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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从具体与抽象这一对充满辩证唯物主义因素哲学的视角审视音乐中的一般要素和音乐的接受客体,提出音乐的具象与抽象。
关键词:音乐具象抽象
音乐在人们的现代生活中已经是家喻户晓的一种无形存在的事物。音乐在现代人生活中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是不言而喻的,音乐已经成为现代人生活中一种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粮。音乐的发展进步折射出社会的发展趋势和人群的思想理念。笔者将主要从音乐的整体含义上阐述音乐中存在的一些具体和抽象的音乐因素。
一、具象与抽象的内涵
抽象一词原义指人类对事物非本质因素的舍弃与对本质因素的抽取。抽象是从众多的事物中抽取出共同的、本质性的特征,舍弃其非本质的特征。要抽象,就必须进行比较,没有比较就无法找到共同的部分。抽象艺术是那些艺术形象较大程度偏离或完全抛弃自然对象外观的艺术。一部分原始艺术品和大部分工艺美术作品以及书法、建筑等艺术样式,就其形象与自然对象的偏离特征来说应属抽象艺术。
抽象艺术则在20世纪兴起于欧美。诸多现代主义艺术流派如抽象表现主义、立体主义、塔希主义等均受此影响。现代抽象艺术大致可分两种:一是对自然对象外观加以提炼或重组,使之简约;二是完全舍弃自然对象,以纯粹形式构成出现,称纯抽象。前者有两种类型:一种以自己对事物的概念为创作依据,减去被认为是次要、偶发的因素,追求一种本质的内容;另一种则从个别特殊的自然对象中抽取艺术形象。后者分情感型和理智型两类。情感型被称为热抽象,如W.康定斯基、J.米罗等;理智型被称为冷抽象,以K.C.马列维奇和P.蒙德里安为代表。抽象主义思潮盛行于20世纪50年代。现代抽象艺术运动整体上是对模拟自然传统的反叛,它对现当代艺术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艺术领域里,以作品与自然对象相似程度上来划分风格的概念,就可分为具象艺术(FigurativeArt)与抽象艺术(AbstractArt)。具象艺术(figuralart)指艺术形象与自然对象基本相似或极为相似的艺术。具象艺术作品中的艺术形象都具备可识别性的特点。古希腊的雕塑作品、近代的写实主义和现代的超写实主义作品,因其形象与自然对象十分相似,故被看作这类艺术的典型代表。其实,其他具象艺术广泛地存在于人类美术活动中,从欧洲原始的岩洞壁画艺术到文艺复兴时代的宗教壁画;从印度的佛教艺术到中国的画像砖石等。
马克思指出,具体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恩格斯说,一和多是不能分离的、相互渗透的两个概念,而且多包含于一之中。同样,一包含于多之中……具体是普遍性规定和特殊性规定组成的统一体。所以说,抽象源于同一,具体源于对立。抽象拥有量,具体拥有质。抽象是基本的宏观的范畴,具体是指特殊的微观的范畴。抽象是具体的本质,具体是抽象的现象,两者不可分割。抽象存在于具体之中,不可脱离具体而独自存在。不存在具体脱离抽象这个问题。因为抽象是外加于具体的,先有具体,然后才有抽象。音乐中处理和分析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促进音乐研究和音乐发展的必经之路。音乐中的抽象与具体,笔者从音乐的一般要素和音乐的接受客体进行分析。
二、音乐要素的抽象与具象
抽象的描述音乐是凭借声波震动而存在,在时间中展现。又可描述为,音乐通过人的听觉器官接受乐音的同时引起人的各种情绪反映和情感体验的艺术门类,是人类所创造的诸多文化的一种类型。那么具体的阐述音乐,它应该是由旋律、节奏、音色、和声四大基本要素组成的一种事物。当音乐经过具体概括和抽象描述后,我们结合两者共同研究音乐,音乐变得更加清晰透彻。
1.音乐要素的抽象
旋律总能给人喜悦、积极向上、光明、胜利、忧伤、哀愁、苦闷、失望等情绪,这种感觉是无形的,令人无法触摸的。旋律是音乐的灵魂,是给人审美音乐的最直接的武器,它在音乐中的地位和角色是无与伦比的。节奏是音乐的核心。通过节奏变化和旋律变化的有机结合,音乐作品获得内在的生命力。不同的音乐作品运用不同的节奏,常常给人截然不同的感受。宽广的节奏给人宏伟壮丽的感觉,因此在许多颂歌性的作品中常用到;密集的节奏,给人以活泼紧张的感觉,故,我们在电影音乐中也常可听到快速频繁的密集节奏很好地烘托出画面上的紧张气氛;此外,规整的节奏总给人一种庄重、平稳的感受,自由的节奏却令人顿感舒展开阔等。节奏的合理运用会使音乐形象和情绪得到加强和完善。音乐作品的节奏也是作品的个性风格的体现,它能使作品旋律流畅,富有活力;音色是音乐的表现手段。人声的音色可以说是最美而最富有表现力的音色了。男高音色彩明朗、辉煌,充满无穷的魅力;女高音则明亮、华丽、优美;男中音深沉、雄浑,富有力量;女中音柔美、宽厚。这些声部的特有色彩常就赋予了音乐作品特有的艺术表现力。如,男高音的演唱使作品更具英雄气概,女高音演唱更显秀丽婉转。在器乐作品中,各种乐器都代表一定的个性和音乐形象。弦乐器的音色连贯、流畅,富有歌唱性,常担任主旋律的演奏;铜管乐器体现了军人的气质,号角般的力量;木管乐器表现出牧歌般广阔柔和,田园般的气氛。所以,音色的变化组合就成为各类重奏重唱、合奏合唱以及交响乐的重要手段。如小提琴协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就充分地运用小提琴独特的音色和交响乐队千变万化的混合音色,成功地塑造出了一对忠贞于爱情的青年男女的艺术形象;和声是烘托主旋律,表现多层次、多结构丰满的主题。这是一种多元素的集中与联合。再如,德沃夏克的“新世界”交响曲第二乐章主题前运用了一连串和声连续进行,立刻就把人们带入悲惨凄切的气氛中,加上弦乐器带弱音器的效果,(转第66页)(接第70页)更让人顿时感受到那种孤独和思乡愁绪。
2.音乐要素的具象
旋律是由高低不同的音的排列变化构成的一条运动线。单独一个音不能形成音乐,而不同音高的音组合在一起形成了旋律。一首作品的旋律线常被分成若干个乐句,就像说话时的分句一样。构成旋律的一般要素是7个音符(它可被分成12个均等半音),但它们构成的旋律却可能是无限的。节奏是指各音在进行时的长短关系和强弱关系。节拍在强拍和弱拍间均匀交替。另外,音的强弱变化和不同音色运用对音乐形象的塑造也起着很重要的作用。通过这些对比和变化,可以大大丰富和加强音乐的表现力;和声是指两个以上的音按一定规律同时结合。和弦进行有强和弱、稳定与不稳定、协和与不协和之分。不稳定、不协和和弦对稳定、协和和弦的具有倾向性,因此构成了和声的功能体系。和声的功能直接影响到音乐的内在力度与动力的大小。
从抽象和具体两个视角分析音乐的一般要素,我们不难发现,音乐要素的抽象与具体息息相关,没有具体的描述,无法理解音乐的抽象。没有抽象的概括,无从谈及具体的要素。二者是融为一体的,所以说,音乐的研究必须从两方面同时入手才能更清楚地认识音乐并促进音乐更好地发展。
三、音乐接受体的抽象与具体
从抽象的角度上讲,音乐的接受体是音乐的欣赏主体,欣赏者通过自我感情的凸现与音乐的变化相结合构成了对音乐的整体评价。接受体拥有对音乐的主观评价。音乐的接受者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着音乐的价值趋向。从另一角度讲,音乐接受者是音乐的伯乐,一首好的音乐作品能否体现它的真正价值,需要有优秀的接受者。
从具体的角度上讲,接受体就是在音乐以自己的风格和形式表现出来时,那些存在于音乐周围的具体的事物,是分析和消化音乐基本因素的细胞和生命。人类的听觉神经是不可忽视的接受体。听觉神经细胞就是最基本的接受体。
从具体、抽象两方面看,我们会发现,音乐的接受体是不容忽视的一部分。只有培养更多的音乐伯乐,才能创造出更好的音乐作品。
结语
在分析音乐中的抽象与具体因素之后,我们应该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是双层次的,是感观和直观的结合。只有在感观与直观、感性与理性、抽象与具体、表象与实质的综合角度出发才能更加完全地认清事物的发展。音乐的研究也不例外,只有我们从音乐的基本规律出发,按照音乐发展的一般规律,通过多层次、多方位的研究才能更好地认识并促进音乐艺术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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