就显得编配技法过于陈旧、单调、乏味,取而代之的只能是简单的歌曲钢琴弹奏。什么“弹伴奏,套织体;弹旋律,踩踏板;顺着弹,别停拍;选和弦,不是大三就小三”等等口诀,似乎就成了中小学校园歌曲伴奏编配的唯一法则。为此,我在钢琴伴奏编配教学中,要求学生把选择中外少儿歌曲配伴奏作为教学的突破口,以此带动其他体裁的歌曲钢琴伴奏编配,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同时,我鼓励学生们多用变化来重复歌曲主旋律的伴奏形式,选择具有创造性、艺术性较强的钢琴织体为少儿歌曲配伴奏。在我的指导下,许多学生的伴奏习作还陆续发表在中国音协主办的《儿童音乐》期刊“五线谱之页”栏目上。这说明高师大学生是具有一定创作潜质的,关键是教师能否激发、培养他们的创作意识。
三、转变教育观念、完善伴奏教学
随着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高师伴奏教学已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们的高度重视,大家初步认识到没有人声旋律的歌曲钢琴弹奏,实质上就是“对空伴奏”,这种伴奏形式强调的是重弹轻伴,与正规的伴奏教学相差甚远。为此,在1998年由教育部主办、华南师大承办的“全国高校音乐教育基本功比赛”中,一些院校的学生就能以自弹自唱的形式展示伴奏教学成果,这是值得大力推广的。
当然,高师教学改革首先是教师教育观念的转变,这已被大家所认同。但是,“高师钢琴伴奏可以说是一个操作层面的名词,作为一个学术层面上的名词应叫做钢琴艺术指导,这样的正名意味着一个学科的成熟”。①它充分体现出高师新型的学科思想,而不只是单一的职业技能教育。我认为,就高师职业技能教育来说,首先应强调学生必须具备一定的音乐创作能力。因为音乐创作本身就是一种综合素质能力的体现。其次,除了要求学生掌握一定的钢琴弹奏技巧和演唱技巧之外,还应加强学生移调、视奏(唱)、合奏(唱)等能力的培养。只有当学生的音乐理论、钢琴弹奏和演唱技能等达到相当水准后,我们的“有声”键盘和声练习才显得更加充实、实用。
就我个人的意见,一定要增加键盘和声与人声演唱的钢琴伴奏织体习题型,即自弹自唱或我弹他唱的键盘伴奏习题型,否则,学生得到的只是单一层面上的钢琴织体音响。这不利于学生编配伴奏和伴奏听觉能力的培养。我们应该在高师伴奏教学、考试中废止这类没有主唱歌曲旋律的钢琴织体弹奏。如果伴奏教学只是为了要求学生掌握钢琴织体的多样性,那么教师可以有意识地让学生采用“一歌多型”的编配方法。这不失为一种积极的教学手段。除此之外,还应加强器乐伴奏的教学内容。众所周知,器乐曲曲式结构较多样化,而且篇幅也较长,一般编配者很少能用一两种伴奏织体形式完成。这样就逼迫编配者非得多学几手才行,尤其是对复调体钢琴伴奏织体的研究。如学生能将巴赫复调创作技法合理地运用于歌曲、器乐钢琴伴奏中,该是多么具有创造性啊!
“歌曲钢琴伴奏”是多声艺术、听觉艺术、合作表演艺术。音响(像)对于伴奏教学至关重要,它是保证音乐教学的必备条件之一。高师除加强伴奏教材的研究与推广外,应重视师生即兴伴奏(速成伴奏)音响(像)教材的积累与交流。在转变教师教育观念的同时,应组织各类音乐学院、文艺团体和艺术师范院校的师生共同开发、出版一大批具有教学价值的“一歌多型”的钢琴伴奏音响、音像教材,以填补高师伴奏教学改革的空白。
注释:
①摘自文化部教科司戴嘉仿副司长在1998年“全国钢琴艺术指导研讨会”开幕式上的讲话。
参考文献:
[1]相西源著《全国钢琴艺术指导研讨会综述》,原载于《人民音乐》,1999年第3期
[2]杨燕迪著《艺术歌曲创作漫谈》,原载于《人民音乐》,2001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