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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音像制品行业
1.行业特点
音乐产品分类全而细,能较大范围兼顾消费需求。如根据消费人群各个欣赏喜好的欧美流行音乐、日韩流行音乐、港台流行音乐、大陆流行音乐、欧洲古典音乐、中国民族音乐(古琴、二胡、古筝等);根据生活需求(特定目的)的车载音乐、养生音乐、胎教音乐、幼儿教育音乐;这些人群在购买音像制品时,都有自己特定的目的,如作为兴趣爱好收藏、或者特定需要。消费者可能会因为对某音乐类型、音乐风格、某一明星或者某一首曲子的喜爱程度来购买,这种消费具有购买的特定性、稳定性和持续性。但是,音像业产品制作层层环节、烦琐工艺,使得产业链出现制造成本高、运作周期长、投资风险大等诸多弊端。
2.行业描述与现状
音像制品行业是以磁带、唱片、CD、VCD\DVD等有形实体为载体制作音乐产品,经过音乐创作、录音、加工、设计、包装、批发、运输,以物流的方式到达连锁店、零售店等销售终端,最终销售给消费者。随着现代科学技术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音乐演出市场的日益红火、数字音乐狂潮的来势汹汹,使得传统唱片业受到了巨大冲击。据国际唱片工业协会(IFPI)数据指出,网上传播盗版音像制品每年给音像行业带来至少50亿美元的损失。尽管唱片业不断改进经营方式,力图降低成本、缩短周期,但效果甚微。
3.音像制品行业与传统民族音乐联系的思考
笔者认为,发行商在音像制品发行内容上多偏向城市消费人群及青年,针对镇乡消费人群的音像制品发行力度不够。在广大的镇乡村,劳动人民更需要符合他们生活方式、生产方式与娱乐的音乐音像制品。偌大的音乐产业销售市场,音像公司不能只把眼光盯向城市消费群体、年轻人消费群体。应当积极努力拓宽镇、乡、村市场,挖掘土生土长在民族民间的音乐,制造农村消费群体喜爱的音乐产品。同时,传统民族民间音乐更可通过与音像制造业的结合实现商业化生产,发挥其有效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二、音乐商业演出
1.国内市场演出
(1)行业描述与现状。国内市场的演出,主要有流行音乐演唱会、各交响乐团、民乐团的演出。据统计,上个世纪90年代初,北京音乐厅的结算演出费由1993年的12万元增至2000年超过1000万元。2007年12月22日国家大剧院的开幕国际演出季从开始到4月6日,总计演出120场,音乐类的比例独占鳌头。
(2)行业特点。音乐产品的内容具有选择性,行业运作模式不同与音像业。消费群往往具有一定的音乐鉴赏能力,具派生音乐产品商品价值的延续性和可再生性。如炎黄风情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推出《炎黄风情》交响组曲时,逐步开发《炎黄风情》系列动漫产品、新媒体绘画、雕塑、服饰、工艺品等产品;流行音乐的粉丝们也会因为钟爱某歌手或明星而购买其代言的非音乐类商品。
(3)国内演出行业与传统民族音乐联系的思考。从商业演出内容上看,每个剧场的演出内容不可能只有欧洲音乐,否则音乐产业必由单一演绎走向歧路。从观众消费角度来看,音乐文化是各民族特有的表达方式,因文化审美观的差异而呈现出不同的音乐风格,只有多领略各民族音乐,才能体会音乐世界之美。如2006年国家大剧院上映的开幕演出季中,国内剧占的比例为67%。因此,笔者认为,在现场演出和剧场演出中,民族音乐同样可以找到发展之路。民族音乐的宣传推广,应当做文化产业而不是娱乐产业,突显其文化价值,利用消费者的文化价值欣赏与认同派生其商业价值,同样可以制造追“民族风格热”,派生“民族文化”内涵的非音乐商品。
2.国际市场演出
(1)行业描述与现状。国际市场的演出是由承办和经营演出业务的专业公司组织的面对国际音乐市场的演出。如中国对外交流演出公司、中演文化娱乐公司,负责接待来华演出的外国艺术团、组和艺术家,并提供各项管理与服务。同时,更重要的是他们和经办中国表演艺术团、组和艺术家在世界各地的巡回演出。既承办官方文化交流项目,又经营商业性演出活动,通过交流为国内外演出经营者及艺术团体创造了良好经济效益。
(2)行业特点。音乐产品多具有民族性和代表性。行业定位准确,在针对国际市场挖掘利润空间的同时,旨在弘扬中华民族音乐文化。内容题材选择不如音像业、数字音乐市场广泛,节目质量筛选精于国内演出市场。
(3)国际市场演出与传统民族音乐联系的思考。国际市场演出是民族音乐做大做精的巨大推动力。在海外市场,开发我国传统的民族艺术,发扬中华民族优秀的音乐和文化,才是在国际音乐市场演出实践中一张制胜的王牌。正如2008年“北京音乐与艺术市场现状及发展态势高层论坛”中,某一国际演出公司老总谈到其公司成功经验时指出,在国际演出市场,他们公司主推原生态民族民间剧目和中国古典文化剧目。认为只有把民族点与国际接轨,吸纳我国各民族音乐文化,才能使我国的音乐产业在世界性的独特语义系统内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当然,做好“民族化”品牌的同时,也要注重商业化运作,找到国外观众认同的文化的切入点。
三、数字音乐市场
1.行业描述与现状
数字音乐市场不同于传统音乐产业行业。它是以数字信号方式传输、以网络为载体,有电信运营商、数字音乐服务商、技术开发商加入的新兴并快速崛起的行业。如手机铃声、彩铃、MP3、无线音乐等。据易观国际的《中国唱片业年度综合报告2006》,2006年我国音乐产业市场规模达到138.2亿,无线音乐118.9亿,互联网音乐1.17亿。数字音乐市场的产值已远远超过传统音乐产业。它的出现,对于其他传统音乐产业行业,是个巨大的颠覆和挑战。
2.行业特点
音乐产品极其丰富、复制性强;消费者选择自主、消费价格低廉;消费市场多元化(用户选择音乐种类的多元、音乐资源分享的多元);发行成本低廉、销售方式高效快捷、商业反馈机制快。
3.数字音乐市场与传统民族音乐联系的思考
消费者对浩如烟海的数字音乐市场中产品的选择,除了个人喜好,也会按“新、奇、特”标准,筛选个性另类的音乐商品。而生产商和销售商为了吸引更多类型的消费者,尽力充实自己的音乐产品库,由此,以民族音乐为内容的音乐商品,在流行音乐占据半壁江山的音乐数字市场中拥有一定份额。但是,笔者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在百度音乐、雅虎音乐等数十个音乐网站上搜索“民族音乐”时,给出链接的民族音乐都是由琵琶、古筝、竹笛、二胡等乐器演奏的器乐曲,各民族民歌作品甚少。即使有,也是耳熟能详的民歌,这说明开发商对民歌种类的挖掘力度不够。民族音乐的挖掘与整理、继承与发扬,保护其类型多样化,应该引起业内业外的重视。利用民族音乐多元化这样的丰富资源,开发以“各个民族音乐”为内容的音乐产品,足以实现经济效益和文化效益双赢。
参考文献:
[1]张萌.植根本土跻身世界[J].人民音乐,2007(3).
[2]杨加猛.中国在线音乐产业发展前景预测与分析[J].特区经济,2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