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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理好事物对立统一的关系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包含着矛盾,对立而统一,并且是在矛盾的运动中发展。声乐也是如此。例如,歌唱中的声音与呼吸是矛盾的问题。“气”和“声”是互相依存又互相制约的两个方面。气催声响,声靠气传,气停声止,无气不发声。若在发声中单纯追求喉咙打开或过分强调呼吸的作用有可能导致声门与呼吸失调,造成声音病变,正确的方法应是注意喉咙的打开与气息的配合,即发音时喉头打着哈欠向下叹息挡气,使气息的压力与喉头相对抗而又保持平衡,才会发出较理想的声音。再如声音高位置的训练,一些学生,为了追求“高位置”而把气息和喉头都上浮起来,发出尖、卡、虚、紧的声音。要解决这一问题,应将“高位置”与“低控制”协调起来。这一高一低是一对矛盾,若在提示声音的高位置同时又保持气息下沉的低控制,歌唱状态就会处于平衡,发出理想的声音。其实,在声音训练中有很多类似的情况。如:打开喉咙与声音的集中;笑肌上抬与下腭的放松;声音与情感等,都不能孤立地强调哪一方面,这一系列的训练,无不贯穿辩证统一的规律。用这一规律审视声乐艺术,其表现形式也是多样的。因此,声乐教师既要有辩证的思维方法,也要引导学生有一对客观的耳朵,辨听自己发声的对与错,全面、客观地看问题,从而更好地分析和解决问题。
二、把握个体与整体的关系
在声乐教学中,容易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问题。其实,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存在着整体和局部的问题。所谓整体,是指事物的各个部分的有机的统一;所谓部分是指构成整体的一个部分、一个方面或一个因素。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是相互依赖、相互促进。声乐大师沈湘说,歌唱需要三个条件:头(头脑)、心(感情)、身(发声器官——歌喉),三者的配合统一才能完成美的歌唱。这三者之间的配合统一,其实质就是整体与局部的辩证关系,若单纯强调某一方面,都是片面的。例如,我们经常在教学过程中要求学生“以情带声”,但是许多人对其理解比较简单、笼统,流于表面,认为有了情就有了声。声乐是声音的艺术,故“声”是歌唱的基础,“情”是建立在“声”的基础之上的。因为,一个演唱者即使充满了激情,如果声音技巧跟不上,也不是最好的演唱。为此,在声乐教学中,教师必须坚持对学生进行长期严格、系统、正规的专业声乐技巧的训练,同时要培养学生感受、鉴别美好声音的能力。如:歌唱的松弛美、连贯美、灵活美、圆润美、穿透美等。在我们的声乐课堂里,往往会停留在声音的纠缠之中,没认识到声音应与艺术表现和审美需要有一个更高的审美角度,这个角度是:“演唱者把歌曲思想、情绪和情感注入到歌声中去,那么歌声就具有了美感。”将歌唱技术与传情达美恰当结合,这才是声乐的真正意义。如唱亲切的歌曲,运用气息柔和流动的声音;表现威武雄壮的歌曲,运用“坚”起来的挺拔的声音;唱缠绵的爱情歌曲,运用柔和的半声;唱欢快活泼的歌曲,声音轻快飘逸而富有弹性。
由此可见,教学中应注意将发声技术、歌唱心理、音乐美学以及对歌曲内容的理解有机结合起来。在教学中,教师还应注意把握整体,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学生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材施教,才能在声乐教学中树立整体观念,防止片面性。
三、运用科学发展观掌握学科规律
初学声乐的学生都有这样的体会,在没有学发声之前,能满有信心地用大白嗓“喊”唱。然而,正式开始学发声后,突然不会唱歌了,信心也陡然下降。一些学生还经常出现练声或歌唱中的反复情况,学生开始怀疑自己,甚至丧失学习声乐的信心。在这种情况下,声乐教师应让学生知道:学习声乐有一个努力的过程,而这一过程正好是哲学上所说的,否定之否定,从不自然走向自然,从自由王国走向独立王国,再从独立王国走向自由王国。
著名声乐教育家金铁霖教授从他多年声乐教学的体会中总结出:“歌唱嗓音的技能性发声训练要经历自然阶段,不自然阶段,科学的自然阶段。”这段话实际揭示了声乐学习中的否定之否定的哲理规律,一个系统的循序渐进的过程。
所谓自然阶段,是指在没有接受专业训练之前,以个人对音乐的感觉和模仿进行自然的、无拘无束的歌唱。但进入学校后,教师要从理论与实践上,指出学生歌唱中存在的问题,调整歌唱器官的运行机能,纠正学生原有歌唱中的一些错误方法,学生在这一阶段就会有不适应的感觉,因此,歌唱中就会有许多不自然的情况。在这一阶段,教师要切忌给学生唱力不胜任的歌曲。首先要注意对学生进行中声区的训练,不要盲目扩音域。因为中声区是连接高、低声区的桥梁,学生在此基础上练声不会有音域负担,容易体会到气息的作用,喉咙打开的感觉,管子通畅的妙处。但这一阶段掌握的东西不是全面的。什么样的声音是对的,什么样的声音是错的,学生心中是没有底的。他们在发声练习时感觉时好时坏,这种情况,实际是声乐学习的一个必经的阶段。
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声音训练以及学习的积累,学生就会对歌唱发声的重要性进一步认识,歌唱技巧会不断提高。这时,教师应对学生所获得的感性认识和积累进行概括、分析、比较,启发学生不断地修饰和调节自己的歌唱状态,发出富有表情的声音。要培养学生多思善学,在“悟”中找状态,养成细心感受、体验的良好习惯。这一阶段,学生要切忌浮躁、骄傲和盲目自信,用各种方法进一步提高声乐技巧。声乐技术、技巧是为生动表现歌曲内涵、思想、风格服务的。为此,教师在这一阶段要注意引导学生深入生活、体验生活,从多渠道、多角度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在此基础上,学生才能在演唱中把握歌曲的风格。如演唱江南民歌时应婉转细腻含蓄;演唱西北部民歌应高亢、深沉而质朴;演唱蒙古族民歌应气息宽广;演唱新疆民歌应具有欢快嘹亮的声音。在教学中,还要注意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一切美好事物的情感,这样才能声情并茂地歌唱,这种声音才能打动听众。
古人云:“工夫深处渐天然。”这句话的意思是,在声乐学习具备了一定的演唱技术和一定的舞台实践经验,有一定的艺术底蕴的沉淀时,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能得心应手地歌唱。在演唱中,感情流露自然,朴实大方,没有矫揉造作,能给人带来美的享受。
可见,声乐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没有任何投机取巧的做法。没有坚韧的毅力,吃苦耐劳的品质,没有虚心求教的精神,就不能完成由“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过渡和转化。
四、用“一分为二”的观点辩证地看待问题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内部,都存在着既互相排斥又互相依存的两个方面。教师要想如实把握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就必须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声乐教学应遵循的原则是,巩固优点,发挥优点,克服缺点,改掉毛病。然而,一些教师经常用全面肯定或全面否定的态度对待学生,使学生不知所措。“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何况歌唱艺术是无止境的。因此,教师对待学生正确的态度是,学生有优点应该马上肯定,哪怕是一点进步都要鼓励学生,同时,要指出学生存在的问题和毛病,把问题讲得简单、准确,讲得风趣、幽默,这样,学生就会对声乐学习有信心。对学得好的学生,教师要启示学生不能安于现状,要虚心学习,找出自己的不足,尽量发挥自己的特色。这样,学生才能客观了解自己的学习状况,在目标明确的前提下,一步一个脚印地学习声乐。做教师的,要想有长足的进步,“源头活水”就是学习,学习,再学习。不仅要向前辈学习,向同行学习,还要善于向自己的学生学习,每位学生都有各自的特点,通过教学,学生会反馈相关的信息,教师还可以从中验证自己的教学。
综上所述,辩证法是联系与发展的学说,把握了声乐教学中所蕴含的哲学思维,就把握了实质与核心,也就掌握了打开声乐教学艺术大门的钥匙。辩证法能让声乐教师在教学中把握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处理对立统一的矛盾,在否定之否定中掌握学习规律,一分为二地看待学生,客观地认识问题,全面、能动地解决问题,从而进行卓有成效的声乐教学。恩格斯指出:“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为此,我们应努力学习和掌握辩证思维的方法,激发在声乐教学中的理论兴趣,拓宽理论视野,撞击理论思维,提升理论境界,不断探索,不断实践,不断地提高声乐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张前,王次著《音乐美学基础》[M].人民音乐出版社,2000年版。
[2]邹长海著《声乐艺术心理学》[M].人民音乐出版社,200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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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宏《歌唱训练中的三个重要环节》[J].原载于《中国音乐》,1998年第2期。
[5]恩格斯《反杜林论》[A].选自《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C].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