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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演奏心理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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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演奏心理学原则

音乐的艺术再现,是每一位音乐家活动的内容,也就是传达作曲家的构思和奏出乐谱上所标识的各种符号。为了使演奏成为真正的艺术,就必须展现演奏家的个性和个人特质——音乐的、感情的、气质的、意志力与深邃的思想,性格特点及其他特征。所有属于个人的创作才气,都是心理活动的特异表现,为表演艺术心理学范畴——而音乐心理学还远未深入研究。所有创造性地演绎音乐、演奏者内心世界情感体验以及演奏过程中的心理活动等复杂而有意义的心理学现象,还远未得到足够多的研究和解释。器乐演奏家尤其这样,他们的心理现象还从没有纳入研究课题中来。

我想就器乐演奏者从事演奏活动而产生的复杂而细微的心理过程加以探讨。在演奏时,中枢神经积极参与活动而出现各式各样的心理过程与心理状态(感觉、思维、记忆、情绪意志力强化等),这些神经心理活动、状态,使演奏者再现音乐时的创造性每每表现不同。现在我来分别解释一下前面所提到的器乐演奏中出现的各种过程和状态。

一、感觉

感觉其实是一种很简单的心理过程,是对物质世界物体特质的下意识反映,或是我们躯体的一种状态。通过感觉器官,我们会得到各种声音、色彩、气味、冷热、大小等周围事物特质的必要信息。在演奏实践中,感觉作为心理过程的起始,对激活演奏者身躯内外复杂的心理活动形式的转化,起着特殊的导向作用。器乐演奏者是根据自己感觉体验,获取演奏过程各方面信息,确定或以这些感觉为介质来指导自己的实践。

在人体的多种感觉中,对于器乐演奏者最为重要的是:听觉、视觉、触觉、肌动与疼痛感。听觉是任何职业演奏家的根基,使他能对复杂的音乐信息流向进行引导,即决定音高、音量、音色、时值、音准以及它们的声音特质。演奏者借助视觉识谱、辨别各种记号,保持演奏者姿势,观察指挥动作,判定周围物体的形状、颜色,确定空间位置等。触觉为演奏者保持与乐器的密切接触,特别是指下唇同哨片的含接特点,上唇与上齿同嘴子气口的含接,手指在音孔音键及指板上的位置等等。肌动感觉指示演奏者控制演奏过程中的时值与各种动作的准确度——手指动作、唇器官的动作、呼吸肌的涨缩等。此外,感觉会告知、分辨躯体的紧张度,避免肌体过劳。最后,痛感是肌感觉的一个特殊形式,它的重要性是为躯体起特有的保护功能,是预告某一肌群是否出现过度紧张。在大多数情况下,过劳常出现在持琴的右手大姆指根部,双手掌指骨连接处,嘴角、下唇中部以及其他部位。

二、知觉

在认知过程中,除感觉外尚有知觉。知觉与反映部分刺激因素的感觉的不同,是人的感知器官对物体和现象的整体反映,是称之为知觉属性的组合。但是,作为感觉的组合体,知觉并不是总量,而是质量上带有新特点的新的认知阶段。

知觉并非感觉器官的独立实现,而是带有各种特质、愿望、兴趣、知识与生活经验的鲜活的人的感知觉。同人的心理特征、知识经验的积累有关的知觉,有一个称谓:统觉。知觉至关重要的特征是它的活跃好动。人的知觉会产生许多相联运动——领会的——动作,它们合而为一作用于感觉器官。人是在如此这般过程中认知事物和现象,下意识地掂量它们,并用已熟知的类似事物找出相同点,为此便要调动自己的知识和已有的经验。因而,知识越丰富,经验越多,认知的事物特征越多,感知也越多样化。

知觉的特异性会影响到它的内涵,心理定势作为心理特定状态的实质,是摆在人面前的特定目的与必有的动作“调动”他的感觉器官、分析器官、肌肉组织等去成功地完成任务——事物或现象形象的内在结构。这一调动的重要条件,是应用过去经历过的经验提前预感早已料到的活动。最后,知觉同感觉相比,要大脑去做更为复杂的分析综合活动。对任何事物或现象作为一个整体去理解,应把它先划为几部分(分析),然后再把这些部分汇合起来(综合)。音乐知觉也是建立在这些先决条件之上的。例如,一位有着相当音乐经验的器乐演奏者,在听自己演奏时,定会进行多次的分析综合:把音流划分为数个乐段,确定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整体与几部的对比,突出旋律声部与伴奏声部,找出旋律、和声、节奏特征,认清整个作品及其各乐章等等的感情形象的内容等。对于演奏者所有这些运作,都带有指导意义,根据他的领悟程度确定用固定的方式调整自己的心理机制去完成具体的认知与积极创造性的功能。

演奏者较听众对音乐的艺术思想理解感知独特之处是在于他的生活经历,因为生活经历中饱含着人生活的情绪、感情、运动动作、时间、空间、社会等各个方面。对于领悟音乐具有特殊意义的是,个人的时空、动力经验。正如现代研究家所提出的,时空经验有两个衡量尺度:一是外围空间范畴(演奏者与听众所占有的空间、容量、形式以及演奏场地音响条件等);二是内部空间状态(按三维条件测试音响的实际空间)。所以,音响的特有的“深度”是音量的强化与弱化使得声音或远或近,模拟“回音”等手法的错觉而得;“纵线”是各声部在不同音高线上构成的,即音乐织体的多计划性;“横线”是音乐在时空发展中得到的,换句话说,音乐作品各元素循序进行和对称分布是音乐形式与结构的基础。

那么什么是动力经验呢?这一经验对音乐节奏结构感知有着直接的影响,人对音乐速度节奏感知的规律,在很大程度上是同他特有的各类节律运动形式有着内在联系。这些是心跳、呼吸频率、步行或跑步速度、劳动的节奏等。这些非音乐动作率,会成为肌动感觉与概念,也化为感知音乐节律及其表现的基础了。在领悟音乐时,提前预想原则、预测其发展有着极大的作用,这是在感知过程中经常发生的。经验丰富的听众往往不单感知到每一个乐音的进行,而且能预感到音乐构思的进一步发展。最典型的是会从音乐进行逻辑里预先想到,感觉出调式倾向、主题的相似性、预期高潮以及某些其他进行。

三、思维

思维是客观现实在了解、判断、做结论之后的反映过程,是最高级组织物质——大脑的高级产物。与感觉认知过程不同,思维所反映的是事物、客观现象的本质特征,事物的联系与关系。人借助思维丰富了感性经验,深入到“物质的深处”,探求现象之间的联系及其规律性。思维的内容是在这些感觉、知觉与概念基础上积累起来的。但人类的思维活动与动物不同,不单靠感性认识,而且以语言语汇的相互联系为特征的。思维从语言获得必需的特质外壳,无此,思想不会变成直接的现实。

思维以目标明确和提出问题为特征。人类在实践活动中不间断地发现新目标、新课题、新环境。思维在相似的带有问题的情境下,会积极地探索,一般的会提出问题(为什么?怎么回事?什么?),以发现了某种新东西作为结束——判定所寻求的联系,找到了未知的东西等,即获得了新知识。积极思维过程是工序型的,这就是比较、概括、分析、综合、归纳、演绎。思维问题的解决通常不会只靠某一个程序(如只靠比较或只靠分析等),而是要运用整套思维运作,对此善于操作,证明个人大脑智力发展水平高低。思维同人类其他所有活动一样,具有个人属性特征,激活思维的起因的动机是取决于每个人的个性的。思维的个性特点表现为它的独立性、灵巧性与速度快慢。但是,所有思维重要特质(或称特征)却与个人特点无关,要看是否善于根据事物或现象的本质特征作出判断并及时作出新的概括而定。

具体到器乐演奏,演奏者的思维是以积极的心理过程涌起,是以大脑的综合分析为基础的。为了判明这一过程的特点,让我们来看一看艺术创作实验室对器乐演奏者在演奏音乐作品期间的实验结果。

不论何种器乐演奏家,演奏属于真正创作性行为,分为三个时期或三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要求有不同的思维活动。在第一阶段是集中视觉、听觉以及情绪意志的感知觉加上意识的综合活动,预想出反映作品主要特征(风格特点、主要主题材料、调式设计、节奏特点、基本技术难度等)大小不等的整体形象。演奏者在此阶段只对作品有一个初步构想,细节并不完善。第二阶段的特征是演奏者开始活跃思考,积极寻求不同演奏技法的时期。这一阶段是使演奏构想在声音、节拍、速度与缓急法、力度、分句法及其他成分具体化,也就是把整部作品各细部进行细致化阶段。演奏者此时的思考基本上是对作品的音乐织体进行必要的分解、分析,提出阐述观点。第三阶段是这一创作过程中最为复杂的阶段。从这一刻起,所有的细节分析、草创计划全让位于“贯穿”演奏与全面接受作品了。演奏者根据视觉、听觉以及自动动作概括而来的长时间分析工作,“再现”了整部作品,不过已是新高度了,也就是把所有细部都有机地统一融入整个作品上了。演奏者的思维在这一阶段过渡到高级综合期,使分析与综合达到了有机的统一。

音乐作品分析对演奏者帮助最大的是音乐想象力。想象力与思维不同,是以概念形式提前反映了现实,是以人的想象和创作幻想为特征反映在具体形象形式之中。可以说,这种反映形式是各种艺术创作形式所特有的,当然也包括音乐家的创作活动了。想象运用于各式各样艺术实践中,其中也包括音乐,可以是创造性的与再创作型的。创作想象可能无依托于某种外部客体再造新的音乐形象。同类的想象是作曲创作活动不可剥夺的一个方面。靠再造想象而创作出的音乐形象,是从具体原谱基础上发生的。所产生的想象具有演奏者创作活动的特点。

演奏实践多次肯定,创作想象——首先是积极的艺术探索。器乐演奏者依据音乐作品的总体构思,去探索未知(或尚未清晰想象的)音乐形象的特征,发掘作品内涵新而又新的各个侧面。艺术探索过程与新的音乐发掘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演奏的个人特点。想象与创作幻想的重要意义还在于,它们有助于焕发演奏者特有的情绪紧张度与创作冲动,无此助力情绪饱满的音乐演奏是难以想象的。

四、记忆

在多种心理过程中,记忆对人的认识活动有着非常特殊的作用。这一过程的实质是识记、保存以及再认和再现所接受的现象、过程、消息等等构成人的生活经验的东西。换言之,我们借助记忆可能在我们的意识中反映早已接受过的现象,而这些现象并非是我们现在经历的。记忆的机制是极其复杂的。它的生理构造源于大脑皮层反射联系,是内外刺激体相互作用产生的。

既然记忆同人的生活经历的各种表现密不可分,因而形式也多样:运动的、形象的与语言逻辑的。运动的或自动记忆是识记、保存和再现各种运动。记忆是养成各种实际技能的基础。情感记忆是对情绪和情感的记忆,这一记忆是人的需要和利益满足程度的标志。人利用保存在记忆中的情感体验成为信号,唤醒他进行具体行动或保持它们。

形象记忆的产生是人们对早期留存的事物或概念的形象,如周围的人、自然景观、各种声音等。某一形象记忆各种变体鲜活再现,往往同某个人的职业活动分不开;如视觉记忆对画家最重要,听觉记忆是音乐家的专长等等。人的语言逻辑记忆是体现于各种语言形式(语汇、概念、数字及其他)的思维记忆。这类记忆保持形式有其特点,因为它们同第二信号系统活动有关,并影响到对各类形式的识记发育。语言逻辑记忆对掌握巩固各种知识至关重要。每一种记忆形式都各有独特之处,不同于其他。其记忆的保存,再认传输过程也各自不同。其不同点全在于人的素质,有的人记得快,记得牢,有的人则可能没做好准备接受较迟。谁记得快记得牢,再现越容易越快捷,说明此人有效记忆整体素质高。

音乐家的职业,要求演奏者要学会并养成记忆和持久记住诸多乐段的技能与习惯:从短小的乐句到展开的套曲作品,也就是说,音乐演奏家必需有发达良好的音乐记忆。音乐记忆是听觉、视觉、自动动作、情感、语言逻辑诸记忆的有机组合。在专著中经常提到的是三种记忆形式的实际运用:听觉、视觉与自动动作。音乐家的听觉记忆是指记住音高、音量、音色、节奏、旋律型、调式、和声等各种音乐成分,做不到这一点,职业活动便无从谈起。保证音乐听觉记忆质量的,主要是要有发达的内听觉能力,内听觉使人有潜力能在内心感觉到音乐声音。

视觉记忆对音乐演奏家同样非常重要。某些人的这一记忆特好,能够过目不忘地记住所阅读过的乐谱直到细部。这一能力对背谱非常有用,是记忆力强的一种技能。最后是自动动作或动感记忆,这一记忆能确保演奏者记忆并发挥出各种演奏技能。对各类演奏动作的记忆以及记得如何运指,使演奏者能够从中选最佳奏法并通过系统地训练逐渐达到高度的自动化动作。

上述的各种音乐记忆形式(听觉、视觉、自动动作),在音乐演奏实践中并非纯单一的形式,按照常理,它们是互相纠结在一起的,可称之为综合记忆形式:视听、听动与视动形式。这些组合中最根本的音乐记忆,当属听觉记忆,而视觉与自动动作是其补充。例如,某些演奏家会相当容易地找到必需的声音,能下意识地思考着用于乐谱上,用于自己的乐器上,等等。正如人们所说的,内听非常发达的演奏家,不单看的是谱,而且同时“听”出了谱上的每一个音。

听动记忆之间的联系,有如一个演奏者在回忆到某个音的进行时,他会意识到如何在乐器上把这个音奏出的联想。俄罗斯心理学家切普洛夫写道:“动作契机和具有原则性重要意义……是当它们需要通过努力导出并保持音乐想象之时”。听动两者之间的积极作用帮助演奏者发挥音乐想象,因为这时用于演奏的自动动作成为建构特定音乐形象的共同参与者。听动记忆对于演奏者的重要性还在于,帮助演奏者找到最合理的演奏动作,并使之保持,借助它们可用较少的时间与精力达到最需要的声音效果。

识记作为记忆的初级阶段,是使音乐演奏者要使正常的技术动作符合特定要求。其一,识记必需是保持正确,换言之,演奏者应善于感受并掌握流动的音响材料。演奏者识记音乐,应特别注意各种相似的、等音量的音乐瞬间,并注意那些不相似或中间有差别的瞬间。实践提示我们,演奏者的记忆常在相似处“陷入窘境”。其二,识记应把记忆的音响,音乐语言各部分组合(旋律、节奏、和声、复调、曲式等)进行分析综合。在进行这一思维活动中,起重要作用的是演奏者内听觉,随时可能把留存在记忆中的声音脱口而出。

音乐材料在记忆中留住或保存时间的长短,是记忆过程的第二阶段,它对音乐演奏者也很重要。记忆保持是否牢固全在于演奏者个人的天赋,特别是神经活动水平,还加上他本人情感生活丰富与否。记忆的持久性与巩固度,同音乐材料的内容也密不可分,还要根据演奏者对作品的理解和兴趣。大家知道,是否能快速识记并长时间对一段音乐材料的记忆,那是演奏者对它的艺术趣味浓厚,或者是他实践中需要的内容。音乐家应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同遗忘音乐知识作斗争的主要手段,不仅是保持记忆,更重要的是深层地、创造性地掌握它。

五、情感与情绪

情感与情绪是人在生存过程中不断体验的特殊心理形式。人处在同周围世界(人、物、宇宙)各种关系中,会产生欢喜、悲伤、激动、惊讶、惊喜、自豪、恐惧、愤怒、屈辱等多种情感与情绪的变化,而这些变化又常常同他的各式各样自然界的、社会文化需求有关,从而做出自己的行动。尽管情感与情绪极其多种多样,就其本质到生活现实,基本分为两类:正面的,负面的。

与其他心理过程一样,情绪、情感同中枢神经活动相联。情绪的基础是分布于大脑半球皮层,大脑皮层下中枢扩展的过程,包括向植物神经系统的反映(心跳、呼吸加速、脉管胀缩等)。人的精神生活的丰富与多样性会以各种形式——情绪、情感、效率、应激反映、心态表现出来,但都不能独自表现,应同众多的心理状态组合在一起,统称为高级感情。这些效能的、理性的、道德上的审美感,实际上还是各有其特点的。

效能感同人的劳动成果密不可分,在这一过程中它会确立具体目标,订下实现的方式,最终会有成就感或失败感。智力感表现人对各种思维(真伪、惊奇、茫然等)的特殊关系,在这里赋予惊奇感以相当大的含义,它是人刺激感知活动的原因之一和一个方面。道德感是一个人对其他人的关系的态度与如何履行自己的社会义务,这些情感体验过程会产生对他人以及自己行为的道德评价,这一评价是以社会行为总的准则与标准为基础的。审美感是人在感受、评价或创造生活与艺术中最美质的能力,做到这一点,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和培养。人对艺术美感的重要之处,是唤醒深处的审美趣味。指导从美学角度审视现实,以艺术形象思维、使人养成美学标准。欣赏大自然对培养人的审美观也相当有意义,探求并评价自然界缤纷绚丽的声音、色彩、气味的和谐融合真谛,这一切的一切,会使你获得真正的美学上的满足。

音乐演奏活动更有另外一种联系,即人所共知的同人的心理学上的情绪情感境界有关。表演艺术要求演奏者深刻刻画作曲家对作品的构想,并表达他那情绪化形象结构。既然是生动的创作行为,音乐演奏所表现出来的却是演奏者最细腻的情绪、情感和心情,演奏者对所演奏的音乐带有个人的感情色彩。上述所有情景对任何器乐演奏者都不例外。一位高超的演奏者的演奏,总是会产生情绪高潮,这时的声音会特别温馨而变化多端。假如演奏无情无绪、呆板干涩,必然使听众感到无味,定然引不起听者的共鸣。

器乐演奏者应当学会深入作品内容情感形象深邃,并千方百计地表现出来:忧伤、悲痛、快乐、喜悦、庄严、幽默等,把这些内容都传达给听众。在器乐演奏中还有更重要的一点,要把感情升华——效能的、理性的与唯美的。这些细腻而复杂的情感帮助演奏者清醒地组织并支配自己的音乐活动,即为自己树立固定的创作目标,找出实现这些目标的途径、手段,满足自己所认识到的不同需求,对所演奏的作品以及本人的演奏各方面给予美学的评价。高级感情越活跃越发达给予器乐演奏家的音乐演奏灵感越大,继之,他用情绪的审美作用于听众的力度越强烈。

六、意志

人类的各式各样实践活动,包括音乐演奏在内,莫不带有既定的目的并为达到此项目的而需要克服内部或外部障碍。此等做法称之为意志力。人的意志或称意志能力,将会实现通过意识的积极活动行为。意志会调节人在各种状态下的行为,有的时候会促使你完成理性目标,有的时候会限制你不去做不理想的行为。任何一项明哲之举都标志着复杂的心理内涵,是以相关行为链为基础:目的、行为动机的确定,实现既定目标的手段的思考,反驳相反的诱因,采取正确决断,最后,执行既定的决断。这一链接的每一环,都要求要有相当大的意志能力,而其中最复杂的不外乎两点——采取措施并付诸实践。

前面已提到,为达到目的往往会生出一系列障碍,这些障碍带有内部(主观)和外部(客观)性质。有时一个小小的目标,如不能同自己的懈怠和意志薄弱作斗争也无法顺畅实现(自我松懈则愿望可能停止,如每天的早操,早晨早起等)。为此必须要战胜自己,需要发挥意志力。客观性障碍(如走远路,为完成重要劳动任务的长时间体力消耗等)的克服,也要求具备顽强的意志力。

执行决定或完成一项强意志的行为,永远有内心体验相伴随。目的达到会在人的情绪上产生喜悦、满足并对自己充满信心,而一旦失败,则会产生伤心、失望感,不再相信自己的能力,对自尊心是一大沉重打击。

意志力对不同的人群,表现也不一样。每个人的意志品质各不相同,有的坚强和不屈不挠。其中最重要的是:坚毅、果敢、独立决断的能力,坚持性或自制力。这些品德的形式,即使不具有决定性意义的话,主要是个性决定的,即责任感强,生活目标明确,信念坚定,以及社会使命感等等。再有,在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艰难险阻的同时,也是对人的意志的锻炼,巩固对自己能力与潜力的信心,有助于心灵健康和个性的和谐发展。

器乐演奏过程是一种十分复杂的专业活动形式,它要求演奏者有十分顽强的意志,不具备顽强的意志是无法解决该职业所要求的各类任务——从最起码的发音起。器乐演奏者为把自己的演奏构思化为真实的声音,他必然要将自己的演奏器官——气息、唇、舌、手指与听觉动员起来,不仅是意识还要有意志行动。正是自觉的意志力使演奏者吐音、换气、移动口唇张力、指挥舌、指的积极运作、品评声音效果,也就是全面监督检查演奏过程的全程。

意志力还表现在每日的练琴中,通常要一天练数个小时。在练琴中往往要不断克服难点,要表现出耐心和不达到具体演奏目标(掌握复杂指法、特定的节奏型、背谱等)决不放手的毅力。青年演奏者——学生往往在这些时候放松自己(草草收场,与同学们跑去看电影,玩电脑等等)或情绪反常,不得不去进行加强意志力的锻炼。独奏者音乐会演出对锻炼演奏者的积极的、目标明确的意志行动,特别重要。有时,即使最有经验、最熟练的器乐演奏者在广场独奏时,也会激动失态,不能全面发挥出自己的演奏才能。之所以如此,是这样的演奏者在出场前缺乏自信心,他们所最恐惧的不外乎是:听众、剧场环境、乐器质量、记忆力等。为“战胜自我”,克服内心慌乱,限定胆怯感,演奏者应充分调动自己的意志力,首先是自觉性。既然决定出场演奏,那就要提起勇气,摒弃各种不利的杂念,一心投入到即将参加的音乐会的准备中去。果敢和信心永远是器乐演奏者参加演出时必不可少的,否则那会是对音乐会的准备不充分所致。经验告诉我们,凡是缺乏自信和出现怯场之时,大多是对作品练得不熟或最难点尚未掌握好。假如将全曲练会练好,那会使演奏者更加充满信心,力量充沛。

坚定性是重要的意志品质,它保证演奏者成功地完成预想的决定。自制力强的学习者会精力饱满地坚持系统学习全程,并毫不动摇地通向终点,不论会遇上哪样的困难。即使目标是到音乐厅公开演出,意志力也会驱使演奏者坚定地有计划地投入到演出准备中去,在演出时完整地完成既定的演出任务。

自制力或坚持性,即不论在乐器演奏中出现任何情况都善于控制场面的能力,也同样是高贵的意志品质。在重要公开演出中,更需要巨大的坚定性、精力集中和善于自我控制。哪一个器乐演奏员不曾在合奏、重奏以致独奏中出现过极窘的情况呢!按键由于唾液而发出“吐噜”声,哨片突然在个别音中出现“啸音”,或者突然“压不住”嘴子了,提琴琴弦突然断了。所以演奏者要有自控能力,不慌不乱,迅速排除障碍(如在第一个休止时抹掉键下积水,移换一下哨片位置等),而更主要的是故作未出现异常情形。此外,吹奏者还应学会对已出现的纰漏不加理睬(如偶然出现的错音,或者忘音等),因为如果纠缠在临时误谬上,会阻碍整个作品的顺畅。

演奏者在演奏过程中具有坚强的意志行为,不但会克服内外障碍,且可锻炼自己的意志与性格——促进本身珍贵的意志质量的形成、巩固与发展,这是音乐演奏家不可缺的职业需要。

七、才能

众所周知,才能是人的心理能力,是顺利完成某种活动的条件。人的能力会影响知识、本领和技能的获取,但并不表现在这些因素本身,而是获取的进程,因为关系最大的是,这一进程迅速、深刻和牢固的程度,才是衡量一个人才能的准则。才能的大小只由人们的实践活动过程加以肯定。如车工的才能看他加工金属件,画家——看他绘画过程,音乐家则评价他的演奏等等。具体才能发挥到高级水平,可称为天才。这样的人能够成功地独立完成并且是原汁原味的最复杂的工作。不过,即使是最具天才的人,若不经过长时间的顽强苦练,也难以技能纯熟。在打磨自己的过程中,养成有益的生活经验,完善必不可少的知识、本领和技能综合训练,弥合对创作任务的理解与正确的解决方案之间的断层。

才能的训练需要对某项活动的强烈兴趣,随着专业训练而高涨,而且特定的才能训练还同个人的全面发展存在直接关系。在我国,对某些具体才能积极发展,并不是目的。即使最具天赋的人(特别是青少年),在培养技能的同时,也不能忽略对高尚的道德信仰、完美的人格、整体文化素养的提高。一个从事音乐事业的人,自然必须在音乐听觉、节奏感、音乐记忆有专长,还要具备善于领悟音乐内涵及其他方面的才能。

对音乐听觉的解释是两种能力:调式感、听意象能力。调式感是从情感上分辨旋律音的调式功能,这是同音高感与对旋律对音准的感觉认知能力密不可分的。听意象能力是任意运用听觉概念以及反映音高进行的能力。这一能力是根据听觉再现旋律,在唱歌中更是如此。此能力达到高度发展时称之为“内听觉”。它便是音乐记忆与音乐想象的内核。

节奏感是强化(动感)感受音乐,从情绪上感受音乐节奏的表情并准确地使之再现。这种能力在于及时感受,瞬时再现。

感受音乐内涵的能力,对于音乐家是非常重要的。凡是选择音乐为专业的人,不论是在听到、本人演奏或进行创作,在遇到这一优雅艺术时,都不会不产生内心的冲动。善于体会音乐内容“音乐基本特征”的能力,是“应相当细致地分别感受、‘倾听’音乐”。必须指明,前面所提及的各种才能理论上似乎是独立存在的,而实际上它们是紧密相连的。可见,这里讲的不是有这种才能或缺少这种才能,而是讲述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些共同的音乐才能是从事任何种类音乐教育必不可少的。

结语

根据综述的器乐演奏心理学,可得出下列结论:

1.器乐演奏要演奏者完成一系列受大脑支配的心理活动。这些心理活动所表现出来的独特心理过程与状态,完全因人的才质而异。

演奏者借助感觉而获得演奏过程中各种必不可少的信息细节。其中最重要的当属演奏者的听觉、视奏、触觉以及肌动感觉。听觉是为音乐流动定位;视觉用于识谱;触觉助你必须同乐器接触的位置;肌运动是要你及时准确地执行全部演奏动作。所有这些感觉加在一起,将成为认知和掌握道路上复杂独特心理活动形式的传达者。

2.知觉是感觉事物与现象的整体反映,使演奏者有可能再现一系列综合分析行为(听、研究作品),从全曲到细节,到部分(每个单位结构,音乐语言要素),再从部分到全曲的相互补充。认知音乐的过程是艺术地解析思考音乐的基石,靠的是音乐演奏者在感情、自动动作、时间、情绪等方面的专业与生活经验。在感知音乐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的是“超前反映”原则,这会使器乐演奏者不单感应到每一音响要素,还可以预见音乐材料的后续发展。

3.思维是认知所反映事物、现象有其本质特征的最高级阶段,是以理解、判断、推论的形式互为表里的。积极的思维过程是器乐演奏活动必不可缺的条件。例如,在对音乐作品进行分析研究的过程中,目的明确的思维工作有三个阶段:对整个作品构思的总体感觉,不计细节;演奏构思具体化,即细致地分析全篇曲谱各章节;“通篇”试奏,全面感知作品,并对整部作品的深入研究成果给予评价。思维才能的典型特征,是灵活、快速并独立进行,并以此判断演奏者是否才思敏捷,智力超群。

4.记忆是识记、留存与再现所体验到的现象、过程与知识等,对演奏家职业作用非常之大。器乐演奏者所应具备的听、视和运动记忆,是音乐记忆的几个单元。然而这些单元并不能以“单一”形式出现,而是以视听、听动、视动听综合记忆表现出来。在这些联合运动中,听音是全部音乐记忆的核心。演奏者在记谱过程中所依赖的是大脑的综合分析活动,还有内听力,内听可以提供已发出的声音。识记久暂与是否牢固,取决于个人的才质、音乐内容和演奏者对该曲兴趣的浓淡。

5.情感与情绪是人一生中永远存在的,同音乐艺术演奏关系尤为密切。任何乐器精湛而艺术性强的演奏都需要感情充沛情绪饱满,神态漠然是无法达到和表达音乐作品的构思的。器乐演奏应善于表达各种情态(忧伤、欢乐、壮丽等),此情感要求声音明快、温情和情绪化。同时还应该声音昂扬,首先是真实、智慧与美感。器乐演奏家应当以这些质感组织,指导自己的音乐活动,作为自己的创作目标,决定实现这些任务的途径与手段,满足自己智能的需要,给予所演奏作品与本人的演奏以美学评价。

6.人的意志力,是达到既定目的的必需条件,以意志决定形式或同积极的理性思维贯穿始终。其核心是相互行为的链接,即:理解、目的,确定行为动机,选定实现目的手段,删除不利条件,接受并实现决定。上述意志行为,在演奏过程中也同样存在。因为,坚强的意志力会助你吐音、换气、指导唇、舌、手指动作,评价演奏的音响效果,也就是监督演奏全过程。

坚强的意志力是在每日的练琴中练出来的,在练琴中演奏者要克服许多困难,为达到演奏目的要表现出耐心和坚定性。独奏演出更需要出众的意志力,不论是在准备时和在准备过程中,都必不可缺果断、顽强和锲而不舍的自制力。这些珍贵毅力品质的形成,个人的品性起很大作用,但日常不断克服困难的训练,也会锻炼意志和性格,建立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信心。

7.作为心理能力的才能是成功完成某项活动的条件,对于音乐演奏家,有其特点。这些特点是指音乐才能,如良好的音乐听力,精确的节奏感,发达的音乐记忆,对音乐启发的激情以及其他等。此外,学器乐还要有专业要求的材质——生理解剖方面(唇的形状与构造,牙齿与下颌的构造、舌型、指形),还要加上音乐思维的主动性与发挥水平,以及情绪意志等方面。只有这些资质才能配合得当,方得造就出无愧于这些天赋的、高超的演奏大师的最佳条件。

参考文献:

[1]《心理学与艺术》李璞珉主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2]《音乐能力心理学》捷普洛夫著,孙晔译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

[3]《音乐的情感与意义》伦纳德·迈尔著何乾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4]《音乐家心理学》柏西·布克著人民音乐出版社198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