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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声乐艺术是演唱者通过对作品深刻内涵的理解和体验,用语言来传递情感的艺术很多歌曲感情起伏、复杂,仅靠声音是不能把作品内涵表现得细腻透彻的,需加上适当的形体动作,借助这些戏曲表演,才能更传神达意。
声乐艺术是通过清晰的语言、动听的歌喉,直接表达人们思想感情的艺术。从古至今,不论戏曲或民族声乐演唱者,无不把运用唱腔来抒发人们的思想情感作为追求的目标。我国古代野史、杂记之类的典籍中有很多有关演唱中声情关系的论述,汉代刘安所著《淮南子》中说:“韩娥、秦青、薛谭之讴,愤子志,积于内,盈而发音。”这段话说明古代著名歌手,他们的演唱源于他们内心情感的爆发。我国最早一部具有比较完整体系的音乐理论著作《乐记》中也有这样一段话:“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①这说明音乐是表达感情的艺术,声乐艺术更是以声传情、声与情相谐和而存在。我国的民族声乐源远流长,科学发展到今天,随着美声的传入,我国的民族声乐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也得到了很大发展,出现了大批为民族声乐事业耕耘的优秀声乐教育家、歌唱家。如中国音乐学院的金铁霖教授,他把声乐教育标准归为七个字:“声、情、字、味、表、养、象”,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为我国人民所喜爱的民族声乐学派。他教的学生很多成为当今歌坛的歌唱家,但他的教学范围毕竟是有限的。现在大学音乐系声乐专业多数学生,他们平时只注意声音的训练,演唱时也是在炫耀技巧,不去挖掘作品内涵,忽视了形体表演与抒发情感的关系;认为只要能把声音练好就行了,口中唱的,在眼里或形体上看不到,有的在歌唱时无动于衷,一副表情,一种声音唱到底。有的演唱者喜怒哀乐虽都写在了脸上,愉快的就喜形于色,悲惨的就带着哭腔,但却不动心,胳膊、手如捆着一般,一动不动,这很不利于演唱者进入角色,演唱没有激情,投入不了感情,更不用说打动观众了。
戏曲唱腔与形体表演是不可分的,著名蒲剧旦角演员王存才曾演过《走雪山》一剧,为演好走雪山的表演,他多次去雪地山路行走,但总不尽如人意。有次下大雪,姐姐去看他,他忽生一计,冷冷说:“我忙着呢,你回去吧!”姐姐听后哭哭啼啼踏雪返回,走了一里多路,忽转身见弟弟在后模仿她走路。王存才就是这样在后面认真观察模仿姐姐的雪中步态和神情,然后再根据剧情设计雪地行走的表演。这说明戏曲演员对借助表演来表达真情实感是多么重视。“情动于中而形于外,适当的形体动作有助于情感的表达,这对歌唱者是必要的。”②适当的形体表演是情感的自然流露,这与说话说到激动处打手势一样是必不可少的,而现在很多人的演唱,有的声音很亮,但却不感人,究其原因,就是缺乏情感。声乐艺术是演唱者通过对作品内涵的深刻理解和体验,用语言来传情达意。纵观古今中外,凡是能得到观众喜爱的优秀歌唱家,他们的歌声无不洋溢着真情实感。唐代名歌手永新在上千人的嘈杂大会上,高歌一曲,“至是广场寂寂,若无一人,喜者闻之气勇,愁者闻之肠绝”。这若不是因他们的歌声声情并茂,是不会产生如此感染力的。正如伟大音乐家舒曼所说:“只能够发出空洞的音响,而没有适当的手段来表达内心情绪的艺术乃是渺小的艺术。”
中国音乐学院教师吴碧霞曾说:“我的表情与身体会不自觉地随着心中感情而动作。俄罗斯艺术歌曲《夜莺》我已演唱过多次,随着演唱技巧的提高,在许多公开演出中,我试图在花腔部分配合眼神的动作来表现夜莺的灵巧轻盈……一般说来,好像外国作品不主张有过多的外在动作参与,但是台上的我却收到了极佳的效果……”③吴碧霞在外国作品的演唱中还如此重视对戏曲表演的借鉴,更何况演唱中国民族歌曲呢。很多歌曲、歌剧,感情起伏、复杂,仅靠声音是不能把作品内涵表现得细腻透彻的,需要加上适当的形体动作,借助眼神才能更传神达意。“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眼神是艺术表演的一部分。我们要学习戏曲中眼神的运用,目不空发,手不虚指,要使观众看到你所唱的内容在眼神里反映出来,适当的手势表现出来,眼到手到。这样才能“唱到、心到、眼到、手到”,才便于走进角色,以情赋彩,倾吐心声。因此在唱一首歌时,我们要做到任半唐在《唐声诗》中说的那样:“歌者不可轻于启喉,必须自己真情自发,而后再有声词之吐,能先触发自己真情,自能宣达声与词中之歌情,以度于听众。”④然后根据歌词内容。情感的需要加上适当的表演,才能使演唱与动作融为一体、声情并茂,才能感染观众使观众产生心灵的火花,引起强烈的情感共鸣。让我们记住托卡尼尼的一句话吧:“一个学音乐的人,不管演唱技巧是如何高明,如果缺乏情感的表达,他不是艺术家,而是艺术匠人,匠人满街都是,而艺术家却在百人中难找一个人。”⑤
声乐艺术是通过美的声音、清晰的语言、真实的情感及运用熟练的技巧,将三者有机地结合,直接表达人们思想感情的艺术。学习发声方法只是为了更好地表达歌曲内容和情感,字是语言的根本,情是语言的灵魂。任何“正确科学方法”无非是实现优美歌声的手段而已。在我们的民族声乐与国际接轨的同时,我们不能忽视传统的音乐文化,要大胆吸取传统戏曲艺术的丰富滋养,使我们的民族声乐演唱更具特色,创造出符合我们民族特点的优秀唱腔。
注释:
①刘再生.中国古代音乐史简述.人民音乐出版社.1995年版,第112页。
②刘朗主编.声乐教育手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61页。
③吴碧霞.“鱼”与“熊掌”能否“得兼”载《怎样提高声乐演唱水平》(二)中央音乐学院学报编缉部编,华乐出版社,2005年版,第308页
④管林.中国民族声乐史.中国文联出版社.1997年版,第281页
⑤吕云路.意大利发声方法几项重点问题.载刘朗编《声乐教育手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1995年版,第94页。
谈音乐网络传播与音乐创作观念的变化更新时间2009-11-1319:52:37打印此文点击数摘要:音乐的网络传播已成为当下音乐艺术传播的全新手段,并对音乐艺术的创作、表演、接受等带来深刻的影响。文章探讨了音乐网络传播对音乐创作观念的影响和变化,旨在使人们能正确认识网络传播与当下音乐艺术发展的关系。
关键词:音乐艺术网络传播创作观念
一
音乐的传播既是音乐得以产生和生存的原动力,也是推动音乐艺术不断发展的重要因素。随着国际互联网和多媒体技术的广泛运用,音乐的网络传播已成为当下音乐艺术传播的全新手段。与传统媒介相比,网络传播具有海量信息和高速传播、综合性传播手段、整合传播模式、多元化传播者以及跨国传播等重要特征,并已渗透到人类生活的诸多方面,形成了新的传播模式和文化理念。作为网络传播子系统的音乐网络传播,在传播实践中除了传播音乐作品外,还传播音乐的创作、演奏、制作技术,传播各种音乐新闻、音乐学术论文、音乐思想,以及提供各类音乐软件的共享性服务等。这种音乐的传播方式,把每一个人所面对的计算机世界,变成了一个音乐的虚拟大社区。
音乐的网络传播,既具有上述传播共性,也具有自身的个性和特点,即:“即时性、反复性、时差性、主动性、交流性、自由性”(曾遂今语)。此外,我们认为,基于网络传播的强大效应,以及复制技术的广泛运用,导致“文化的生产被驱回到一种精神空间之内,但这种空间不再是旧的单个主体的空间,而是某种被降低了的集体的‘客观精神’的空间”(弗·杰姆逊《后现代主义,或后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又如阿多诺所批判的“标准化和伪个性化”,艺术的审美深度、个性价值、历史感等“经典”标准逐渐“削平”,大众娱乐功能和商品消费功能得到大大加强。再者,由于传播技术、使用环境、欣赏心理等因素的存在,使得音乐网络传播只能以在线获取(pull)为主,而非在线欣赏(take),如曾遂今所讲的只不过是“音乐复制的自来水效应”罢了。由此必然带给人们音乐审美观、价值观的变化,并最终使得整个音乐艺术范式发生革命性的变革,给当代和未来人类的音乐生活带来深远的影响。
二
如上文所述,音乐的网络传播将给音乐艺术的创作、表演、接受等带来深刻的变化,促进当代音乐艺术的发展和范式转换。对音乐艺术创作观念而言,其影响和变化具体表现为:
首先,创作观念的丰富性、前瞻性。网络传播的海量信息和高速传播,资料、信息获取的广泛性和即时性,导致了音乐创作观念的丰富和前瞻性。互联网络为人们构筑了一个丰富多彩的“虚拟现实”世界和信息宝库,使得艺术创作可以坐享科技进步带来的各种便利,迅速获得当今世界不同风格、各种类型的艺术信息和音乐作品。可以说,当今艺术创作者的视界比以往任何时代都要开阔和广博。反过来,一部音乐艺术作品只要问世,就有可能随着网络和其他数字多媒体传遍世界的任一角落,艺术创作者可以很快听到、看到受众的评价,与他们展开双向的交流和艺术观念的碰撞。与不同地域、不同专业、不同目的的人们的交流和互动,将极大促进创作观念的丰富性和前瞻性。但不容忽视的是,这种交流带来的艺术创作的观念和创作意识的趋同,对艺术创作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作用。
其次,创作观念的个性化、技术化。网络是一个自由空间,网络的创作和传播具有极大的自由度,每一个创作者都可以尽情释放自己的艺术激情,随心所欲地进行艺术语言的探索和创造并直接进行自由的传播。过去传播中的人为导向、人为干扰基本消失了,创作者也不必考虑为了博得某些组织、评委的肯定和爱好,其个性化创作思想、创作观念得到极大解放,将会创作产生大量不同特色、独具一格的网络原创音乐作品。另外,在音乐网络传播中,技术对音乐创作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许多以前难以实现的个性化艺术构思和设想,通过网络及数字多媒体技术与电子音乐制作技术的协同配合,现在已经可以做得干净利落、无懈可击了。如利用计算机动画制作、音乐制作、音频处理的技术优势,创作出现了大量的flash音乐文件,把音乐创作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但同时,技术的进步和使用也加深了人们对技术的依赖性。
再次,创作观念的生活化、娱乐化。作为大众传播的强势媒介,网络传播在引导大众的艺术接受、消费过程中,促进了艺术与大众之间的相互亲近,艺术不再是少部分人的精神领地,而成为当代大众可以共享的日常生活对象。这种艺术与大众日常生活的广泛对话,直接促使音乐创作走向生活化、娱乐化。比如《东北人都是活雷锋》《特务小强》《芙蓉姐姐》《老鼠爱大米》《两只蝴蝶》等网络歌曲,多数作品以通俗易唱的生活化曲调和趣味幽默、娱乐搞笑的歌词为主(歌曲常被称为“口水歌”;歌词如“翠花,上酸菜”以及“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等),表达的是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和普通人的自娱自乐,展现的是艺术的消费功能和大众娱乐功能。从宏大叙事到日常生活、从心灵审美到感官消费,音乐艺术的创作观念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最后,创作观念以大众(受众)为本。“当代艺术不仅仅要求观众证明自己,而是要激发观众,并且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观众的支持”,“今天的作品并不需要成为绝对权威或受人顶礼膜拜,它们把观众作为朋友”(杜夫海纳《当代艺术科学主潮》)。在网络传播和网络艺术中也是如此。雪村、香香、庞龙、杨臣刚等歌手及其演唱的歌曲一夜走红,无不是网络大众的点击和支持所赐。同时,网络传播非常强调受众的主观能动性、参与性,强调沟通。这种传播过程的交互性和大众评价的巨大威力,使得创作者(艺术家)为了赢得更多的支持率(点击率),将会尽可能地从大众的层面出发,以大众的审美标准为本,创作更多适合大众艺术情趣的作品,即所谓的“民间性情之响”。从这个意义上说,以大众(受众)为本的创作观念,与接受美学的基本立场、观点相一致,延续了文艺理论从“作家创作——作品文本——读者接受”的历史演进,也进一步提升了网络传播的文化价值和历史意义。
结语
笔者认为,网络传播为音乐创作观念带来的变化具有普遍的意义。这种从经典到通俗、从审美到娱乐、从精英到大众的变化,已逐渐成为当代音乐艺术的基本范式。为此,我们有必要在理论上重新审视,在实践上作出更为有效的探索。
参考文献:
[1]曾遂今.音乐网络传播与当代人的音乐观,《中国音乐》,2006年第4期.
[2]王德胜.大众传播与当代艺术状况,《现代传播》,2004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